“礼+法”双轮驱动,探寻基层治理“最优解”
2024-02-27 08:53: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凌云 雷汪振 占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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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游法院湖镇法庭青年干警为辖区群众开展党的理论宣讲,引导群众知法明礼。res05_attpic_brief.jpg

  龙游法院湖镇法庭干警下乡开展巡回审判。res08_attpic_brief.jpg

  当事人在龙游法院湖镇法庭“有礼签名墙”上签名。

  “法庭倡议大家保持平和心态、自觉明礼守法、营造良好风气、共创和谐家园……”走进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湖镇人民法庭,充满仪式感和互动感的“有礼倡议区”映入眼帘。在这里,法庭干警为当事人播放礼法文化宣传片,发放《有礼生活倡议书》,鼓励在“有礼签名墙”上签名承诺,积极引导大家走“礼法解纷”之路。

  南孔圣地,衢州有礼。近年来,湖镇法庭依托“衢州有礼”城市品牌,着力打造“有礼法庭”,以“礼+法”的共建共融、共治共享促基层治理水平优化提升,法庭收案量实现连续三年下降,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经验100例》收录。

  “礼+法”共融,着眼“抓前端、治未病”

  “真是多亏了你们,现在物业费缴纳率很高!”看到越来越多小区住户主动缴纳物业费,2023年3月31日,龙游县湖镇镇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钱某来到湖镇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湖镇法庭庭长江虹手上,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几个月前,面对物业费难收、住户抵触心理严重等情形,钱某坐立难安。

  如果选择起诉,诉讼材料需要准备几百套,有没有更加便捷高效的解决办法?”不久前,钱某走进湖镇法庭寻求帮助。

  “物业费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但物业与住户间的立场不同,观点差异性明显,案涉小区又恰好为拆迁安置小区,住户多为被征迁的农民,受生活习惯、消费理念等多重影响,案件处理较为棘手。一旦进入诉讼,案件调和空间更窄。”江虹向钱某解释道,并当即提出建议,“可以先选择几个典型,在诉前进行示范调解。”

  随后,钱某准备了第一批5名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材料。江虹专门与湖镇镇政府对接,由湖镇“有礼公社”调解员邵文韬负责诉前调解,邀请镇干部参与,并指派法官徐菁全程跟踪指导。

  住户对物业服务、费用金额都有异议,内部形成抵抗合力,调解遭遇瓶颈,法官、镇干部、调解员一行深入小区,面对面疏堵解难,引得一众居民“围观”。

  “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建筑的维护和公共环境的改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与理解。”调解现场,镇干部从优化小区居住环境入手,为住户分析缴纳物业费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老张,你前几日抱怨某户装修垃圾乱丢弃,最后不是物业协调解决的吗?”邵文韬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社情熟优势,与住户讲起了身边事例。

  大部分住户逐渐意识到缴纳物业费的合理性,但人群中仍有少数不同声音。“我都还没入住,也要我交物业费吗?”“物业对外来车辆管理不严,我的车位总是被占用,我不想交。”“公司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都有待改进,这钱我觉得花得不值!”

  “叔叔阿姨别激动。我们在合同上签过字,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物业公司也一样,大家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尽管提出来,我们会记录反馈、关注整改情况。如果还是不满意,大家按程序可以解除合同,选择新的物业公司。”面对疑问,徐菁拿出了事先准备的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条例,用方言将业主们难以理解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将合同的效力、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业主的任意解除权讲透讲明白,逐条回应上述异议。

  此外,徐菁还记录下大家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对照查找,限期整改。

  循循善诱间,矛盾趋于缓和,5名业主当场表示:“我们都是讲‘礼’的人,物业费肯定付。”

  为避免后续群体性物业纠纷再发,湖镇法庭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把脉问诊,对症施策,助力行业规范有序运营。与此同时,法庭指导村社修订村规民约,将“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导向,防患未然。

  “湖镇是经济大镇,城镇化程度较高,征迁安置政策时常惠及辖区群众,群体性纠纷需要盯紧防紧。”江虹介绍,湖镇法庭秉持“礼为先,法断后”理念,建立健全“联防风险、联动解纷”工作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强化风险预警、隐患排查、源头解纷,实现了“小微纠纷网格解、行业纠纷行业解、重大纠纷合力解”。

  “礼+法”共治,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这一季度的抚养费已汇至法院账户,请查收。”2023年12月27日,江虹收到当事人李某的短信,请法庭帮忙将抚养费转付给女儿。

  此前,男方李某与女方孙某因离婚产生的负面情绪一直延续,双方就女儿抚养费及探视权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将对方先履行义务作为己方履行义务的前提,案件陷入僵局。

  “家事纠纷具有私密性,前期矛盾若未及时介入处理,进入诉讼后,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往往需要下更大力气。如果一判了之,案件能结,但矛盾不一定能解,且后续可能涉及探视权的执行,需要统筹兼顾。”江虹认为。

  为确保实质解纷,江虹走访当事双方及其父母,并向村委会、派出所了解双方家庭前期纠纷处理情况,准确掌握双方性格特点,全面梳理争议焦点。

  调解当天,江虹还邀请了心理辅导专家和家庭教育导师一并参与。女方性子急,心理专家帮忙安抚情绪;男方经济状况差,导师建议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子女成长。此外,各方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强调父母应尽的责任,传授家庭相处之道,并提出建议方案。

  依伦理、通情理、明事理、讲法理……历经5个多小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

  家庭出现裂痕是由内而外的,牵涉诸多主观因素,如何平衡法与情,是家事案件处理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为此,湖镇法庭汇编《有礼调解指南》,创新家事纠纷“有礼办案法”,从筛查分流、上门走访、有序介入、联合处置、回访帮扶等七个环节关注家庭内部矛盾,整合专业力量、部门力量和社会力量,强化情感疏导,柔性化解纠纷、修复家庭关系。

  “徐法官,我与女儿共同生活觉得有安全感,不像之前那么孤单了……”2023年7月12日,徐菁在回访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86岁的王大爷心满意足地表示。

  原先王大爷因身体状况不宜独居,向湖镇法庭提起诉讼,希望四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800元赡养费以便雇保姆照料生活。

  前期法官进行联系时,子女们对老人提起诉讼的行为心存怨恨。但经过深入交流,徐菁发现大儿子自小身患残疾,丧偶后独自将儿子拉扯大,为儿子娶妻欠下大额债务;二女儿务农,平日以种地卖菜为生;三女儿因生意效益差,亏损严重,做环卫工人补贴家用;小女儿丈夫身患癌症长期治疗,几近家徒四壁。

  一边是王大爷年迈需要有人照顾生活的无奈,一边是四个子女面临的巨大家庭压力,要找到平衡点,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的“结”,并非易事。

  “老年人独居存在诸多风险隐患,有专人看护可以防止意外发生。”

  “每个家庭都不容易,可对父亲的关心关爱,真的‘及格’了吗?”

  “父养我小,我养父老,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在法官一次次知心的引导教育下,四个子女召开了家庭会议,达成一致:考虑到大儿子身体不便,小女儿确需陪诊,王大爷由二女儿和三女儿每月轮流照顾。

  “家和万事兴,老人跟我们一起住后,我感觉生活也越来越好了。”回访中,二女儿对生活也充满了盼头。

  据统计,湖镇法庭近三年来共开展“家事纠纷回头看”活动136次,在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回访帮扶中实现事和家和人和,家事纠纷自动履行率达89.71%,家事案件均服判息诉。

  “目前,‘有礼办案法’已经从家事纠纷领域延伸至其他类型纠纷化解中,在侵权案件中厘清责任衡平利益,在商业纠纷中加强民营企业保护与信用修复,‘有礼’的理念浸润案件调解、审判、执行全过程。”龙游法院副院长祝伟荣表示。

  “礼+法”共享,营造不争无讼风尚

  让明礼、守法理念深入人心,是湖镇法庭打造“有礼法庭”的初衷,也是着力构建的工作闭环。为此,湖镇法庭在礼法文化方面花了心思、下了功夫。

  “在‘有礼法庭’,当着法官的面,希望你言而有信!”2023年9月14日,黄某同意撤回起诉。

  两人本为多年好友,李某因为鸡鸭养殖向黄某借款5万元,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还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款,黄某撤诉以降低诉讼对经营的不利影响。

  “这么多年我也很愧疚,只是没有勇气面对,谢谢你再支持我。”宽限期届满前,李某来到法庭将5万元及利息还给黄某。看到李某的表现并考虑到李某的难处,黄某自愿放弃了利息。

  “很多当事人来到法庭时其实是不愉悦的,内心甚至会有抵触、排斥,影响纠纷处理效果。在等候、休息间隙领着他们参观一圈,消除顾虑,有些时候会有出其不意的惊喜。”江虹介绍。

  为此,湖镇法庭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以文化自信厚植法治自信,通过精心设计“学礼墙”“劝学墙”“用礼墙”“尚德墙”“崇法墙”,以文化上墙的方式将法庭公共区域打造成学习板块,让群众显而易见、易学、易懂,构建可赏可学的礼法场景,实现参观一次‘有礼法庭’,感受一次礼法熏陶,潜移默化中影响群众的行为模式和解纷选择,最大限度修复当事人关系。

  “这个法庭与我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我长大也想进法院工作。”

  “礼法的理念对我们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也很有借鉴意义。”

  在湖镇法庭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群众代表、学生代表、干部代表通过与法庭的“零距离”接触,收获满满。

  此外,为进一步传播礼法文化,湖镇法庭总结有礼风尚八大案例、创设礼法互动小游戏、推出“礼法课堂”、选任“礼法先锋”等,寓礼入法、寓教于乐,让学礼讲礼成为自觉,让守法用法成为习惯。

  “民风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有礼法庭’要将‘礼’的指引与‘法’的能动相结合,引导辖区群众在工作、生活各方各面讲礼讲法。”龙游县人大代表李雪仑如是说。

  “枫桥经验”历经一甲子的创新发展,绘就了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图景。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湖镇法庭在辖区共享法庭举办主题读书会,法官领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人大代表、村干部、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群众代表等各抒己见、建言献策,交流典型案例与解纷技巧,激活出“小法庭”的“大能量”。

  湖镇镇某村村民老王骑行电动自行车路过村口,恰逢回村的老尹开车经过,车辆轧到路中一颗小碎石,石子弹起击碎了老王的半颗门牙,经交警认定,双方对本次事故均无责任。老王要求老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但老尹认为自身无需担责。

  “我们村一年的纠纷本就不多,这种案件更是少见,双方都无责的情况下产生的损失如何承担,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庭务主任祝春英抛出疑问。

  江虹当即解释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区别,并指出可综合考虑事故成因、因果关系、关联程度、损害结果等因素,引导老尹给予老王适当赔偿。

  几日后,祝春英再次组织协商,邀请法官在线指导。在详细、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二人决定共担损失,老王主动降低了赔偿金额,老尹当场履行完毕。

  礼润一方水土,法护万家安宁。湖镇法庭探索“巡回+有礼”模式,针对类型化纠纷、涉众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借助“8090”宣讲、漫画普法等方式进行有礼宣教,送法下乡、送法入户。

  得益于常态联络、个案指导、定期培训、联动处置,湖镇法庭积极培育基层自治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自愈能力,引导群众遇事讲礼、化解矛盾找法,实现“微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2年以来辖区15个村实现连续两年无讼。

  “群众有哪些司法新需求?纠纷有何出路?解纷效果好不好?自动履行情况如何提升?”龙游法院院长詹金锋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坚持问题导向,让传承千年的“礼”与新时代的“法”更好地实现融合发展,以高水平治理促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