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医保犯罪 保护群众“救命钱”
2024-03-26 08:56: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瑛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惩处了一批医保骗保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诱导被告人王某、王某甲等人在阳煤集团总医院虚开医保药品,后由其加价后出售,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被告人韩某等人作为药店经营者,明知药品来源非正规渠道仍多次收购、销售。本案涉及19名被告人,涉案医保资金达7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李某等16人涉嫌犯诈骗罪,被告人韩某等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院审理后,对被告人李某等2人以犯诈骗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以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

  医保基金是国家设立的,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治病救命钱,由用人单位、个人和国家按照比例共同缴纳,因此,医保基金中的钱不完全是个人财产,具有非私有性。利用自己或他人医保卡虚开药品进行非法销售,属于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重者触犯刑法。日常生活中,广大参保人员尤其是经常到医院开药的中老年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将医保卡当成牟利工具,否则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