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运物品丢失起争议 法官调解速赔付
2024-03-26 09:33: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猛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货物丢失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系专线司机,2023年11月17日,原告戎某某委托刘某将一台佳能相机及镜头送到阜阳好友住处,并支付了营运费用。刘某收下后,将相机等物品随手放置后丢失,刘某报警处理未果。后因双方数次协商无果,戎某某遂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戎某某、刘某之间系运输合同纠纷,刘某因疏忽大意将货物丢失,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戎某某提供的票据显示,涉案物品价值8300余元。承办法官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就赔偿事宜当庭达成调解,刘某当场支付戎某某6500元,该案得以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承运人应妥善保管托寄物,避免运输环节物品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寄件人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通过专业的物流或快递公司,选择对包裹进行保价、保留快递单据等,最大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