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9名工友拿到工资,我很有成就感
2024-03-26 14:0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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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蓓

  2024年1月12日晚上8点,我结束一天的工作,刚踏进家门,手机铃声急促地响起:“陈法官,我们这边发生了一个紧急情况。有个机械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近80万元,现在负责人邵某失联。厂里突然来了一个人,说自己付钱买了公司的机器设备,这会儿要搬走机器设备。工人在现场阻拦,说不给工资就不同意搬设备。您能从法律上给我们一些指导吗?”奉贤区某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朱老师甚是着急。

  购买人牛某报警后,社区事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工业园区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电话里听到涉及19名工人的近80万元工资,我连忙询问事情经过,得知:2023年底,机械公司和牛某签订二手机床购买协议,约定将厂内设备转让给牛某,总价款90万元,其中10万元定金已预付给公司。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在协议上签名,并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平时处理此类纠纷,我深知员工权益要保障,公司经营也要找出路。越往后拖,双方的矛盾就可能越多。因此即便纠纷还没有进入法院,我仍然拿出办案的劲头,和现场工作人员“云联动”,争取早日帮助工友拿到工资。

  根据购买协议约定,牛某支付定金后的四个月内,可随时提走设备,余款80万元于提货后15日内付清。“法官,牛某付了一部分定金,他到底有没有权利搬设备?这份购买协议效力如何?”朱老师追问。

  “企业公示信息显示邵某和妻子蒲某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58%和42%。从法律规定上看,邵某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协议。从协议内容上看,目前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一般理解下来,是合法有效的。”我在电话里指导。

  目前80万元货款尚未支付。如果把这笔钱交给政府保管,就能为后续工人工资支付提供有力保障。想到这里,我又拨通了朱老师的电话。

  电话那头,工作人员做通了购买人工作,牛某同意明天就把80万元打入政府托管账户中。

  不知不觉间,时钟已指向晚上10点半,但是员工们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这么多人的工资,我们明天拿到钱了,怎么发呀?”朱老师心里没底,毕竟人数众多,一旦发放金额不对,会造成后续麻烦。

  “能否请公安同志和邵某、蒲某取得联系?让他们明确一下工资发放事宜,或者找个委托人出面解决。”我想通过公安部门的配合,找起人来效率会更高。“这个应该可以,我们马上去联系。”民警说。

  一小时后,民警那边传来了好消息,他们和蒲某取得了联系,蒲某电话里表示将发工资事项全部委托给廖某处理,并将委托书照片发给了朱老师。

  当晚凌晨,在现场人员的全力配合下,确认了蒲某的股东身份。这也意味着,委托书和购买协议均有效,形成了证据闭环。接下来就可以根据廖某和员工签字确认的承诺书分发工资。

  员工们吃了定心丸,安心离开。

  第二天上午,牛某将钱款汇入托管账户。我和现场工作人员来到厂房,确认钱款到账后,协助牛某将设备搬走,并一起审核了员工身份和欠薪金额。经认真核算,机械公司共结欠19名员工2023年全年工资784299元。另外一边,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公司确认的具体金额将钱款逐一转入工人账户。余下的设备款,按照比例作为工友们2024年1月的工资发放。

  “幸好你指导得力,给我们打开了思路。”结束后,朱老师给我发来消息。

  让19名工友拿到工资,我很有成就感。既让工友们暖心,又为企业“善后”赢得了信心。

  公平正义的暖阳,不应仅仅在诉讼时绽放。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把纠纷在这道防线上提前化解,人民群众距离公平正义就会更近一步。在诉前调解这条路上,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陈蓓/口述 记者 蒋梦娴 通讯员 毛振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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