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用心绘就“右岸新枫”
2024-10-24 14:23: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远东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三河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切入点,以打造“右岸·新枫”新时代枫桥联创特色品牌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近日,三河人民法庭在审理原告邱某诉被告宋某劳务纠纷一案中,原告邱某与被告宋某因劳务费给付问题产生争议,被告举证不力,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支付过原告劳务费用,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三河人民法庭依法判决被告宋某支付原告邱某劳务费用。
本以为案件到此便是终点,但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发现被告宋某情绪激烈,对判决结果不服,明确表示要进行上诉,将官司打到底。为避免“一案结多案生”,三河法庭法官多次向宋某进行判后答疑,向其释法明理。法官耐心向宋某讲解劳务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向其释明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告知其在这起纠纷中双方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一次释法析理不成,就两次、三次……最终,宋某表示自己能够理解判决结果的依据,服从法院判决。
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沃土,服务在基层一线。下一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三河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绘就“右岸·新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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