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家暴日:向家庭暴力说“不”
2024-11-26 08:40: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常继竞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在庭审中提交了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被告言语辱骂并采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方式,殴打原告数分钟,致原告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给原告造成伤害,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存有过错,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给付原告相应的损害赔偿。

  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将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关键任务,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提高涉家暴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优化立案流程,开辟涉家暴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迅速调查、及时处理的应对机制。对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最短时间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增强审判团队力量,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设立专业审判团队,由专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精准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实现专案专审、高效推进。加强证据收集工作,通过制作证据清单指导、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受害者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

  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普法宣讲、送法进村入户、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反家庭暴力法律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的知晓率。

  深化与公安局、妇女联合会、民政局等多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长效的家暴预防与处理机制。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妇联、基层妇联组织以及代表委员们走进法院,现场了解人民法院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实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