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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树全是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荣誉称号,并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评论
人民法院报评论:典型是旗帜 榜样是力量
[2013-08-23]
让公平正义在基层闪耀
[2013-08-14]
走好群众路线莫忘“著微于足下”
[2013-07-17]
每个法官都应有为民司法的精神
[2013-07-12]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2013-07-12]
传承时代楷模精神续写司法为民篇章
[2013-07-09]
用为民司法撑起法治建设一片天
[2013-07-09]
评论:牢记宗旨司法为民 恪尽职守公正司法
[2013-07-09]
多做有益于人们的事
[2013-03-10]
法官当如翟树全
[2012-12-12]
弘扬时代楷模精神谱写为民新篇章
[2012-10-30]
勇于创新筑和谐
[2012-10-30]
翟树全:可贵的坚持
[2012-10-26]
我们需要更多像翟树全一样的法官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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