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院长王友元

法官公寓

院领导与当事人交流谈心

试点动员

试点报名

业务考试

微机考试

竞选答辩

民主测评

给法官颁发证书

嘉宾王友元与网友交流

直播现场

11月30日10:00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友元网上行 主题:法官职业化建设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中国法院网网络直播。据了解,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在2002年11月被将苏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并于2003年3月成功开展了选任法官、确任法官助理的职业化试点工作,通过竞争上岗,采取考试、答辩、民主测评等程序,选任出了21位业务精湛、品德优良的法官、15名法官助理承担全年3800余件案件的审理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云龙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其经验和做法受到了各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全国18家法院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单位,而云龙区法院是其中仅有的4家基层法院试点单位之一。这对于云龙区法院来说,既是机会,更是挑战,今天,我们特地邀请到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的王友元院长作客“基层法院院长网上行”,与网友一起畅谈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理念和实践。
    [10:00:02]
  • [主持人]:
    “基层院长网上行”系列访谈活动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和中国法院网联合推出的,我们将安排30名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做客中国法院网,与网友畅谈人民法院在加强基层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广泛交流基层建设取得的新经验,深入剖析基层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通过网络与公众进行在线交流。我们欢迎更多的基层法院院长与我们联系,加入到这次活动中来。
    [10:00:3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可以通过点击直播页面下方的登陆窗口,注册登陆发言,加入到我们的访谈中来。关于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及王友元院长的简介,您可以点击直播页面左边的相关图片查看。现在,王院长已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连线中国法院网。王院长,您好,欢迎参加这次“基层院长网上行”活动。
    [10:00:49]
  • [嘉宾 王友元]: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有幸参加中国法院网院长网上行,感到十分荣幸,在此我谨代表云龙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全国法院的同仁及主持人和网友问好。
    [10:01:14]
  • [主持人]:
    王院长,大家都很关注法官助理这一词的概念。您能否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法官助理?在您看来,法官职业化意味着什么?法官助理在法官职业化建设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10:03:09]
  • [嘉宾 王友元]:
    一般而言,法官助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法官助理是指协助法官审阅案件、分析案情和起草法律文书,并完成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法律事务但无审判权的司法辅助人员。广义上的法官助理还包括和解法官、仲裁法官、调解法官等辅助人员。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从制度上彻底摒弃法官职业大众化现象,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严,同时通过对法官职业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来促进司法公正,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官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树立司法权威。实行法官职业化意味着法官原来承担的大量事务性工作需要其他司法辅助人员来承担,法官助理的存在就成为必然。法官助理制度的建立能够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使法官专注审判,审判效率明显提高,职业法官的地位和作用也能够得以凸现,同时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的权责明确,也有利于审判工作进一步合理有序地展开。
    [10:05:02]
  • [主持人]:
    从你们法院的介绍中我知道,2002年11月,云龙区法院就被将江苏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并于2003年3月成功开展了选任法官、确任法官助理的职业化试点工作。我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些工作让你们法院走在了其他法院的前头,也最终把你们法院拉进了“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试点法院”。
    [10:05:56]
  • [嘉宾 王友元]:
    走在最前头不敢当,从时间上看,在我院之前已有好几家法院开展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2002年被省高院确定为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后,我院积极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开展一系列改革。在职业化试点中,我们感到法官助理工作对于实现职业化是一个较关键的问题,于是我们在法官助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也引起了最高院的关注。这次能够成为“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试点法院”,我想是与我院对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注重以及我们在探索过程中取得的一点成绩是分不开的。
    [10:13:32]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wanshirong]的问题:
    法官的宗旨是什么,
    “公正与效率”是最高院确定的世纪主题,“司法为民”是我们审判的宗旨,我们通过职业化改革,把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法官手中,更加公正、高效地裁判案件,以达到人民满意的目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16:17]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说法者]的问题:
    王院长,很高兴能通过这种方式与你交流,我很想知道你们法院进行法官职业化是怎样一个过程?这种选任法官的过程与人大任命法官是否会有冲突?
    法官职业化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积极的探索、完善,当前法官的职业化主要从确立法官助理开始,逐步达到将审判权集中到少数优秀的法官手中。这种选任法官的过程与人大任命法官不存在有冲突,因为选任法官、法官助理只是现有审判人员之间审判岗位与非审判岗位的变更,而并未使审判员与助理审判员的职级、待遇发生变化,也没有改变人大任命的称谓。另外,法律是与制订法律时的司法体制与思想相适应的,它总是滞后于现实改革,所以我们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就不能囿于原有的法律对于思想的束缚,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
    [10:18:10]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王院长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作客中国法院网,与网友面对面的交流,介绍贵院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的经验。 
    谢谢您对我院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10:19:20]
  • [主持人]:
    那这两年来你们是如何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
    [10:20:29]
  • [嘉宾 王友元]:
    我们将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分为三大任务:一是严格职业准入,实行分类管理:①实行“二考一培训”,严格法官职业准入②实行法官定额和法官助理制度③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和司法警察聘任制;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加大职业监督:①完善执行机构改革②将后勤保障从行政管理中剥离,设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非行政编制后勤管理服务中心③按照法官法要求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对法官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三是加强职业保障,增强职业意识:①加强法官培训工作②强化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保障③帮助法官子女和家属解决就业和再就业。每项任务分别有三个方面内容。同时制定了《法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法官助理确任办法实施细则》、《书记员招聘办法》、《司法警察招聘办法》,为增强制定方案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专门就法官、助理任职资格、职责任务征求庭室干部和干警意见,为方案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10:30:39]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请问你们在试点工作中,案件的卷宗是在法官的手中,还是在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的手中。
    在案件审理阶段,有关诉讼材料和相关证据由法官掌握,法官助理负责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庭前证据交换、财产保全等。案件审结后,卷宗由法官助理检查、整理交书记员装订,法官在卷宗上交前进行审核,由法官助理统一登记交档案室。
    [10:30:54]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说法者]的问题:
    我看到报道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法官辅助人员管理研讨会”在江苏省常州市结束,这次会议还充分研究和讨论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对法官助理的职责、管理等重要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你也参加这次会议了吧,能不能透露一下这些一致意见的一致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1月23日至25日,法官助理人员管理国际研讨会在常州举行。来自美国、德国和我国香港、上海、广东等地的高级司法官员和法律专家就国外法官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我国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最高人民法官副院长苏泽林发表重要讲话。
    苏院长强调,造就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就必须给法官配备足够的辅助人员,以便使法官集中精力于审判活动。对于人民法官来说,推进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就是进行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突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实现法官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的深刻转变。苏院长还指出,建立和完善一个能够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官并保障他们公正司法的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逐步深入地推进法官助理制度的研究和试点,待时机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中国的法官助理制度。
    我认为,这次会议再次表明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其中法官助理制度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其主要价值在于合理配置司法审判资源,由法官的辅助人员完成程序性和事务性的工作,使法官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时间和精力专心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从而有效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10:31:55]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wanshirong]的问题:
    最近法院在群众中的口碑不是很好,如何来与群众勾通呢?
    近几年,法官公信力有些下降这是很多因素造成的,我们已通过各种途径力图解决这一问题,比如加大审判的公开力度,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数量。同时进行法官职业化试点,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法官手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及时倾听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官的审理案件的技能和水平。多年来的努力我院的公信度逐年提高,我院被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法院”并连续两年荣记“集体一等功”。
    [10:33:53]
  • [主持人]:
    目前,许多法院都面临着案件数一年一年增加,而法官人数日益不足的局面,法官的压力非常大,您认为如何确定法官的员额数才合理?
    [10:34:26]
  • [嘉宾 王友元]:
    案多人少是当前基层法院存在的普遍现象,增加办案人员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一种方法。我们知道下棋的高手可以同时与数个棋手对弈,我想,解决案多人少的另一途径就是培养高素质法官或由高水平的法官来化解越来越多的案件,所以我们改变了增加人手的办法,而是另辟奚径将审判权集中在能够优质高效办案的审判人员手中。我院法官员额的确定是依照本院在编干警人数以及前三年案件受理和审结情况为依据,确定为法官员额为全院干警的三分之一,即26人(含院长、副院长、庭长)。人员减少了三分之一,即意味着现有的法官人均办案工作量增加三分之一,累和压力肯定有,但以他们的水平和能力是完全能承担了的。过去如果一名法官年结案百件就很突出,而今年1-11月份就有5名法官结案达300件以上。
    [10:35:10]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顺其自然]的问题:
    请问,法官职业化最终要实现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改革方向,这是与现代司法制度相关联的重要命题。按我们的设想和尝试,应当是“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这种模式中的人员比例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我院采用3:2:2的人员配备,而有的试点单位并非这一比例,可根据各院的具体情况确定。
    [10:37:22]
  • [主持人]: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主持人,今天的网速是不是太慢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哦?!网速倒不慢,是网友急切想与嘉宾交流吧。
    [10:38:16]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请问,你院是不是所有的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以及院长、副院长、审委委员、庭长、副庭长都不是当然的法官,都要重新参予法官竞选?
    我们院实行的是院长、副院长、庭长是当然的法官,但也要给予必要的考核。其他人员必须具备法官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选任,选任出的法官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出现不符合法官的情况,适时给予变更。
    [10:39:18]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你们法院的正、副院长被确定为法官员额,那他们也办案吗?
    办。
    [10:40:16]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从你的回答来看,是不是你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庭长是当然的法官了?
    是的
    [10:42:30]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忧郁孤雪]的问题:
    主持人的问题可以晚点再问,不要老占网友的时间。时间有限,我想王院长应具体介绍一下职业化操作细节。。。。。
    因时间问题不能一一回答,如需要具体的操作细节,可直接与我院联系。0516-7887006 email:xzylfy@pub.xz.jsinfo.net
    [10:43:15]
  • [主持人]:
    回答网友[忧郁孤雪]的问题:
    主持人的问题可以晚点再问,不要老占网友的时间。时间有限,我想王院长应具体介绍一下职业化操作细节。。。。。
    各位网友可以从直播页面左边的图片见云龙区人民法院职业化试点过程中的大致流程:动员、报名、业务考试、微机考试、竞选答辩、民主测评、颁发证书、法官宣誓。
    [10:47:29]
  • [主持人]:
    你们选任法官的标准是什么?会不会存在人为的不良因素影响?
    [10:47:51]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忧郁孤雪]的问题:
    请问王院长,你院的一名干部终于当上了法官,承担了责任,那他的待遇又如何改变呢?
    给法官发放法官津贴、审判岗位补助,同时提供法官论坛平台,开展“法官日”活动,保障法官休假,制定法官培训计划,从而提高法官的地位和待遇。
    [10:48:20]
  • [嘉宾 王友元]:
    我院确定的担任法官的条件是:
    1、年满23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高的社会评价;
    4、法官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审判业务水平较高,能够独立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具有熟练驾驭庭审的能力;
    6、取得全国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资格,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7、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含在读)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或40周岁以上法律专业专科毕业,从事审判工作满10年;
    8、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法官工作。
    在我们法官选任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竞选全过程置于全院干警的监督之下。首先,我们成立了有干警代表参加的选任小组。其次,我们将参选法官资格、当选法官职责及任务公布于众,使干警竞选目标明确,责任、任务清楚。然后,请高等院校专家、教授及上级法院资深法官组成考评委员会出题考核。考核及竞选答辩时,请区委组织部及市中院政治部进行监督。并及时将书面考核、竞选答辩、计算机技能考核及民主测评四项结果全部公布于众,如竞选答辩时做到了当场亮分,让干警全面了解情况。另外,在组织部门考察后,将拟任的法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监督。竞选着重于对法官业务能力和品行的考察,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便于干警和群众的监督,使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10:49:06]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你们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不同,待遇是否相同?
    由于他们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不同,当然也有所区别。
    [10:50:01]
  • [主持人]:
    如何确保职业法官的业务水平始终处于法院的前列?
    [10:53:02]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忧郁孤雪]的问题:
    请问王院长,执行人员是不是要求法官才行,执行庭又怎么办的?
    执行局暂未列入试点范围。
    [10:54:55]
  • [嘉宾 王友元]:
    我们十分注重对法官的专业培训,千方百计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提供有利条件、良好环境和有力保障,积极选派法官、庭长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条件下,为每位法官筹集每年4000元的教育基金,保证法官学历教育。现40周岁以下干警已全部达到法律本科学历。研究生教育也有了零的突破。1名法官取得硕士学位,并有3名法官硕士在读。同时,我们从培养精英型学者型法官出发,每月举办一次“法官讲坛”,从刑事、民事到行政,采取各业务庭法官轮流走上讲坛的方式,由主讲人自己确定专业或审判业务的课题,向全院法官讲授。另外,还邀请一些法学教授和兄弟法院的资深法官来我院开办讲座,使法官们从中学习到法学前沿理论、理念和法律新规定、新知识,促进了其审判技巧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10:56:11]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因为现实中,我们国家实行的"能上不能下"的官场规则,所以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很多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现象,而这些人有成为的当然的法官,那么,再设立法官和法官助理有没有意义呢?那要是这些人所办的案件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你们怎么办呢?
    法官职业化的目标是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的法官手中,选任法官和法官助理,既要考虑法官职业化的前景目标,也要考虑目前的实际状况,我们在搞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中,采用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又要保证选任出的法官具备优秀法官的条件,又要考虑落选法官的分流,逐步过渡到职业化的最终目标。
    设立法官和法官助理制度是目前国际司法界确立的审判单元模式,通过设立法官助理使法官集中精力和时间专心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有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也使法院和法官在公众中提高形象和公信力。
    [10:57:13]
  • [嘉宾 王友元]:
    我们十分注重对法官的专业培训,千方百计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提供有利条件、良好环境和有力保障,积极选派法官、庭长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条件下,为每位法官筹集每年4000元的教育基金,保证法官学历教育。现40周岁以下干警已全部达到法律本科学历。研究生教育也有了零的突破。1名法官取得硕士学位,并有3名法官硕士在读。同时,我们从培养精英型学者型法官出发,每月举办一次“法官讲坛”,从刑事、民事到行政,采取各业务庭法官轮流走上讲坛的方式,由主讲人自己确定专业或审判业务的课题,向全院法官讲授。另外,还邀请一些法学教授和兄弟法院的资深法官来我院开办讲座,使法官们从中学习到法学前沿理论、理念和法律新规定、新知识,促进了其审判技巧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10:58:42]
  • [主持人]:
    对于落选的法官是如何安置的?能否稳定人心?职业法官与落选的法官之间可否正常流动?
    [11:00:51]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忧郁孤雪]的问题:
    内勤部门有没有法官,他们办案吗
    不是审判业务部门,当然不具备法官资格,不办案。
    [11:00:51]
  • [嘉宾 王友元]:
    我们在制定试点方案时就着眼稳定、尊重历史,指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所以,对于落选的原审判人员,我们一般是将其职位调整为法官助理,并确保其职级、待遇等不变。当前形势下,我们对于落选人员的心态调整主要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不管在审判过程中负责哪一个环节的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增强其办好案件的荣耀感和责任心;另一方面提高他们的待遇,明确晋升标准。提高待遇可以让其感觉到自己是被重视的,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从而会更加投入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明确晋升标准则可以让其清楚地知道自己要成为法官究竟还存在什么不足,进而会在工作中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向一名法官的标准去靠拢,从而间接地促进了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01:31]
  • [主持人]:
    如何协调新的“审、助、书”的搭配?
    [11:04:28]
  • [嘉宾 王友元]:
    我院采取“三二二”审判组织模式,即3名法官,2名法官助,2名书记员(或相应的速录员)为一个审判组织。这是基于三个法官即可以分别担任独任法官,又可以组成合议庭,方便审判的考虑,两名助理的配置,是考虑到庭前庭后的各项工作,工作量较多,一名助理难以完成,同时在调查核实证据,主持证据交换、诉讼保全等工作时可以避免一名助理单独与当事人接触,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关于配置两名书记员是既考虑独任审判记录,又考虑合议庭记录,避免庭审记录人手少的情况而设置的。
    [11:07:42]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陈仓松涛]的问题:
    看了你的谈话,发现你的所谓法官职业化还是仅站在你院的角度,仅限于在你们现有的那几个人当中选择法官或助理,有没有体制上的创新之举啊?说出来让大家学学!
    目前我院进行的法官职业化试点原则上是在法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进行,只是在某些制度上进行摸索和探索,例如设立法官助理,虽然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均没有法官助理这一表述,但我们认为既然使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法官手中,就要设立承担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这是职业化试点的必然。虽然这一工作触及到制度问题,试点就不可能完全在固定的体制下进行,不然试点就没有生命力和前瞻性。但是,重大体制问题还需要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和修改。
    [11:10:39]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你们每年的3800件案件,是否包括执行案件。
    不包括执行案件.
    [11:13:56]
  • [主持人]:
    实施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以来,效果如何?
    [11:15:22]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通过上午和院长大人的交流,我初步觉得所谓的法官职业化的改革,其实和过去所谓的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改革是一样的,没有从根本上突破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所以这种改革其实也是换汤不换药。其实,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你觉得我的看法有没有道理呢?
    我再一次强调,法官职业化主要价值在于合理配置司法审判资源,从目前众多的审判人员中选任少数优秀的法官担任审判,凸显法官的地位和权威,而原来的审判长没有从琐碎的事务性完全的解脱出来,而审判长也不是固定的称谓,只有在合议庭中才能显示其作用,基层法院大量的诉讼案件以简易程序审理,选任法官和法官助理使法官更能集中精力和时间专司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从而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11:20:51]
  • [嘉宾 王友元]:
    1、法官职业意识明显提高。
    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给我院工作带来了活力,增添了亮色,以审判法官为核心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法官责任心明显增强,审判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满意率和社会形象也明显提升。我们认为这些变化都是“法官职业化”带来的具有质的变化。用法官们自己的话说就是,作为一名法官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感到当一名法官所带来的尊荣,也真正体会到当职业法官的丰富内涵。过去有的法官从审判一线调到其他部门不会产生什么心理变化,而这次选任审判法官给未选任上审判法官而担任法官助理和调到其他岗位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震动,个别人还感到自尊心受到冲击。以前,从其他岗位调到案件较多的部门办案往往以不适应而推脱不去,而今年补选办案任务重的民一庭审判法官时,具有资格的7名人员全都自愿站出来竞选2名民一庭审判法官。我院法官的职业意识空前提高。
    2、法官审判能力明显提高。
    审判法官法官的选任,使办案人数明显减少。原来35名审判员办理的案件现在要由21名审判法官承担,同时所承办的案件质量不能降低和效率不能滑坡,并要完成所有的任务,新任审判法官的困难和压力是可以想象的。但这些法官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刻苦学习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加强调解、庭审等能力的提高,通过庭审考核和法律文书评比,其水平已明显得到提升。过去,审判人员之间的水平差距较,而如今审判法官的水平在伯仲之间,无明显差别,审判法官们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目前我院各项审判工作都比试点前有明显进步,21名审判法官已在全院中的主导地位已经隆起,法官权威得到确立。
    3、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在审判法官少,承办案件多的情况下还要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这是我们职业化试点所要追求的主要目标。试点工作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在调动法官积极性,增强法官责任感的同时着力狠抓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从今年审判质量效率评价体系数据表明,我院审判质量与效率态势良好。在今年1-9月份市中院审判质量效率通报中,我院基础指标中的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民事调解率、上诉率均处在全市前列,分析指标中的当庭结案率、人均结案率、审判人员结案数也排在全市前三名。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75%,比第二名高出22个百分点;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109.7件,高出第二名37.6件。而且我院在1-8月份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排序中居前三名的次数达九次之多,显示出我院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4、审判法官的社会公信度明显提高。
    办理案件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会效果,这也是社会评价法院和法官的主要因素。我们从排期开庭、准时开庭、强调调解和当庭结案、严格诉讼程序、树立文明形象等方面抓起,努力提高法官在社会的公信度。近年来,涉及我院法官的信访量大幅减少。原先每年信访涉及办案人员20多人次,而今年涉及到审判法官的仅有2人次,其他均是涉及落选的审判人员的,这进一步说明我们推行职业化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法官身上是正确的。两年来区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开庭,并对我院有关工作评议,均对审判法官给予了较高评价;去年,全市首届“十佳法官”我院占2名,并被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今年,在全市“公正执法树形象”的明查暗访中,我院又获得市政法委的好评,树立了云龙法官的良好形象。
    [11:22:56]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法官职业化试点以后,法律文书由谁签发呢?
    由独任审判法官或合议庭的审判长签发。
    [11:25:06]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法律文书上有没有法官助理的署名?因为法官和书记官都署名了,法官助理若不署名他们会不会有意见,而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呢?若署名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官助理是否适用回避的规定,其依据又是什么?
    法官助理的界定是法官的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对法官负责任,职责范围是案件审理前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不直接参与庭审,因而也没有必要在法律文书上署名。
    [11:26:17]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逸诚7711]的问题:
    王院长,你还没有回答我的关于民主测评在整个选任中到底占了多少分呢?
    占百分制的四分之一。
    [11:30:02]
  • [主持人]:
    两年来,你们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想必困难也同时存在,您认为在现有体制下,你们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31:39]
  • [嘉宾 王友元]:
    职业化试点是一个全新课题,我们在实际操作工作中也确实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官助理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试点工作意见明确指出试点法院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这种情况暂无法律依据。
    2、法官和助理职责定位和工作配合不够协调。目前法官助理大都从原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角色转换而来,有心态调整的过程,加之配合也需要磨合,因而造成部分法官和助理之间配合不够紧密。
    3、对法官助理的考核还不够科学。由于法官、法官助理的配比不尽相同,法官助理的工作量不够平衡,在法官和助理的配合中又有职责的相互交叉和渗透,致使对法官助理的考核很难具体。
    4、编制、经费影响试点的深入开展。
    [11:34:18]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踏平东海万顷浪]的问题:
    王院长真是大胆!有胆识,敢让独任审判法官或合议庭的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是需要勇气的,令人佩服!
    自审判方式改革以来,我院一直坚持由审判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
    [11:34:43]
  • [主持人]:
    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试点法院”,对你们来说,可能又是个新起点,你们是否会延续以往的做法还是另起炉灶?刚刚您提到的那些困难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11:35:43]
  • [嘉宾 王友元]:
    在较前一段时间的法官职业化试点中,我们是将法官助理制度作为法官职业化试点的一项配套措施进行的,而在我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试点法院”后,我们将按照最高院苏泽林副院长指出的那样以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将辅助人员改革作为职业化今后一个时期任务。把法官助理工作作为我院工作的重点,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兄弟法院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法官助理制度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索,使其成为试点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在这一过程中,还要解决一系列问题。对于内部出现的问题,我们尽量采取协调、商议的方式加以解决;对于外部出现的问题,我们要争取当地党委和人大的理解与支持,力争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为职业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11:36:37]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东方法眼]的问题:
    实行法官助理后,法官的职数相应减少。请问你们是如何决定哪些人当法官,会不会仍然只是让庭长、副庭长当法官?
    请看类似问题。
    [11:42:48]
  • [嘉宾 王友元]:
    回答网友[顺其自然]的问题:
    只有确定了法官在法院这个体制中的位置,才能正确把我法官助理的角色定位,你总在回避矛盾的核心?这样不够真诚哟!哈哈哈……
    确定法官在法院中的位置很重要,打造具有职业特点的法官位置氛围,树立职业法官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度,是我们法院工作所追求的目标。为了突出法官的地位,我们作了以下几点:
    1、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示我院21名首任法官,展示我院法官职业化形象,增强法官责任感。
    2、创办法官会议,凸显法官位置,在全院形成以这些法院为核心开展工作的构架,使这些法官在全院审判中处于主导地位。
    3、举办法官讲坛,为职业法官走学者形道路创造条件。
    4、注重人文服务,激发法官激情。我们施行法官年度体检,强制带薪休假,定期组织法官疗养,办好法官餐桌,帮助法官配备家庭微机和书架,从而激发法官审判的激情。
    其法官助理配合这些使人尊重的法官进行工作,也产生自豪感和荣誉感。也使自己明确其工作的目标就要像其法官那样,走进职业化的领地。
    [11:47:04]
  •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还有许多网友的问题来不及回答,希望王院长有机会再到法院网作客,与网友交流。
    [11:50:26]
  • [嘉宾 王友元]:
    主持人、各位网友:
    感谢你们对云龙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的关注,由于时间短暂,未能对网友的提问一一作答,请予谅解。我们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将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做好,为法院同行提供参考和借鉴,我们也愿意从兄弟法院的各项审判探索和经验中吸取营养,丰富我们的试点内容。谢谢主持人和各位网友。再见!!!
    [11:51:47]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基层院长网上行活动到此结束,感谢网友的参与。再会!
    [1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