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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9点,北京法院网直播西城法院审理“贷款购车不还钱”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8:36:38]
-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将要直播的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贷款购车不还钱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案。[08:37:36]
- [主持人]:现在我们的直播员已经在西城法院的法庭里,让我们切到直播现场,一起关注直播员发回的现场报道。[08:38:37]
- [直播员 逸馨]: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直播员逸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29法庭即将开庭审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庄支行诉被告王斌、北京北方宝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8:44:31]
- [直播员 逸馨]:本案由西城法院民事审判三庭闪彤法官独任审理,书记员由刘丰担任。下面介绍一下闪彤法官的基本情况:[08:49:26]
- [直播员 逸馨]:闪彤,女,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现为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闪彤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实践工作,尤擅长合同类案件审理,庭审风格简洁、明快、朴实无华,多年来审结的案件数量均位于西城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前列,并先后荣立二、三等功。[08:52:05]
- [直播员 逸馨]: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宣布开庭:[09:09:50]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09:13:31]
- [书记员]:法庭规则宣布完毕,法庭内人员关闭各类通讯工具。全体起立,审判员入庭(审判员入庭,就坐)。[09:13:55]
- [审判员]:(审判员坐下后)请坐。[09:14:16]
-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完毕。[09:14:40]
- [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09:15:00]
-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庄支行,住所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负责人,王海静,行长。委托代理人:宗科涛,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庄清忠,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09:20:12]
- [被告]:王斌,男,1963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家住石景山区。[ 被告]:北京北方宝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52号。法定代表人,邱立会,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立文,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蒋林,北京北方宝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09:22:51]
- [审判员]:原告方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员]:被告方对原告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 第二被告]:无异议。[ 审判员]:各方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敲击法锤)现在开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庄支行诉被告王斌、北京北方宝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民事审判三庭代理审判员闪彤依法独任审判,由书记员刘丰担任法庭记录。下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审判员]: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诉及反驳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有,(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09:44:07]
- [审判员]:上述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请?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 第一被告]:听清了,不申请。[ 第二被告]:听清了,不申请。[09:45:22]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为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对方意见,应说明具体理由。下面先由原告陈述事实经过、诉讼请求及理由。[09:45:45]
- [原告]:第一被告于03年6月17日与第二被告签订了汽车信贷合同一份,约定购买捷达轿车一辆,12200元首付,约定后第一被告提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该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09800元,利率千分之4.185,按月还,03年6月26日发放贷款,第二被告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一被告4个月未按期还款,被告至今没有还款,要求第一被告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并支付相应逾期罚息,同时要求第二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和相关费用由第二被告承担。请求1、判令终止被告王斌与我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请求2、判令第一、第二被告支付原告欠款本息人民币8124.08元。请求3、判令第一、第二被告提前支付借款合同中余额部分共37期,67048.26元。[09:53:35]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第一被告]:03年6月,我的朋友想贷款购买汽车,借我的身份证,与原告签订贷款合同,今年4月以后,朋友开始欠款,别人是用我的身份证购买车辆,如果把车追回来,由我使用,我可以还款。[10:06:12]
- [第二被告]:我们不同意原告请求,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过个人汽车贷款抵押合同,即捷达轿车,依据担保法第2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我们认为此车既然是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了汽车抵押合同,不知道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我们申请法院对抵押登记情况调查取证。第一被告收入证明,证明其月收入5000元,我们认为收入证明有可能是虚假的。依据担保合同约定第一被告按照银行借款合同中第五章规定,贷款车辆没有经过银行和担保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不得设定任何权利。贷款人违背了借款合同,将车转让他人使用,实际用车人不付款,致使我们承担担保责任,我们为第一被告偿还过三期贷款,致使我们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风险。[10:10:12]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质证。[10:10:33]
- [原告]:出示证据一(二被告签订的购车合同),证明被告贷款购买车事实。[10:11:52]
-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2003年6月帮助朋友购买捷达车,贷款属实,无异议。[ 第二被告]:对购买车辆事实无异议。[10:12:45]
- [原告]:出示证据二(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一份)。证明借款事实和担保事实的存在。[10:13:04]
-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 第二被告]:希望看原件。[10:13:29]
- [原告]:出示证据三(个人放款通知书和商业银行贷款凭证)证明1原、被告之间借款事实的存在,2证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放款的义务。[10:14:11]
-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属实。[ 第二被告]:认可该事实。[10:14:34]
- [原告]:出示证据四(汽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第一被告用本合同贷款购车的事实。[10:16:03]
-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 第二被告]:认可该事实。[10:16:20]
- [原告]:出示证据五(机动车注册登记摘要登记)证明第一被告现在是车辆所有人。[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 第二被告]:认可该事实。[10:16:57]
- [原告]:出示证据六(逾期欠款明细表)复印件,证明被告截至2005年11月25日欠款本息、罚息,第一被告逾期是自2005年4月到2005年11月。[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没有还款属实,无异议。[ 第二被告]:无异议。[10:17:42]
- [原告]:出示证据七(转帐借款传票的复印件)第一个是2005年8月31日传票,是原告自第二被告处付款2126.94元,2005年9月第二被告替第一被告还款,共有3期。[ 审判员]:两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垫付车款我不知道。[ 第二被告]:无异议。正说明我们为第一被告承担了一部分保证责任。[ 第二被告]:实际用车人没有还款,银行没有通知我们,直接扣划该款,至今第一被告没有偿还我们垫付的款项,请求在诉讼请求中扣除。[10:19:06]
- [审判员]:下面由第一被告举证。[ 第一被告]:出示证据一(我与朋友签订的合同,宣读合同)。[ 审判员]:原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对该证据不认可,认为不能作为证据,是第一被告与实际购车人的私下约定,所以对该证据不予认可。[10:22:00]
- [审判员]:第一被告有无其他证据?[ 第一被告]:没有其他证据。[10:24:01]
- [审判员]:现在第二被告举证。[ 第二被告]:出示证据一(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第一被告是车辆所有人,有权对外签订抵押合同。[10:24:36]
- [审判员]:原告及第一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10:25:27]
- [第二被告]:出示证据二(个人贷款抵押合同)。[ 审判员]:原告及第一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第一被告]:无异议。[10:26:09]
- [第二被告]:出示证据三(抵押登记申请表)。[ 审判员]:原告及第一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对事实没有意义,不能确定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没有抵押登记的事实。没有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第一被告]:无异议。[10:27:00]
- [第二被告]:出示证据四(第一被告收入证明),我怀疑第一被告的收入证据是虚假的。希望法院调查一下。[ 审判员]:原告及第一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第一被告的收入证明我们有家访调查表,证明该收入是真实的。是被告自己提供的,我们有理由认为是真实的,如果不真实也应由被告自己承担后果。[ 第一被告]:无异议。是真实的。[10:28:41]
- [审判员]:请第二被告继续举证。[ 第二被告]:出示证据五(原告转帐单及划款凭证),我们承担三期保证责任与原告提供划款情况是一致的。[ 审判员]:原告及第一被告对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有的是从保证金划扣。[ 第一被告]:无异议。[10:29:49]
- [第二被告]:证据五不作为证据出示了,我们证据共四份。[ 审判员]:原告在诉讼请求中第二项计算的起止时间,向本庭陈述。[ 原告]:自2005年4月21日到2005年11月25日。支付原告欠款本金7191.78元。利息为847.94元,是4月21至4月25日期间的。罚息是84.36元。合计8124.08元。具体数字庭后提供。[ 审判员]:第一被告,本案的购车合同是你本人签字么?[ 第一被告]:是我本人签字。[10:31:10]
- [审判员]:说一下拖欠银行贷款时间和原因?[ 第一被告]:认可原告说的从05年4月开始拖欠欠款,因为我没用此车,月供也不是我还的,是实际用车人还的,因该车是别人以我名义购买的,他拖欠还款我并不清楚。[10:31:37]
- [审判员]:第一被告与原告及第二被告签订过抵押合同么?[ 第一被告]:与被告二签订过抵押合同。[ 审判员]:是否办理过抵押登记?[ 第一被告]:没有。[ 审判员]:贷款购车的现状?[ 第一被告]:不清楚,我听说在承德,实际购车人是李XX。[ 审判员]:被告一向本院说明贷款的明细。[ 第一被告]:本金是10万9800元,月还款2073.17元,10万9800元是贷款总额,占车价的90%。[10:32:38]
- [审判员]:第二被告,你们对第一被告拖欠款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清楚?[ 第二被告]:起止时间是2005年4月开始至今。为第一被告垫付过借款。[10:34:24]
- [审判员]:第二被告,公司与第一被告是否签订了抵押合同?[ 第二被告]:我们没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10:34:50]
- [审判员]:第二被告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 第二被告]:我们不清楚,也没有证据。[10:35:10]
- [审判员]:车辆现状是否清楚?[ 第二被告]:车辆现状不清楚。[10:35:27]
- [审判员]:原告介绍一下抵押情况。[ 原告]:合同签订后第一被告没有及时配合,没做抵押登记。[10:35:42]
- [审判员]:双方是否有发问?[ 原告]:没有。[ 第一被告]:没有。[ 第二被告]:没有。[10:35:58]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0:36:23]
- [原告]:第一被告因贷款购车于2003年与我们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当时是第一被告个人签署的,贷款成立。第一被告称他替他人购买车辆,我们不予认可。第一被告以自己名义申请贷款,用途是购车。被告在2005年4月开始至今7个月没有按期偿还贷款。依据第一、二被告签订合同约定,我们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第一被告提前偿还合同贷款,要求第二被告偿还连带担保责任。我们认为依据刚才的法庭调查第二被告作为担保人应承担担保义务,他的理由不成立,依据担保法和合同约定该理由不成立,第二被告没有提供出有错误的抵押证据,也没证据签订担保合同不真实,依据我们出示的抵押借款合同,作为原告扣划第二被告保证金款项抵贷款,有法律依据。[10:38:39]
- [第一被告]:我当时用我身份证以我的名义给别人购车辆,我希望能追回车辆,我偿还银行的贷款,但现在车不在我处,我不能还款。[10:39:49]
- [第二被告]:银行与第一被告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我们承担高额抵押风险。银行没有完善信贷手续,致使我们承担不应该承担的风险。我们认为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合同有效,约束原告和被告的行为。银行在开展汽车贷款初期,出台的试行办法有相关规定。第一被告每月5000元的收入证明,我们怀疑是虚假的,在第一被告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我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10:44:28]
- [审判员]:原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10:44:41]
- [原告]:免责理由不成立,抵押合同没有生效,依照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生效应以登记为前提,抵押登记与否与免责无必然联系,对方提出的没有登记致使扩大抵押风险与事实不符。[10:49:14]
- [原告]:第一被告、第二被告提出由我方代为其追车无依据。第一被告代别人买车应就此负责,第二被告出示我银行内部管理规定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就第二被告指第一被告收入情况为假,不成立。因第一被告已经认可其收入的真实性。第二被告以此为由免除自身担保合同不成立,第二被告已经核实过第一被告的收入情况,并签定了合同认可。[10:52:32]
- [审判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第一被告]:没有。[ 第二被告]:没有。[10:52:46]
- [审判员]:第二被告是否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调取证据?[ 第二被告]:是的。[10:53:11]
- [审判员]:限期第二被告三日内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 第二被告]:听清。[10:53:2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做最后陈述。[10:53:4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第一被告]:坚持我的答辩。[ 第二被告]:坚持我的答辩。另外说明如判决我们承担担保责任,请求法院明确我们有追偿权。[10:53:55]
- [审判员]:现在休庭。(审判员、书记员退庭)[10:54:50]
- [直播员 逸馨]:因为当事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今天庭审暂时到此,待新的证据调取后,法庭将另行择期开庭。直播到此结束,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对西城法院此次网络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本次直播策划:孙敬 杨平胜 甘小琴
技术支持: 王永 王伊莎 胡晓童
照片提供: 王永[10:59:42]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参与,也感谢西城法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他们辛苦工作为大家发回现场报道,再会![11:05:27]
- [北京法院网]: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