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论坛现场

人民司法副总编辑、编辑部主任柳福华主持法院文化论坛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谢晖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王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室主任刘作翔

山东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黄伟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

“法院文化论坛”现场全景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陈金钊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政治处组宣科科长陈军

《山东法制报》社副总编迟建刚

人民法院报社副总编倪寿明
11月16日9:30 人民法院报社会同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举办“法院文化论坛”(三)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继续关注由人民法院报社主办,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法院文化论坛”。
    现在与会人员正在观看一个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传短片。稍后,法院文化论坛将继续进行。
    网友如果想就“法院文化”这个主题与代表交流,请注册登陆发言。
    [09:47:1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下面法院文化论坛继续进行,首先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发言,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谢晖点评!
    [10:08:54]
  • [王少南(东营中院院长)]: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听了昨天专家、教授的发言,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文化到理念方面的信心,东营法院成立十年来的发展,文化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把东营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情况,主要从实践层面作一个发言,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指正。
    第一个问题,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或者说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我以为,大而言之,两句话,一为外部大势所趋;二为内在发展必然。
    (一)当今世界,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文化的发展,但文化的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产生决定性作用。可以说,有没有强大的文化实力,对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文化力量的强弱,决定着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二)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使命。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立为我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与时俱进,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分支,社会主义文化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建设方向。
    (四)法院文化是一种特有的司法文化形式,是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能够反映法院工作规律、审判工作规律的价值理念、审判能力、行为准则、人文风格以及审判、办公场所文化等的总和。
    当前法院工作值得关注的背景因素是:
    一是人民法院工作基本矛盾: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
    二是新世纪法院工作的主题:公正与效率。
    三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四是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
    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人民法院既面临着执法地位的严峻考验,又肩负着改革的重任。而这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取决于法院的管理水平、法官素质的高低。
    回顾审视近年来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我们欣喜地看到,上级法院非常关注法院文化建设,前不久,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曾就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并在湖南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山东高院也将于11月下旬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法院文化研讨会。我们正在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但是,我们也应当承认,就法院的文化建设的整体而言,这项工作还处于在起步阶段,一些法院探索也是自发行动。主要表现在:“一热一冷”,即领导热,干警被动参与;“一硬一软”,即注重硬实力投入,忽视软实力建设;“一虚一实”,即浅层次理解法院文化,唱唱跳跳等一些载体,没有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任务来抓。由此带来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目标的定位、主客体关系的处理、内容的把握和运作方法都存在着缺少整体设计、系统研究、整合资源、精心实施的问题。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端正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指导思想;有利于进一步坚定法官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度和司法价值理念的养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裁判的公信力;有利于提高文明司法程度,改善法院的形象,提高司法权威;有利于提高法院内部整体的管理水平,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场所的文化品味,成为传承司法文明重要阵地。
    [10:17:47]
  • [王少南(东营中院院长)]:
    第二个问题,结合法院特点,加强法院文化体系的建设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原则
    1、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应当表述为四个方面,①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指导;②以弘扬法院精神,提高法官的素质为核心;③以科学的管理为基础;④以先进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为保障。
    2、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①丰富法官的精神生活,提升思想境界、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增强团队的归属感、荣誉感;②为法院审判工作、改革任务、队伍和其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③提升自身形象,增强公众对法院的认同感。
    3、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我们认为,应当把现代化法院确定为法院文化建设的远期目标。所谓现代化法院,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性概念,其内涵不仅涉及法院自身发展的各个方面,而且涉及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单就法院自身而言,可以界定为四个方面:一是理念的现代化;二是机制的现代化;三是主体的现代化;四是装备的现代化。
    4、法院文化建设的原则:①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这是确保法院文化建设方向的前提;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③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方法;④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把握的重要内容。
    (二)准确界定法院文化的体系
    1、从法院文化的系统看,体现在四个层面:
    ①以物质为形态的法院文化;
    ②以人的行为为形态的法院文化;
    ③以制度规范为形态的法院文化;
    ④以意识和观念为形态的法院文化,即法院精神文化。
    这四个层次是紧密相联的:物质形态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也是其他层次的物质基础;行为形态是法院文化的动态体现,也是其他层次的反映;制度形态是约束和规范其他层次的法院文化,也是保证条件;精神形态是形成其他层次的思想基础和导向动力,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
    2、从法院文化的主体看,可以分为:法官文化;法警文化;法院其他人员文化。
    3、从法院文化的内容看,表现在以下方面:审判文化:又可以分为裁判文化、调解文化。执行文化;法庭文化。裁判文化又可细分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立案、审判监督等文化。
    4、从法院文化的性质分类:法院管理文化;法院廉政文化;法院人事文化;法院信息文化。
    (三)把握好法院文化建设的特点、功能和程序
    法院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具有其鲜明的政治性、职业性、规范性、传承性的特点。承载着导向、凝聚、协调、激励、约束、辐射等功能。
    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阶段,可分为认知法院文化、理解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展现法院文化;深化法院文化,弘扬法院文化;拓展法院文化、创新法院文化。
    [10:18:07]
  • [王少南(东营中院院长)]:
    第四个问题,关于下一步法院文化建设的打算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从狭义来讲,就是强化法院群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法院的精神价值、制度行为、物质载体等文化的归属感、忠诚度。在广义的社会层面上,要增进对法院、法官在审判活动和管理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制度规范、物质载体等文化的认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一)要端正文化建设的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指导。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遵循法院工作规律、审判工作规律,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高度重视人的作用,把提升人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文化素质来进行;
    (四)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反对形式主义,把法院文化建设庸俗化,又要避免文化建设与法院工作实际相脱离。
    (五)当前的法院文化管理,要把加强规范化管理、深化司法改革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六)要建立法院文化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借助“外脑”,丰富文化建设的思路、措施。要加强对外交流和研讨,学习借鉴企业文化的发展经验,拓展与国内外先进法院的文化交流,吸收、借鉴先进的司法经验和文明成果。
    由于时间关系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10:24:56]
  • [谢晖]:
    谢谢,王院长既是文化建设的积极探索者,也是认真的行动者。参加这次法院文化论坛,我个人受益匪浅。我看到一些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作品,有些是法院工作人员写的,也有的是学生写的,但我到一些法院没有感觉到多少文化味。来东营之后让我深切体会到浓浓的文化气味。在这物质建设的背后,我看到了法官的自信。王院长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注重与学者的互动,王院长与我就文化问题进行过探讨。但我也有个问题和王院长商榷了一下,关于法院文化现代化问题,我认为,司法活动贵在传统性,当然从国情上我们强调现代化的必要性。但是在司法活动中强调保守。我个人认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该有守成性,以积累和守成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谢谢。
    [10:25:32]
  • [主持人]:
    下面请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王成发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室主任刘作翔点评!
    [10:30:24]
  • [王成]:
    谢谢人民法院报和东营中院的邀请,有这样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参观完东营中院,感觉非常好,远远超出我们的评估和想象。我们理解法院文化应该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即审判工作。我们法院主要解决内部运作和管理体制的问题。第一,我们在法院建立了一站式的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的诉讼服务。这样可以把法官解放出来,让他们从事他们的工作。第二,设立法官评判委员会。这个完全由法官根据相关规则运作。第三,我院加强接访工作。感觉当事人来访,但最后能启动再审程序的非常少。我们也有这方面的探索,如注重调解,多给当事人做工作。我们多走一步,对当事人的一些重要事情就做完了。同时,我们也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这样做的效果非常明显。另外,我们还探讨社会救助机制。
    [10:36:50]
  • [王成]:
    文化具有软实力的品质,看不见,摸不着。但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有着重要影响。法院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我认为法院应当为法院的目标来服务,法院跟其它部门不一样,每个法官都是一个决策者。我们思考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如何对纠纷解决者的尊重问题。我们法院的具体情况是案件压力大,法官心理压力也大,容易导致工作简单粗暴,明确分工的情况下,淡化身份等级,法官才可能学会尊重当事人,当事人也会尊重法官,让法官成为受人尊重的人。所以,对法官和具体个体提供尊重是必要的。
    [10:46:13]
  • [王成]:
    二是每个个体和法院之间的关系,谁代表着法院?我们认为每个个体都代表法院,两者间存在着连带责任关系。我们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此不展开讲了。三是竞争和互赖的关系。竞争导致恶性,在竞争中的不当行为容易导致法院整体利益受损,我们想怎么实现双赢,社会给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每个有都有足够大的空间展示,没有必要由于竞争导致互伤。四是尽可能使法院内部关系简单化。从等级、运作讲现在还比较复杂,这样会浪费法院的资源和关系。简单化之后,可以更多地给老百姓解决实事,每个人也可能感觉轻松。现在我们感觉运作还是不错的。这是我们的理解和思考。谢谢大家。
    [10:50:19]
  • [刘作翔]:
    谢谢主持人,非常高兴听了王成院长对海淀法院文化的介绍,觉得他们的思考和具体的设计、做法已经抓住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他们从功能、决策定位上理解法院文化建设,从法官功能、决策的调配来进行研究,法官这样一个功能和角色怎样是合理的,这是一个大胆的感受,他所讲的四点不是停留在表层,已经深入到法院的功能等层次。对法官角色的理解也有一些很独道的见解,如首先从解决者自己出发,使主体受到尊重,才能够激发他尊重服务对象,引入了心理学的一些观点和经验,包括人在组织结构中受到的待遇,他用这样的感受对待别人,以及竞争和互赖的关系,这几点的思考都已经进入到比较深的层次。
    [10:58:29]
  • [刘作翔]:
    还提出了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来解决法院的定位、法院的功能和法官的角色等问题,对这些东西的感受都比较深。我从很多材料中看到海淀法院在基层法院中是很有名的,人员素质比较高,最早的博士也是海淀法院引进的。他提出法院内部关系简单化的思考,是很有见地的,内部关系简单化需要建立在科学的制度设计上,简单化与制度相关联。现代化有时带来关系复杂化,一方面要求现代化,一方面要求科层架构,科层制会带来关系的复杂化。提出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空间与每个人角色、功能有关,要在良性的基础上找到合理的定位。关于个体和整体的关系问题,涉及司法权的理解,比较复杂,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不做展开。我近来一直在考虑法官的主体地位问题,作为哲学意义上的主体与司法的主体有不同的理解,值得进一步研究,就说这些,谢谢!
    [10:58:42]
  • [主持人]:
    下面请山东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黄伟东发言。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点评!
    [11:00:33]
  • [黄伟东]:
    首先感谢主持人,到东营参加这次论坛,受益很多,为以后召开法院文化研讨会增加了经验。我谈几点看法:法院文化建设在许多年来是我们法院工作的一个内容,明确提出法院文化是比较晚的,但是作为一个层面的内容来研究从来没有间断过。文化建设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能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这也是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首先,对法院文化的本质要认识清楚,任何一个行业、组织,都有一个本质,法院文化的本质就是司法的有机结合,有管理学的本质,同时也是现代文化管理的模式,法院文化实务工作应该注重管理,同时,他具有文化属性,受社会制约。法院不仅是由制度、组织机构、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组成的系统,也是司法审判的哲学,也由法院审判的要素组成,是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的组织。我们常常说一个城市、群体、组织、个人很有文化底蕴,一个法院、一个法官有文化底蕴,这是很高的评价,目前我们还是比较缺少这种文化底蕴,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现在的法院的发展,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提高每个法官的文化底蕴,是提高法院文化的着眼点。
    [11:22:08]
  • [黄伟东]:
    我强调一下中国特色的问题。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西方有先进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我们法院应该是中国特色的先进法院,我们现在正处在转型期,我们强调法院文化的阶段性和发展性,我们提的一些目标和口号,要有利于提高法院工作,对推动法院建设要起作用。我感觉作为法院内部,对这方面要保持清醒,要考虑到法院目前的环境、我们目前的经济发展状态、社会文化的现状等问题。
    [11:22:31]
  • [黄伟东]:
    我觉得法院文化建设的层面上,同意王院长的观点,分为制度、行为、物质、精神四个层面。当前特别要把行为文化作为一个重要层面。到了东营之后,东营在培养好的法官的同时,塑造了好的法院整体。关于法院文化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我认为,作为法院文化应该是共性的,但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应当有自己的个性。王院长提出创造一个品牌法院,因此,我们要把法院领导的意图要很好的贯彻到每个法官身上。文化建设是作用于人的,要通过人体现出来。现在搞一些活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每个法官都没有什么事。我认为,法官的主体地位要充分体现出来。
    [11:23:15]
  • [黄伟东]:
    法院文化建设不能简单化、庸俗化,同时也不能复杂化。法院文化建设,关键是培养法官共同观,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是区别的。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问题,现在关键是要付诸行动。当前,我们在加强理论探索的同时,要做好落实和推动工作,推动法院文化的建设。感谢大家。
    [11:23:43]
  • [樊崇义]:
    我觉得听了黄主任的发言,他讲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思路基本就成了。我觉得他讲的高屋建瓴,把管理属性和文化属性结合的问题、如何强调中国特色的问题、把前瞻性和阶段性如何结合的问题等讲的比较清楚。还讲到当前法院文化的定位、法官参与重点和如何见诸行动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一个问题想回应一下,昨天有的发言提出法院现在是弱势,刚才伟东也谈到中国特色、文化建设要分阶段进行,社会的承受能力问题,这个问题现在确实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研究,我觉得有两点:一是从法院文化的结构上,分清法院内部文化和社会文化的关系,一方面要把握法院文化的本质和规律,方向要明确,立场不能动摇。我们如何处理前瞻性和阶段性的问题,如何使我们法院内部文化和外部文化协调下功夫,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经之路,王少南院长提出现代化的概念,现代化是我们的目标,是我们必须要付出代价达到的目标。东营法院这几年做出的努力,也是让大家慢慢接受的,这有一个过程,有一个中国特色问题。我的观点就是处理好内部文化和外部文化的关系,如何使内部文化成为人们的意志是关键。
    [11:25:14]
  • [樊崇义]:
    第二是中国特色问题,法院文化的中国特色是什么要加强研究,但是中国特色就刑事范围来讲,我们已经参加了国际条约有17个,包括我们最近要批准的反腐败公约。这些条约包含的最低标准是全人类的文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讲中国特色,你签订了、批准了就要执行。法院文化哪些是中国特色是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我并不是反对中国特色,而是不能将其庸俗化。这次会议后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关于法院文化建设,我们还要宣传好、教育好群众,只有这样,我们的法院文化才能健康发展。我就回应这么多。
    [11:25:34]
  • [主持人]:
    下面请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继祥发言。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陈金钊点评!
    [11:36:44]
  • [刘继祥(济宁中院副院长)]:
    能够参加这次法院文化论坛,非常荣幸,我来是向各兄弟法院学习的。我们济宁中院座落在孔孟之乡,诉讼意识比较淡。近年来,济宁中院围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下发了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有关法院文化的建设,我们法院院长有一篇文章作过论述。其他问题我就不讲了,最后,代表我们院长请各位领导到济宁中院参观工作,实地对法院文化工作进行参观。
    [11:37:59]
  • [陈金钊(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
    刘院长来自孔孟之乡,我想起来一个问题,传统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化如何对接,这个问题是比较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是济宁中院的问题,也是全国法院面临的比较大的问题,实际上近百年来中国法学从形式上、内容上都面临着问题。西方法学如何中国化是个非常大的命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何解决,法学圈里有比较多的观点,很多都是从后现代法学流派里拿来的东西,有些人直接拿了过来,强调中国法学的西方化。但中国法学如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衔接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西方文化我们还要进一步学习,如何与中国的文化相衔接。在今后研究过程中,我们要注重这个问题,谢谢!
    [11:38:30]
  • [主持人]:
    下面请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政治处组宣科科长陈军发言。由《山东法制报》社副总编迟建刚点评!
    [11:39:35]
  • [陈军]:
    非常感谢人民法院报社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和提供发言的机会,房山法院在前几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法院,前不久,房山政法机关出台文件,加强政法文化建设。来到东营之后,感受东营是美丽富饶的城市,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今天上午看了东营中院,才知道什么是现代化的审判机关和设施,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我第一次到山东来,也感到山东朋友的热情和好客。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多,最后,我想代表房山法院请各位到北京去,到房山法院去。
    [11:41:36]
  • [迟建刚]:
    房山法院陈军科长的发言对我启发很大,结合听了海淀区法院王成副院长和房山区法院陈军科长的发言,我感受到了北京法院的风采,平时我与山东法院的法官接触比较多,对山东基层法院的报导比较多,对北京地区基层法院的了解不多。所以,我听了北京海淀区法院和房山区法院与会者的发言后,感觉很受启迪。我在以后的新闻报道中会借鉴学习这两个法院的好作风,把法院、法官的形象树立起来。
    [11:41:56]
  • [主持人]:
    论坛发言暂时到此,请人民法院报社副总编倪寿明作小结。
    [11:51:38]
  • [倪寿明]:
    我的感受有三点,我们在这里研究法院文化,说明我们法官的群体意识是非常强,文化是个性化的东西,我们从过去研究审判业务的问题转而研究法院的管理问题,而且出了审判管理的书籍,这说明我们的群体意识很强。第二就是说明我们开始注意法院的实力问题,从我们全体法院来说,文化问题是前所未有的问题,文化的本身在法院全局中的地位迅速上升,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不是虚无的东西,可以完全应用的法院工作中,发挥积极的力量。注意到法院的管理、发展,注意到法院工作的需要。第三, 我们研究法院文化,说明我们法院的管理迈向一个更深层次的阶段,更加成熟。关于会议的归纳,会后会作进一步的梳理,关于什么是法院文化大家讲了很多的概念,文化是相对自然而讲的,凡是有人工的东西都可以升华为文化。我们注意到法院工作中的东西都凝聚了文化的内涵。我们也注重到文化本身的关联性,承接性,文化的可塑性即可建设性。我们将总结现有的文化现象,加以归纳组织,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法院文化的可建设性,我们研究它是为了推进法院工作,会后我想我们对大家研讨的东西进行梳理,用我们媒体的力量,把我们的声音放大出来。也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报纸,简单说这些。
    [11:52:42]
  • [主持人]:
    这次法院文化论坛,为大家准备了一个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倡议书,请大家审查和讨论。请王少南院长宣读倡议书。(略)
    [11:57:15]
  • [主持人]: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这个倡议书。谢谢大家!
    [11:59:0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人民法院报社主办,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法院文化论坛”到此已全部结束,如果您要了解“法院文化论坛”的相关内容,请登陆东营中院网站:http://dyzy.chinacourt.org浏览。谢谢!
    [11: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