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前准备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 景汉朝
2008年3月13日14:30,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景汉朝与网友在线交流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
    [14:21:01]
  • [主持人]:
    欢迎点击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人民网、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网等新闻网站联合举办的“两会”系列访谈。
    [14:21:33]
  • [主持人]:
    “两会”期间,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尔梅、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景汉朝,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执行办副主任鲍圣庆,研究室主任邵文虹等8位同志陆续走进中国法院网,分主题介绍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并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14:22:07]
  • [主持人]:
    连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刑一庭庭长黄尔梅、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研究室主任邵文虹、审委会专委王秀红等相继介绍了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罚刑事犯罪、法官职业化建设、统一司法标准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14:23:09]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十分荣幸地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景汉朝大法官,作为访谈嘉宾来到我们中国法院网,和网友进行交流。
    [14:25:24]
  • [主持人]:
    嘉宾简介请点击左侧图片浏览。
    [14:30:45]
  • [主持人]:
    据我所知,景大法官在司法改革的理论上有很深入的研究和建树,在司法改革的实务方面也有很丰富的经历和经验。肖扬院长在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在总结人民法院过去五年工作时,讲到“司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不断完善”。下面我们就围绕这个中心话题来请教景大法官。
    [14:31:40]
  • [主持人]:
    现在嘉宾已经来到网络直播室。
    [14:32:36]
  • [主持人]:
    景大法官,欢迎您做客中国法院网。
    [14:33:27]
  • [嘉宾 景汉朝]:
    谢谢主持人。我也很高兴有机会来到中国法院网做客。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人民法院的工作、关心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司法改革事关落实“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指导方针、事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同时更加直接关系到依法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我很愿意借今天这个机会同大家交流,并介绍一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情况。
    [14:35:45]
  • [主持人]:
    司法改革既是一个历史跨度很长的大课题,又是一个时代感很强的新课题。您能不能回顾一下我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的历程?
    [14:36:49]
  • [嘉宾 景汉朝]: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1954年颁布的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历次政治运动的影响,特别是十年“文革”的影响,我国司法制度曾一度受到严重破坏,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人民司法事业才重新恢复生机。
    [14:37:27]
  • [嘉宾 景汉朝]: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从最初的审判方式改革,到后来的审判机制改革,再到后来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几十年探索实践,几十年风雨兼程,取得了历史性的大发展。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战略任务,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由此进入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阶段,至今整整十年时间。这不平凡的十年,是包括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内的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获得重大进展的十年。
    [14:38:18]
  • [嘉宾 景汉朝]: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最高法院在党中央领导下,分别于1999年和2005年颁布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同阶段的目标、原则和任务。1999年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从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科学设置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深化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部署了39项改革任务。
    [14:39:06]
  • [嘉宾 景汉朝]:
    2005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进一步深化了改革内容,拓展了改革领域,在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及探索法院体制改革等八个方面,部署了50项改革任务。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和规范了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14:39:29]
  • [主持人]: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任务繁重,两个五年改革纲要更是令人注目,这么多项的改革任务究竟取得了哪些成就和成绩?
    [14:41:18]
  • [嘉宾 景汉朝]:
    概括起来说,十年来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这里我简要地介绍一下。
    [14:41:59]
  • [嘉宾 景汉朝]:
    一、改革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并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结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下放26年的历史。
    [14:42:43]
  • [嘉宾 景汉朝]: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加强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完善了死刑二审开庭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进一步保证了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有力地保障了人权,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14:43:43]
  • [嘉宾 景汉朝]:
    二、改革和完善再审制度。审判监督程序作为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是确保裁判公正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司法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十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使再审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为解决申诉和申请再审难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4:44:40]
  • [嘉宾 景汉朝]:
    一是增加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由原来的5种细化和扩大到13种,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确保有法定申诉理由的案件都能够纳入再审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是改革再审审级制度,明确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既避免了多头申诉、重复申诉,同时规定一般事项再审一次即告终结,改变了终审不终的历史,解决了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问题。三是改革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查,及时裁定再审或裁定驳回申请,既减轻了再审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避免了当事人反复申诉。四是将抗诉事由从现行法律规定的情形进一步具体化,有利于审判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14:47:12]
  • [嘉宾 景汉朝]:
    三、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长期以来,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行体制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
    [14:47:36]
  • [嘉宾 景汉朝]:
    一是规定立即执行的制度,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可能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建立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三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等措施,形成社会监督合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四是建立执行异议制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并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五是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间,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期间为2年,并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以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4:48:19]
  • [嘉宾 景汉朝]:
    四、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全国各基层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5681人,参与审理案件121万件。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理案件,除了不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参与司法的特征和优势,很好地发挥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
    [14:49:46]
  • [嘉宾 景汉朝]:
    五、改革和完善法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中央提出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于2002年提出了以严格职业准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加强职业保障、完善职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长远思路,法官队伍结构、知识层次、整体素质得到优化,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显著提升。
    [14:50:45]
  • [嘉宾 景汉朝]:
    六、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思路,立足方便群众诉讼,着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改革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
    [14:51:38]
  • [嘉宾 景汉朝]:
    一是改变过去由基层法院统一立案的做法,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二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认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人民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三是加强与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逐步实现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的目标。四是简化诉讼程序,充分发挥简易审判程序的功能,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五是加大对人民法庭的物质投入,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基本解决了人民法庭“审判无庭、办公无房”的状况,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14:53:33]
  • [嘉宾 景汉朝]:
    七、改革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是维护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相继颁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并进一步明确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项原则,推出了一系列审判公开方面的措施。各级人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的观念日益强化,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全面实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14:53:58]
  • [嘉宾 景汉朝]:
    此外,人民法院还进一步改革了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管理制度等,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积累了经验。总之,历经十年改革艰辛历程,人民法院总体上形成了基本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审判体系。
    [14:54:09]
  • [主持人]:
    景委员,我们很多网友知道您是一位学者型法官,所以我们的法治论坛网友雨疏雨狂提问:“景法官可有新著问世?”
    [14:56:26]
  • [嘉宾 景汉朝]:
    很不好意思,我是一个司法实务工作者,也是一个理论研究爱好者。多年以来,我在司法理论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自从2003年我参加最高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之后,就自己主动封笔了。这既是职业的要求,也是我应有的自律。我现在仍然在参与司法改革的具体工作。也许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不便发表有关这方面的文章和著作。但我一直保留着对理论研究的浓厚兴趣,我依然在不断地思考着。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14:57:09]
  • [嘉宾 景汉朝]:
    回答网友[lll]的问题:
    在司法改革的大盘子中,“法官职业化”处于怎样的地位?
    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大家知道,司法水平的高低、司法能力的强弱与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等密切相关。可以说,队伍问题是个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最基础性的问题。这些年通过这项改革,法官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这项改革工作今后的路程还很长,我们还会加倍努力,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使其在司法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4:57:49]
  • [主持人]:
    刚才您谈到了我们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所取得的显著成就。通过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一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请您谈一谈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哪些值得总结的成功经验?
    [14:59:10]
  • [嘉宾 景汉朝]:
    十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基本经验主要有以下这六条: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第二,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改革的顺利进行。第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得到群众拥护。第四,坚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确保人民法院改革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第五,坚持继承与借鉴相结合,确保人民法院改革符合中国国情。第六,坚持循序渐进、自上而下展开,确保人民法院改革整体推进。
    [15:00:43]
  • [主持人]:
    据我了解,20世纪60年代以来,当代世界主要国家相继掀起了一股司法改革的浪潮。这些改革对于我国的司法改革有什么影响或者有什么借鉴和启示?
    [15:01:52]
  • [嘉宾 景汉朝]:
    从总的情况来说,这些国家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改革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主要都是对诉讼程序的改革,而不是对司法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他们改革的目标,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让民众更便利地利用和接近司法,同时实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15:02:28]
  • [嘉宾 景汉朝]:
    从当代世界主要国家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5:02:55]
  • [嘉宾 景汉朝]:
    一是,各国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各有侧重。有的更加侧重于体制性转轨,例如东欧一些国家,他们的司法改革是体制转轨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巩固刚起步的市场经济,并加速它与国际经济体系的接轨。有的国家侧重于诉讼程序改革,如日本在世纪末推动的第三次司法改革寻求的是司法供给面的扩大,让司法的利用更为便捷,效率更高。为国民参与司法提供便利。
    [15:03:29]
  • [嘉宾 景汉朝]:
    二是,当代世界主要国家的司法改革反映了本国的特殊国情,都体现了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这些国家在司法改革和完善本国司法制度的过程中,都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国情,采取适合自己的改革措施,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具有自己特色的司法改革道路,不盲目照抄他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经验。
    [15:04:15]
  • [嘉宾 景汉朝]:
    归结起来,可以说当代世界主要国家司法改革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第一,司法文明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的共同的文明成果,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进步价值观。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司法文明,不仅不排斥任何形式的司法文明,而且要吸收其成功的做法。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借鉴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第二,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司法改革的道路是不同的。中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我们的司法改革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珍惜自己的实践成果,借鉴但绝不能照搬别国司法制度的模式,也不能简单地以外国的发展模式来评判我们的成败得失。
    [15:05:49]
  • [嘉宾 景汉朝]:
    回答网友[赵珍]的问题:
    景委员:您好,现行的司法制度下申诉难!难!不知最高法院将出台什么好措施。 我建议,建立一个错案寻找追踪机制,法院要主动发现错案,具体地说要受理所有的申诉,进行在阳光下的审查;规定申诉可以向非原审法院提出;规定处理申诉案的审理时限。 所谓“阳光下”是举行公开的听证会,会上进行公开的、平等的辩论、论证。以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申诉难问题确实是老百姓关心的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致力于这方面的改革。通过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制度上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了条件。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一是增加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由原来的五种细化和扩大到十三种。确保有正当申诉理由的案件能够纳入再审范围,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是改革再审审级制度,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三是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查,及时裁定,避免当事人反复申诉。
    [15:08:42]
  • [主持人]:
    请问景专委,刚刚召开不久的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什么样指导意义?法院司法改革的当前的、现实的任务是又什么呢?
    [15:09:31]
  • [嘉宾 景汉朝]: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就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一伟大任务,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
    [15:10:39]
  • [嘉宾 景汉朝]: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务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改革决策的根本依据,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5:11:48]
  • [主持人]:
    景委员,您能不能描述一下司法改革的总目标和大方向?
    [15:18:16]
  • [嘉宾 景汉朝]: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先例可以遵循。为了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我们应当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目标。这个总目标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15:18:41]
  • [嘉宾 景汉朝]:
    遵循这个总目标,我们可以从公正高效权威这三个方面来构建和规划这个制度。总之,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高效是能感受的高效,权威是被认同的权威。其中公正是核心,高效是要求,权威是保证。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司法失去公正,高效就没有意义,权威难以树立;司法不讲效率,案件久拖不决,公正就会大打折扣,权威也难以树立;司法没有权威,即使办理的案件再多,也不能起到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总之,只有法律被公正、高效地适用,裁判结果被不折不扣地执行,司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护和一体遵从,才能真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一切部署,都要紧紧围绕上述三个方面展开。
    [15:19:42]
  • [主持人]:
    改革从来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我们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也正处于深化和攻坚阶段,那么当前所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15:20:09]
  • [嘉宾 景汉朝]: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
    [15:20:38]
  • [嘉宾 景汉朝]:
    一是传统文化的不利影响。我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形成了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是值得骄傲的。但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我们的一些文化传统与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是不相吻合的,如我们的传统文化重整体、轻个体,重社会、轻个人,重权力、轻权利,官为贵、民为贱。这不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强调概括,忽视具体,许多事情往往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八九不离十”,反映到法律上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不利于严格司法、执法;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等级观念,更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原则相悖。
    [15:21:17]
  • [嘉宾 景汉朝]:
    我国的文化传统是重人情、重感情、重关系,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和关系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改革的推进往往会遇到一些有形或无形的阻力。如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调法官中立,但由于“人缘”、“地缘”关系的影响,许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都有各种关系来找,严重影响了法官中立和司法公正的形象。又如在庭审制度改革中,法律强调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谁也不愿意出庭作证。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就无法在法庭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有些案件事实就会很难查清,庭审改革也就难以推行下去。
    [15:22:01]
  • [嘉宾 景汉朝]:
    我国传统文化中还存在着根深蒂固的“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只要案件的审理结果是正确的,程序问题就往往被忽略。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调诉讼程序的正义性,树立司法程序的权威。这样的现代司法理念要深入人心需要有一个过程。
    [15:22:43]
  • [嘉宾 景汉朝]:
    二是社会发展不平衡对整体推进司法改革的阻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这无疑增加了司法改革的难度,阻碍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比如法官法规定,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按照统一的标准选拔从事司法职业的专门人才,有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共同的法律职业伦理,也符合世界各国选任司法职业者的惯例。
    [15:24:01]
  • [嘉宾 景汉朝]:
    但是,从这几年推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际情况来看,经济落后地区如西部,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很少,司法队伍已经出现严重的断层现象。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发达或者比较发达的地区运行良好,而在这些落后地区并没有完全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在我国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法院的经费严重不足,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满足不了案件审理的需要。个别地方开庭审理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很难推进庭审制度的改革。
    [15:24:44]
  • [嘉宾 景汉朝]:
    三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方面,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官素质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法院法官断层问题日益显现,人才引进十分困难。这些对于深化司法改革是非常不利的,当然这些问题还是靠改革去解决。
    [15:25:20]
  • [嘉宾 景汉朝]:
    我国目前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去除司法体制的弊病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对司法改革的艰巨性要有足够的认识。还应当看到,司法改革过程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原有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循序渐进,扎实搞好当前的各项改革工作;另一方面要站在历史未来的高度,从长计议,运筹帷幄,思考和谋划今后司法改革的基本走势。
    [15:25:44]
  • [嘉宾 景汉朝]:
    回答网友[倒霉的石头]的问题:
    景大法官:在审判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有个别基础法院在判案过程中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至使判案过程简单、粗糙,导致不公正判案发生,目前是否有比较完善的办法能够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地方保护主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传统文化、司法体制、队伍建设、司法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当说是有成效的。但是,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子就能杜绝的。它有一个不断改革发展的过程,我们有信心在这方面继续进行努力。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这个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
    [15:28:17]
  • [主持人]:
    回答网友[graceyan]的问题: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没审查,怎么办?
    明天上午9:30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宫鸣将做客本网,请您届时与他交流。其他有关于再审的问题的朋友欢迎你们明天与他交流。
    [15:28:55]
  • [主持人]:
    回答网友[小]的问题:
      执行难问题中,如果是有因法院执行到位后一直将钱款放在法院账户不给执行人,或因执行法官执行拖拉不给执行造成的,解决这样的执行难问题有什么办法吗?
    你可以参看一下3月10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副主任鲍圣庆做客中国法院网的直播。
    [15:44:00]
  • [嘉宾 景汉朝]:
    回答网友[pingyi]的问题:
    宋鱼水763件案件,确实太感人了
    宋鱼水法官确实是我们法官中的优秀代表,她秉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通过自己高超的审判艺术和艰苦的努力,办了大量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实值得所有的法官学习。但是,法官长期的超负荷工作,说明目前审判力量与法院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基层法官经常加班加点,不仅会损害法官的身体健康,有时也可能在程序上不利于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般的案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通过法官的正常工作来办结,才应当是常态。这个问题希望能够通过改革,适当增加审判力量来统筹解决。
    [15:47:52]
  •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景大法官的到来。
    [15:48:19]
  • [主持人]:
    感谢网友的支持。明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将做客本网,这也是本网“两会”系列直播的最后一场。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参与。
    [15:48:44]
  • [嘉宾 景汉朝]:
    非常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网友交流,由于时间的关系很多问题没有能够一一答复。希望以后有机会我们继续沟通。
    [15: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