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

唐利一方

撒冷公司一方

唐利代理人向证人发问

庭审现场
12月3日9时,北京法院网直播房山法院审理“投资公司与前职员反目 双方各自起诉庭上对质”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李倩。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因“投资公司与前职员反目 双方各自起诉庭上对质”引发的纠纷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4:42]
  • [主持人]:
    审理今天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是杨素娟,女,37岁,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房山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参加工作十五年,曾获得我院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审理过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建筑工程施工、买卖合同纠纷等类案件。该法官审判经验丰富,驾御庭审能力强,法律知识广博,其审理的大量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书记员由高莹担任。
    [09:15:13]
  • [主持人]: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撒冷公司)与前职员唐莉因劳务纠纷经劳动仲裁,因双方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均以对方为被告诉至法院。
    [09:15:31]
  • [主持人]:
    2008年8月22日,唐利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称其在撒冷公司工作期间因不满公司拖欠工资、不为员工上保险、不给加班费等问题而提出离职,完成工作交接后撒冷公司并没有按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现唐利起诉原工作单位撒冷公司给付其工作期间的提成款、工资、加班费共计5万余元。
    同日,撒冷公司也将唐利诉至法院,撒冷公司称:唐利离职后并没有与公司办理客户资源交接,并将管理帐户冻结,将账户内的万元资金占为己有,现撒冷公司请求判令唐利返还公司佣金近万元并支付损失6千元。
    [09:15:47]
  • [主持人]: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
    [09:16:00]
  • (书记员入庭)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必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09:19:08]
  • (审判员入庭)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 互为原、被告]:
    唐利,女,1972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赵庄村。
    [ 委托代理人]:
    李合桂,男,1984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园小区;
    [ 委托代理人]:
    张常岭,男,1984年6月14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北里。
    [ 互为原、被告]:
    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
    [ 法定代表人]:
    乔鼎元,该公司董事长;
    [ 委托代理人]:
    康文平,北京市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09:22:48]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 唐利]:
    无异议。
    [ 康文平]:
    无异议。
    [09:23:02]
  • [审判长]:
    双方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出庭参加诉讼。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唐利诉被告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诉唐利劳动争议纠纷二案,本院决定合并审理。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杨素娟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代理审判员孟瑞、人民陪审员兰建国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高滢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24:21]
  • [审判长]: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2、如实陈述事实。
    [09:24:44]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诉讼的权利义务听清楚了吗?原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经法庭允许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 唐利]: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 康文平]: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25:04]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唐利宣读起诉书,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唐利]:
    我于2007年5月28日入职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2007年12月12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任职期间,从未给公司造成过任何负面影响,工作非常努力,优秀。由于其公司拖欠工资报酬,不为原告上保险,不给加班费,所以作出离职决定。我的工作于一周内顺利完成交接之后其公司并没有按照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现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裁决被告支付原告2007年7月、8月两个月的提成款32085.63元,2007年7月―11月风险金13603.45元;
    2、请求法院裁决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间所有开发客户,在东方证券的电子交易清单,并根据清单支付2007年11月―2008年2月提成款,及2007年12月―2008年2月风险金,及2月份工资1000元;
    3、请求法院裁决被告支付原告的加班费3632.8元及保险,并出示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间的考勤表;
    4、法院裁决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间,代原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票。
    [09:26:19]
  • [审判长]:
    原告,对起诉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有补充或变更吗?
    [ 唐利]:
    没有。
    [09:26:56]
  • [审判长]:
    下面被告撒冷公司,进行答辩。
    [ 康文平]:
    诉讼请求第一项不存在,公司已经向他支付了提成款,他没有按照公司约定和合同约定跟公司进行正常交接,这个风险金不再进行支付。他所说风险金的就是财务风险管理基金。第二、唐利所开发的客户应该是撒冷公司的客户,交易清单应该在东方证券,不在撒冷公司,而且这项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第三、加班费,唐利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撒冷公司工作期间有加班,在劳动仲裁唐利只是说在周六、日有培训,不属于加班不应该支付加班费。第四、出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票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09:28:28]
  • [审判长]:
    撒冷公司,你们陈述一下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康文平]:
    被告唐利曾是原告撒冷公司的员工,与原告签定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居间合同、委托授权申明书,被告于2008年2月27日离职。被告在离职前作为原告的员工,受原告的委托与东方证券有限公司签定了居间协议,管理原告的客户资源,并开办了管理帐户。被告离职后没有与高办理客户资源交接,并将管理帐户冻结,同时将该管理帐户项下的资金9638.07元占为己有。被告商户行为招致原告无法支付房租和员工的工资,原告借款6万元支付上述费用,借款月利率是2%,至起诉日已造成6000元的利息损失。所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理性劳动合同规定,向原告办理离职客户交接手续,返还原告客户佣金9638.07元,支付给原告增城的损失费6000元。
    1、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劳动合同规定,向原告办理离职客户交接手续;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客户佣金9638.07元;
    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费6000元。
    [09:32:18]
  • [审判长]:
    撒冷公司,你们对事实和诉讼请求有补充或变更吗?
    [ 康文平]:
    没有。
    [09:32:24]
  • [审判长]:
    下面唐利,进行答辩。
    [ 张常岭]:
    劳动合同里面并没有对离职客户交接有任何约定,所以第一项请求不成立。第二、唐利并没有拿走公司的一分钱客户佣金,没有这个事实。第三、给原告造成的损失6000元损失,这是你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借款,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09:33:17]
  • [审判长]:
    原告唐利,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 张常岭]:
    1、劳动合同一份;
    2、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一份;
    3、收条两张;
    4、证人证言两份;
    5、2007年7、8月、9、10月提成款清单复印件四张;
    6、2007年7、8月份基本工资发放情况复印件两张。
    [09:34:02]
  • [审判长]:
    被告,质证。
    [ 康文平]:
    劳动合同真实性没有异议;交接书真实性也没有异议,证据内容写的很清楚,我之后也会提交;收条能够证明唐利没有跟公司进行交接,没有按照交接书进行交接内容,只是证明你收到离职交接书,但是你没有按照交接书的内容进行;胡某的证言,首先作为证人他应该出庭作证,他证明的内容与本案没有关系,他并没有证明唐利加班的事情,王某不是公司的员工,也不能证明唐利加班的事实。7、8月份的提成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公司已经提交了证据了,这个已经领走了。工资发放本身就是一个基本工资发放,不包括提成,你用8月份的工资证明你的提成没有领走,不符合正常的手续。
    [09:52:23]
  • [审判长]:
    原告,这两张收条是表明唐利收到离职确认书吗?
    [ 张常岭]:
    王某收到我们的离职确认书。
    [ 审判长]:
    被告,离职确认书是王某收到的吗?
    [ 康文平]:
    这个离职确认书是王某亲自起草的,盖着撒冷公司的章,他把这个确认书给了唐利,所以他打了一个条,这是唐利收到离职确认书。
    [ 唐利]:
    这是公司给我起草的,我办完离职之后,又交给公司了,所以他给我打了条。
    [09:54:31]
  • [审判长]:
    唐利,你提交的盖有撒冷公司公章的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是你说的离职确认书吗?
    [ 唐利]:
    是,我们已经交接完毕了。
    [ 审判长]:
    被告,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 康文平]:
    1、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2、财务顾问协议一份;
    3、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保密协议一份;
    4、转正申请复印件一份;
    5、委托授权声明书复印件一份;
    6、工作室客户转为理财客户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7、居间合同复印件一份;
    8、岗位离职确认书一份;
    9、借条一张;
    10、唐利提成表复印件一份。
    [09:56:13]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 张常岭]: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保密协议真实性没有异议,第五条在劳动仲裁已经予以撤销了,对他证明内容有异议。理财顾问服务协议真实性没有异议。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我们都有异议,这与本案也没有任何关系,不能证明借款6万元跟唐利有任何关系。受托授权声明书、转正申请书、劳动合同、客户转换登记表真实性没有异议。客户提成真实性没有异议,也印证了我提交的11月份在离职确认书里面已经确认了11月份的没有结,9、10月有唐利的签字,但是7、8月份没有唐利的签字,说明7、8月份唐利没有领取提成款。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没有异议,我们提交的证据里面有行政人员收到的离职确认书,为什么上面没有唐利的签字,是因为上面的客户资料已经交接完毕,而且领导已经签字,他依然还要我们签收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我们对第一项有异议,所以没有签字,我们对没有发放的佣金、保证金认可。居间合同真实性没有异议。
    [09:57:16]
  • [审判长]:
    原告,你到被告工作之后你们之间关于工资、劳动报酬怎么约定的?
    [ 唐利]:
    工资报酬按签的劳动合同。
    [ 审判长]:
    劳动合同你的工资报酬约定是底薪1000元,试用期800元对吗?
    [ 唐利]:
    对,我们的劳动报酬还有提成。
    [09:57:29]
  • [审判长]:
    关于提成的约定在哪有约定?
    [ 张常岭]:
    我们提交一份理财顾问协议书。撒冷公司提供的理财服务协议里面有约定,还有对风险管理基金的规定。
    [ 审判长]:
    你们双方按什么比例提成。
    [ 张常岭]:
    按照对方手写的那张提成表。
    [ 审判长]:
    你这里面写的是劳务。在你跟被告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甲方给乙方担任业务副总监,你的业务是指什么,跟理财顾问是一样的吗?
    [ 唐利]:
    一样的,就是开发客户。
    [ 审判长]:
    被告,业务副总监跟理财顾问是同一职务、同一岗位吗?
    [ 康文平]:
    是。
    [09:58:36]
  • [审判长]:
    对提成比例双方有约定吗?
    [ 唐利]:
    以千分之1.5的比例。
    [ 审判长]:
    你的工资以什么形式支付?
    [ 唐利]:
    现金。
    [ 审判长]:
    你在被告处领取现金需要签字吗?
    [ 唐利]:
    需要。
    [ 审判长]:
    被告,是这样吗?
    [ 康文平]:
    是。
    [ 审判长]:
    原告,你在工作期间被告给你记考勤吗?
    [ 唐利]:
    记。
    [10:01:44]
  • [康文平]:
    考勤都是由唐利自己记。
    [ 唐利]:
    最初由行政记,后来由我来记,从2007年7月开始我自己记考勤。
    [ 审判长]:
    关于你离职有离职岗位交接确认书,写的是2008年2月27日起你的工作进入辞职交接期。
    [ 唐利]:
    我2月27日口头提出辞职的,我一直上到3月5日。
    [ 审判长]:
    被告,对吗?
    [ 康文平]:
    不清楚,这期间就是进入交接了,但是实际上没有进行交接。
    [ 审判长]:
    原告,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 唐利]:
    2008年2月27日当天晚上。
    [10:02:57]
  • [审判长]:
    原告,在岗位离职交接确认书里面有两项交接内容(略),这个对吗?
    [ 唐利]:
    对。
    [ 审判长]:
    这些交接内容进行了吗?
    [ 唐利]:
    进行了,所以王某给我签的这个。
    [ 审判长]:
    王某签字的这个离职确认书是你提交的盖着撒冷公司公章的这个离职确认书吗?
    [ 唐利]:
    是。
    [ 审判长]:
    你说进行了客户资料交接、岗位交接有相应证据吗?
    [ 唐利]:
    客户资料都在电脑里面。
    [ 审判长]:
    被告,是这样吗?
    [ 康文平]:
    公司客户已经转给唐利了,他拿着这个客户跟东方证券签这个居间合同。他离职应该他同时跟公司办理客户转让确认,并且跟东方证券解除居间协议,这些你都没做。
    [10:04:33]
  • [审判长]:
    原告,你有相应的书面证据吗?
    [ 张常岭]: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唐利名下的客户转让没转让给你们公司?
    [ 康文平]:
    没有,必须得到东方证券名下做变更,一共是80个客户。
    [ 审判长]:
    原告,你提交的收条两张里面只有电工车和两把钥匙,没有其他的。你的证人出庭作证吗?
    [ 张常岭]:
    出庭作证。
    [ 审判长]:
    王某是干什么的?
    [ 张常岭]:
    王某也是公司的财务顾问。
    [10:05:27]
  • [审判长]:
    胡某是干什么的?
    [ 唐利]:
    他是公司的保卫,2007年9月份公司员工都走了,我跟家里人看了一个晚上,下班之后由胡某来接班负责保卫工作。
    [ 审判长]:
    被告,你们单位有这两个人吗?
    [ 康文平]:
    我们单位没有王某这个人,胡某这个人有。
    [ 审判长]:
    胡某什么时间到被告单位工作的?
    [ 唐利]:
    2007年9月。
    [10:06:52]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加班的?
    [ 唐利]:
    从入职的第一天到离职的前一天都加班了。2007年5月28日到2008年3月7日期间,一共76个工作日,除了法定节假日,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日平均工资计算的,没有乘以200%。
    [ 审判长]:
    你在加班有申请吗?
    [ 唐利]:
    单位让加班的。
    [ 审判长]:
    被告,原告在你们单位工作期间有没有让他加班的情况?
    [ 康文平]:
    公司只是对他们进行培训,他不能把这种培训作为一种加班,并不是每个周六、日都进行。
    [10:07:59]
  • [审判长]:
    原告,你的证人出庭都是证明你的加班吗?
    [ 张常岭]:
    有加班和工作内容,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在单位。
    [ 审判长]:
    让你们证人出庭作证。证人说一下你的自然情况。
    [ 证人]:
    胡某,男,1953年2月16日出生,回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常庄村。
    [ 审判长]:
    证人,本院正在审理原告唐利与北京撒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唐利申请你出庭作证,作为证人有义务作证,要如实陈述,作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 张常岭]:
    你什么时间到撒冷工作的?
    [ 胡某]:
    2007年开始一直到2008年7月3日。
    [ 张常岭]:
    你负责什么工作?
    [ 胡某]:
    保卫工作。
    [ 张常岭]:
    唐利说要跟你交接班是吗?
    [ 胡某]:
    是,我早上7点上班,到晚上7点上班。
    [10:08:45]
  • [张常岭]:
    你周六、日休息吗?
    [ 胡某]:
    没有。
    [ 张常岭]:
    唐利周六、日休息吗?
    [ 胡某]:
    不休息。
    [ 审判长]:
    被告,对证人发言。
    [ 康文平]:
    你在撒冷工作从事什么工作?
    [ 胡某]:
    保卫工作。
    [ 康文平]:
    唐利在工作从事什么工作你清楚吗?
    [ 胡某]:
    不清楚。
    [ 康文平]:
    在工作的过程中你不了解做什么是吗?
    [ 胡某]:
    是,他来得早回去得晚。
    [10:09:32]
  • [审判长]:
    证人,你什么时间到撒冷公司工作的?
    [ 胡]:
    2007年9月1日一直到2008年7月3日。
    [ 审判长]:
    证人,你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跟本案原告唐利进行工作交接是什么交接?
    [ 胡某]:
    早晨7:00他上班,我7:00下班,有时候还提前。
    [ 审判长]:
    证人,你们公司工作员工什么时间上班?
    [ 胡某]:
    规定是8小时。
    [ 审判长]:
    证人,你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你跟唐利进行工作交接是怎么回事?
    [ 胡某]:
    我下班,他上班。
    [10:10:28]
  • [审判长]:
    证人,你们单位有几个员工?
    [ 胡某]:
    不清楚。有时候培训去得人多,我就跟他交接班,别得我不清楚。
    [ 审判长]:
    你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除了唐利是被告单位员工,别人你清楚吗?
    [ 胡某]:
    我就跟他认识,只有我们两个人交接班,7:00交接班,有时候他6:00多就去。
    [ 审判长]:
    你们单位存在周六、日培训员工的情况吗?
    [ 胡某]:
    就周六、日最忙。
    [ 审判长]:
    你们公司有叫王维维的吗?
    [ 胡某]:
    不知道。
    [ 审判长]:
    证人,还有其他补充吗?
    [ 胡某]:
    没有。
    [ 审判长]:
    证人退庭。
    [10:10:59]
  • [审判长]:
    双方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 张常岭]:
    没有意见,认可证人的陈述。
    [ 康文平]:
    证人能够证明公司在周六、日有培训,所以唐利主张周六、日加班不是事实。证人并不清楚唐利做的什么工作什么业务,也不能正确理解你是加班还是培训,所以他的证言不能证明你进行了加班。
    [ 审判长]:
    证人,让另一个证人出庭。
    [ 张常岭]:
    由于被告对证人的身份不认可,我方也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我申请证人出庭了。
    [ 审判长]:
    双方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 张常岭]:
    没有。
    [ 康文平]:
    没有。
    [10:11:17]
  • [审判长]:
    原告,离职交接确认书里面的风险金和提成收入是什么关系?
    [ 唐利]:
    风险管理金就是实际从我提成里面每月扣20%。
    [ 审判长]:
    被告,这个对吗?
    [ 康文平]:
    对。
    [ 审判长]:
    被告,你们现在欠唐利提成款多少钱?
    [ 康文平]:
    离职确认书里面有,现在帐户还在唐利名下,他不提供帐户不提供清单,我们结算不了,他这80个客户进行交易,股票交易的佣金,东方证券给撒冷公司一个返点,这笔钱东方证券要把这笔钱打到唐利管理的帐户下。
    [ 审判长]:
    唐利,是这样吗?你的提成怎么计算?
    [ 唐利]:
    不是。公司出具交易情况。
    [10:11:39]
  • [审判长]:
    被告,你诉讼请求返还客户佣金损失怎么回事?
    [ 康文平]:
    现在这笔钱还在唐利管理的80个客户的资金帐户里。
    [ 审判长]:
    唐利,有没有给你开的资金帐户?你们之间怎么计算?
    [ 唐利]:
    就是根据公司拿的可交易单子给你算多少钱,这些都是公司给我算的。
    [ 张常岭]:
    仲裁的时候是他们经理出庭的,唐利确实有张卡,在申请仲裁的时候我们已经申请冻结了,开这张卡的签名是单位用唐利的签名办的,我们不知道有这张卡,我们也不清楚这里面有没有钱。
    [ 审判长]:
    被告,你们办客户资源管理帐户的时候唐利清楚吗?
    [ 康文平]:
    本身要开卡是要提交身份证的。
    [ 审判长]:
    原告,办这个要提交身份证你知道吗?
    [ 唐利]:
    2008年春节之前,公司要得我身份证,说给我办工资卡。
    [10:12:09]
  • [审判长]:
    被告,是这样吗?
    [ 康文平]:
    唐利的阐述不符合逻辑,他被授权之后跟东方证券签订了一个居间协议,东方证券就要求唐利按照理财顾问的身份开一个借记卡,这是一套程序,这不是撒冷公司要求他这么办,是东方证券让他办的,这个卡就是为了资金理财帐户。
    [ 审判长]:
    原告,你知道公司关于理财顾问的相应规定吗?
    [ 唐利]:
    客户这块儿我清楚,其他的不清楚。
    [ 审判长]:
    被告,能将唐利在你们公司任职期间应得的提成收入提交给法庭吗?
    [ 康文平]:
    11月份以后的确认不了,现在这个帐户他还冻结着。
    [ 审判长]:
    原告,这些基本工资都发放了吗?
    [ 唐利]:
    2月份没有发放,其他月份都发放了。
    [ 审判长]:
    被告,对吗?
    [ 康文平]:
    我回去核实一下。
    [ 审判长]:
    回去以后核实完了告知法庭。
    [ 康文平]:
    可以。
    [10:12:48]
  • [审判长]:
    唐利还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吗?
    [ 张常岭]:
    东方证券交易量证明一份。
    [ 审判长]:
    你想证明什么?
    [ 张常岭]:
    证明交易量的提成。
    [ 审判长]:
    撒冷公司,质证。
    [ 康文平]: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原告唐利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 唐利]: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撒冷公司,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 康文平]:
    唐利2007年7、8、9、10、11月份提成清单五份。
    [10:13:02]
  • [审判长]:
    你想证明什么?
    [ 康文平]:
    从2007年7月份到2007年11月份的提成他已经全部领走了。
    [ 审判长]:
    这是他应得的全部提成吗?
    [ 康文平]:
    是。
    [ 真审判长]:
    他的提成标准是什么?
    [ 康文平]:
    东方证券给的佣金,按照扣除业务成本后的50%进行分成。
    [ 审判长]:
    你们每次怎么进行核对?
    [ 康文平]:
    都是他们财务计算,我只是知道个大概。
    [ 审判长]:
    唐利,质证?
    [ 张常岭]:
    我们无法从单位调取这些交易量的交接单,我们同意按照他的提成计算办法,但是领取这些提成的问题,只要我们领工资和提成的我们就在上面签字,没有签字的就是没有领取到提成款,包括6月、7月、8月、11月、12月份的提成款唐利没有领,9月、10月的提成款唐利已经领了,并且有签字和领取时间。
    [ 审判长]:
    原告,你们领取提成是以什么形式领?
    [ 唐利]:
    现金。
    [ 审判长]:
    被告,你们给唐利发放提成的时候是以什么形式给他发放?
    [ 康文平]:
    现金。
    [ 审判长]:
    被告,唐利如果从你们单位领取相应的提成款的时候,在你们单位签字吗?
    [ 康文平]:
    应该签字。
    [10:13:22]
  • [审判长]:
    被告,你们所提交的这几个月份的提成款,只有9、10月他领取了,其他月份没有领取是这样吗?
    [ 康文平]:
    9、10月份他领取了,7、8月份没有领取不符合逻辑。
    [ 审判长]:
    被告,你提交的提成款只有9、10月份有唐利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其他月份没有唐利的签字是怎么回事?
    [ 康文平]:
    我们提交的这些证据都是原件,底下有已发两个字,这是谁写的我不清楚。6、7、8月这应该是唐利自己编写的,我问过公司老总他当时为什么没有签,可能是工作原因没有签字,后来有没有补签。
    [ 审判长]:
    被告,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 康文平]: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你们单位对唐利2008年2月份工资你们发放了吗?
    [ 康文平]:
    工资发放到2月4日。
    [ 审判长]:
    唐利,对吗?
    [ 唐利]:
    对。
    [ 审判长]:
    被告,从2月4日到他离职期间的工资应该是多少?
    [ 康文平]:
    按照1000元给他计算。
    [ 审判长]:
    被告,2008年2月唐利应得的提成款是多少?
    [ 康文平]:
    不知道。1月份以前东方证券都是对撒冷公司,动证券给撒冷公司提供佣金数额和交易量,是唐利发展的客户就给他提成算一下就可以了,他发展的客户跟公司有约定,这个客户是他的,都是在他名下的工作室进行。
    [10:13:50]
  • [审判长]:
    被告,唐利有几个工作室?
    [ 康文平]:
    就一个工作室,就是撒冷工作室。
    [ 审判长]:
    原告,你在撒冷公司工作有几个工作室?
    [ 唐利]:
    一共是九个工作室,从第一工作室到第九工作室,他当时约定客户佣金的,可能公司第一个工作室约定的是1.0,到第九工作室可能约定是3.0。
    [ 张常岭]:
    我们现在想调取2007年6、7月份到年底的佣金,但是我们调取不来。
    [ 审判长]:
    被告,从你们提交的提成里面唐利有工作室四、五、六、七、八、九,至少从你们提交的证据里面不止一个工作室?
    [ 康文平]:
    工作室可能是一个虚拟的东西,我不知道他具体工作室是怎么工作,具体怎么结算出来的我不清楚。
    [ 审判长]:
    被告,你们所提交的财务顾问协议里面,有协议报酬和风险管理基金,中间有手写部门加盖你们公司公章的,法庭给你宣读一下(略),你解释一下本协议第三款是指哪个第三款?
    [ 康文平]:
    第三款应该是按第三条管理,提成报酬和风险金管理基金的发放,并没有说提成标准,他们之间有具体约定,但是我不清楚。
    [ 审判长]:
    被告,照你所说跟你提供的证据是不一致的,你提交的证据里面证明他有若干个工作室,并且提成比例也不一样,你必须解释一下有哪些工作室,提成比例是多少?
    [ 康文平]:
    公司给我出具提成的单子,具体让我怎么理解他工作,我说不清楚,提成标准我也说不清楚,而且每个客户的佣金标准是多少我也说不清楚。
    [ 审判长]:
    被告,他一共有几个工作室你清楚吗?
    [ 康文平]:
    不清楚,但是他已经领取走了。我跟老总核实过了,他可能在工作,有可能在,有可能不在,所以他当时没有签,他在诉状上没有说提成没领。
    [10:14:11]
  • [审判长]:
    被告,2007年12月份的提成款应该是多少?
    [ 康文平]:
    12月份东方证券一直没有打过来,12月份的提成确实没有支付。
    [ 审判长]:
    被告,1、2月份的风险金你们单位具体清楚吗?
    [ 康文平]:
    不清楚。
    [ 审判长]:
    被告,关于唐利2008年1、2月份应得的提成比例,这有净佣金收入,你说一下提成比例是多少?
    [ 康文平]:
    这应该回公司具体算,我不知道。
    [ 审判长]:
    被告,净佣金收入指的是什么?
    [ 康文平]:
    应该是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东方证券应该拥有一部分,第二部分是撒冷公司应该有一部分,第三部分是唐利应该有一部分,佣金比例我不清楚。
    [ 审判长]:
    唐利,你通常的提成比例是多少?
    [ 唐利]:
    1.5之外归业务员,等到以后是4、6分,整个净佣金都应该是我们的。
    [ 审判长]:
    唐利,2008年1、2月份的客户都是哪个工作室的?
    [ 唐利]:
    第五工作室,提成比例是千分之二点零。2008年1月1日这些都是由第五工作室转来的,之后就没有工作室了,就是个人的。
    [10:14:33]
  • [审判长]:
    被告,你们认可吗?
    [ 康文平]:
    除了王洪祥和刘洋是第四工作室的,武建平我没找到,其他都是第五工作室的,第四工作室提成是千分之一点八,第五工作室是千分之二。
    [ 审判长]:
    被告,你们单位是要从相应的提成比例扣除唐利20%的风险金是吗?
    [ 康文平]:
    是每次都扣,顾客理财合同里面都有,并不是不给,而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才给他。
    [ 审判长]:
    撒冷公司就你们单位起诉唐利一案有相应的证据提交吗?
    [ 康文平]:
    没有。
    [ 审判长]: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 唐利]:
    没有。
    [ 康文平]:
    没有。
    [ 审判长]:
    关于唐利在你们单位工作期间个人所得税问题是你们单位为他代扣代缴,还是他们自己缴呢?
    [ 康文平]:
    第一个月是我们单位代缴的,之后是他个人缴的。
    [ 审判长]:
    唐利,是这样吗?
    [ 张常岭]:
    每个月里面都有个税的扣除,他提供的10月份里面就有,7、8月份里面也都有个人所得税,所以说他一直在扣我们的个人所得税。
    [ 审判长]:
    被告,你们看一下是不是你们单位一直扣的个人所得税?
    [ 康文平]:
    按照记录是这样。
    [ 审判长]:
    被告,你们能把考勤表提交吗?
    [ 康文平]:
    今天没有带。
    [10:14:50]
  • [审判长]:
    被告继续举证。
    [ 被告]:
    证人刘某出庭作证。证明原告将7月11618元、8月20467.63元于当月取走。
    [ 审判长]:
    请证人出庭作证。
    [ 审判长]:
    证人将你的身份证提交一下。
    [ 证人]:
    刘某,1983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兴家小区。
    [ 审判长]:
    你没有具体的工作单位?
    [ 证人]:
    没有。
    [ 审判长]:
    本案件被告申请你出庭作证。你有陈述事实的义务,如果作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 证人]:
    知道。
    [ 审判长]:
    被告发问。
    [ 被告]:
    唐利7、8月的提成款是你计算的吗?7月是11618元、8月20467.63元是吗?
    [ 证人]:
    对他领走了。
    [10:15:48]
  • [原告]:
    你没有工作单位你怎么知道原告领取钱款呢?
    [ 证人]:
    当时我在被告处作兼职会计。工资没有我来算。我当时按照每人给的单子,上面有一个数,交给东方证券多少钱,给唐利多少钱。我就是7、8月计算的。我的工资在月底之前发放的,给的现金需要签字。
    [ 原告]:
    7、8月的工资是什么时间发给原告的。
    [ 证人]:
    7月份的工资是9月算的,9月底发放的。8月份是10份领取的。不是我发的工资,是乔严发的。
    [ 审判长]:
    原告方对证人还有继续发问吗?
    [ 原告]:
    没有。
    [10:16:11]
  • [审判长]:
    证人你是什么时间在被告处工作?
    [ 证人]:
    2007年3月,作兼会计,主要是记帐,报表。
    审判长关于原告的佣金提成问题的计算标准你清楚吗?
    [ 证人]:
    忘记了。
    [ 审判长]:
    本案件的被告申请你出庭作证证明原告领取了7、8月的佣金提成你是否清楚。
    [ 证人]:
    是领取了。7月份是9月底领取的,8月是10月份领取的。当时领取的数额一个是11000多,一个是2万左右。当时领取佣金的时候是要签字的,但是我只是看到签字了,都是由乔严保管。我现在还在单位兼职。我找不到原告领取的7、8月佣金的单子。7月份我作帐了。当时是乔严给我了一个数让我交个人所得税。7月份代扣了2700元,相应的税票在帐上。我不清楚原告每月的佣金如何具体计算的,都是乔严告诉我的。我作帐的时候没有见到相应的原告领取的单子。当时给原告佣金时我只是看到了。被告单位没有其他的兼职会计,相应的帐目都有我整理。我只有7月份相应扣的税票。2007年8月份我问乔严的时候他说不用我管了。我就知道这两比费用。之后乔严就没有给我原告领工资的单子。基本工资有。
    [ 审判长]:
    证人你有其他相应的补充吗?
    [ 证人]:
    没有。
    [ 审判长]:
    证人你退出法庭。
    [10:17:18]
  • [审判长]:
    原告方发表证人证言。
    [ 原告]:
    证人从3月份就开始在被告处工作,她是被告处员工。对其证明的事实不认可。
    [ 被告]:
    证人出庭证实了原告领取了7、8月份的提成款。
    [ 审判长]:
    被告你曾经向法庭提交了原告领取相应佣金的签字为什么没有签字呢?
    [ 被告]:
    当时需要原告向公司提取发票作帐。原告一直提供不了。实际发放了两万多公司无法作帐。
    [ 审判长]:
    被告你提供的2007年10月及其他月份领取佣金的单子有发票吗?
    [ 被告]:
    没有。具体的原告和被告之间达成的协议我们不清楚。
    [ 审判长]:
    2007年11月17日原告9月份领取佣金上有领钱的签字?为什么7、8月没有?
    [ 被告]:
    当时需要原告补充一张发票。原告没有补。
    [10:17:51]
  • [审判长]:
    你的诉讼请求中有九千多元的请求。你们有什么证据吗?
    [ 被告]:
    公司是以原告个人名义开户了一个帐户。2007年12月以后由于证券公司的要求必须以个人代理的名义进行。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个转移客户资源的协议。把被告的客户转移到了原告名下。这些客户都是被告的客户,以原告的名义签订了客户管理协议。所以其帐户应该是被告的帐户。具体帐户为6225881012733795这个帐户当时在今年5月份核实时是九千多。是原告离开后冻结的。
    [ 审判长]:
    原告有这个事实吗?
    [ 原告]:
    有,是3月份以后,4月之前。我办完手续后冻结的。
    [ 审判长]:
    这个帐户的款项是谁的?
    [ 原告]:
    是我个人的。
    [ 审判长]:
    你在被告处另工资是以什么形势?
    [ 原告]:
    2008年1月1日之前是给现金。2008年1月1日后说是打卡。
    [ 审判长]:
    被告你们给原告发放佣金都是以什么形式。
    [ 被告]:
    现金。
    [10:18:22]
  • [审判长]:
    你要求原告给损失6000元。有证据吗
    [ 被告]:
    由于原告冻结了帐户,后我们向其他公司借款的利息。我们公司的这些客户只有这一个帐户。62258881012746946是2008年2月26日是原告冻结那个帐户之后开的卡。冻结之前的帐户时需要开取新的帐户,不知道原告是否是用这个帐户。
    [ 审判长]:
    被告还有其他的证据要提交吗?
    [ 被告]:
    没有。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 原告]:
    卡是原告本人的卡,被告却说是公司的钱我觉得不可能。
    [ 被告]:
    第一,通过庭审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证明了原告没有在离职前30日通知被告,并且在立志前没有交接,原告的行为给被告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原告应当赔偿被告德国损失,并将其名下的客户退还给被告。
    第二,被告已经证明了2007年7月8月的佣金款已经支付给了原告。
    第三,原告没有履行离职交接的义务,极大的造成了被告的损失。
    第四,原告一直在被告作兼职工作。因此并能给原告缴纳养老保险。
    第五,原告没有加班,不同意给付其加班费用。
    [10:18:52]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
    [ 审判长]:
    原告方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 原告]:
    同意。
    [ 审判长]:
    被告方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 被告]:
    不同意。
    [ 审判长]:
    由于被告方不同意法庭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最后申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长]:
    本庭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当事人可以在5日内查阅。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10:19:32]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房山法院工作人员图片摄影张春生、庭审记录隗苇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
    [10:21:07]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