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答辩

旁听人员

直播现场

审判长李汝银

原告提交证据
11月4日9时,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昌平法院审理“销售假皮带 金利来维权”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
    [08:53:51]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事民案件的基本情况
    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是第553926号金利来图标商标、第506894号金利来英文商标和第573505号“金利来”商标的注册人,其作为许可人与原告在2002年11月1日签订了《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许可原告于中国大陆地区在核定使用范围为第18类的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标,并授权原告有权对擅自使用上述商标、侵犯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多年来,在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与原告的苦心经营下,金利来已经成为了国内外的高知名度品牌,并于2004年被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经原告调查发现,被告李胜霞在其经营的位于昌平的商铺中,公然大肆销售假冒原告商标的皮带。这些假冒皮带使用了与原告相同的商标,价格低廉,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金利来多年来树立起来的良好的产品形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失。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专业的商业销售商,具备相应的辨别知识和能力,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杜绝类似产品的销售,但是被告却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继续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08:55:46]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助理审判员李汝银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凌国军、周海燕组成合议庭 ,书记员郑晓媛担任法庭记录。
    [09:02:09]
  • [书记员]:
    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梅州市。
    法定代理人曾智明,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金星,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寇科研,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被告李胜霞,女,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委托代理人王术生,男,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委托代理人李龙海,男,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
    [09:17:34]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一、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 不得发言、提问。四、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长、审判人员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8:22]
  • [主持人]:
    好,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09:19:24]
  • [审判长]:
    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胜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由审判员李汝银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凌国军、周海燕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郑晓媛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长]: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权利,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09:21:28]
  • [审判长]:
    义务,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 审判长]: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22:09]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不得继续销售侵权产品。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元。四、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在其经营华联超市公然大肆销售假冒原告商标的皮带,这些假冒的皮带使用了与原告相同的商标,其价格低廉,做工粗略,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金利来多年来树立起来的良好的产品形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被告作为专业的商业销售企业,具备相应的辨别知识,能力,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杜绝类似产品的销售。但是被告却大肆销售上述假冒商品,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利,也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损失,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9:23:02]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起诉的理由、事实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 被告]:
    被告方是否购买我超市的东西我们不清楚。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没有侵权行为。
    [ 审判长]:
    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 原告]:
    证据1、(2009)京中信内民证字04877号公证书,证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享有第506894号商标的专用使用权,有效期限已经续展至2009年12月9日
    证据2、(2009)京中信内民证字04874号公证书,证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享有第573505号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有效期限已经续展至2011年5月29日
    [09:28:28]
  • [原告]:
    证据3、(2009)京中信内民证字05476号公证书,证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享有第573505号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有效期限已经续展至2011年11月29日
    证据4、(2009)京中信内民证字04878号公证书,证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许可原告使用第506894号、第553926号、第573505号商标
    证据5、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出具的授权书,证明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授权原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侵犯金利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证据6、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关于认定金利来goldlion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证明金利来goldlion及图商标图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09:29:04]
  • [原告]:
    证据7、(2009)京中信内经证字01651号公证书,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
    证据8、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证明(2009)京中信内经证字01651号公证书里公证的皮带为假冒原告公司商标的产品
    证据9、律师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所花费的合理费用
    (以上证据均出示原件)
    [09:29:26]
  • [审判长]:
    被告质证。
    [ 被告]:
    对证据1、没有异议。
    对证据2、没有异议。
    对证据3、没有异议。
    对证据4、没有异议。
    [09:46:59]
  • [被告]:
    对证据5、公证书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证明内容有异议。
    对证据6、没有异议。
    对证据7、有异议,我们没有看到原物,是否是我们售出的商品不清楚。
    [ 原告]:
    我们出示在被告方的华联超市买的皮带。
    [ 被告]:
    不能证明是我们超市卖的皮带,皮带的外壳和皮带的长度不一致,北京的华联超市有很多。
    [09:47:56]
  • [被告]:
    对证据8、有异议,不予认可。
    对证据9、不予认可,不能证明是用于起诉被告的所花费的费用。
    [09:48:41]
  • [审判长]:
    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 被告]:
    证据1、商品交易城发货单。
    证据2、商品交易城发货单
    [09:50:18]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 原告]:
    对证据1、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不是正规的发票,也没有盖章,而且与本案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也不存在关联性。对证据2、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不是正规的发票,也没有盖章。与本案无关。
    [ 审判长]:
    法庭收取的是当事人双方证据复印件,原件已在质证后退回当事人双方
    [ 原告]:
    好的,收到
    [ 被告]:
    好的,收到
    [09:50:43]
  • [审判长]:
    双方还有新的证据提交吗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09:50:54]
  • [审判长]:
    进入法庭询问阶段。原告方陈述一下购买皮带的过程。
    [ 原告]:
    09年2月27日下午,刘瑞奇律师去昌平区昌平路308号院2号门头标示华联超市的门店中,购买了皮带,花费58元,发票是北京五乐家商店,是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是本案被告。
    [ 审判长]:
    北京乐家商店是个体工商户吗。
    [ 原告]:
    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是被告。
    [09:59:05]
  • [审判长]:
    09年2月经营地在哪。
    [ 被告]:
    昌平路308号。
    [ 审判长]:
    你们门口挂的是华联超市,开发票是北京五乐家商店的公章是吗。
    [ 被告]:
    我们不清楚。
    [10:00:18]
  • [审判长]:
    原告认为证据7里封存的皮带是侵犯原告商标权的皮带是吗。
    [ 原告]:
    是。涉案皮带使用了与金利来注册商标相同的图案,还有英文文字与中文文字。
    [ 审判长]:
    如何证明不是授权生产的。
    [ 原告]:
    涉案皮带做工与外包装、吊牌与金利来皮带都存在差异,涉案皮带与金利来皮带的价格相差悬殊。
    [10:01:01]
  • [审判长]:
    皮带是从哪购买的。
    [ 被告]:
    从盛洪达市场,位于北沙滩桥,专门批发、零售的,价格与天意小商品市场接近。
    [ 审判长]:
    是正规商场生产的吗。
    [ 被告]:
    我们认为是正规商场生产的。
    [10:05:36]
  • [审判长]:
    被告方有什么意见。
    [ 原告]:
    金利来品牌是知名度非常高,皮带价格非常高的,被告作为销售者也应该是清楚的。不能证明被告是从合法的途径进货的。
    [ 审判长]:
    金利来皮带市场定价多少。
    [ 原告]:
    销售价格是200元以上。
    [ 被告]:
    我们也没有关心过品牌,也没有关心过是不是真正的金利来品牌。盛宏达市场是一个合法的有资质的批发市场,我们认可它的商品。
    [10:08:5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存在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存在侵权行为被告依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
    [ 原告]:
    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被告方是经过了合法的授权,拥有专有使用权。被告销售的侵权商品上使用了金利来注册的图形、中文文字、英文文字商标,被告销售的假冒商品做工粗糙,无论从外包装还是做工细节都与正品腰带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售价极低。金利来公司也出示了证明书证明该商品非金利来公司生产。
    [10:18:30]
  • [原告]:
    被告有很大的主观过错,被告是一个专业的销售商,比一般的消费者更具备鉴别真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一般的消费者也知道金利来是一个知名度比较高售价比较高的产品,而被告从这两个角度应该知道小商品市场是无法买到正宗的金利来皮带的,被告仍然去批发这种皮带。因此存在主观故意。被告作为专业的销售商应该建立健全杜绝假冒的制度,被告没有向向法庭提交任何制度。我们通过公证购买了被告方销售的皮带,被告方应当对法庭作出如实的陈述。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有法律依据,原告可以在法庭的赔偿范围内要求赔偿。根据金利来产品的知名度、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被告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程度,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
    [10:18:45]
  • [被告]:
    我们是从正规的批发市场盛宏达批发市场批发的皮带,任何产品也是有高中低端的产品。我们是30多元进货,加上利润,50多元卖的,而不是售价很高,所以不存在侵权的故意。金利来也应该是有批发销售的,我们从盛宏达市场进货渠道是正当的。我们已经严格的做到了质量把关,我们进货的时候都会询问是否是正规的产品。根据商标法53条,原告没有找我们协商,就起诉我们了,是恶意诉讼。
    [10:24:35]
  • [审判长]: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10:24:48]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本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 原告]:
    同意。
    [ 被告]:
    同意。
    [10:25:13]
  • [审判长]:
    双方谈一下调解意见。
    [ 原告]:
    庭下调解。
    [ 被告]:
    可以
    [10:30:19]
  • [审判长]:
    本庭当庭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我方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我方答辩意见。
    [ 审判长]:
    休庭,看笔录签字。
    [10:30:31]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祁菲、审监庭李霞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0:31:51]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