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被告人走进法庭

法庭全景

审判人员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陈述犯罪事实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审判长向被告提问

公诉人出示录像证据

公诉人向被告人出示照片

被告人最后陈述掩面哭泣

被告人下跪请求轻判
11月24日14时,直播丰台法院审理“酒后砸撬取款机 盗窃钱款未得逞被公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曹静,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晓东盗窃一案。
    [14:01:52]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29岁的辽宁人徐晓东,今年6月28日来京在一个小区当保安。不想这工作没两天,他就干出了持砖头砸撬ATM取款机出钞口欲盗窃机内钱款的勾当。如今,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14:02:19]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30日2时许,被告人徐晓东酒后在本市丰台区和义路口东南角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ATM取款机前,用手和砖头砸撬ATM机的出钞口,欲盗窃该取款机内钱款而未得逞,并造成该取款机损坏,经鉴定该损失价值人民币1.12万余元。当时该取款机内有人民币36万余元。
    [14:02:33]
  • [主持人]:
    当天,徐晓东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他交待,当时他喝了一斤多二锅头,“鬼使神差”想到从取款机里偷点钱,为了怕摄像头录下自己的模样,他还用保安制服将自己的头包了起来。
    [14:02:55]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晓东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14:04:16]
  • [主持人]:
    本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迟冠群担任审判长会同两名人民陪审员于准鳌、杜伟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孟令超担任法庭记录。
    [14:05:30]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05:41]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4:11:10]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徐晓东。
    [ 审判长]: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是,徐宝柱。
    [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80年1月。
    [14:11:22]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满族。
    [ 审判长]:
    职业?
    [ 被告人]:
    农民。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小学文化。
    [14:11:40]
  • [审判长]:
    户籍地?
    [ 被告人]:
    辽宁省。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14:11:50]
  • [审判长]: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盗窃,2009年6月30日。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09年8月4日。
    [14:12:00]
  •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09年10月15日。
    [14:12:2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晓东盗窃一案。
    [ 审判长]:
    本案由审判员迟冠群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于准鳌、杜伟芳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令超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北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海峡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开庭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晓东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14:13:2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14:13:29]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4:13:38]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3:48]
  • [公诉人]:
    现查明,2009年6月30日2时许,被告人徐晓东酒后在本市丰台区和义路口东南角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ATM取款机前,用手和砖头砸撬ATM机的出钞口,欲盗窃该取款机内钱款而未得逞,并造成该取款机损坏,经鉴定该损失价值人民币1.12万余元。当时该取款机内有人民币36万余元。
    [ 公诉人]:
    被告人徐晓东于2009年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14:14:02]
  •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晓东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14:14:19]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说我盗窃有点冤,但是我确实给银行造成损失,我认罪。
    [14:14:30]
  • [审判长]:
    被告人,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14:14:52]
  • [被告人]:
    我和别人发生口角,自己生气,下班后就去喝酒了,我越喝越生气,喝了4、5杯,正好路边有取款机,我把卡插进去,卡就退出来,我想查查里面有多少钱,我想要有钱我就回家,卡插进去就退出来,我当时很生气,我当时喝酒喝多了,看见一个卖烧烤的,我就买了一瓶酒,我又往回走,当时喝酒喝多了,灯光有些晃眼睛,我就砸了取款机。
    [14:29:13]
  • [审判长]:
    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14:38:31]
  • [公诉人]:
    你什么时候到北京的?
    [ 被告人]:
    27号晚上到的北京。
    [ 公诉人]:
    你在小区当保安?
    [ 被告人]:
    是。
    [ 公诉人]:
    当保安给你发工资了吗?
    [ 被告人]:
    没有。
    [ 公诉人]:
    你来北京带里多少钱?
    [ 被告人]:
    五百。
    [ 公诉人]:
    你当保安的时候,你还剩下多少钱?
    [ 被告人]:
    三、四十。
    [ 公诉人]:
    你跟其他保安发生矛盾?
    [ 被告人]:
    是。
    [ 公诉人]:
    你是不想干保安了吗?
    [ 被告人]:
    是,我想回家。
    [ 公诉人]:
    你喝了多少酒?
    [ 被告人]:
    4杯多,大概一斤左右。
    [ 公诉人]:
    你平时酒量多少?
    [ 被告人]:
    4两。
    [14:45:39]
  • [公诉人]:
    你当时喝醉了吗?
    [ 被告人]:
    意识不清,失去理智了。
    [ 公诉人]:
    你去取款机干什么?
    [ 被告人]:
    查卡里有多少钱。
    [ 公诉人]:
    你去取款机几次?
    [ 被告人]:
    两次。
    [ 公诉人]:
    第一次拿砖头砸了吗?
    [ 被告人]:
    没有。
    [ 公诉人]:
    第二次进去拿的砖头?
    [ 被告人]:
    第二次的时候砖头绊了我。
    [ 公诉人]:
    第一次为什么没挡头?
    [ 被告人]:
    第二次灯光刺眼。
    [14:48:19]
  • [公诉人]:
    你砸了几下?
    [ 被告人]:
    记不清了。
    [ 公诉人]:
    你除了拿砖头砸去款机,还有其他行为吗?
    [ 被告人]:
    想不起来了。
    [ 公诉人]:
    你砸取款机砸什么位置?
    [ 被告人]:
    不知道。
    [ 公诉人]:
    你用手撬取款机了吗?
    [ 被告人]:
    我记得是砸了,别的想不起来了。
    [ 公诉人]:
    你知道取款机里有钱吗?
    [ 被告人]:
    知道有钱。
    [14:48:34]
  • [公诉人]:
    取款机是哪里设立的,你知道吗?
    [ 被告人]:
    不知道。
    [ 公诉人]:
    案发之后你去哪里了?
    [ 被告人]:
    回暂住地了。
    [ 公诉人]:
    你在公安机关讲的是实话吗?
    [ 被告人]:
    不是我的本意。
    [ 公诉人]:
    公安机关的记录是你签字的吗?
    [ 被告人]:
    是。
    [ 公诉人]:
    你写过亲笔供词吗?
    [ 被告人]:
    我写的不是事实。
    [14:50:00]
  • [公诉人]:
    你在什么地方被抓的?
    [ 被告人]:
    不知道。
    [ 公诉人]:
    你现在对本案有什么意见吗?
    [ 被告人]:
    我给被害单位造成了损害。
    [ 公诉人]:
    你觉得自己有错误吗?
    [ 被告人]:
    有。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14:53:05]
  • [审判长]:
    被告人,现在向你提几个问题。
    [ 审判长]:
    储蓄卡是谁的?
    [ 被告人]:
    我的。
    [ 审判长]:
    你来的时候,带了几百块钱?
    [ 被告人]:
    是。钱都是在卡里,卡是邮政卡。
    [ 审判长]:
    你去了案发地两次?
    [ 被告人]:
    是。
    [ 审判长]:
    第一次有砸撬的行为吗?
    [ 被告人]:
    没有。我后来又喝了酒,意识不清,我往回走,砖头把我绊倒了,我就砸了提款机。
    [ 审判长]:
    你当时怎么想的?
    [ 被告人]:
    砖头把我绊倒了,我取款没取出来。
    [ 审判长]:
    你砸提款机哪里了?
    [ 被告人]:
    记不清了。
    [ 审判长]:
    砸是为什么?
    [ 被告人]:
    为了出气。
    [14:55:48]
  • [审判长]:
    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5:00:40]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供述。
    [ 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补充或者更正?
    [ 被告人]:
    我是按警察说的写的,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有错,他一说让我认,我就认了。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0:12]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曹某的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当时喝酒喝多了。没有意见。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0:55]
  • [公诉人]:
    宣读鉴定结论,证明取款机受损情况。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有能力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吗?
    [ 被告人]:
    现在没有。我愿意出去之后慢慢偿还。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2:00]
  • [公诉人]:
    宣读银行流水清单,证明案发时取款机内有现金36万余元。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4:57]
  • [公诉人]:
    出示录像光盘,证明案发过程。
    [ 审判长]:
    公诉人当庭播放光盘,被告人看一下,对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当时砸了什么位置?
    [ 被告人]:
    当时喝酒喝了稀里糊涂的,没有思考能力了。录像上的人是我,但我看不清我砸的是哪里了。
    [ 审判长]:
    你知道怎么用取款机取款吗?
    [ 被告人]:
    不知道,每次都是我告诉同事密码,同事帮我取。
    [ 审判长]:
    你想过没取出钱怎么办吗?
    [ 被告人]:
    没想那么多。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7:05]
  • [公诉人]:
    出示砖头照片和受损取款机照片。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破案报告。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出示?
    [ 公诉人]:
    没有。
    [15:21:59]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物证向法庭出示?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5:25:31]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本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本案经过当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被告人徐晓东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建议合议庭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与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定罪量刑。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26:13]
  • [审判长]:
    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我蒙头确实是因为挡灯光。
    [ 审判长]:
    你砸提款机为了什么?
    [ 被告人]:
    为了出气。
    [ 审判长]:
    你为什么砸出钞口?
    [ 被告人]:
    我喝酒喝多了,稀里糊涂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砸了出钞口。
    [ 审判长]:
    你打工几年了?
    [ 被告人]:
    我在大连当建筑工人干了两年。我的卡我只在沈阳用过一次。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 公诉人]:
    没有。
    [15:30:40]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15:31:08]
  • [被告人]:
    因为我喝酒一时糊涂,造成了被害单位的损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对不起被害单位,我对不起我的父母,我父母把我养大是希望我作一个好人,我回去之后没脸见我的父母,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我遵守纪律,表现良好,希望法庭念在我主观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给我一次重新做人机会,我回归社会后一定会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希望法庭对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跪)。
    [15:31:32]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延期宣判。
    [15:31:53]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雪洁、孟令超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5:32:18]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