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全景

朝阳法院副院长刘双玉

朝阳法院政治处主任曹志刚

与会人员观看调解和解工作记录片

主持人朝阳法院调解办主任马勇进

直播现场

朝阳法院首位特邀调解员孙万德

朝阳法院特邀调解员罗世宽

朝阳法院专业特邀调解员何铁强

朝阳法院参加研讨会领导与法官

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冯俊平

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周玉海

左家庄司法助理员常文煜

南磨房乡司法所所长齐增义

太阳宫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宋怡

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冯立森

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

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冯亚力

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周颖

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庭长申红

与会嘉宾合影
11月2日14时,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朝阳法院召开调解和解五周年系列论坛――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论坛
  • [主持人]:
    大家下午好!我是朝阳法院调解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勇进,担任本次论坛的主持人。首先感谢各位调解员百忙之中抽身参加这次论坛,更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朝阳院调解和解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全面总结五年来调解和解工作成绩,推进工作机制可持续发展,我院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举办了“调解和解五周年系列活动”,并召开了包括特邀调解员论坛在内的系列支持论坛。
    [14:14:15]
  • [主持人]:
    光临今天论坛的嘉宾有:王四营乡政府助理调研员孙万德,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医务处处长何铁强,朝阳区南磨房乡司法所所长齐增义,大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周玉海,左家庄街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常文煜,朝阳区太阳宫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宋怡,高碑店乡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罗世宽,我院人民陪审员冯亚力、刘峥、冯俊平、周颖、冯立森。让我们用掌声对各位嘉宾的光临表示欢迎。
    [14:16:48]
  • [主持人]:
    此外,我院副院长刘双玉,政治处主任曹志刚,双桥法庭庭长姜春玲,王四营法庭庭长申红也参加本次论坛。
    [14:17:19]
  • [主持人]:
    2005年以来,为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缓解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我院开始了调解和解工作的大胆尝试。五年间,我院的调解和解工作经历了模式的探索与创新,理念的明确与树立、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经验的积累与固化四个阶段,现在正在进一步延伸到调解与诉讼两种纠纷化解手段的“无缝式”衔接。为了使大家更加直接全面地了解五年来的变化,请大家一同观看朝阳区委政法委与我院一同拍摄的调解和解工作开展五周年纪录片《和解五年间》。
    [14:17:58]
  • 播放调解和解工作开展五周年纪录片《和解五年间》(略)
    [14:23:11]
  • [主持人]: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黑龙江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此次会议对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下面,请我院政治处曹志刚主任传达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
    [14:39:09]
  • [曹志刚主任]:
    2009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黑龙江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议的主题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推动建设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王胜俊院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我院因调解和解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14:39:38]
  • [曹志刚主任]:
    “黑龙江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抓好“全员调解”,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黑龙江会议”指出,不仅要在法院内部形成承办法官、庭领导、院领导注重、参与调解的格局,还要通过“引进来、托出去”邀请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协助调解或者主持调解,充分调动法院内外一切有利于调解的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抓好全员调解。同时,通过建立资源共享、工作交流、职能互补和调解衔接四种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14:40:09]
  • [曹志刚主任]:
    另一方面,会议指出,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发挥法院在“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建立健全多方参与法院调解的机制。
    [14:40:29]
  • [曹志刚主任]:
    具体而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4:40:50]
  • [曹志刚主任]:
    第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促使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繁荣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14:41:07]
  • [曹志刚主任]:
    第三,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保障。即通过规范和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明确规定经行政机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组织调解达成后的调解协议都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进一步明确调解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和执行。从而加强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保障。
    [14:41:24]
  • [曹志刚主任]:
    第四,完善诉讼活动中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一是“立案调解”,即立案前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经当事人申请后,委派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发挥立案调解的分流、引导和解纷作用。二是“委托调解”,即立案后法院要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工会干部、律师等有利于调解的社会力量协助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后或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地缘、人缘和专业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特邀调解”,开庭后仍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人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进行调解。
    [14:41:44]
  • [曹志刚主任]:
    第五,完善工作机制。最高法院明确提出,为搞好“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法院可以指定有关庭室或者专人负责调解工作,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员的沟通联络,推动有关部门按照一定标准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调处纠纷。
    [14:42:01]
  • [曹志刚主任]:
    总体而言,黑龙江会议的核心精神在于,要推动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诉调对接”机制,鼓励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纠纷解决,使不同特点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这一思路,既丰富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途径,还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
    黑龙江会议精神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14:42:18]
  • [主持人]:
    下面,请刘双玉副院长介绍特邀调解员与调解工作情况。
    [14:42:31]
  • [刘双玉副院长]:
    各位来宾下午好,朝阳法院从2005年全面进行调解和解工作机制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今天下午,我们有三个论坛同时开展,一个是受到最高法院授予的调解和解工作先进法院的院长和我们十佳法庭的院长们开展的院长论坛;第二个是进行调解的律师参与的一个律师论坛;第三个就是我们这个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论坛。
    今天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们法院提出的这个制度离不开在座的大力支持和实践。这五年来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今天的我们的初衷也是希望大家能力帮助我们这些年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在进一步深化我们调解和解的机制或修整提供更宝贵的意见。再次我向各位通报一下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是我院于2005年开展的一项调解和解工作举措,具体指由法院聘请辖区内具有较高威望、特定专业知识和丰富社会经验的贤达人士,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这些特邀调解员既有熟悉社情民意的社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有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专业人士,他们参与调解工作,既有利于在处理邻里纠纷、涉农案件等相关类型纠纷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化解矛盾,又有利于提高某些专业性案件的调解质量。2005年4月,我院出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定(试行)》,至今先后聘请了两届共计354名特邀调解员,共在诉讼中和诉讼外累计化解纠纷18637件,在辅助法院审判工作,维护基层的和谐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4:43:19]
  • [刘双玉副院长]:
    近期,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与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关系密切的优势,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平稳运行并取得效果的基础上,我院于2009年 8月正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即在原有院本部立案大厅、执行庭立案接待室和4个派出法庭立案点的基础上,增设温榆河法庭、王四营法庭、亚运村法庭3个立案点。每个立案点均设诉前调解法官1名,并聘请了熟悉辖区情况、具有较高威望、有丰富调解经验和技巧的特邀调解员,以固定驻庭或在法庭轮值的方式,专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14:43:44]
  • [刘双玉副院长]:
    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两个月来,各立案点共接待当事人31068人次,接受诉前和解申请3139件,诉前调解人员共调解纠纷711件(其中法官调解588件、特邀调解员及当地民调组织调解123件)。
    [14:44:21]
  • [刘双玉副院长]:
    为了保证我院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运转,继续发挥特邀调解员的特有优势,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特邀调解员的选任范围,力争让所有适合调解的案件都有合适的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目前我院的特邀调解员主要来自街乡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参与调解的案件也主要局限于邻里纠纷、涉农纠纷等类型案件。我们准备从更广泛的工作领域来选聘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优势,让更多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14:44:42]
  • [刘双玉副院长]: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通过定期、多元化的培训提高特邀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理论水平,从而提升特邀调解员的调解成功率。
    [14:44:59]
  • [刘双玉副院长]:
    三是将部分庭室实施的特邀调解员轮值驻庭调解制度在各法庭推广,保证每天都有至少一名特邀调解员驻庭承担调解工作,以保证调解的效率。
    [14:45:16]
  • [刘双玉副院长]:
    四是做好与特邀调解员工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在不耽误其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保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参与调解。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对特邀调解员的激励机制,提高特邀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45:54]
  •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调解和解工作,尤其是诉调接工作机制已有了比较深入、全面的认识。为了进一步明确特邀调解员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中的定位,更好地发挥特邀调解员的积极作用,下面请各位嘉宾畅所欲言,抒发自己在参与调解和解工作中的体会,畅谈未来的工作设想,尤其希望大家能够在诉调对接机制方面对我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的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14:49:48]
  • [孙万德]:
    很高兴参加今天这个论坛,据说我是第一个被朝阳法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我特别高兴的是“特邀”这两个字在黑龙江会议上做了进一步明确。从参与这项工作以来,我感觉有一个自觉不自觉的问题,姜庭长跟我说第一案子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个工作有这么深远的意义,在朝阳法院的工作中有这么重要的作用。
    [14:52:55]
  • [孙万德]:
    我是司法所的一名人民调解员,后来从司法所的所长退下来以后就专门负责特邀调解工作,才知道朝阳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用心良苦。外国人称这个和解工作是“东方一枝花”。
    [14:54:46]
  • [孙万德]:
    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很多不可预测的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时候就要讲究以和为贵。我做这个感到非常自豪。在调解工作中,作为我自己来讲需要提高。如果长期干这个工作,必然有一个提高的过程。在法律上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如果这个制度继续往下走,我觉得应该对特邀调解员们进行适当的培训,以充分做好庭前准备。
    [15:00:01]
  • [主持人]:
    谢谢孙万德的讲话,下面请罗世宽发言。
    [15:05:09]
  • [罗世宽]:
    今天有机会参加这个会很高兴。我认为,诉前调解工作开展的非常及时。我调解过一个案子,印象非常深刻:是原告要求被告物品返还的,原被告双方是认识了七年的大学同学,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三年。在今年的5月份,两个人突然分手了。我调解这个案子的时候,女方的父亲就跟我说,“我女儿跟了他七年,现在他说分手就分手了,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据我了解,女孩曾经拿着刀找过这个男孩子。 后来我给双方约来,一次次找他们谈话,用时50多天,终于把这个案子调解成功了。这个男孩子对这个女孩子进行了一部分的补偿,双方都比较满意,接受了这样的处理结果。
    [15:08:25]
  • [罗世宽]:
    通过这个案子,我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诉前调解非常重要,对诉讼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5:11:16]
  • [罗世宽]:
    下面谈一些建议。通过这段时间的调解工作,我一个星期大概能调成3到5件案件。我希望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先对案件进行一下审查,哪些案件有进行调解的余地,哪些案件调解不了。或是在当事人立案的时候,告知当事人可以对案子进行调解。这样,调解率会有所提高。
    [15:19:36]
  • [罗世宽]:
    另外,我还希望法院可以定期搞一些交流会或是座谈会,那样可以互相交流一下经验。还可以请一些调解能手讲讲课。
    [15:25:40]
  • [何铁强]:
    我当时在南磨房法庭做特邀调解员,调解了一些医疗方面的案子,在特邀调解员调解这项制度上,我是作为专业人员被邀请的。医疗纠纷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由于发生了一些不良事件,激发了医患双方的矛盾。这些年来,我作为朝阳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特邀调解员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有一些看法。
    [15:29:41]
  • [何铁强]:
    作为医院方面,一般在医院机构都有一些解决纠纷的部门,包括在卫生部,这两年也提出了平安医院的建设。说明相关机构已正视医患双方的矛盾问题。接下来我想补充一点,就调解案件这个问题上,各机构还是比较愿意去推动这个事情的。在一些情况比较清楚,问题比较容易得到判断情况下,医患双方还是希望可以尽快得到解决的,苦于没有一个比较合适的平台。目前,北京市卫生局下面有两个机构做调解,他这个平台就比较差一些,因为没有让当事人感到有法律上的保护。
    [15:34:22]
  • [主持人]:
    我们一定会尽快把这个平台搭建起来。
    [15:35:05]
  • [刘双玉副院长]:
    我们也希望可以尽快建立起这个联动机制。今天您提的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方向。何铁强和冯俊平都是来自辖区内的大医院,两位处长也非常支持我们的陪审工作。医疗纠纷有他的特性,审判时间比较长。我们可以谈谈如何深入这个联动机制。
    [15:36:49]
  • [冯俊平]:
    我对医疗纠纷接触比较多,如果借助朝阳法院这个平台,可以在辖区内的各大医院建立这个专业性的调解机制,我认为朝阳法院可以更顺利调解解决医疗纠纷。
    [15:38:00]
  • [周玉海]:
    我是大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也是朝阳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做了很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我个人也比较赞成对特邀调解员的进行培训工作。
    [15:41:27]
  • [常文煜]:
    我是左家庄街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对于特邀调解员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存在必要性的。我从去年接诉前调解案件,调解内容主要是以供暖费为主。作为不能调解的案件,有的案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也没有调解成功,我们将其馈给法院,但是在反馈意见上只是注明“拒绝调解”。所以我认为作为诉前调解的案件,是不是也应该立卷。第二,就是关于特邀调解员培训的问题。我们所里每年都会来新人,我认为应该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培训。第三就是像罗老说的调解经验座谈会,大家能坐在一起相互沟通一下。
    [15:55:39]
  • [齐增义]:
    我是朝阳区南磨房乡司法所所长。百姓总说立案难、开庭难、执行更难。这是为什么呢?随着社会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大家都希望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所以,有更多的人对这些纠纷进行调解,是非常重要的。以我们南磨房为例,我们报了9个特邀调解员,他们都是法律专业的,但是没有实践经验。他们需要有人对他们进行培训,才能进行正常工作。
    [15:58:08]
  • [齐增义]:
    我有两点建议:第一,希望法庭就典型案件在社区里面进行开庭审理。这对老百姓和我们特邀调解员都是一种学习。而且通过这一个案例,可能解决好多这类案件;第二,能希望法院在发展中把专业的法律人员和非专业的法律人员相结合的发展。
    [16:04:08]
  • [宋怡]:
    我是朝阳区太阳宫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我个人调解的案件有物业纠纷,最多一个案件是108户。诉前调解就此类案件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一个是用时短,而且减少双方的矛盾。我还调解过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等。有好多问题不是法院判断就能解决的,调解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作为调解员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及提高法律的专业素质。
    [16:23:35]
  • [刘双玉]:
    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由我们院办公室负责,我们也想听听人民陪审员在参与调解的时候有甚么好的建议和思路。
    [16:23:52]
  • [冯立森]:
    我是一名陪审员,在参与调解的时候,总是心里没底,能不能让审判员多带带我们。再有,我们现在都有自己的工作,在时间上确实没保障,能不能找一些有充足时间的陪审员进行培训一下。
    [16:25:49]
  • [姜春玲]:
    我们也希望把更多的人民陪审员请进来,用我们的时间和现有的资源可以对他们进行培训。但是不知道有多少陪审员愿意去我们的法庭,愿意参加我们的庭审工作。这些年来,在工作中得到了特邀调解员和陪审员的大力支持。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在案件的送达过程中和庭审工程中都对我们也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应该对当事人有一个诉讼心理的辅导和诉讼引导。
    [16:26:35]
  • [冯亚力]:
    这个特邀调解制度是一个长向的机制,朝阳法院培养了我,陪审员这个工作已经成为了我的第二职业了。我认为,调解经验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第一年有可能不太能听懂,第二年就听懂了,第三年就有了更深的了解。
    [16:28:09]
  • [周颖]:
    我今年刚加入这个人民陪审员队伍。我是学法律专业的,但是到了法院参加陪审以后,发现我要重新进行学习,与在座的调解员与陪审员多沟通学习。
    [16:29:35]
  • [申红]:
    朝阳法院2009年以来,在王四营法庭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过程中大概有70多件,这个数量是非常可观的。而且减少了很多审判员的劳动量。同时我们从陪审员的身上也吸取了很多的知识,一些岁数大的调解员比较知道问题的切入点在哪。另外,调解工作是一个社会性的工作,特别是专业性和行业性的调解有很大的空间。
    [16:36:16]
  • [主持人]:
    首先通过今天这个论坛,我第一个感觉就是我们这些嘉宾确实是我们请到的最优秀的,通过各位的发言,看似普通,但是我们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这些老同志虽然他们的专业知识比不上我们的年轻法官,但是他们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还有一些各行业的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知识,他们有相对的优势。
    调解是一门艺术,一个案子放在你那有可能就调解不了,放在老同志那就能调解。总之,你们对我们院的调解工作做了很多贡献。
    [16:38:45]
  • [主持人]:
    各位领导和嘉宾的精采发言为我院的调解和解工作,尤其是诉调对接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大有启发,很有收获。我院将以此次“调解和解五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博采众长、广纳百言,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完善机制,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最后让我们再次已热烈的掌声向各位嘉宾表示感谢,本次论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6:39:25]
  • [声明]:
    此次直播为研讨会现场记录,未经参会人员审阅,仅供网友参考。
    [16: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