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大楼

法治北京主持人李雷

节目前紧张的交流

主持人与法官走进直播间

法官整理将讲案例

主持人讲述话题

法官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法官与主持人交流
12月3日21:30,直播丰台法院法官做客电台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雪洁,很高兴再次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与大家见面,也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支持。今天,丰台法院民二庭的孙玉华法官将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法治北京》的“首都法官热线”节目,为广大听众讲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对此,我们将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21:26:23]
  • [主持人]:
    《法治北京》栏目是一档以传播法制理念,提高法制意识为主要目的的法制节目。“首都法官热线”是《法治北京》的一档知名子栏目,该栏目通过主持人李雷与法官之间的对话,就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疑点、热点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为广大听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21:27:35]
  • [主持人]:
    现在距离节目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将做客“首都法官热线”的孙玉华法官的基本情况。
    [21:27:55]
  • [主持人]:
    孙玉华法官,男,北京市司法学校毕业,1985年7月来到丰台法院,参加工作至今已荣任为四级高级法官。
    [21:28:26]
  • [主持人]:
    孙玉华法官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深厚的理论功底,自2001年来审理了大量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是丰台法院专家型法官的代表。
    [21:28:38]
  • [主持人]:
    孙玉华法官还是丰台法院首位就民事案件参加北京电视台庭审纪实栏目的法官,此后每年都参加电台、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更是多次参加北京交通台的听众法律咨询热线活动。2007年5月孙玉华法官作为特邀嘉宾参量加了CCTV-7农业频道“一碗水端平”专题节目,专门讲解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21:29:02]
  • [主持人]:
    节目即将开始,主持人李雷与孙玉华法官正在进行紧张的节目前交流。
    [21:29:43]
  • [主持人]:
    现在,李雷与孙玉华法官已经走进直播间,节目即将开始。
    [21:31:14]
  • [李雷]: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法治北京”栏目的“首都法官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李雷。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是很多听众关注的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孙玉华法官给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纠纷做一下讲解。孙法官您好!
    [21:33:15]
  • [孙玉华法官]: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21:33:36]
  • [李雷]:
    首先是一组资讯。
    [21:33:45]
  • [李雷]:
    资讯过后,下面是我们今天的首都法官热线。我们今天请来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孙玉华法官。今天孙法官为大家讲解一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
    [21:39:43]
  • [李雷]:
    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是存在的,孙法官先讲一个案例,和大家说一下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什么问题。
    [21:42:52]
  • [孙玉华法官]:
    我曾经受理过一个纠纷,丰台区某镇的一个村民秦大姐,50多岁,2000年时,她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1亩的荒山。
    [ 李雷]:
    这个地是用来干什么呢?
    [ 孙玉华法官]:
    主要是种枣树等果树,用于经营。
    [ 李雷]:
    她是哪年承包的?承包多少年?
    [ 孙玉华法官]:
    2000年承包的,承包20年。
    [21:45:42]
  • [李雷]:
    承包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呢?
    [ 孙玉华法官]:
    签定合同后到2001年,她嫁接了160多颗枣树,还有其他的树木和一些小树苗。
    [21:47:23]
  • [李雷]:
    其他的地被其他村民承包了吗?
    [ 孙玉华法官]:
    秦大姐承包的荒山和其他的村民承包的荒山都挨着。
    [21:48:25]
  • [李雷]:
    那种的树,还有收益,后来怎么发生问题的?
    [ 孙玉华法官]:
    2003年,秦大姐发现村委会的几个人连夜用推土机把她承包的一部分地推了。
    [21:49:36]
  • [李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 孙玉华法官]:
    当时村委会认为秦大姐虽然承包土地但是土地荒芜着大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村民承包的土地不能荒芜,过分的荒芜土地,经过多次作工作不改是应将地收回的。
    [21:51:13]
  • [李雷]:
    村委会作过工作吗?
    [ 孙玉华法官]:
    双方各执一词,秦大姐的证人证明秦大姐没有荒芜土地。
    [21:52:01]
  • [李雷]:
    究竟村委会把土地推了没有,有没有损坏秦大姐的土地。
    [ 孙玉华法官]:
    实际上村委会挖了2万多方的土。
    [ 李雷]:
    用土干什么?
    [ 孙玉华法官]:
    村委会讲主要是用于兴修水利工程。
    [21:53:52]
  • [李雷]:
    现在秦大姐已经种的树被刨了吗?
    [ 孙玉华法官]:
    秦大姐称她损失7万元左右。
    [21:54:43]
  • [李雷]:
    村委会怎么说?
    [ 孙玉华法官]:
    村委会称已经多次与秦大姐交涉了。
    [ 李雷]:
    秦大姐本身也是有损失的。
    [ 孙玉华法官]:
    确实有损失,而且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多次报警了,秦大姐也向有关部门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过问题。
    [ 李雷]:
    结果呢?
    [ 孙玉华法官]:
    有关部门作了一些工作,但是双方的纠纷在拖延。
    [ 李雷]:
    后来呢?
    [ 孙玉华法官]:
    秦大姐在09年3月份起诉到法院,要求村委会履行承包合同、恢复土地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21:57:21]
  • [李雷]:
    秦女士的请求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下面是广告时间,稍事休息,广告过后我们继续探讨。
    [21:57:37]
  • [李雷]:
    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今天的首都法官热线。
    [ 李雷]:
    孙法官,刚刚这个案件,法院是怎么认定的呢?
    [22:05:48]
  • [孙玉华法官]: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秦女士履行了承包合同中的义务,种植了枣树等。合同履行过程中,村委会用推土机挖掘推平了秦女士的土地,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村委会擅自挖走秦女士承包地土方,侵害了秦女士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秦女士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诉讼请求,判决村委会恢复土地,并赔偿秦女士2万元。
    [22:06:55]
  • [李雷]:
    村委会说的土地荒芜要收回土地,于法有据吗?
    [ 孙玉华法官]:
    这个案件中,村委会没有相关证据证明。
    [22:08:49]
  • [孙玉华法官]:
    在这个案件中,秦女士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有7万元的损失,因此法院根据证据判决她获赔2万元。
    [22:11:11]
  • [李雷]:
    这也提醒大家在遇到这类事时要注意收集证据。
    [22:12:24]
  • [孙玉华法官]:
    是的。
    [22:12:36]
  • [李雷]:
    您在审理的这类案件,还有什么样的纠纷呢?
    [22:13:23]
  • [孙玉华法官]:
    通过多年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的案件,我感觉纠纷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四个方面,一个是在订立承包合同过程当中违反一些相应的程序规定,比如民主程序;二是承包方存在违约问题,如在承包过程当中,因为种种原因承包方拖欠承包费或者是变更土地使用方式。
    [22:15:31]
  • [李雷]:
    这些属于承包方违约?
    [22:16:05]
  • [孙玉华法官]:
    是的,还有发包方违约的情况。例如发包方采取各种方式例如停水、停电不履行合同。
    [22:17:04]
  • [李雷]:
    这些情况都会给承包方一些损失。
    孙玉华法官:是的。
    [ 李雷]:
    村民的法制意识不是特别的强,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刑事案件,您认为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应该怎么做呢?
    [22:18:18]
  • [孙玉华法官]:
    首先在订立合同时要合法,比如需要采取民主表决方式订立合同的,要按照这个方式进行,这点发包方要注意。
    [22:19:18]
  • [李雷]:
    还有什么处理方法呢?
    [22:19:59]
  • [孙玉华法官]:
    第二就是承包合同的内容上一定要明确。
    [22:20:44]
  • [孙玉华法官]:
    第三就是期限的问题。对于承包期限,法律上有所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最短的承包期限是30年,因为这种情况下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
    [22:22:50]
  • [孙玉华法官]:
    有些经营用地,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要注意细化合同。
    [22:23:52]
  • [孙玉华法官]:
    双方要尊重合同的义务。
    [22:25:06]
  • [李雷]:
    通过今天的节目,听众朋友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
    [22:25:25]
  • [李雷]:
    今天的首都法官热线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
    [ 孙玉华法官]:
    谢谢大家。
    [22:25:36]
  • [主持人]: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本次网络直播工作人员摄影曹静,记录朱思明,感谢大家的关注。再见。
    [2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