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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母冰,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08:42:03]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房屋涨价卖方变卦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卢某诉称,2009年9月5日,卢某通过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被告梁某签订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住房售予卢某,售价为56万元,卢某当即交付了合同定金,并于10天后支付了购房房屋首付款24万元,后被告认为自己的房屋卖亏了,屡次向原告提出要涨价,第一次要求涨价4万元,后又提出涨价6万元。原告认为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原合同价格出售房屋,并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08:43:29]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民一庭代理审判员谌蜀梅独任审判。[08:43:52]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8:44:05]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8:44:34]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8:44:45]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卢某与被告梁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08:46:20]
- [原告方]:卢某,男,1974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安某,男,1959年1月3日出生。[ 被告方]:梁某,男,1958年2月13日出生,汉族。(未出庭)委托代理人李女士,1961年7月2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某,男,1962年8月27日出生。[ 第三人]: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定代表人李某。(未到庭)委托代理人安女士。[08:49:41]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 被告方]:没有。第三人: 没有。[08:51:39]
- [审判员]:原告、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各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谌蜀梅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单宾担任法庭记录。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08:52:20]
- [原告方]:不申请。[ 被告方]:不申请。[ 第三人]:不申请。[08:52:50]
-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供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3)如实陈述事实。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各方都听清了吗?[08:53:13]
-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 第三人]:听清了。[08:54:41]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08:54:58]
- [原告方]:2009年9月5日我方与被告在第三人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一套住房卖给我方,建筑面积73.4平方米。合同签订后,我方当即向被告支付了合同定金2万元,并向第三人支付了居间服务费8000元,及权证费等其他各项杂费人民币19180元。2009年9月15日,我方又向被告支付了购买房屋首付款240000元。至此,我方为履行合同已经支付了近28万元人民币。上述资金交付后,被告方认为自己的房屋卖亏了,屡次向我方提出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涨价。先是向提出涨价4万元,后又向第三人提出要涨价6万元才答应履行合同。否则,便撕毁原合同。我方认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的合同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诉请法院依法裁定。我方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原合同价56万元出售房屋,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08:56:49]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被告方]: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提出反诉,请求法院解除该合同。1.根据买卖合同中第三条的规定,原告应于2009年10月20日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但我方多次与第三人联系请求联系原告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第三人告知我们二手房二手房交易不够5年应该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原告不想交这笔费用,就希望能够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我们很有意见,我们告知第三人既然原告不愿意过户,就已经证明他是不想买了。我们是用56万元买的房子,56万元卖给原告是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原告还故意拖延时间,这损害了被告的利益。2.我们认为原告没有按时提供相应的证件,原告已经违约已经超过了7天,我们认为合同已经自动解除,应该终止。3.现在房价已经涨了很多,被告方还需要自己买房子,这也需要花费很多的钱。[09:00:19]
- [审判员]:被告方,如果你方提出反诉,具体的反诉请求是什么?[ 被告方]:只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审判员]:被告方如果你方反诉,在5日之内提交发诉状并交纳反诉费,听清了吗?[ 被告方]:听清了。[ 审判员]:下面由第三人向法庭陈述意见。[ 第三人]:对原告方的起诉没有意见。[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 第三人]:听清了。[09:03:57]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原告方]:提交证据。证据1、房屋居间买卖合同(原件),证明双方当事人房屋买卖的情况;证据2、交给被告方的收据两张(原件),证明交纳房款的情况,金额是26万元;证据3、向第三人中介公司交纳相关费用的收据一张(原件),证明我方向第三人交纳费用的情况。[09:10:40]
- [审判员]:被告方质证。[ 被告方]:对合同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于收据两张真实性没有异议,原告与第三人的收据和我们没有关系。[ 审判员]:第三人进行质证。[ 第三人]:对三份证据都没有意见。[09:14:30]
- [审判员]:原告方继续举证?[ 原告方]:举证完毕。[ 审判员]: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 被告方]:证据1、2009年10月20日银行发的一条短信,证明银行贷款已经获得批准;证据2、被告爱人于2009年10月21日接到第三人的电话记录单,证明原告不想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的事实;证据3、证人证言,证明卢某因不想交纳5.5%的营业税暂时不想过户,证人今天没有出庭的原因是因为其母亲手术;证据4、是证人提供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店长和证人的通话记录,证明原告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是店长告诉证人的。[09:16:32]
- [审判员]:原告质证。[ 原告方]:对于证据1银行的短信没有意见;证据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上面不能显示通话内容,电话记录单不能证明被告方的证明目的;对于证据3我不予认可,现第三人已经出庭,可以当庭核实情况;对于证据4不予认可,而且我方也不认识证人。[ 审判员]:第三人进行质证。[ 第三人]:对于证据1没有异议;对于证据2电话也没有异议,被告陈述的证明目的也没有异议;对于证据3具体的内容我还要回去核实,证人没有和我说过她出具证言的情况;对于证据4证人提供的通话记录与店长和我陈述的有不符之处,内容需要核实。[ 审判员]:被告方继续举证。[ 被告方]:举证完毕。[09:22:55]
- [审判员]:下面由第三人提供证据。[ 第三人]:没有证据提供。[ 审判员]:原告还有补充的证据吗?[ 原告方]:提供第三人工作人员转发的被告方的短信内容,证明被告方想加钱。[ 审判员]: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方]:我没有发过这条短信。[ 审判员]:第三人进行质证。[ 第三人]:第三人的工作人员和被告发过短信,我对这条短信的内容予以认可,这条短信是转发给原告的。[ 审判员]:原告还有证据提交吗?[ 原告方]:没有了。[09:42:06]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原告,陈述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房屋坐落的位置。[ 原告方]:2009年9月5日我方与被告在第三人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的一套住房卖给我方,房产建筑面积73.4平方米。[ 审判员]:被告方,对涉诉房屋的具体位置、签订合同的时间有异议吗?[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第三人,对此是否有异议?[ 第三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涉诉房屋是什么性质的房屋?[ 被告方]:是私产,完全产权。(提交房产证)[ 审判员]:被告,你方的房屋贷款是否已经还清?[ 被告方]:在2009年9月14日已经还清。[09:44:21]
- [审判员]:原告,陈述你向被告方交纳房款的情况。[ 原告方]:合同签订后,我方当即向被告支付了合同定金2万元,并向第三人支付了居间服务费8000元及权证费等其他各项杂费人民币19180元。2009年9月15日,我方又向被告支付了购买房屋首付款240000元。至此,我方为履行合同已经支付了近28万元人民币。[ 审判员]:原告,陈述你方贷款的情况?[ 原告方]:贷款于2009年10月20日办下来,10月21日中介公司通知了原告。审判员:被告方,对此有异议吗?[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第三人,对此有异议吗?[ 第三人]:原告一共向我公司交纳了19170元,这里面包含着8000元的居间服务费,原告起诉书中写的不属实。[ 审判员]:原告,你方共向中介公司交纳了多少钱?[ 原告方]:以大写的金额为准,共交纳19170元。[ 审判员]:原告,房屋是否已经交付?[ 原告方]:没有交付。[09:47:12]
- [审判员]:原告,陈述过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原因。[ 原告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在9月21日中介通知我们税费涨了1万多,这个时候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们就去筹钱。后来被告屡次向我方提出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涨价,先是向提出涨价4万元,后来又说6万元才答应履行合同。没有协商成功,就没有办理过户。[ 审判员]:被告,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有异议吗?[ 被告方]:我方不予认可,原告方是因为税费涨了,想在12月17日以后办理过户。[ 审判员]:在这个期间双方协商过户房屋价款的问题吗?被告方:没有协商过。[ 审判员]:第三人,陈述没有过户的原因。[ 第三人]:2009年10月21日过户当天由于税费价格发生变化,一共上涨1.4万元,原告无法接受,就没有办理过户。10月22日,我方和被告沟通,说原告想在12月17日过户,被告不同意。后来我方做了原告的工作,原告同意办理过户,10月30日早晨我方通知被告过户,当天被告方没有出现,10月31日我方以快递的形式给被告方发了一份告知函,内容是原告已经同意办理过户,特通知被告方三天之内办理过户。11月1日,被告要求加价4万元,11月4日,买卖双方进行了协商,原告想继续履行合同,但是被告觉得有点亏了,需要加6万元才可以履行,这个过程有录音记录可以证明。[10:05:20]
- [审判员]:原告,对第三人陈述有异议吗?[ 原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对第三人陈述有异议吗?[ 被告方]:我方不予认可,第三人根本不知道梁某的电话,只是给我打过电话,但是我们没有和他们说过这样的话。我也没有看见过快递。11月1日我们也没有说价钱的事情,11月4日的谈话,我方予以认可。[ 审判员]:对于协商价款的过程,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被告方]:没有。[ 第三人]:我方现向法庭提供告知函一份,短信的单子我方今天没有带来,庭下向法庭提供。[ 审判员]: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方]:是否收到我需要核实一下,即使收到了日期也已经过了5个工作日。[ 审判员]:被告,陈述你方请求解除合同的理由。[ 被告方]:根据违约责任第八条第三项约定,原告没有按照在贷款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件,办理过户手续,原告方已经造成了违约。[ 审判员]:原告,再次明确你方的诉讼请求。[ 原告方]: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相关的费用均由我方自己承担。[10:07:38]
- [审判员]: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第三人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第三人]:没有。[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第三人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第三人]:没有。[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第三人,你陈述的意见及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第三人]:没有。[10:15:52]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方]:我方从买房到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中间,一直都在诚实守信。只是我方在事前不是知道税费相关的问题,在税费增加后犹豫了一下,在经过第三人做了工作之后,我方也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我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方应该协助履行合同。[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方]:是原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房价每年都在增加,56万元我方买的房子,现在又以56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并包括家里的电器家具,这也是违背常理的。而且原告有根本性的违约行为,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我方卖房的时候是因为急于用钱,因为原告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给我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审判员]: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三人]:没有辩论意见。[ 审判员]:下面恢复法庭调查,原告你方贷款已经完毕了吗?[ 原告方]:银行已经批准了贷款,只要办理过户以后,钱就可以转给被告了。[ 审判员]:银行放款的时间有限制吗?[ 第三人]:各个银行不一样,根据过户的手续来放款。[10:18:33]
- [审判员]:银行放款的时间有限制吗?[ 第三人]:各个银行不一样,根据过户的手续来放款。[ 审判员]: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第三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第三人]:没有。[ 审判员]:法庭辩论终结。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方]:我坚持诉讼请求。[ 审判员]: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被告方]: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员]:第三人陈述最后意见。[ 第三人]:坚持陈述的意见和诉讼请求。[ 审判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被告方]:不同意。[ 审判员]: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院对本案不再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0:21:5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唐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0:25:48]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0:2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