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

巨各庄法庭全貌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独任审判员王圣飞

原告陈述

被告答辩

庭审全貌

忙碌的工作人员
11月26日9:30,直播密云法院审理“认为邻居鸡舍影响自家 起诉排除妨害”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侯洪涛,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
    [09:25:07]
  • [主持人]:
    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09:26:16]
  • [主持人]:
    赵甲与赵乙是同村村民且承包地相邻,赵甲的承包地在赵乙承包地南侧,地势较赵乙承包地低,中间隔一条坝坎。2001年,赵乙在承包地内建设了鸡舍用于养鸡,并在与赵甲承包地相邻处种植了几十棵杨树,赵甲认为,赵乙在承包地内建设鸡舍,使雨水不能正常渗透,形成的水流增大,向南排放时冲毁了坝坎,并冲毁了赵甲田地内的庄稼;地界相邻处的杨树也防害承包地内的庄稼正常生长,故起诉要求赵乙将鸡舍的雨水排放别处,并将两家边界的坝墙修复,赔偿因雨水冲洗造成的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清除两家边界处的杨树。究竟结果如何,一会儿大家就知道了。
    [09:28:09]
  • [主持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即将公开审理赵甲与赵乙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相信几个小时之后,我们将有一个答案。
    [09:30:09]
  • [主持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的密云县城西101国道北侧,辖区人口43万人,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辖区内共有17个镇1个民族乡,有66个居委会,339个村委会。
    [09:30:39]
  • [主持人]:
    本案由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进行审理。密云县法院巨各庄法庭位于密云县东南部山区,管辖巨各庄、东邵渠、大城子、穆家峪四个镇,辖区面积463平方千米,人口约9万。几年来,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拓宽思路,注重与辖区职能部门的互动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出了“四互动、四延伸”、“分别工作、个别立案、互动配合” 、“百村庭审行”、“百案大评比” 、“六进六讲”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与辖区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互动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及辖区百姓的好评。先后数次立功受奖。
    [09:31:11]
  • [主持人]:
    担任该案独任审判的是王圣飞法官,男,29岁,汉族,四级法官,现任密云县法院巨各庄法庭代理审判员。他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在工作的一点一滴中努力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他自从2005年3月独立承办民事案件以来,坚持公正审判,服务人民。他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经过几年努力及成长,他现在已经成为了密云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一个能打硬仗、组织信任、群众满意的业务尖兵。
    [09:31:40]
  • [主持人]:
    好,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高颖已经进入法庭,开始宣布法庭规则:
    [09:32:35]
  • [书记员]: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33:48]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 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4:18]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原告赵甲与被告赵乙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以到庭,符合开庭条件。
    [09:36:06]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原告赵甲,男,196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某镇某村。
    被告赵乙,男,1956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09:45:41]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出庭有无异议?
    [ 赵甲]:
    无异议。
    [ 赵乙]:
    无异议。
    [09:47:33]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参加本案诉讼均无异议,经审查,双方当事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
    [09:53:40]
  • [审判员]: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6日在巨各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甲与被告赵乙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之规定,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王圣飞独任审判,书记员高颖担任法庭记录。
    [09:55:54]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
    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
    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56:36]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09:57:15]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1、审判员、书记员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09:57:50]
  • [审判员]:
    对上述权利、义务原告听清楚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被告听清楚了吗?
    [ 被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不申请回避。
    [ 审判员]: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
    不申请回避。
    [09:59:09]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原告方在进行陈述时应当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避免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原告方进行陈述。
    [10:00:09]
  • [原告赵甲]:
    原、被告是同村村民,原告在村北有口粮田一块,我的口粮田在被告地的西侧、南侧,我家的地势较低,被告于2002年在原告口粮田边上建鸡舍多排,并在与原告口粮田相邻处栽植杨树多棵,每年雨季被告鸡舍的水排泄至原告口粮田内,如果种地就没有这么大的水,而且水都能从地下渗漏,夏天的水都是雨水,不是生产用水,水冲刷原告的农作物,苗根都被水冲刷出来,致原告发生农作物收益损失,年年造成减产,被告不采取措施。被告口粮田西侧的坝墙因被告压的碎石于今年坍塌妨碍原告种植口粮田,被告所栽树直径约0.2米,高已达15米,其树木枝叶茂密,遮挡阳光,而且树根已经长到我地里,使原告口粮田内的庄稼不能正常生长。现起诉,要求被告把雨水进行处理,不能流到我地里;要求被告把倒在握地里的石头清除;要求被告把杨树砍伐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0:02:00]
  • [审判员]:
    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
    [ 赵甲]:
    因雨水冲刷及坝墙坍塌使我的地每年减产四五百斤,我的地共三亩多,被冲的有一亩。我的地原是东高西低,现在冲的西高东低了,冲出七八条四五十公分深,三十多公分宽,长度有二三米长的沟。
    [10:13:08]
  • [审判员]:
    你要求被告地流出的水怎么排往他处。
    [ 赵甲]:
    被告可以往东南建水沟。
    [ 审判员]:
    要求砍伐被告的杨树多少棵。
    [10:13:55]
  • [赵甲]:
    与我东地边齐开始往西侧的杨树。地是我先承包的,被告后栽的树,大概是2005年栽的。
    [ 审判员]:
    其他地方的水向你口粮田流吗。
    [10:15:10]
  • [赵甲]:
    不流,每下一次雨就冲一次。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10:15:44]
  • [赵乙]:
    我是2002年承包的地,当年栽的杨树并建的鸡舍,是经村镇里允许的,建了鸡舍三座,两座各长70米,宽10米,还有一个长40米,宽8米,我承包之前原告就种着那块地,我承包面积是7.2亩。雨水是自然排水,不是我人为造成的,而且我西边留着七分地没有种,就是怕排水冲别人的地。
    [10:16:58]
  • [赵乙]:
    上坎地别人家的水也是这么流,我的地原来是尾矿坑,水渗透比较多,而且今年雨水比较大,我地里的雨水流到原告的地里,但没有大事,冲的沟也就三十多公分宽,不深,有三十公分长,不影响产量,我生产用水不往下排。我在我承包地的范围内的坝墙上头栽树,中间相隔相隔4米的坝墙,太阳出来不会对原告地遮荫,地不是平的,我在上头,树根不会长到下边地里。坝墙以前就是这样坍塌的状态,是我2002年给垒起来,当年经过雨水又塌了,我就没有管他。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坝墙我可以恢复。
    [10:18:05]
  • [审判员]: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
    [ 赵甲]:
    提交两份村委会的证明。
    [ 赵乙]:
    我也有一份村委会证明。
    [ 审判员]:
    宣读原告的证明。被告进行质证。
    [ 赵乙]:
    无异议。
    [ 审判员]:
    本院对原告提交的村委会的证明予以采信。宣读被告提交的村委会证明。原告进行质证。
    [10:26:19]
  • [赵甲]:
    无异议。
    [ 审判员]:
    本院对被告提交的村委会证明予以认定。双方的承包合同是否向法庭提交。
    [ 赵甲]:
    没有找到。
    [ 赵乙]:
    没有带,村委会都有底。
    [ 审判员]:
    原告的经济损失有无证据提交。
    [ 赵甲]:
    没有。
    [10:26:53]
  • [审判员]:
    宣读法庭的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双方进行质证。
    [ 赵甲]:
    我看了,无异议。
    [ 赵乙]:
    我无异议,相信法官。
    [10:27:17]
  • [审判员]:
    现场测量,坝墙上有两个豁口,上沿宽度在1.5到2米之间,石头占下边的地有0.5米。
    [ 赵甲]:
    属实。
    [ 赵乙]:
    不到0.5米。
    [ 审判员]:
    宣读法庭与村委会干部的调查笔录(略),双方对此有无异议。
    [ 赵甲]:
    无异议。
    [ 赵乙]:
    无异议。
    [ 审判员]:
    对调查笔录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采信。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的四项诉讼请求。
    [ 赵甲]:
    如果被告不建鸡舍不会有这么大水。
    [10:45:20]
  • [赵乙]:
    这是自然排水,如果不建鸡舍,雨量过大也会冲,是自然形成。
    [ 赵甲]:
    坝墙塌在我地里是事实。
    [ 赵乙]:
    坝墙是大自然雨水冲的,不是我认为的。
    [ 赵甲]:
    现在地里的坑是水冲的。
    [ 赵乙]:
    不是水冲的,是原告自己弄的。我留了7分地就是为了排水的包括生活用水。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10:46:16]
  • [赵甲]:
    同意,要求被告把鸡舍往别处排。
    [ 赵乙]:
    自然排水,我阻止不了。
    [ 赵甲]:
    被告的水年年冲我,我受不了。
    [ 审判员]:
    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员]:
    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调解,择日进行判决,休庭,双方查阅笔录签字。
    [10:46:52]
  • [主持人]:
    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董建中院长、王严冬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冯伯军、侯洪涛、相颖的辛勤工作!
    [10:57:08]
  • [主持人]: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57:38]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