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审判人员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陈述犯罪事实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辩护人询问被告人

审判长向被告人提问

本案被告人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被告人妻子范女士出庭作证

法警向被告人出示照片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举证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最后陈述
11月25日9:40,直播丰台法院审理“调工作未果放火烧领导 涉嫌放火罪被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曹静,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放火一案。
    [09:40:37]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37岁的北京人张某是一名检修工,因该工种经常考核,而张某每次都因考核名次不佳被扣奖金,他就想换一个工种。令人想不到的是,在无法达到目的情况下,张某竟然选择极端的方式,将汽油倒向经理并点燃,将对方烧成八级伤残。如今,他被检察机关以放火罪提起了公诉。
    [09:44:29]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月4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在本市丰台区其任职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内,因向经理安某要求调动工作未果,他将随身携带的一瓶汽油倒向安某并点燃,并致房间内部分家具燃烧,最终导致安某II°-III°烧伤,总面积达表面积30%以上,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
    [09:46:57]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并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47:46]
  • [主持人]:
    本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迟冠群担任审判长会同两名人民陪审员郭洪武、徐长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0:01:47]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02:00]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0:02:23]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张某。
    [ 审判长]: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大雷。
    [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72年10月。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职业?
    [ 被告人]:
    热电公司员工。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初中文化。
    [ 审判长]:
    户籍地?
    [ 被告人]:
    北京市。
    [10:06:31]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放火,2009年1月6日被取保候审,4月30日被刑事拘留。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09年5月13日。
    [10:06:49]
  •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09年11月6日。
    [10:08:1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放火一案。
    [ 审判长]:
    本案由审判员迟冠群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郭洪武、徐长秀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令超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北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飞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开庭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一案进行审理。
    [ 审判长]: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晓光,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孙洪斌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安某(未到庭),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尉国光担任安某的诉讼代理人。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10:09:25]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你们是否听清?
    [ 均]:
    听清。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0:09:52]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现查明,2009年1月4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在本市丰台区其任职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内,因向经理安某要求调动工作未果,他将随身携带的一瓶汽油倒向安某并点燃,并致房间内部分家具燃烧,最终导致安某II°-III°烧伤,总面积达表面积30%以上,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
    [10:14:33]
  • [公诉人]:
    被告人张某于2009年1月6日被抓获。
    [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国法,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并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14:45]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10:15:00]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有。
    [10:15:30]
  • [审判长]:
    被告人,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10:15:55]
  • [被告人]:
    1月4日下午3点我去被害人办公室,因为他办公室有人,我就外面等着,快5点的时候,被害人出来了,我就跟他进去说工作的事。我说老是扣钱我受不了,我说能不能少扣点。被害人说我考试老是倒数第一,就该扣。我在煤厂干了两个月,后来经常竞争上岗,给我安排了一个检修的工作,在那干了两年多,老是考试,2007年叫我写论文,扣了我一千六。别人都没经过考试都上岗,剩下的人就上大车班了,后来我又竞争上岗,三天两头的考试。
    [10:25:28]
  • [被告人]:
    2007年那次是一个月扣了1600,就因为我论文不及格,其余都是扣100、200都有。我钳工比赛得了第三名,我去找了工会。2008年也老扣我钱。我爱人身体不好,孩子又上学,我就找工会,找检修那,想换工种,一直得不到解决。案发当天,我和被害人说为什么老是跟我过不去,他说社会潮流这样没这,我就拿出汽油倒我自己身上了,我倒第二瓶的时候,他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汽油,他拿着东西往外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不知道火怎么着了,当时我用他办公室的电话打电话报警,然后我去了水房冲了冲,然后我去车队,队长给我找了车把我送医院,后来是有人拿灭火器灭的火,我出办公室的时候,办公室的火已经灭了。
    [10:29:05]
  • [审判长]:
    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10:29:57]
  • [公诉人]:
    案发当天为什么去被害人的办公室?
    [ 被告人]:
    就想问他能不能少扣点钱。
    [ 公诉人]: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 被告人]:
    我是员工,他是厂长。
    [ 公诉人]:
    你们平时在日常工作中有矛盾吗?
    [ 被告人]:
    平时没有。
    [ 公诉人]:
    考核是所有人都考吗?
    [ 被告人]:
    是。
    [ 公诉人]:
    当天你带了什么?
    [ 被告人]:
    两瓶汽油
    [10:31:08]
  • [公诉人]:
    汽油是哪里来的?
    [ 被告人]:
    是我摩托车的油。
    [ 公诉人]:
    你带汽油的目的是什么?
    [ 被告人]:
    想吓唬他,让他别扣我钱了。
    [ 公诉人]:
    你带打火机了吗?
    [ 被告人]:
    应该带了。
    [ 公诉人]:
    你向被害人身上倒汽油了吗?
    [ 被告人]:
    没有。
    [ 公诉人]:
    那被害人身上的汽油是怎么回事?
    [ 被告人]:
    我倒第2瓶的时候,溅到他的身上的。
    [ 公诉人]:
    你身上的汽油是怎么着的?
    [ 被告人]:
    一开门就着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 公诉人]:
    被害人身上的火是怎么着的?
    [ 被告人]:
    不知道。
    [ 公诉人]:
    着火的时候,你跟被害人的位置是什么样的?
    [ 被告人]:
    我站在门口前面,他背对我开门。他一开门火就着了。
    [ 公诉人]:
    谁离门的距离近?
    [ 被告人]:
    他。我往头上倒,溅到了他的身上。
    [ 公诉人]:
    你想点燃汽油吗?
    [ 被告人]:
    没有。
    [ 公诉人]:
    办公室的沙发是怎么着的?
    [ 被告人]:
    我把棉袄脱了扔到地上,扔的离沙发近,就把沙发点燃了。
    [ 公诉人]:
    汽油瓶你放哪里了?
    [ 被告人]:
    就放兜里了。
    [ 公诉人]:
    当时被害人办公室的门是开的还是关着的?
    [ 被告人]:
    当时是关着的。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10:35:19]
  • [公诉人]:
    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
    [10:35:56]
  • [辩护人]:
    当天你和被害人谈话的时候,被害人有香烟或打火机吗?
    [ 被告人]:
    有。
    [10:40:36]
  • [辩护人]:
    当时被害人吸烟了吗?
    [ 被告人]:
    我进去之后,他吸了会就灭了,我们谈话的时候,他没吸烟。
    [ 辩护人]:
    他是怎么出门的?
    [ 被告人]:
    他拿了打火机、手机、汽车钥匙车出的门。
    [ 辩护人]:
    被害人走到办公室的门口的速度快不快?
    [ 被告人]:
    挺快的。
    [ 辩护人]:
    被害人的汽车钥匙,你看见了吗
    [ 被告人]:
    看见了。
    [ 辩护人]:
    他的汽车钥匙是能自控的吗?
    [ 被告人]:
    是。
    [ 辩护人]:
    你倒第二瓶汽油,到被害人走到门口,有多长时间?
    [ 被告人]:
    几秒钟吧。
    [10:43:10]
  • [辩护人]:
    询问完毕。
    [10:43:30]
  • [审判长]:
    被害人的办公室是什么样的?
    [ 被告人]:
    先进门,客人进来先到沙发,在往里是他的办公桌,沙发在一进门的左面。
    [ 审判长]:
    房间里有其他东西吗?
    [ 被告人]:
    有书柜。他一开门火就着了,我当时趴地下了。
    [ 审判长]:
    塑料瓶的容留是多大?
    [ 被告人]:
    应该是250毫升的。有一个是纯净水。我摩托车的备用油箱坏了,我就准备两瓶备用。
    [ 审判长]:
    第一瓶你倒哪里了?
    [ 被告人]:
    倒在我身上了。第二瓶是往脑袋上浇,我当时戴着安全帽。
    [ 审判长]:
    你哪里受伤了?
    [ 被告人]:
    脸、脖子、手。
    [ 审判长]:
    你腿有伤吗?
    [ 被告人]:
    没有,腿也着火了。我当时穿着工作服。上衣我穿的是工作服,外面穿了一个棉袄。
    [ 审判长]:
    你工作服有什么作用?
    [ 被告人]:
    工作服不是防酸就是防静电的。
    [10:46:08]
  • [审判长]:
    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1:10:17]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安某的陈述。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坚持我自己的意见,他说的与事实不符。我不知道为什么着火,是他一开门就着了,我没往他身上倒汽油,是我倒第二瓶的时候,溅到了他身上。一着火,我趴地下了,安全帽掉地上了。
    [ 辩护人1]:
    有异议,被害人在同一天对这件事陈述了两次,两次的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我们不认可。
    [ 辩护人2]:
    被害人的陈述特别是在他向门口走的陈述,被害人说走到门口是5分钟,这跟被告人的陈述反差太大。被害人的陈述不可采信。
    [ 审判长]:
    上述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王某证言。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1]:
    有异议。
    [ 辩护人2]:
    此证人是客观中立,是可信的。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11:30]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王某某的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11:23:12]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李女士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被告人]:
    地上还有其他东西,我亲眼看到被害人拿了手机、车钥匙、打火机、烟出去的。他办公室是一个套间。我推门进他办公桌在我正前方。
    [ 辩护人]:
    有异议。
    [ 审判长]:
    上述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24:40]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吴某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25:47]
  • [公诉人]:
    宣读证人胡某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女士的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27:11]
  • [公诉人]:
    宣读鉴定结论。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我不知道他怎么伤那么重。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29:45]
  • [审判长]: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破案报告及到案经过。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11:30:16]
  • [审判长]:
    传证人,被告人的妻子范女士到庭。
    [ 审判长]:
    你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作证,要履行法律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如实作证,如隐匿罪证或作伪证都将负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 范女士]: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你在证人出庭保证书上签字?
    [ 范女士]:
    好的。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1:38:31]
  • [公诉人]:
    宣读证人范女士的证言,证明事发前被告人情绪不稳定。
    [ 审判长]:
    公诉人宣读的是你在公安机关的证言吗?证言属实吗?
    [ 范女士]:
    是。证言属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39:36]
  • [公诉人]:
    宣读伤残鉴定。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法医学鉴定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有异议,他必须向劳动部门报工伤,走工伤不走民事赔偿。
    [ 审判长]:
    以上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助燃剂检验报告。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工作说明。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审判长]:
    你摩托车平时骑吗?
    [ 被告人]:
    不经常骑。
    [ 审判长]:
    案发当天你骑了吗?
    [ 被告]:
    没有。
    [ 审判长]:
    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1:43:16]
  • [公诉人]:
    出示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 审判长]:
    请法警向法庭转递,向被告人、辩护人出示照片,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以上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热电公司考核材料。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 均]: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出示?
    [11:44:26]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物证向法庭出示?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 辩1]:
    4月30日内保局的辨认笔录、内保局的工作说明。
    [ 审判长]:
    公诉人对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有异议吗?
    [ 公诉人]:
    有异议。
    [ 审判长]:
    辩护人提交的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均]:
    没有。
    [11:46:5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本案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民事起诉书。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要求被告人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共计43万余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民事诉状你收到了吗?你需要答辩期限吗?
    [ 被告人]:
    收到了,不需要答辩期限。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民事证据。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除去公诉人提供的鉴定结论,我们提供医院的病历、医疗费单据。
    [ 审判长]:
    住院伙食补助是怎么要求的?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住院伙食补助是每天40元。
    [ 审判长]:
    谁护理的被害人?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被害人的爱人。
    [ 审判长]:
    有误工证明吗?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有。
    [ 审判长]:
    有完税证明吗?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应该有,庭后补充。
    [ 审判长]:
    被害人是的爱人是什么户口?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城市户口。
    [ 审判长]:
    请法警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证据向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出示。
    [ 审判长]:
    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你们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有何异议?
    [ 均]:
    没有。
    [ 审判长]:
    民事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1:51:30]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本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本案经过当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被告人张朝勇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建议合议庭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与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定罪量刑。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1:51:42]
  • [审判长]: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 被害人代理人]:
    宣读代理词(略)。被告人在办公场所纵火,影响恶劣,结果严重,被告人应该受到教育、惩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审判长]:
    被告人自行辩护。
    [12:01:13]
  • [被告人]:
    照片跟当时不符。我没往被害人身上倒汽油,我往自己身上倒汽油,我不可能自己点燃。我不知道他身上是怎么着的。
    [ 辩护人1]:
    被告人没有放火的动机和行为。检察院的指控只有被害人的陈述,是孤证不能成立。在起火后,被告人第一时间用办公室电话报警,证明被告人没有放火的主观故意。放火罪针对的是公共安全,不是特定的人,被告人无罪。
    [ 辩护人2]:
    起诉书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法庭对被告人作无罪判决。
    [12:06:59]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 公诉人]:
    关于辩护人对证据、定性的异议,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存在矛盾和不合逻辑的地方,被告人称二人身上均有汽油,不知道为什么着火,被害人不可能自己引燃,通过对证据的分析,我们认为被告人的供述真实性较低,本案的其他证据可以行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人向被害人倒油并点燃。由于案发地点系被害人办公室,被告人的行为可以造成办公楼着火,当时办公室的家具已经着火,可能危及不特定的事物,其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放火罪。
    [ 审判长]:
    辩护人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 辩护人1]:
    点燃的东西是特定的,是否危及不特定人是不特定的,实际上损失就一个沙发,只能从实际结果看。
    [ 辩护人2]:
    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放火的故意,被害人的陈述不稳定,而被告人的供述始终是稳定的,被害人的陈述是孤证。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意见吗?
    [ 公诉人]:
    被告人的行为足以达到危害的情况就可以认定,本案中被告人往被害人身上泼汽油,并引燃,已经构成既遂,也危害到了公共安全。
    [ 审判长]:
    被害人的代理人还有意见吗?
    [ 被害人代理人]:
    被告人说只有一瓶汽油溅到被害人身上,如果只是溅到被害人不可能伤的那么严重,被害人不可能拿打火机点燃自己。被告人说自己是打算自焚,那他必然是带着打火机。根据常理,和当时的情况,说明被害人说的是真实的。
    [ 审判长]:
    辩护人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 辩护人2]:
    我们只是说被害人应该是本案的重要证人,被害人向公安机关陈述的过程是不真实的,没有证据支持,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抽烟,如果抽烟烟头没有熄灭,也有可能引起着火。
    [ 审判长]:
    下面对民事部分进行发表辩论意见?
    [ 被害人代理人]:
    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也有过错,但是我们愿意积极协商沟通。
    [ 被告人代理人]:
    被害人应当走工伤。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被告人]:
    我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我不应该带汽油去找他,我身上的伤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我也体会到被害人的痛苦,我只能向被害人说对不起。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延期宣判。
    [12:07:54]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雪洁、孟令超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2:17:04]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2: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