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10:43:44]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杜如跃是安贞医院抢救中心的主治医师,也是天通苑中医院前副院长,2008年底和天通苑中医院因工作上的问题产生矛盾,此后数度在医院为琐事争吵。据公诉机关指控,二○○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十六时许,在昌平区天通苑东一区13号楼楼下,被告人杜如跃持棍子将魏某(天通苑中医院院长)停放在此处的黑色奥迪A6汽车前挡风玻璃等处砸坏。经鉴定,价值人民币七千零八十元。后被告人杜如跃于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如跃,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10:46:01]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纪世常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邢全江、杜如跃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郑忠妍担任法庭记录。[10:47:2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0:48:13]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一、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 不得发言、提问。四、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长、审判人员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杜如跃到庭[ 审判长]: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1、受审被告人姓名,杜如跃,曾用名,杜如耀,男,56岁,北京市人,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安贞医院抢救中心医生。[10:51:06]
- [审判长]: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 被告人]:无[ 审判长]: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无[10:52:09]
- [审判长]:羁押时间[ 被告人]:2009年7月28日[ 审判长]:逮捕时间[ 被告人]:2009年9月25日[10:54:00]
- [审判长]:何种原因[ 被告人]:故意损坏财物[ 审判长]: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被告人]:2009年11月5日[10:54:0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如跃涉嫌故意损坏财物一案,本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纪士常 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邢全江、周海燕组成,书记员担任郑忠妍法庭记录。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孙喻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旭伟担任被告人杜如跃的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周战云出庭参加诉讼。[10:55:02]
- [审判长]:1、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审判长]:2、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询问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3.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询问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10:56:48]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杜如跃于二○○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十六时许,在昌平区天通苑东一区,持棍子将魏*停放在此处的黑色奥迪A6汽车前挡风玻璃等处砸坏。经鉴定,价值人民币七千零八十元。后被告人杜如跃于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被抓获归案。本院认为,被告人杜如跃无视国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10:57:53]
- [审判长]: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有没有异议[ 被告人]:没有异议。[10:59:45]
-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完全知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被告人]:知道[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是否自愿认罪[ 被告人]:认罪。[11:00:37]
- [审判长]: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我在回龙观中医院当过副院长,我因为气不过,拿棍子把车玻璃砸了,我精神受到刺激容易失控。[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在案发当天是怎么到的案发现场的。[ 被告人]:走的过去的。[11:02:18]
- [公诉人]:你手里拿了什么工具。[ 被告人]:棍子。[ 公诉人]:什么颜色。[ 被告人]:黑的。[11:02:54]
- [公诉人]:棍子外面是不是有蓝色塑料袋套着。[ 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记得清楚吗。[ 被告人]:清楚。[11:03:24]
- [公诉人]:砸的车什么地方。[ 被告人]:前挡风玻璃。[ 公诉人]:什么时间到案的。[ 被告人]:7月28日。[11:03:55]
- [公诉人]:砸坏之后有协商赔偿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你之前是否是被确诊有双向障碍,经常处于躁狂状态。[ 被告人]:是。[11:05:08]
- [辩护人]:案发当日是不是魏凤霞抢了你的手机。[ 被告人]:是。[ 审判长]: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长]:你砸的车谁所有。[ 被告人]:中医院。[11:05:57]
- [审判长]:你为什么砸医院的车。[ 被告人]:我在中医院当了三年副院长,魏凤霞把我手机抢走了。[ 审判长]:但是车是单位的,为什么砸。[ 被告人]:是魏凤霞开。[11:06:35]
- [审判长]:砸的车辆损失赔偿了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用什么工具砸的。[ 被告人]:棍子。[11:07:23]
- [审判长]:公安人员在什么地点把你抓获的。[ 被告人]:上班时把我抓获的。[ 审判长]: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 公诉人]:1、被告人杜如跃的供述。[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09:17]
- [公诉人]:2、被害人魏凤霞的陈述。[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0:04]
- [公诉人]:3、 证人贯满仓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1:07]
- [公诉人]:4、证人郭胜辉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1:48]
- [公诉人]:5、证人李秀春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2:25]
- [公诉人]:6、证人王伟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2:58]
- [公诉人]:7、证人牛长亮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3:36]
- [公诉人]:8、证人周站云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4:06]
- [公诉人]:9、证人白树功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5:50]
- [公诉人]:10、证人魏路佳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5:57]
- [公诉人]:11、鉴定结论书。[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6:03]
- [公诉人]:12、身份证明材料。[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8:38]
- [公诉人]:13、接报案及到案经过。[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8:46]
- [公诉人]:14、现场照片。[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8:53]
- [公诉人]:15、现场监控录像一张。[ 被告人]:没有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定代理人]:没有异议。[11:18:55]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告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辩护人]:收据一张,证明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11:20:0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杜如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宣读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杜如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杜如跃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受到刑罚惩罚,被告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就民事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希望合议庭依法惩处。[11:21:08]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定性不持有异议,1、被告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2、被告人认罪,3、被告人有良好悔罪表现,就民事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已得到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小,4、被告人事出有因,被害人有一定责任,5、被告人没有前科,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罪。希望法庭根据以上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11:21:48]
- [审判长]:公诉人发表答辩意见。[ 公诉人]:坚持我的公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还有补充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休庭,合议庭评议,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1:22:40]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祁菲、刑庭田慧娟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1:23:38]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