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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王薇。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骗取本村小孩信任 骗出农用车拆卖”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本案是由延庆法院刑庭庭长于术文担任审判长。[14:07:46]
- [主持人]:延庆法院是北京市基层法院,辖区地处北京市的上风上水,生态环境优良,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城距离市区70公里,通讯、交通发达便利。延庆法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0人,法院内设15个审判机构和党政综合职能部门。2003年投入使用的审判办公大楼座落在风景秀丽的莲花湖畔,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大楼实行审判、办公分区,楼内安装有先进的闭路监控设备、门禁系统、微机局域和宽带网络,办公、办案条件实现了现代化和智能化。[14:11:29]
- [主持人]: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被告人刘维,别名:刘嵬,在骗取同村小孩信任后,将小孩家的农用车开走后拆卸变卖给废品收购站,被检察院指控犯有诈骗罪。[14:12:16] - [主持人]:经指控:被告人刘维,于二○○九年七月十日十六时许给本村村民梁某打电话,编造到延庆县大榆树镇某村同学家拉水泵的虚假理由向梁借用农用车。后其乘梁未在家之机将梁停放在自家院内的农用车开出,销赃于韩某在延庆县莲花池村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获赃款三千零四十元,当日其用此款为女友购买金项链一条。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三千六百八十九元。后被告人刘维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14:13:40] - [主持人]:现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14:14:20]
-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规则。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宣读完毕。[14:18:28]
- [审判长]:提被告人刘维到庭(法警执行)。[ 审判长]:延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是否有别名?[ 被告人]:有。[14:18:36]
- [审判长]:别名是什么?[ 被告人]:刘嵬。[14:18:51]
-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你的年龄?出生日期?民族?[ 被告人]:25岁, 1985年1月26日, 汉族。[14:19:15]
-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出生地及住址?[ 被告人]:北京市,住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某村。[14:19:38]
-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你的职业?文化水平?[ 被告人]:农民,初中文化。[14:19:50]
- [审判长]:你以前受过什么法律处分吗?[ 被告人]:因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分别于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二○○五年八月七日、二○○六年九月八日被延庆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七日、十五日。[14:20:05]
- [审判长]:这次因为什么、何时被刑事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的?[ 被告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二○○九年七月十二日被延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同年七月十八日被取保候审。[14:20:25]
- [审判长]:延庆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已满十日。[14:21:11]
- [审判长]:因被告人刘维在送达起诉书期间能够自愿认罪,故延庆县人民法院为刘维指定北京市开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树静出庭为被告人刘维进行辩护。[14:21:28]
- [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维诈骗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于书文担任审判长,会同助理审判员管红颖、人民陪审员张自玉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肖先华担任法庭记录。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付景泰。[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辩护人]:听清了。[14:21:54]
- [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审判长]:一、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回避。[14:22:14]
- [审判长]:二、自行辩护的权利。 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勘验或鉴定的权利。 四、最后陈述意见的权利。 被告人听清吗?[ 被告人]:听清了。[ 辩护人]:听清了。[14:22:56]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被告人刘维,男,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六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北京市延庆县人,延庆县大榆树镇某村农民,住该村。因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分别于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二○○五年八月七日、二○○六年九月八日被延庆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七日、十五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二○○九年七月十二日被延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同年七月十八日被取保候审。[14:23:26]
- [公诉人]:本案由延庆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维涉嫌诈骗罪,于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14:23:40]
- [公诉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维,于二○○九年七月十日十六时许给本村村民梁振青打电话,编造到延庆县大榆树镇某村同学家拉水泵的虚假理由向梁借用农用车。后其乘梁未在家之机将梁停放在自家院内的农用车开出,销赃于韩某在延庆县莲花池村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获赃款三千零四十元,当日其用此款为女友购买金项链一条。经鉴定,该车价值为三千六百八十九元。后被告人刘维被查获。[14:24:37]
- [公诉人]: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证言、物证照片、书证、鉴定结论及被告人供述等。[14:24:51]
-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14:25:14]
-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14:25:29]
-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14:25:38]
-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你犯诈骗的事实属实吗?[ 被告人]:属实。[14:25:52]
- [公诉人]:在你卖车那天,你是否用别人的手机给你们村的梁某打电话?[ 被告人]:打了。[14:26:10]
- [公诉人]:在什么时间打的?[ 被告人]:在下午四五点钟。[14:26:19]
- [公诉人]:你是否说到什么地方去拉水泵?[ 被告人]:说到某村我们的同学家。[14:26:38]
- [公诉人]:他们家有水泵吗?[ 被告人]:有。[14:26:49]
- [公诉人]:你什么时间看的这个水泵的?[ 被告人]:2009年的2月份,我去他们家玩的时候看到的。[14:26:59]
- [公诉人]:被告人,希望你实事求是的回答公诉人的问题,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14:27:13]
- [公诉人]:你看到他们家有水泵吗?[ 被告人]:看到了。[14:27:33]
- [公诉人]:你向梁某借车,你如何说的?[ 被告人]:他问我喝酒了,我说喝酒了。[14:27:45]
- [公诉人]:当时他在什么地方?[ 被告人]:他当时不在家里。[14:28:43]
- [公诉人]:你什么时间到梁某家去的?[ 被告人]:当天下午五点。[14:28:59]
- [公诉人]:你去他们家干什么了?[ 被告人]:去开车。[14:29:12]
- [公诉人]:当时梁某在家吗?[ 被告人]:没有。[14:29:25]
- [公诉人]:他答应让你开车了吗?[ 被告人]:答应了。[14:29:37]
- [公诉人]:你这个说法是否有证据证实?[ 被告人]:没有,就是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14:29:57]
- [公诉人]:他们家有人吗?[ 被告人]:他儿子在家。[14:30:11]
- [公诉人]:他的儿子有多大岁数?[ 被告人]:十四五岁。[14:30:33]
- [公诉人]:你开梁某的农用车到什么地方了?[ 被告人]:开到莲花池村的一个收废品收购站那卖了。[14:30:47]
- [公诉人]:你开车去杨户庄了吗?[ 被告人]:没有。[14:31:12]
-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把车开到莲花池村的废品收购站?[ 被告人]:我没有钱花,就把车卖了。[14:31:22]
- [公诉人]:梁振青的农用车是什么颜色的?[ 被告人]:黄色的。[14:31:32]
- [公诉人]:当时有车牌子吗?[ 被告人]:我没有看。[14:31:40]
- [公诉人]:车的行车执照有吗?[ 被告人]:没有。[14:31:51]
- [公诉人]:车的下落?[ 被告人]:卖给废品收购站的人。[14:32:02]
- [公诉人]:收购废品的人的特征?[ 被告人]:有四十多岁。[14:32:15]
- [公诉人]:你和卖车的人如何说的?[ 被告人]:我说这个车是我自己的。[14:32:26]
- [公诉人]:当时在收购车的时候,是否跟你要过身份证?[ 被告人]:没有。[14:32:36]
- [公诉人]:当时是否看了车的行车执照?[ 被告人]:没有。[14:32:44]
- [公诉人]:你仔细的想一下,是否有行车执照?[ 被告人]:在车的什么地方放着我不知道。[14:32:56]
- [公诉人]:当时你是否说过这个是报废的?[ 被告人]:说过。[14:33:06]
- [公诉人]:车的行车执照不是你给收购站的人的?[ 被告人]:是的。[14:33:23]
- [公诉人]:当时是否说让你给送身份证去?[ 被告人]:没有。[14:33:38]
- [公诉人]:这个车你卖了多少钱?[ 被告人]:3040元。[14:33:47]
- [公诉人]:卖车的钱的下落?[ 被告人]:在双信商城给我女朋友王某买了一条金项链。[14:34:04]
- [公诉人]:花了多少钱?[ 被告人]:花了3000多元。[14:34:17]
- [公诉人]:买项链的钱都是从你销赃的钱买的吗?[ 被告人]:不是,从这里出了3000元,剩余的零头是王某出的。[14:34:54]
- [公诉人]:这条项练是否是卖了车之后买的?[ 被告人]:是的。[14:35:08]
- [公诉人]:你如何去的双信商城?[ 被告人]:打车去的。[14:35:33]
-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给王某买一条3000多元的项链?当时王某的生日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7月20日。[14:35:43]
- [公诉人]:你和王某是否和你谈过过生日的事情?[ 被告人]:没有。[14:36:24]
- [公诉人]:梁某和你是一个村的,你是否想过如何和他说车的事情?[ 被告人]:没有想过。[14:38:02]
- [公诉人]:你跟梁某是否说过已经把他的车卖了吗?[ 被告人]:没有。[14:38:25]
- [公诉人]:梁某在第二天看到你的时候,你是否说过他车的拴狗的链子的事情?[ 被告人]:我说让警察拿走了。[14:38:52]
- [公诉人]:你如何和警察说的这辆车的下落?[ 被告人]:我说丢了。[14:39:03]
-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有什么要发问的吗?[14:39:17]
- [辩护人]:被告人,你是什么喝的酒?[ 被告人]:下午2点。[14:39:37]
- [辩护人]:你喝了多少?[ 被告人]:两瓶啤酒。[14:39:47]
- [辩护人]:你拉水泵要干什么?[ 被告人]:加水。[14:39:58]
- [辩护人]:往什么地方加水?[ 被告人]:往大车上加水。[14:40:08]
- [辩护人]:往哪个大车加水?[ 被告人]:往过路的大车,为了挣钱。[14:40:19]
- [辩护人]:你开农用车有钥匙吗?[ 被告人]:他的车不用钥匙。[14:40:30]
- [辩护人]:你开车的时候,你如何跟梁某的儿子说?[ 被告人]:他儿子问我谁让开的,我说是他父亲。[14:40:45]
- [辩护人]:你以前在曾经因寻衅滋事被行政处罚,你对这个事情如何看?[ 被告人]:我当时喝多了。[14:41:00]
- [辩护人]:你和梁某的关系如何?[ 被告人]:一般。[14:41:23]
- [辩护人]:如果你把他的车卖了,他会如何处理?[ 被告人]:我不清楚。[14:41:34]
- [辩护人]:你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吗?[ 被告人]:我知道错了。[14:41:53]
- [辩护人]:你女朋友之前是否有要求你给她买礼物?[ 被告人]:没有。[14:42:23]
- [辩护人]:你是否有正当的职业,收入吗?[ 被告人]:没有。[14:42:35]
- [辩护人]:销赃的地点是莲花池村,去杨户庄村路过莲花池吗?[ 被告人]:不路过。[14:42:54]
- [审判长]:被告人,你买项链的在哪里发票?[ 被告人]:在我们家。[14:43:05]
- [审判长]:下次开庭时带到法庭来,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14:43:32]
- [公诉人]:1.被害人梁某的陈述,证实自己的农用车被同村的刘维卖给收废品的人的事实及经过。[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14:45:27]
- [被告人]:他让我开的。[ 辩护人]:没有。[14:47:51]
- [公诉人]:2.证人梁某之子的证言,证实刘维从自己家把农用车开出的事实及经过。[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他当时在家呢,在屋子里。我开车的时候,他从屋里出来的。[ 辩护人]:没有。[14:48:59]
- [公诉人]:3.证人韩某的证言,证实有一名男子以自家农用车报废为由将该农用车出售给自己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4:51:48]
- [公诉人]:4.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4:53:17]
- [公诉人]:5.证人王某的证言,证实2009年7月10日下午刘维为了给自己过生日,给她买了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金项链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我买项链的时候没有说是给她过生日。[ 辩护人]:没有。[14:57:52]
- [公诉人]:6.证人闫某的证言,证实证实刘维跟他系同学关系,自己家并没有水泵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我问过他,我看错了,他们家的那个不是水泵。[ 审判长]:在案发前,你最后一次去他家是什么时间?[ 被告人]:我没有去过。[ 辩护人]:没有。[15:01:00]
- [公诉人]:7.被告人刘维的供述,证实自己将梁某的农用车卖到莲花池村的废品收购站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1:35]
- [公诉人]:8.辨认笔录、辨认呈请报告,证实韩某对到自己的废品收购站出售农用车的男子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2:00]
- [公诉人]:9.验车登记,证实被告人刘维出售农用车的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2:34]
- [公诉人]:10.扣押发还物品文件清单,证实公安机关将涉案物品扣押并发还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4:36]
- [公诉人]:11.北京市延庆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涉案农用车价值人民币3689元。[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6:35]
- [公诉人]:12.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扣押清单,证实延庆县公安局对被告人刘维购买的金项链扣押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6:59]
- [公诉人]:13.延庆县双信商城销售小票,证实被告人刘维购买金项链的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07:46]
- [公诉人]:14.案件来源、盗案经过,证实本案的来源情况以及被告人的盗案经过。[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10:19]
- [公诉人]:15.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裁定书,证实被告人刘维曾受行政处罚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10:39]
- [公诉人]:16.户口证明,证实被告人刘维的自然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这份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11:13]
- [公诉人]:审判长,本案的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12:04]
- [审判长]:被告人刘维,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5:12:26]
- [审判长]:经过合议庭评议,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证据来源合法,法庭对以上出示的证据予以确认,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15:12:42]
-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5:13:23]
- [公诉人]:一、通过法庭调查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被告人刘维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二、被告人刘维的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以虚假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人刘维虚构借车到同学家借水泵的理由,将农用车骗取,并用赃款购买黄金项链,侵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刘维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其不思悔改,应对其从重处罚。希望被告人刘维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训,能够从新做人,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罚。[15:17:18]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辩护意见?[ 被告人]:没有。[15:19:52]
-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辩护意见吗?[ 辩护人]:首先对延庆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没有异议。第一,被告人刘维属于初犯,其虽然接受过行政处罚,但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第二,被告人刘维没有收入,为了女友的生日采取了较为极端的行为,被告人刘维在犯罪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第三,从本案来看,被害人不借给刘维农用车的原因是刘维喝酒了,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刘维从轻处罚。[15:20:15]
-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回辨的吗?[ 公诉人]:被告人刘维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关于其主观恶性,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他表示愿意悔改也不是一个从轻的理由。[15:20:34]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你有何陈述意见。[ 被告人]:我愿意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希望法庭能够对我从轻处罚。[ 辩护人]:没有。[15:22:52]
- [审判长]:本案的赃物属于追缴的范围,庭审结束后,将对追缴工作进行调解。[15:23:11]
- [审判长]:现在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被告人核实笔录无误后签字。被告人你是取保候审人员,希望你在取保候审期间做到随传随到,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15:23:23]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延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清和、政治处主任杨洪涛、研究室主任尤文军、组宣科邹源、办公室阎岩、窦放和刑庭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帮助,以及刑庭速录员王新蕾的辛勤记录。最后,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5:26:33]
- [声明]: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