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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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主持人的直播前准备工作

主持人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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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法官

直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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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主持人合影
11月13日11:10,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密云法院法官走进广播台关注旅游服务合同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周静,今天密云县人民法院王晓芳法官、徐征征法官我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制天地栏目针对旅游住宿当中发生的纠纷问题接受专访。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1:11:04]
  • [主持人]:
    今天做客直播节目的是密云法院王晓芳法官、徐征征法官,下面我将为各位网友简单介绍一下今天做客栏目的两位法官。
    [11:14:07]
  • [主持人]:
    王晓芳法官,溪翁庄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1990年参加工作,2000年任助理审判员,2005年通过竞聘脱颖而出,现任溪翁庄法庭副庭长。在审判工作中,2002年、2004年曾获得嘉奖、2006年、2008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徐征征法官,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7月到密云法院参加工作,2009年任助理审判员。2007、2008年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工作二等奖,08年获得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
    [11:15:38]
  • [主持人]:
    现在,王晓芳法官和徐征征法官已经进入直播间,直播马上开始。
    [11:17:30]
  • [高婷]: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法制天地》节目,我是节目主持人高婷,今天我们请到了密云法院两位法官王晓芳、徐征征将做客北京广播电台“法制天地”栏目为大家就旅游住宿当中发生的纠纷问题接受专访。同时今天的节目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同步文字直播。欢迎大家收听。下面有请两位法官和听众打个招呼。
    [11:19:35]
  • [王晓芳]: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11:20:10]
  • [徐征征]: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11:20:21]
  • [高婷]:
    咱们王晓芳法官审了不少这方面的案子,其中有一些附属设施的问题,前些日子有一个案子是去农家院洗澡发生的案子。下面请王法官给我们介绍一下。
    [11:21:36]
  • [王晓芳]:
    今年十一期间发生的案件,陈女士一行有十多个人,因为放假,大家一起出去玩儿,来到山区的度假村,当天晚上他们入住之后没有发生什么事儿,第二天早上据陈女士讲,大家想去洗脸,十一期间密云的气温比较低,于是陈女士准备用热水,当陈女士借着马桶去调试热水器结果摔倒受伤,据她讲卫生间比较狭窄,马桶也没有盖,热水器安装的太高。
    [11:23:37]
  • [高婷]:
    热水器是挂在墙上吗?
    [ 王晓芳]:
    对,她在调试的过程中马桶倒了自己摔伤,腰椎二三椎骨折,当天度假村派人送陈女士去当地的医院医治。
    [11:24:57]
  • [高婷]:
    在没有盖的马桶上面,又在狭小的空间上,实际上是十分危险的。陈女士本身是什么样的体型?
    [ 王晓芳]:
    她的个子不高,也不是很胖,有50岁左右。她本身是腰椎出现了问题,第一次去医院后,度假村拿出1300块钱,之后就不再管了。
    [11:26:24]
  • [高婷]:
    她的腰现在治好了吗?
    [ 王晓芳]:
    在治疗过程中,一共花了3500多块钱,虽然钱并不多,但是她跟度假村之间因为摔伤的纠纷一直没有协商解决。
    [ 高婷]:
    度假村之后就不再管这件事了吗?
    [ 王晓芳]:
    对,后期的时候度假村就不再出面了,所有的治疗问题都是她自己出钱解决的,因此陈女士把度假村起诉到了法院。
    [11:27:47]
  • [高婷]:
    倘若住宾馆、农家院,有哪儿不对的话千万不要自己动手。对方有没有说临时凑不来钱所以没给,还是就是不给呢?
    [ 王晓芳]:
    度假村说她的伤是她自己造成的,有服务员你不叫,再说马桶又不是用来踩的,摔伤是她自己造成的。度假村说马桶也已经损害,认为他们并没有责任。
    [ 高婷]:
    陈女士也应该去叫服务员啊?
    [ 王晓芳]:
    在这个过程中,陈女士自己也有问题。
    [11:30:21]
  • [高婷]:
    因为这个案子还在审理当中,咱们不便再说,找一个有结论的,案子跟热水器的状况有点儿像,是在浴池当中发生的纠纷对吧?
    [ 徐征征]:
    这个案子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浴池的事情,原告是一位李先生,他带着自己的儿子去爬山,之后出了很多汗,农家院没有热水的设施,就到农村的浴池去洗澡。农村的浴池是自供暖设施,接着的预热罐,脚一踩就出热水,但因为设施不齐备,而且提供的拖鞋也大小不一。等到他们洗了二十多分钟之后,刚一开开关,李先生就滑倒摔伤了。
    [ 高婷]:
    摔伤的后果让李先生花了多少钱?
    [ 徐征征]:
    花了6000多元,诊断结果是右臂骨折,于是他就把浴池的业主起诉到了法院。但是业主不承认,说不是在他那儿摔伤的,之后经过我们的调查,确实是因为在他们浴池摔伤的。可见在农村有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根本就不强,同事浴池的管理措施也是比较欠缺的。
    [11:34:26]
  • [王晓芳]:
    就是在他的院落里面建了一个浴池,也没有提供正规的票据,但是价格便宜,2.5元一个人。可现在造成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 徐征征]:
    我们认为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该赔偿一定的损失,因为浴池的管理人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在这件事情当中他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但鉴于李先生是完全的民事责任人,所以李先生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业主赔偿李先生各项损失3900多元。
    [11:36:20]
  • [高婷]:
    洗浴中心的热水器的问题,咱们可以不洗澡了,忍一忍就行了,去农家院也可以不洗澡了,但是不去厕所不洗手是不可能的。接下来的案子是浴池的洗手盆引发出来的问题,我们请王晓芳法官给大家介绍一下。
    [ 王晓芳]:
    孙女士刚刚出院,想着直接到度假村去洗浴,农村有一个想法,说老人住院以后在外面洗干净再回家,这样孙女士一家人就到洗浴中心去洗澡。孙女士进到洗浴中心以后,她想着把毛巾洗一下再去蒸桑房。孙女士看到洗浴中心的西南角有一个洗手盆,可是她的毛巾还没有浸湿,洗手盆就自行脱落了,砸落将孙女士的脚砸伤,造成肌腱断裂。面还在上面架着呢,她自己也莫名其妙。咱们看看她的照片,洗手盆的下面是铁架子焊着的。她当时也是去了医院,只是查到了一个外伤,在医院观察了两天,给她的脚缝合了,当时并没有查出是肌腱断裂。后来她只是去卫生室输液,直到一个月之后去医院才查出是肌腱断裂。所以她从4月1日开始一直住到7月份才出院。
    [11:39:59]
  • [高婷]:
    现在对方肯定是不承认了吧?
    [ 王晓芳]:
    度假村表示他们在洗手盆的上面张贴了告示,不允许在洗手盆里面洗衣服。
    [ 高婷]:
    孙女士洗的是什么?咱们在认定上衣服和毛巾有什么区别吗?
    [ 王晓芳]:
    按常理来讲,她也不可能在洗手盆里洗衣服,另外即使她洗衣服的话洗手盆也不应该脱落。
    [11:41:41]
  • [高婷]:
    现在案件的审理还没有出来,同样的在洗浴中心、度假村出来的问题还不仅仅是浴室这一块儿了,还会有其他的问题。像在旅馆、宾馆旅游设施中,有一些附属设施会把人伤了。有一个案子是说一位先是喝酒之后在歌厅,却从楼梯上滚下来了。请徐征征法官给我们说一下。
    [11:44:09]
  • [徐征征]:
    丁先生有几个朋友去度假村,晚上喝酒,之后到郭某经营的歌厅唱歌,歌厅是在三层,郭先生到卫生间一看里面有人,于是郭先生打算从三层去二层厕所,没成想走到楼梯却直接从三层滚到了一层。伤经诊断是颅脑损伤,并且留下了癫痫的后遗症,经过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丁先生认为郭某经营的歌厅的楼梯太窄,只有93公分的宽,不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正因为太窄才造成他摔伤,另外楼梯的坡度太陡。之后他就把KTV告上了法院,郭某经举证他的楼梯宽度是95―96公分,并且他认为国家的行业标准是90公分,他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
    [11:47:02]
  • [高婷]:
    最后赔偿了吗?
    [ 徐征征]:
    没有,首先经营业主的郭某在楼梯处立了警示牌,另外楼梯的的宽度应该是大于等于90公分就可以了,所以他的楼梯不存在太窄的问题,郭某从楼梯上摔伤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11:48:11]
  • [高婷]:
    符合标准的楼梯,正常情况下走也不会一下摔这么狠,所以喝酒要少喝点儿,这样的案子每年都会有不少,尤其是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啊,这样的案子会比较多,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下由谁承担最后的责任?去玩儿的人是不是应该有一些自己的意识?
    [ 王晓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密云作为旅游大县,现在旅游人数逐渐在增加,难免出现一些人身财产损失的问题。这种的情况确实是不少。可能有的时候咱们游客为了息事宁人,自己的损失就忍下来了,稍微严重的,度假村为了平息事端,双方私下里就达成协议了。
    [11:49:18]
  • [高婷]:
    他们各自还应尽到什么样的注意义务?
    [ 王晓芳]:
    作为从事住宿餐饮旅游的度假村,作为服务行业必须为消费者、游客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餐饮环境,所以餐饮旅游的度假村必须尽到提示的义务,做好警示工作,贴好提示牌;消费者也要做好自己的注意义务,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11:49:45]
  • [高婷]:
    有些水池的浴室也要写一些的警示牌,比如说酒后者、高血压患者不要入内。贴上牌子的话你的责任可能会少很多,消费者去的话看到这些,自己也会注意一下。可见贴牌、警示是必要的。
    [ 王晓芳]:
    消费者自己也有注意的义务,意识到可能存在危险,或者说有一些不好的后果,从自己的自身来讲要引起重视。只有注意了,才能避免或减少自己的损失。
    [11:50:54]
  • [高婷]:
    往往自己去这种地方去消费的话,都是三五好友,或者是全家人一起去的,如果说酒喝多了,就不要去蒸桑拿了。且不说责任是谁的,但是身体是自己的。
    [ 王晓芳]:
    醉酒的人不要从事危险的活动,另外老人出行的时候也更加要注意,本身他们有一些疾病,就把子女的情况,或者电话、地址跟旅馆或者跟随行的人说清楚。
    [11:51:55]
  • [高婷]:
    像咱们去郊区玩儿的人挺多的,有大的度假村也不少,也有一些小的农家院,我想问一下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他们的责任是不是都一样?
    [ 王晓芳]:
    其实这一点,因为咱们民俗旅游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普遍,但是你作为消费者来讲却没有辨别的能力。
    [11:52:43]
  • [高婷]:
    他们就先看价格,只有看出来便宜和贵。
    [ 徐征征]:
    不管是小的农家院和大的度假村都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都要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11:53:15]
  • [王晓芳]:
    如果安全保障义务尽不到的话,消费者出现问题的话他们的责任是推脱不了的。
    [11:53:51]
  • [高婷]:
    自己出现这些问题,协调解决是最好的,如果协商不下来,最后也是要通过法律的问题解决的。
    [ 王晓芳]:
    第一就是度假村来讲,一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就是消费者要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
    [11:54:19]
  • [高婷]:
    好,谢谢两位法官为大家提醒,非常感谢两位来到法制天地的直播间,给我们探讨旅游时游乐场所尽到的责任和消费者自己应尽的义务。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谢谢听众朋友的准时收听。
    [11:55:44]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密云法院工作人员周静、孟娜、王石、陈田田的辛勤工作。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
    [11: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