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外景

合议庭全景

领导莅临现场指导工作

审判长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答辩意见

央视网视频直播工作人员

法治中国视频直播工作人员

旁听案件的保险行业协会人员

媒体记者采访报道

网络直播工作人员

法庭全景
11月13日9时,北京法院直播网直播东城法院审理“车辆遭高压电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叶衍瑛,今天东城区人民法院将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顺航达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同时,央视网庭审进行时以及法治中国将在其相应网站对此案进行视频同步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8:32:09]
  • [主持人]:
    现在庭审还没有开始,利用这个机会,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东城法院民三庭以及合议庭的基本情况。
    [08:35:55]
  • [主持人]:
    东城法院民三庭是该院的商事审判庭,近年来,该庭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商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增大的客观困难,上下一心,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为指导,迎难而上、团结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大胆实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商事审判任务,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08:41:23]
  • [主持人]:
    该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近年来相继制定实施了大量亲民、爱民、惠民的举措。2006年探索实施了“双主动”审判模式,2007年,民三庭又在“双主动”框架内推出了“诉讼后法官主动建议”制度有效延伸了审判职能,发挥了司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指引作用,2008年,在“双主动”审判模式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最高院调解优先工作原则.民三庭创新调解理念,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规范机制,将司法调解和行业调解、司法规范与行业规范进行有机结合。在奥运会倒计时60天之际,开通了首例以庭室为单位设立的网络博客,为沟通民意搭建了新的平台。2009年,又首次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引入第三人参诉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08:44:35]
  • [主持人]:
    该庭每年审理大量的公司、保险、票据、车贷房贷、物业纠纷等案件,近几年,民三庭受理的案件类型呈现新特点,供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类型化案件和股东代表诉讼、公司强制清算、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兼业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大幅增长,审结了大量在全市均属首例的新类型疑难案件。
    [08:44:59]
  • [主持人]:
    今天本案由民三庭审判员姜在斌,代理审判员王磊、人民陪审员鲁峰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姜在斌担任审判长。下面我对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介绍。
    [08:45:25]
  • [主持人]:
    审判长姜在斌,民三庭庭长、审判员,从1991年来院至今主审过千余件民商事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其审理的案件中有重大影响、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百余件。在审判工作中,他时刻以让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最终目标,为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而不懈努力,他撰写的法律文书逻辑严密、说理充分,曾获北京市法院商事审判优秀文书评比活动优秀奖。
    [08:45:44]
  • [主持人]:
    代理审判员王磊,法学学士,民三庭保险案件专案法官,曾发表多篇保险法领域论文,其中《浅谈保险法的告知义务问题》获区政法系统征文一等奖,并代表北京市基层法院参加了北京市民商法学会主办的保险法修改研讨会。
    [08:46:03]
  • [主持人]:
    人民陪审员鲁峰,在中国、加拿大获得国际金融、MBA两个硕士学位,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80年代起多次参加由人民银行总行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织的培训,从事保险行业长达十五年之久,曾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调研室主任,在《保险研究》、《风险管理》等刊物上发表多篇专业论文。
    [08:46:41]
  • [主持人]:
    下面我对今天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的基本案情做一下简单介绍。
    [08:46:58]
  • [主持人]:
    北京顺航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一辆大货车在工地行驶时遭到了高压电击,造成车辆部分损毁,当公司找到投保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08:47:24]
  • [主持人]:
    原告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投保,在保险合同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且此次事故属于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中的“碰撞”,被告应当赔偿。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所诉事实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符。在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中约定因“碰撞、倾覆、坠落”造成机动车损失的,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而根据询问笔录,事故车辆与高压线并未发生“接触”,不属于“碰撞”,故拒绝赔偿。
    [08:47:45]
  • [主持人]:
    原告投保的车辆遭到高压电击,这一现象究竟是否属于碰撞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保险事故发生当日,被保险车辆又是怎样遭遇高压电击的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庭审吧。
    [08:48:13]
  • [主持人]:
    今天前来旁听的有很多新闻媒体的记者和5名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08:48:34]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01:02]
  • [书记员]: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09:03:14]
  • 书记员: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和记录;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庭审时,请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关闭。
    [09:03:59]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纪律且经法庭劝止不从者,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磁带,胶卷或责令退庭,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09:04:13]
  • 书记员:请全体人员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09:04:36]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原告北京顺航达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04:44]
  • [审判长]: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坐下后)请坐。
    [09:04:54]
  • [审判长]:
    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09:05:03]
  • 审判长:原告北京顺航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东沿村大南郊汽配城。
    法定代表人李福明,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祁
    [09:05:48]
  • 审判长: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1号海运仓大厦国际大厦7层。
    负责人潘凯,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冬磊,男,1977年*月*日出生,汉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住北京市大兴区。
    [09:06:19]
  • [审判长]:
    原告,以上基本情况是否属实?
    [09:06:42]
  • [原告]:
    属实。
    [09:06:55]
  • 审判长:被告,以上基本情况是否属实?
    [09:07:08]
  • [被告]:
    属实。
    [09:07:20]
  • 审判长:原告,你方对被告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09:07:36]
  • [原告]:
    没有异议。
    [09:07:46]
  • 审判长:被告,你方对原告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09:07:58]
  • [被告]:
    没有异议。
    [09:08:10]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原告委托代理人祁毅、王冠武;被告委托代理人王冬磊代理原、被告参加本案诉讼。
    [09:08:29]
  • [审判长]: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顺航达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姜在斌、代理审判员王磊、人民陪审员鲁峰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姜在斌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崇晓峰担任法庭记录。
    [09:08:40]
  • [审判长]:
    现在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享有的权利
    1、当事人有就本案事实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反诉的权利。变更请求、反诉应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应缴纳反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反诉请求。
    2、当事人有向证人、鉴定人提问、要求对证据提出说明的权利。经法庭许可,有查阅,复制庭审材料,认为庭审记录有误,有权申请补正。
    3、当事人有请求和解的权利。
    4、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即认为本庭审判人员、鉴定人、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本案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
    [09:09:14]
  • [审判长]:
    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遵守法庭秩序,听从法庭领导,发言应经法庭许可。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缺席审判处理。
    [09:09:27]
  • [审判长]:
    原告,是否对本案承办人及书记员申请回避?
    [09:09:37]
  • [原告]:
    不申请。
    [09:11:29]
  • [审判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09:11:41]
  • 被告:不申请。
    [09:12:03]
  • [审判长]:
    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义务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下面,首先由原告明确诉讼请求,陈述事实经过。
    [09:12:19]
  • [原告]:
    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32425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09:12:44]
  • [原告]:
    事实与理由为,2009年2月12日原告方司机驾驶京69142货车在大兴区狼垡动车组工地行使时与高压线接触,被高压线电击,造成车辆部分损毁,更换轮胎与相关配件总共花费32425元,事发后,原告及时与被告联系,阐明事故情况,但被告拒绝依据事实和法律以及保险合同赔偿,致使原告方利益受损,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原告方合法权益。
    [09:13:16]
  • [审判长]:
    原告,你所要求的是车辆损失保险金吗?
    [09:13:38]
  • [原告]:
    是的。
    [09:13:48]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是否有要询问的?
    [09:14:20]
  • [被告]:
    请原告说明被电击是否与高压线发生接触。
    [09:14:41]
  • [原告]:
    没有接触。
    [09:14:48]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09:15:02]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原告的车辆没有与高压线发生碰撞。
    [09:15:13]
  • [审判长]:
    原告你具体描述一下事故事实?
    [09:15:27]
  • [原告]:
    2009年12月12日原告司机操作货车时翻斗升至空中,距离高压线有1米左右,发生触电,造成车辆轮胎部件受损,事故发生当天,原告就向被告报案了。
    [09:15:42]
  • [审判长]:
    原、被告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是否有异议?
    [09:16:04]
  • [原告]:
    没有异议。
    [09:16:13]
  • [被告]:
    没有异议。
    [09:16:23]
  • [审判长]:
    原告你要求被告给付保险金的依据是什么?
    [09:16:54]
  • [原告]:
    第四条第一项,我们认为这属于碰撞行为。
    [09:17:08]
  • [审判长]:
    被告同意吗?
    [09:17:16]
  • [被告]:
    不同意。因为车辆没有与外部物品发生碰撞。
    [09:17:30]
  • [审判长]:
    法庭根据双方诉辩,总结归纳本案事实方面的争议焦点为: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被告对合议庭总结的焦点是否有异议?
    [09:17:45]
  • [原告]:
    没有。
    [09:17:53]
  • [被告]:
    没有。
    [09:18:00]
  • [审判长]: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围绕本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出示支持己方主张的相应证据,举证时须说明证据来源、名称、内容以及证明事项,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09:18:38]
  • [审判长]:
    原告,针对你方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09:18:53]
  • [原告]:
    证据1、机动车行驶证。
    证据2、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履行了报案义务。
    证据3、车辆保险单。证明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保险合同。
    证据4、拒赔案件通知书。证明被告拒绝依据事实与法律对原告进行理赔。
    证据5、营业损失保险条款。
    证据6、车辆维修结算单。证明该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共计32425元。
    [09:19:25]
  • [审判长]:
    原告,详细说明一下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
    [09:20:02]
  • [原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事故车辆由东向西行驶时,造成车辆行驶时造成高压电电击,造成车轮轮胎受损。
    [09:20:16]
  • [审判长]:
    认定书的机关是什么?
    [09:20:26]
  • [原告]: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大队。
    [09:20:32]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09:20:45]
  • [被告]:
    对证据1,对真实性、关联性没有异议。
    对证据2,对真实性没有异议。明确说一下,交通队出具的证明证实车辆行驶时是受到电击而不是与高压线接触。
    对证据3,没有异议。
    对证据4,真实性没有异议。
    对证据5,第四条第一项条款解释:碰撞是与外部物体直接接触,所以原告的诉讼是不属于碰撞的。
    [09:21:32]
  •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的质证意见是否有补充?
    [09:21:53]
  • [原告]:
    没有。
    [09:22:18]
  • [审判长]:
    被告针对你方的答辩意见进行举证。
    [09:22:35]
  • [被告]:
    证据1、被告公司对王俊峰的调查笔录。笔录中很明确的证实翻斗并没有接触高压线。
    [09:24:26]
  • [被告]:
    证据2、出险通知书。证明2009年2月12日车辆卸土时翻斗发生电击,造成车胎爆胎。
    [09:25:20]
  • [审判长]:
    原告发表质证意见。
    [09:25:39]
  • [原告]:
    对证据1、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
    [09:26:36]
  • [审判长]:
    原、被告对事实是否还有补充?
    [09:26:53]
  • [原告]:
    没有。
    [09:27:04]
  • [被告]:
    没有。
    [09:27:09]
  • [审判长]:
    现在法庭询问几个问题。
    [09:27:17]
  • [审判长]:
    原告,被保险机动车的翻斗是否接触了高压线?
    [09:27:45]
  • [原告]:
    没有。
    [09:27:52]
  • [审判长]:
    你们认为没有接触怎么能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碰撞有关联?
    [09:28:34]
  • [原告]:
    我们认为电是现有知识能够理解的一种物,高压电是没有绝缘体的,一般情况下在0.7米的距离是安全的,既然有安全距离,在不发生与电接触的情况下,是不会产生车辆损失的,我们认为车辆是与无形的物品发生接触。在保险合同关于碰撞的解释里也并没有明确排除一些无形物体的接触。在碰撞条款里解释,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品发生接触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整个事故调查和双方都明确确认,确实发生了电击。
    [09:30:58]
  • [审判长]:
    是否有撞击痕迹?
    [09:31:15]
  • [原告]:
    高压线发生放电,造成了轮胎爆胎。
    [09:31:33]
  • [人民陪审员]:
    被告,保险责任里是否明确有关电击的约定?
    [09:32:19]
  • [被告]:
    合同中没有关于电击的规定。雷击属于保险责任。
    [09:33:22]
  • [人民陪审员]:
    被告,再明确一下关于碰撞的解释?
    [09:33:38]
  • [被告]:
    直接接触并发生对外撞击。也就是说两件物品必须接触到,发生碰撞痕迹,才是碰撞,如果只是单纯的发生电击是不属于碰撞的。
    [09:34:28]
  • [审判长]:
    被告,你们认为电是否属于物体?
    [09:34:41]
  • [被告]:
    不属于。
    [09:34:48]
  • [审判员]:
    被告,解释一下雷击与电击的区别?
    [09:35:01]
  • [被告]:
    雷击是可预见的,产生电造成物体损坏。高压线是指电线放电。
    [09:35:21]
  • [人民陪审员]:
    被告,雷击的事故和电击事故在保险条款里是否有共同的解释?是否符合在最初设定保险条款中有共同点?
    [09:35:43]
  • [被告]:
    雷击和电击不可能存在共同点,雷击是自然灾害,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09:36:37]
  •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的解释是否有异议?
    [09:36:49]
  • [原告]:
    首先在保险合同里面关于电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整个条款里并没有排除与无形的东西发生碰撞,既然没有排除,就应该包括。另外我们不同意被告所称的电不属于物体,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都是触电,证明电应该是有形的物体,应该纳入保险条款。
    [09:37:33]
  • [审判员]:
    车辆在卸土的时候翻斗完全落下了吗?
    [09:37:49]
  • [原告]:
    没有。
    [09:38:05]
  • [审判员]:
    这是否符合工地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09:38:24]
  • [原告]:
    不清楚。
    [09:38:31]
  • [审判长]:
    工地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距离高压线多少米的时候卸货?
    [09:38:50]
  • [原告]:
    不可能随时随地都有。但是工地关于电压、电流等都有规定。
    [09:39:04]
  • [审判长]:
    被告,保险条款里是否明确规定了车辆与有形物体发生接触才属于保险责任?
    [09:40:03]
  • [被告]:
    保险条款里约定两件物体必须有实际撞击。
    [09:40:16]
  • [审判长]:
    你方认为原告车辆没有发生撞击的理由是什么?
    [09:40:30]
  • [被告]:
    因为车辆的翻斗没有实际落下。原告在卸完货后没有将翻斗落下,而是继续行驶,我们理解原告车辆没有与高压线发生实际接触。
    [09:40:58]
  • [审判长]:
    被告,你们给原告车辆定损的价格是多少?
    [09:42:15]
  • [被告]:
    29525元。
    [09:42:25]
  • [审判长]:
    原、被告对事实是否还有补充?
    [09:43:27]
  • [原告]:
    我们有修理费的发票,向法庭提交一下,其他没有补充了。
    [09:43:56]
  • [被告]:
    没有。
    [09:44:0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本案的争议焦点仍为,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09:44:30]
  • [审判长]:
    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09:44:44]
  • [原告]:
    我们认为电是现在人们所掌握的知识当中能理解的一种物体。高压线是有安全距离的,在这种情况下,电实际上是一种物体,也只有与高压线产生接触的时候才会对人身以及财产造成损失,因此我们认为在此次事故中是与高压电接触才发生了损失。
    [09:45:28]
  • [原告]:
    如果没有相碰不会产生车辆的爆胎。我们认为这个恰好符合保险条款里关于碰撞的概念。原告车辆发生损失正是因为与高压电发生碰撞的结果。另外,在保险合同中关于碰撞的解释很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将无形物体排除在外。
    [09:45:48]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09:46:10]
  • [被告]:
    电是无形物体。在调查笔录中很明确的显示车辆是在翻斗没有完全放下来的情况下与电压电发生电击,距离过近导致电击,这种行为我们可以理解为故意行为,明知有危险而继续行驶而造成的车辆损坏。我们认为在没有直接接触到高压电线而受到电击,我们认为这不属于碰撞事故,并且我们认为有可能存在故意行为。
    [09:49:25]
  • [审判长]:
    原告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09:49:36]
  • [原告]:
    我们不同意被告所称的车辆司机存在故意。
    [09:50:04]
  • [审判员]:
    被告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09:50:26]
  • [被告]:
    没有。
    [09:50:31]
  • [审判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09:50:48]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09:50:5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09:51:01]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09:51:51]
  • [原告]:
    不同意。
    [09:52:01]
  • [被告]:
    不同意。
    [09:52:11]
  • [审判长]: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不再做调解工作,法庭将另行通知宣判时间。
    [09:52:44]
  • [审判长]:
    现在休庭(敲法槌)。
    [09:53:25]
  •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
    [10:16:1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合议庭将另定时间进行宣判,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布休庭,庭审已经结束。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直播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并对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旭辉,研究室副主任常亮亲临现场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陈琳、张辉、朱峰、尚晓茜、李倩、左媛媛、郭仲仁、黄斌、岳志坚、王裴裴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10:16:32]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