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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的母冰,欢迎关注今天的网络直播。[09:15:22]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骗邻居轿车筹赌款 10分钟输光2万”,基本案情是:边某生性好赌,落得家徒四壁,便向邻居柴某借用轿车谎称去外地上货,借到轿车后就把车辆抵押给其朋友安某,并将收取的2万元抵押款在外地的一家地下赌场10分钟内输个精光。由于害怕柴某找自己归还车辆,边某一回到北京就投案自首了。现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边某向法院提起公诉。[09:16:16]
- [主持人]:今天的案件由本院刑庭法官马一鸣审理。现在正在进行庭前准备,一会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16:49]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9:18:13]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9:18:35]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09:18:49]
- [书记员]:报告法官,本案当事人已到庭,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09:19:23]
- [审判员]:提被告人边某某到庭。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20:08]
-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你的姓名(别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被告人]:边某某,男,31岁(1978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审判员]: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1994年因偷窃被行政拘留十日。[ 审判员]:何时因何原因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9年2月11日被羁押,同年2月18日被取保候审。[ 审判员]: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员]:何时收到的?[ 被告人]:我记不清了。[ 审判员]:你在本院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上的签字时间是2009年12月23日,是吗?[ 被告人]:是。[09:21:2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边某某诈骗一案,根据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马一鸣独任审判,书记员王珊珊担任法庭记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被告人边某某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 审判员]:被告人还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被告人边某某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现在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门检刑诉字(2009)第157号起诉书。被告人边某某,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审判员]: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你是否自愿认罪?[ 被告人]:我自愿认罪。[ 审判员]:你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我知道。[ 审判员]:(坐下)被告人边某某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还有无补充性陈述?[ 被告人]:没有。[09:22:19]
- [审判员]:下面法庭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员]:你以前在公安机关作的供述都属实吗?[ 被告人]:属实。[ 审判员]:你和柴某某是什么关系?[ 被告人]:我们是邻居。[ 审判员]:你和安某某是什么关系?[ 被告人]:我们是朋友。[ 审判员]:你和马某是什么关系?[ 被告人]:我们是夫妻关系。[ 审判员]:你跟安某某借了多少钱?[ 被告人]:2万元,先借了1.5万,后又借了5000元。[ 审判员]:你打欠条了吗?[ 被告人]:打了一张1.5万元的欠条,后来5000元没有打欠条。[ 审判员]:你借了钱后去哪了?[ 被告人]:我去涿州赌博了,当天把钱都输了,当晚就回北京了,后来我就去自首了。[ 审判员]:你为什么自首?[ 被告人]:我对不起家人,我自己想惩罚我。[ 审判员]:你现在什么想法?[ 被告人]:我知道错了,我非常后悔。[09:23:57]
- [审判员]:下面出示、宣读主要证据。宣读被害人柴某某的陈述(内容略),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宣读证人安某某的证言(内容略),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宣读证人马某的证言(内容略),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宣读机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内容略).[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宣读京门价(鉴)字[2009]第051号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内容略),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宣读物证照片(内容略)。请法警将照片向被告人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向你出示的照片看清了吗?[ 被告人]:看清了。[ 审判员]:照片上的车是你骗柴某某的车吗?[ 被告人]:是。[ 审判员]:行驶证当时在哪?[ 被告人]:在车里。[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09:24:5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边某某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边某某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我知道错了,我是自首,我认罪服法,请法庭从轻处罚。[09:37:14]
-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诈骗一案,经过法庭审理,事实清楚,现在进行宣判(全体起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边某某诈骗一案,根据以上法庭审理,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边某某犯有诈骗罪的事实清楚,向法庭提供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到案经过证明材料等证据,经当庭宣读质证,确实、无误,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告人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并在家属帮助下积极补偿被害人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判决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代理审判员马一鸣,书记员王珊珊。二○一○年一月八日。[ 审判员]:被告人边某某,判决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员]:如果对判决有意见可以上诉,上诉不加刑,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员]:把被告人边某某带出法庭,现在闭庭。[09:40:18]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忠心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王宇,在此一并表示感谢。[09:41:46]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09:4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