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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曹静,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赵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09:06:31]
- [主持人]: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37岁的北京人赵某,为了能够躲限行、赚外快,指使朋友张某购买假车牌、服务监督卡等物,并将其捷达车喷成出租车使用。二人因此被检察机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了公诉。[09:07:01]
- [主持人]: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月份,被告人张某受被告人赵某指使,通过制假证小广告名片,与做假车牌的人联系后,在本市丰台区青塔,以人民币330元的价格购买假车牌一副,及服务监督卡等物品。2009年8月12日,张某、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09:07:19]
- [主持人]:据赵某交待,他指使张某到汽修厂将其捷达车喷成出租车外观,并购买假车牌及服务监督卡等物,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用车时可以躲限行,另一方面也让张某当出租车开赚点外快,供他的乐队开支用。[09:09:19]
- [主持人]: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赵某无视国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11:06]
- [主持人]:本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迟冠群担任审判员进行独任审理。[09:12:17]
- [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12:27]
- [审判员]:提被告人到庭。[09:16:11]
- [审判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17:53]
- [审判员]:被告人你的姓名?[ 被告人1]:张某。[ 审判员]: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被告人1]:没有。[ 审判员]:出生年、月、日?[ 被告人1]:1985年3月。[ 审判员]:民族?[ 被告人1]:汉族。[ 审判员]:职业?[ 被告人1]:无业。[ 审判员]:文化程度?[ 被告人1]:初中文化。[ 审判员]:户籍地?[ 被告人1]:北京市。[09:18:06]
- [审判员]: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被告人1]:没有。[ 审判员]: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被告人1]:因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2009年8月12日。[ 审判员]:你何时被逮捕?[ 被告人1]:2009年9月17日。[09:18:16]
- [审判员]:被告人你的姓名?[ 被告人2]:赵某。[ 审判员]: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被告人2]:没有。[ 审判员]:出生年、月、日?[ 被告人2]:1972年5月。[ 审判员]:民族?[ 被告人2]:汉族。[ 审判员]:职业?[ 被告人2]:无业。[ 审判员]:文化程度?[ 被告人2]:初中文化。[ 审判员]:户籍地?[ 被告人2]:北京市。[09:18:34]
- [审判员]: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被告人2]:没有。[ 审判员]: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被告人2]:因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2009年8月12日。[ 审判员]:你何时被逮捕?[ 被告人2]:2009年9月17日。[09:18:50]
- [审判员]:你们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及权利告知书?[ 被告人均]:收到了。[ 审判员]:何时收到的?[ 被告人均]:2009年12月21日。[09:19:33]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赵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09:20:42]
- [审判员]:本案由我院迟冠群担任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书记员孟令超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对被告人张某、赵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审理。[09:21:13]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均]:听清。[ 审判员]:申请回避吗?[ 被告人均]:不申请。[09:22:41]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均]:听清。[09:22:48]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均]:听清。[09:22:55]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向你们宣读起诉书。[09:23:02]
- [审判员]: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1月份,被告人张某受被告人赵某指使,通过制假证小广告名片,与做假车牌的人联系后,在本市丰台区青塔,以人民币330元的价格购买假车牌一副,及服务监督卡等物品。2009年8月12日,张某、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09:23:12]
- [审判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赵某无视国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23:21]
- [审判员]:被告人,刚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被告人均]:一致。[09:25:26]
- [审判员]:你们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被告人1]:没有。[ 被告人2]:没有异议。[09:26:48]
- [审判员]: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请法警将被告人赵某带出法庭候审。[09:28:31]
- [审判员]:被告人,你认罪吗?[ 被告人1]:我认罪。[09:28:43]
- [审判员]: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1]:我们是为了谋生,做了假车牌。[09:30:57]
- [被告人1]:我们就是为了作出租车拉活。是赵某指使我去买的假牌,我找的小广告的名片,打的电话。我们想作跟正常出租车一样的,我们车的车漆是自己喷的,假牌是我买的,赵某没去。[ 被告人1]:这车平时我们都开,营运了二个月,挣了三千块钱。假牌买后干了二个月,三月份就不干了,然后我们就把车代步用。车原来是石某的,我们没过户,何某当天开的车被警察查获了。[09:37:01]
- [审判员]:请法警将被告人张某带出法庭,将被告人赵某带进法庭。[09:37:15]
- [审判员]:被告人,你认罪吗?[ 被告人2]:认罪。[09:37:45]
- [审判员]: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2]:当时为了躲避单双号,所以改成出租车,因此出租车不限制号。假牌是通过小广告,这事儿是我想,我让张某去买的。[09:38:13]
- [审判员]:被告人,现在审判员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被告人2]:知道。[09:38:36]
- [审判员]:从什么时候开始经营的?[ 被告人2]:主要没用于经营,有时候出去路上碰见就带上。一月到八月每个月都有这种情况。[ 审判员]:挣了多少钱?[ 被告人2]:没有算过。[ 审判员]:车是谁的?[ 被告人2]:石某的。[ 审判员]:何某是什么人?[ 被告人2]:他是我朋友,当天是他开这个车被警察查获了。[09:39:19]
- [审判员]:请法警将被告人张某带进法庭。[09:39:31]
- [审判员]:下面由进行举证质证,首先向你们出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09:39:46]
- [审判员]:出示证人何某的证言,证明当日他开涉案车辆外出买菜时被抓获,并证明涉案车辆为赵某所有。[ 审判员]:被告人,对此证言有异议吗?[ 被告人均]:没有异议。[09:41:04]
- [审判员]:出示证人石某的证言,证明涉案车辆虽然已经卖给赵某,但尚未过户。[ 审判员]:被告人,对此证言有异议吗?[ 被告人均]:没有异议。[09:41:40]
- [审判员]:出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的鉴定证明,证明车牌为假车牌。[ 审判员]:被告人,对此证据有异议吗?[ 被告人均]:没有异议。[09:41:56]
- [审判员]:出示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证明,证明涉案服务监督卡为伪造品。[ 审判员]:被告人,对此证据有异议吗?[ 被告人均]:没有异议。[09:43:40]
- [审判员]:出示涉案服务监督卡。[ 审判员]:这是你们用的服务监督卡吗?[ 被告人均]:对。[09:47:48]
- [审判员]:出示涉案出租车所使用的车牌照片。[ 审判员]:这是你们用的车的车牌吗?[ 被告人均]:对。[09:48:19]
- [审判员]:宣读破案报告及到案经过,证明你们二人被抓获的情况。[ 审判员]: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意义吗?[ 被告人均]:没有异议。[09:48:42]
- [审判员]:以上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09:48:48]
-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被告人均]:没有。[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告人均]:没有。[09:48:56]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1]:没有。[ 被告人2]:没有要辩护的。[09:49:2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1]:没有。[ 被2]:没有。[09:49:49]
- [审判员]:现在休庭,延期宣判。[09:50:05]
- [主持人]: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孟令超、雪洁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09:51:54]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09:5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