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刁元战

主审法官魏宏波

合议庭成员宋杰

书记员许翔

上诉人及案件代理人

被上诉人及诉讼代理人

庭审全景

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网络直播
12月15日8:30蚌埠法院网直播产品质量纠纷上诉案公开开庭
  • [主持人]:
    直播庭审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官风采,规范庭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08:31:5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蚌埠法院网直播主持人罗晓敏,感谢大家对蚌埠中院庭审直播的关注和参与。
    [08:32:48]
  • [主持人]:
    今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上诉案,审理案件的是蚌埠中院的民事审判第四庭。
    [08:33:15]
  • [主持人]:
    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今天将要开庭审理的案件的基本案情:
    一审原告蚌埠希望饲料有限公司诉称:其在被告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电磁阀,安装在机器上使用时,导致一员工遭电击身亡,其赔偿死亡员工家属266000元,造成其他损失12万余元。请求判令产品销售商和制造商连带赔偿其损失385872元。一审法院判决生产商乐清市精气气动液压成套有限公司赔偿全部损失的60%共计189600元,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销售商上诉认为生产商已经参加诉讼其不应承担责任;生产商上诉认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08:33:50]
  • [主持人]:
    今天开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
    审判长刁元战,法学硕士,蚌埠中院审判员,一级法官。
    主审法官魏宏波,蚌埠中院审判员,三级法官。
    合议庭成员宋杰,蚌埠中院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
    [08:34:04]
  • [主持人]:
    审判长已经宣布开庭,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庭看个究竟。
    [08:34:19]
  • [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庭书记员许翔开始查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08:36:55]
  • [书记员]:
    当事人已到庭。
    [08:37:15]
  • [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如不遵守法庭秩序、又不听劝告,本庭将勒令退出;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打断他人讲话,发言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到庭人员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四、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宣告判决时,当事人、代理人等要起立,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对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人,本庭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民事制裁。
    [08:37:37]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乐清市精气气动液压成套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蚌埠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市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08:38:10]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身份。
    [08:38:31]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蚌埠市胜利中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陈丽志,该公司经理。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林爱忠,该公司业务主办。
    委托代理人:余小权,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乐清市清气气动液压成套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前
    [08:42:16]
  • [审判长]:
    请问各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08:43:50]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无异议。
    [08:44:23]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无异议。
    [08:44:45]
  • [被上诉人]:
    无异议。
    [08:44:58]
  • [原审被告 ]:
    无异议。
    [08:45:06]
  • [审判长]:
    到庭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属实,可以参加诉讼。
    [08:45:2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刁元战、宋杰、魏宏波三人组成,由刁元战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员魏宏波主审本案;本院书记员许翔担任法庭记录。
    [08:45:40]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它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收集、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上诉人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权利;
    5、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作出说明的权利;
    7、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有查阅、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对笔录记载的内容有异议,有向审判人员、书记员申请补正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08:45:58]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告知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否听清?
    [08:46:41]
  • [各方]:
    均听清了。
    [08:47:09]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各方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有关人员回避。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提出申请要求审判人员、书记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回避?
    [08:47:32]
  • [各方]:
    均不申请。
    [08:47:51]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主审法官主持进行。
    [08:48:31]
  • [主审人]:
    上诉人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宣读上诉状。
    [08:48:47]
  • [上诉人(人民电器)]:
    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2.改判上诉人不负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只能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为被告,不能同时将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列为被告一并起诉。本案产品生产者是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承担者,原审法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背了原告诉状的意思,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08:49:31]
  • [主审人]:
    上诉人乐清市精气气动液压成套有限公司宣读上诉状。
    [08:55:35]
  • [上诉人(乐清公司)]:
    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2.驳回被上诉人蚌埠希望饲料有限公司针对上诉人和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或者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1.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被上诉人因职工工伤死亡,通过诉讼追偿居然可以获利。本案涉及的死亡职工的家属可以从社保局得到工伤赔偿,被上诉人仅仅是垫付工伤赔偿款,被上诉人可以从社保局领回垫付的266000元,减去一审判决由上诉人赔偿的126400元,被上诉人竟然获利139600元。
    2.根据被上诉人的民事诉状,本案的案由不应当属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涉及到工伤赔偿追偿,原判对本案定性存在错误。
    3.被上诉人无权就工伤死亡赔偿进行追偿,并且其仅仅是垫付了工伤死亡赔偿款,原判认定被上诉人垫付的工伤死亡赔偿款为其经济损失,明显错误。本案工伤死亡人有工伤保险,遭遇工伤死亡后,只有家属可以选择工伤赔偿或者侵权赔偿。其家属已经选择工伤赔偿,就不能再提起侵权赔偿。被上诉人作为用人单位,更无权就工伤赔偿进行追偿。本案工伤死亡赔偿义务主体是社保局,被上诉人仅仅是承担了垫付责任,并没有实际损失。被上诉人对工伤赔偿进行追偿缺乏法律依据,工伤赔偿如果可以追偿,容易发生道德风险,与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相违背。
    4.原判决要求上诉人分担行政机关对被上诉人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与行政处罚法相悖。被上诉人系因违反了安全生产规定被行政机关处罚,不能将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转嫁他人。主张行政罚款追偿,没有法律依据。
    5.原判认定上诉人为涉案产品的生产者,没有事实依据。原判依据本案另一上诉人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交的送货单、结算单,认定上诉人为产品的生产者,但送货单和结算单没有上诉人的盖章,也没有上诉人员工的签字,该项证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不具证明力。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涉及产品质量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生产者销售者的确认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6.原判认定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为涉案产品的销售者,缺乏事实依据。被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购货清单,其中一页没有印章,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质证否认,该证据不能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者就是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一审出庭作证的证人都不是购买涉案产品的经办人员,证言也只是传来证据,不足以证明销售者就是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7.原判准许被上诉人撤回对原审被告广州市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也是错误的。从表面证据看,广州市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是涉案产品的生产者,原审法院委托鉴定超过范围,原审同意被上诉人撤回对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涉及到上诉人和蚌埠市人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利益,显然不当。
    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者驳回起诉。
    [08:55:57]
  • [主审人]:
    被上诉人蚌埠希望饲料有限公司针对乐清公司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
    [08:57:33]
  • [被上诉人]:
    一、上诉人的逻辑思维错误,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因索赔反而可以得到利益。二、本案定性正确,答辩人起诉均是以产品质量损害提起的,所以原审适用法律是正确的。三、因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的,单位可以进行追偿,并且被上诉人已经与受害人家属签订了转移追偿权的协议。四、就是因被答辩人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所以才导致答辩人被行政处罚,理应分担相应的罚款。五、涉案产品为答辩人生产的事实清楚,有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书》等证据可以证实。六、涉案产品系人民电器公司销售,亦有送货单、提货结算清单等可以证实。
    [09:04:48]
  • [上诉人(人民电器)]:
    对乐清公司的上诉不进行答辩。
    [09:07:16]
  • [原审被告 ]:
    原判准许被上诉人撤回对亚德克的诉讼请求,是被上诉人自愿,并经原审法院准许的。根据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书》也确认了产品非广州亚德克公司生产的,而且我公司也未授权任何公司生产该产品,我公司保留对有关侵权人的诉讼权利。
    [09:07:53]
  • [主审人]:
    乐清公司对人民电器的上诉进行答辩。
    [09:08:48]
  • [上诉人(乐清公司)]:
    不作答辩。
    [09:09:07]
  • [主审人]:
    被上诉人对人民电器的上诉答辩。
    [09:09:32]
  • [被上诉人]:
    一、一审判决上诉人与乐清公司共同赔偿,并负连带责任是正确的。根据产品质量法,因产品质量致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负连带责任。二、判决并未违反答辩人的诉状内容。两上诉人系共同侵权人,所以应负共同连带责任。
    [09:11:41]
  • [主审人]:
    原审被告针对人民电器的上诉答辩。
    [09:12:10]
  • [原审被告 ]:
    不作答辩。
    [09:12:22]
  • [主审人]:
    宣读(2008)蚌山民一初字第700号民事判决书第8页,原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希望饲料公司于2008年5月在人民电器公司处购买了规格为4V210-08,……。并当庭撤回对亚德客公司的起诉。”各方当事人对于原审查明的事实有无异议?
    [09:14:31]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有异议。涉案产品不是我公司生产的。而且原审认定希望饲料公司于2008年5月在人民电器公司处购买了涉案产品并无事实依据。
    [09:17:59]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有异议。不是2008年5月卖的电磁阀给希望饲料公司的,是在2008年6月份卖给他的。
    [09:21:27]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21:44]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09:21:52]
  • [主审人]:
    对各方当事人均没有异议的原审查明的事实,本院当庭予以确认。
    [09:22:09]
  • [主审人]:
    希望公司对于人民电器公司提出的是2008年6月在其处购买的涉案产品有无异议?
    [09:22:46]
  • [被上诉人]:
    具体时间不清楚,但在事故发生后就没有再购买过。
    [09:24:10]
  • [主审人]:
    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本庭归纳争议焦点:1、一审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即一审法院确定的案由是否正确?准许希望饲料公司撤回对亚德客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违反法定程序?2、乐清精气液压公司是否为涉案产品的生产者、人民电器公司是否为产品的销售者?3、乐清精气液压公司为希望饲料公司的按责任比例承担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4、希望饲料公司是否有权就孙元开死亡损失向涉案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提起诉讼?5、本案中,销售者人民电器公司是否应当与生产者乐清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方对于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09:25:02]
  • [各方]:
    对争议焦点均没有异议。
    [09:25:30]
  • [主审人]:
    对第一个争议焦点,乐清公司有无证据提供?
    [09:26:11]
  • [上诉人(乐清公司)]:
    原审时被上诉人向法院提供的赔偿协议书、收条及公证书,对该三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证实了孙元开的死亡属于工伤赔偿,而且是被上诉人替社保局垫付的赔偿款。
    [09:30:17]
  • [被上诉人]:
    对三组证据没有异议。我们支付了赔偿款,但是达不到上诉人的证明目的。
    [09:31:00]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异议。
    [09:31:20]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09:31:35]
  • [主审人]:
    针对希望公司撤回对广州亚德客公司的诉讼请求,乐清公司有无证据出示?
    [09:32:27]
  • [上诉人(乐清公司)]:
    电磁阀和电磁阀包装盒,证明了事故产品的生产者是广州市亚德客公司。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书》。当时法院委托鉴定的范围与鉴定报告内容不一致。鉴定报告内容是超过了委托范围,存在程序违法。
    [09:36:38]
  • [被上诉人]:
    对这两组证据没有异议。
    [09:38:11]
  • [上诉人(人民电器)]:
    对这两组证据没有异议。
    [09:38:21]
  • [原审被告]:
    单凭电磁阀和电磁阀包装盒不能证实产品就是广州市亚德客公司或广州健良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广州健良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亚德客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是同一人,但是2007年10月广州健良公司被注销了,所有资产都已经合法清算,广州市亚德客公司与广州健良自动化工业有限公司从法律上说是无关的。
    [09:43:13]
  • [主审人]:
    上诉人,关于广州健良公司与广州亚德克公司的关系是否认可?
    [09:43:32]
  • [上诉人(乐清公司)]:
    不认可。
    [09:43:49]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证据证实。
    [09:44:16]
  • [被上诉人]:
    对此不清楚。
    [09:44:32]
  • [主审人]:
    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上诉人乐清公司还有无证据出示?
    [09:46:39]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了。
    [09:46:54]
  • [主审人]:
    希望饲料公司在原审当庭提交的民事变更诉讼,各方是否认可?
    [09:47:17]
  • [被上诉人]:
    是的。
    [09:47:34]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当庭提交,是口头变更的诉讼请求。
    [09:47:47]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当庭提交诉状,是口头变更的诉讼请求。
    [09:48:04]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09:48:16]
  • [主审人]:
    庭审笔录中记载:原告放弃对亚德客承担责任,是否视为对撤回亚德客的起诉,希望公司回答是的。各方对此是否有异议?
    [09:48:41]
  • [各方]:
    对此均没有异议。
    [09:48:59]
  • [主审人]:
    对第一个争议焦点由合议庭评议后决定,下面由被上诉人希望公司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进行举证。
    [09:49:49]
  • [被上诉人]:
    蚌埠市人民电器公司出具的关于蚌埠市希望饲料公司诉我公司产品质量损害的证明,是2008年8月28日出具的。
    [09:50:18]
  • [上诉人(乐清公司)]:
    对该证据是有异议的,该证据在一审时未出示。对于证明的真实性是持有异议的。对于是人民公司出具的没有异议,但对于证明内容有异议。
    [09:51:04]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异议。
    [09:51:44]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09:52:06]
  • [主审人]:
    人民电器有无证据提供?
    [09:52:59]
  • [上诉人(人民电器)]:
    同一审举证证据一样。收货单两份;乐清公司的提货结算清单、乐清公司的产品照片、关于电磁阀的检验报告。证实了该产品是我公司向乐清公司购买的。
    [09:55:43]
  • [上诉人(乐清公司)]:
    对于送货单仅是空白的一张纸,并不是精气公司出具的送货单,没有精气公司的盖章、经办人的签字;结算单也没有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也没有我公司的盖章、签名,所以不是我公司出具的,与我公司无关。
    [09:58:13]
  • [被上诉人]:
    对送货单和提货结算单没有异议。但产品照片与检验报告与本案无关。
    [09:58:49]
  • [原审被告 ]:
    同意希望公司的质证意见。
    [09:59:01]
  • [主审人]:
    乐清公司有无反驳证据出示?
    [09:59:31]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
    [09:59:47]
  • [主审人]:
    希望公司有无证据出示?
    [10:00:11]
  • [被上诉人]:
    没有了。
    [10:00:38]
  • [原审被告 ]:
    没有。
    [10:00:58]
  • [主审人]:
    针对第三个争议焦点,属于法律适用问题,若有证据请出示证据,若没有证据请在法庭辩论阶段陈述意见。各方有无证据出示?
    [10:01:17]
  • [各方]:
    均没有。
    [10:01:35]
  • [主审人]:
    针对第四个争议焦点,希望公司有无证据出示?
    [10:01:49]
  • [被上诉人]:
    根据现有证据我公司职工孙元开的死亡属于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所以我公司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起诉。而且受害人家属在我公司垫付了赔偿款后,其已经把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
    [10:02:35]
  • [主审人]:
    原审认定对于希望公司已经支付死者家属266000元死亡损失,各方是否有异议?
    [10:04:02]
  • [各方]:
    均没有异议。
    [10:04:16]
  • [主审人]:
    对于追偿权希望公司是否还有证据出示?
    [10:05:18]
  • [被上诉人]:
    受害人家属在我公司垫付了赔偿款后,其已经把人身损害请求权转让给我公司了,有书面证据。
    [10:06:11]
  • [主审人]:
    一审举证期限有无提供该证据?
    [10:06:25]
  • [被上诉人]:
    原审卷里没有。是否提供我也不清楚。
    [10:07:08]
  • [主审人]:
    上诉人及原审原告是否质证?
    [10:08:56]
  • [两上诉人]:
    均不予以质证。
    [10:09:23]
  • [原审被告 ]:
    不同意质证。
    [10:09:45]
  • [主审人]:
    现在卷宗中没有该证据,视为一审未提供,因各方均不同意质证,二审对该证据不进行质证,证据原件退回希望公司。
    [10:10:09]
  • [主审人]:
    针对该争议焦点,其他当事人有无证据提供?
    [10:10:46]
  • [两上诉人]:
    均没有。
    [10:11:07]
  • [原审被告 ]:
    没有。
    [10:11:41]
  • [主审人]:
    针对第五个争议焦点,系法律适用问题,若有证据请出示证据,若无证据请在法庭辩论阶段陈述意见,各方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
    [10:12:03]
  • [各方]:
    均没有证据。
    [10:12:43]
  • [主审人]:
    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书》,对该证据乐清公司是否有异议?
    [10:13:11]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有异议,一审质证时已经提出了鉴定是超委托范围的。
    [10:13:27]
  • [主审人]:
    乐清公司,原审时有无电话通知你公司来蚌埠到希望饲料公司去一同勘查现场?原卷宗有电话记录两份。
    [10:14:22]
  • [上诉人(乐清公司)]:
    通知了。对于电话记录没有异议。但因是法定休息日,没有时间过来。
    [10:14:50]
  • [主审人]:
    上诉人人民电器公司对该鉴定报告有无异议?
    [10:15:10]
  • [上诉人(人民电器)]:
    对于鉴定结论中产品漏电是有异议的。对于报告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是没有异议。
    [10:15:32]
  • [主审人]:
    希望公司对该鉴定报告是否有异议?
    [10:15:53]
  • [被上诉人]:
    对于真实性、合法性是没有异议的。
    [10:16:20]
  • [主审人]:
    亚德客公司对于该鉴定报告是否有异议?
    [10:16:45]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10:17:07]
  • [主审人]:
    希望公司,现场是否还存在?
    [10:17:27]
  • [被上诉人]:
    不清楚,公司现在是在正常生产。
    [10:17:51]
  • [主审人]:
    乐清公司,在希望公司与人民公司申请鉴定时,有无通知你方来确认事故产品,对鉴定机构进行选择?
    [10:18:27]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
    [10:18:41]
  • [主审人]:
    人民公司原审有无经过这些程序?
    [10:18:56]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我公司选择的是无锡,被上诉人选择的是合肥,我方认可的。但对于现场是有异议的,事发现场与鉴定现场的时间间隔太长。
    [10:19:21]
  • [主审人]:
    希望公司对于鉴定程序你方是否有异议的?
    [10:19:47]
  • [被上诉人]:
    是我公司申请同意的。
    [10:20:19]
  • [主审人]:
    亚德客公司对于鉴定程序你方是否有异议?
    [10:20:35]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是经我公司同意的。
    [10:20:50]
  • [主审人]:
    乐清公司,原审有无通知你公司对鉴定机构进行选择?
    [10:21:03]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
    [10:21:40]
  • [主审人]:
    对于鉴定产品的确认你方有无来?
    [10:22:00]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
    [10:22:14]
  • [主审人]:
    关于乐清公司的谈话笔录,你方对此是否有异议?
    [10:22:43]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是对的,本来说的鉴定是在10月份,我过来的。
    [10:23:05]
  • [主审人]:
    希望饲料公司申请的鉴定申请书,申请对该电磁阀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原审人民电器公司的申请鉴定书,申请项目:1.被安全局封存的电磁阀是否为被告单位所销售的?2.如果是,请求鉴定该电磁阀是否漏电?各方对于鉴定申请书是否有异议?
    [10:23:37]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我方不清楚。原审法院把希望饲料公司的申请告诉我方了。
    [10:24:43]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异议。
    [10:25:55]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10:26:11]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10:26:23]
  • [主审人]:
    希望饲料公司提交的另行选择鉴定机构的申请,申请到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作鉴定,各方对此是否有异议?
    [10:26:44]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我方不知道。在2008年10月份之前让我公司过来说进行鉴定的,后来又说暂时不鉴定了,以后再说。
    [10:26:58]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我公司提出是到无锡鉴定的,后来希望公司要求换到合肥,我公司就同意了。
    [10:27:56]
  • [被上诉人]:
    我们是同意到合肥的。
    [10:28:12]
  • [原审被告 ]:
    我们当时也是同意的。
    [10:28:27]
  • [主审人]:
    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对本案重新鉴定?
    [10:28:44]
  • [上诉人(乐清公司)]:
    请求重新鉴定。我方认为一审鉴定程序违法。
    [10:29:01]
  • [上诉人(人民电器)]:
    不同意。
    [10:29:19]
  • [被上诉人]:
    不同意。
    [10:29:31]
  • [原审被告 ]:
    不同意。
    [10:29:43]
  • [审判员]:
    希望公司,你们是否给孙元开购买了工伤保险?
    [10:29:56]
  • [被上诉人]:
    买了。
    [10:30:12]
  • [审判员]:
    孙元开在出事后是否依法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10:30:26]
  • [被上诉人]:
    现在还没有。
    [10:30:40]
  • [审判员]:
    出事已经一年多了,为何还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10:31:04]
  • [被上诉人]:
    是劳动部门效率不高。
    [10:31:22]
  • [审判员]:
    你单位有无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10:31:41]
  • [被上诉人]:
    已经提了,但是分期分批给的,不是一次性给的。
    [10:31:59]
  • [审判员]:
    第一批给了没有?
    [10:32:12]
  • [被上诉人]:
    没有。
    [10:32:32]
  • [审判员]:
    既然办理了工伤保险,职工出现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何你公司要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一次性的赔偿协议?
    [10:33:06]
  • [被上诉人 ]:
    因家属情绪较大,所以为了安抚家属,我公司与家属之间达成了两个协议。追偿权就由我公司来行使。
    [10:33:29]
  • [审判员]:
    你们是否协商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钱归属谁?
    [10:33:45]
  • [被上诉人 ]:
    工伤保险待遇是属于归孙元开本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我公司的。
    [10:34:01]
  • [审判员 ]: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归属,你与孙元开家属之间是否有协议?
    [10:35:39]
  • [被上诉人 ]:
    本身的工伤待遇应当归个人,因时间较长,我公司就替相关劳动部门垫付了266000元的工伤待遇费用。我们双方对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是归我公司所有。
    [10:36:00]
  • [审判员]:
    人民公司对于希望公司的陈述是否有异议?
    [10:36:49]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有异议。对于工伤保险缴费是由单位缴付的,在出现工伤后,若职工死亡,劳动部门是一次性给付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被上诉人陈述分期付款是错误的。对于协议内容是没有异议的。
    [10:40:20]
  • [审判员]:
    乐清公司对于希望公司的陈述是否有异议?
    [10:40:54]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没有异议。
    [10:41:27]
  • [审判员]:
    亚德客公司对于希望公司的陈述是否有异议?
    [10:41:46]
  • [原审被告 ]:
    没有异议。
    [10:42:06]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全案有无新的证据向出示?
    [10:42:53]
  • [各方]:
    均没有。
    [10:43:08]
  • [审判长]:
    各方有无新的事实要向其他当事人询问的了?
    [10:43:30]
  • [各方]:
    均没有。
    [10:43:4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各方当事人围绕着争议焦点进行。
    [10:44:31]
  • [上诉人(人民电器)]:
    一、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判决人民电器公司与乐清市精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原审被上诉人起诉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被上诉人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可以选择其一进行起诉,但不应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这是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原审判决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错误的。本案的定性也是产品质量法。所以请求二审依法改判。二、希望饲料公司就产品质量问题没有追偿权,根据其陈述,希望饲料公司已经为受害人办理了工伤保险,其承担的仅是垫付责任。在受害者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后,经转让追偿权,希望公司是可以进行追偿的,但受害者并未取得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希望公司不能得到受害人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取得产品质量损害的追偿权。
    [10:48:43]
  • [上诉人(乐清公司)]:
    希望公司陈述受害人家属已经将追偿权转让给该公司,而该项请求是带有人身属性的,是不能转让的。
    [10:49:19]
  • [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的职工因触电导致死亡,死亡是由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因该起事故的损失是近40万元,原判按责任划分确定的是30余万元,但因我公司对一审未进行上诉,所以请维持原判。人民公司明知乐清公司生产的是假冒产品还继续销售,而乐清公司生产的是假冒产品,所以两上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称我公司得到了双份赔偿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即可以取得赔偿,又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我公司垫付了赔偿款,所以我公司是可以行使追偿权的。
    [10:54:19]
  • [原审被告 ]:
    造成事故的产品缺陷非广州亚德克公司生产或销售,对我公司的声誉也造成了影响,经我公司调查,是其他公司冒充我公司进行生产,所以应由生产假冒产品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原审判决正确,请求维持原判。
    [10:56:50]
  • [原审被告 ]:
    对于广州健良公司与广州亚德克公司的关系一审应当予以明确。恳请二审法院查清造成事故的产品的生产者。
    [10:57:11]
  • [审判长]:
    各方有无新的意见要补充?
    [10:57:31]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没有。
    [10:57:47]
  • [上诉人(乐清公司)]:
    一、关于266000元的垫付款,被垫付人是社保部门,而不是上诉人。二、本案是涉及到工伤赔偿的追偿权,被上诉人仅是垫付了工伤费用,其是无权进行追偿的。
    [10:58:45]
  • [被上诉人]:
    我公司的垫付与追偿权,根据本案的事实和协议,受害人已经转让了追偿权,这是基于其得到了赔偿款后转让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而且追偿权行使时发生的费用也是由我公司承担的。所以我公司是可以行使追偿权的。
    [10:59:35]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1:00:14]
  • [上诉人(人民电器)]:
    支持上诉请求。
    [11:00:49]
  • [上诉人(乐清公司))]:
    支持上诉请求。
    [11:01:19]
  • [被上诉人]:
    维持原判。
    [11:01:37]
  • [原审被告 ]:
    维持原判。
    [11:01:51]
  • [审判长]:
    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11:02:12]
  • [两上诉人]:
    均不同意。
    [11:03:05]
  • [审判长]:
    因两上诉人均不同意调解,调解当庭不再进行,本案在闭庭后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在评议后择期宣判,现在闭庭。
    [11:03:26]
  • [主持人]:
    审判长已经宣布闭庭,本案将择期宣判。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参与。本案的裁判结果,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蚌埠法院网)将继续关注并及时发布,欢迎网友登录蚌埠法院网浏览。
    [11:04:15]
  • [主持人]:
    感谢中国法院网对本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蚌埠中院民四庭、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官处的协助和配合!感谢直播员李艳、书记员许翔、现场摄影王龙江和技术保障刘冬、吴洪义!
    [11:04:49]
  • [主持人]:
    【特别声明】直播文字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