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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魏静。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因“劳动者获多项发明专利 单位反拖欠克扣工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们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8:49:53]
- [主持人]:审理今天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孟瑞,女,29岁,西南政法大学毕业,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房山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主审劳动争议案件。本案书记员由郑春节担任。[08:51:55]
- [主持人]: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原告吴清海诉称,其于1999年2月进入被告广东蓝带集体北京蓝宝就业有限公司工作,职务为设计室主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多年,被国际所授予的专利权就有90多项,技术成果被公司广泛采用,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可公司非但没有对原告进行奖励,却多次拖欠工资,并随意延缓发放、克扣工资,且缴纳保险。原告向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服裁决,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立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08:52:53]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09:06:26]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必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09:10:02]
- [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吴清海,男,1975年4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朝阳区。委托代理人张峰,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法定代理人李海波,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东海,男,1973年9月1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该公司宿舍。[09:18:43]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09:19:15]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出庭参加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清海诉被告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孟瑞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人民陪审员张振旗、隗合群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郑春节担任法庭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义务。一、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权利;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二、诉讼义务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2、如实陈述事实。[09:20:03]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诉讼的权利义务听清楚了吗?原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经法庭允许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20:33]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我于1999年2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职务为设计室主任,税前月工资为75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为公司工作了10年多,每天都勤勤恳恳,我所设计或发明的专利被国际所授予的专利权就有90多项,其技术成果被公司广泛采用,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公司非但没有对我的工作进行奖励,却多次发生拖欠工资,并且随意延缓发放,克扣工资,工资发放非常随意和混乱,并且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2009年3月25日我被迫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发所拖欠的工资和补偿。经过申请人多次的催要,2009年5月14公司只补发所拖欠的2009年1月的工资,但是没有补发之前所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2009年10月30日作出了裁决书,原告不服该裁决,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原告是因为公司没有缴纳保险,拖欠工资为理由而被迫辞职,裁决书对此没有认定。同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认定因过时效,而仅仅支持2008年6月以后的部分,适用法律不当。同时对劳动者的工作的期限也认定错误。综上所述,被告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公平判决。[ 诉讼请求]:1、请求确立原告与被告从1999年2月到2009年3月25日的劳动关系。2、支付拖欠的2009年1月工资7652元的25%的经济补偿金1913元。3、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78750元。4、支付2008年2月1日到2009年3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79674元。5、诉讼费由被告负担。[09:23:32]
- [审判长]:原告第4项诉讼请求,是什么赔偿。[ 原告]: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审判长]:被告,现在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所变更,是否要求答辩期间。[ 被告]:不要求答辩期。[09:27:09]
- [审判长]:原告,对起诉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有补充或变更吗?[ 原告]:没有。[09:28:03]
- [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在劳动仲裁的时候,我们也提出过,也没有意见。我们公司认可同原告的劳动关系。99年2月到公司成立01年11月19日,之前的这一段因为公司没有成立,原告和谁在履行合同,不是我们公司答辩的内容。我们在08年1月1日到08年11月25日,同原告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告的第4项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原告的第2项诉讼请求,1月从原告领取工资的时间上来看,确实是延迟发放了,当中有一些具体的原因。但是我们愿意就迟延发放的部分给付25%的经济补偿,同意原告第2项诉讼请求。原告的第3项诉讼请求,不认可。根据原告的离职申请表,是自愿辞职的,作为用人单位的被告来说,可以不再给付经济补偿金。[09:28:32]
- [审判长]:被告,对仲裁裁决是什么意见。[ 被告]:同意仲裁裁决。[09:31:44]
- [审判长]:仲裁裁决有一项支付吴清海08年6月10日至08年10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同意支付的,是吗。[ 被告]:按照裁决同意支付,也同意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09:32:10]
- [审批长]:原告,入职时间。[ 原告]:1999年2月。[ 审判长]:原告,工作岗位是什么。[ 原告]:设计室主任。[ 审判长]:工资与怎么和被告约定的。[ 原告]:税前工资7500元。[ 审判长]:从入职到离职都是7500元吗。[ 原告]:当时谈的是这么多,但是随着公司业绩会有增加。[09:33:15]
- [审判长]:你的工资是固定工资吗。[ 原告]:有固定工资7500元,还有别的奖金。平均工资是7500元,平均工资是从2001年到现在。[ 审判长]: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原告]:银行转帐,还有部分现金。[ 审判长]:工资是上开支还是下开支。[ 原告]:下开支。但是没有正常的发放过。[ 审判长]:你和被告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吗。[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本庭向原告核实的入职时间属实吗。[ 被告]:不清楚。我们公司是01年成立的,认可01年之后原告在我们单位工作。原告应该是01年12月之后到我单位工作的。[ 审判长]:工作岗位和工资情况属实吗。[ 被告]:工作岗位属实。工资情况本人不清楚,仲裁月平均工资认可。[09:35:08]
- [审判长]:这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工资。[ 被告]:不清楚。[ 审判长]:被告,是否清楚原告的工资情况。[ 被告]:不清楚。[ 审判长]:是否回去核实。[ 被告]:没有。[ 审判长]:你们单位有工资表吗。[ 被告]:有。[ 审判长]:单位是怎么发放工资的。[ 被告]:通过银行转账。[09:36:56]
- [审判长]:有过现金开支的情况吗。[ 被告]:有个别的情况。[ 审判长]:工资是上开支还是下开支。[ 被告]:下开支。每个月25日是工资结算日。[ 审判长]:什么时候打工资。[ 被告]:结算完毕之后。[ 审判长]:有没有原告所说的迟延2-3个月发放工资的情况。[ 被告]:不存在。[09:38:58]
- [审判长]:是否签订过劳动合同。[ 被告]:签订过。08年11月26日签订过。[ 审判长]:08年之前是否签订过。[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离职时间。[ 原告]:09年3月25日。[ 审判长]:离职原因。[ 原告]:向公司的总经理申请,办理的交接离职手续,原因是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拖欠工资。[ 审判长]: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到什么时候。[ 原告]:工资结算到09年3月25日。[ 审判长]:什么时候交接完毕的。[ 原告]:09年5月交接完毕的。[09:41:57]
- [审判长]:被告,原告所说的离职时间属实吗。[ 被告]:不属实。原告的离职时间是09年3月10日。其他是属实的。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 审判长]:工作交接是什么时候交接完毕的。[ 被告]:5月。[ 审判长]:他在你们单位工作到09年3月10日,是吗。[ 被告]:以工资的截止时间为准。[ 审判长]:3月工资结算到什么时候的工资。[ 被告]:到3月25日的工资。[ 审判长]:工作是到什么时候。[ 被告]:工作到3月10日,25日工资结算日。[09:42:49]
- [审判长]:给付的工资是什么时候的工资。[ 被告]:给付的一个月的工资。[ 审判长]:他在你们单位工作到什么时候。[ 被告]:3月10日。但是后面还有一些交接手续没有完。[ 审判长]:是否给原告缴纳社会保险。[ 被告]:原告的情况是否缴纳不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庭后核实以后社会保险情况,向法庭说明。[ 审判长]:原告的户口情况。[ 原告]:居民。[ 审判长]:原告,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是否结清。[ 原告]:工资已经全部结清。[09:43:44]
- [审判长]:原告,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1、离职申请表原件,证明原告是被迫辞职,理由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拖欠工资,且经过公司的法人同意办理的交接手续,证明离职时间是09年3月25日。2、拖欠的09年1月工资的签收表复印件,证明是被告拖欠了09年1月工资,在原告的积极要求下,在09年5月补发了09年1月工资6120元。3、补发08年1月工资的签收表和08年12月30日补发的08年4月的工资申请,证明拖欠的是08年1、4月的工资。4、定岗定薪水表复印件,证明原告的职务和基本工资情况。5、工资的薪酬方案。证明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6、银行的工资单,是99年到09年3月的,证明公司所发的工资的记录。7、专利证书,证明99年原告在被告公司处工作,工作内容为设计。证明由原来的公司转到现在的公司。8、车辆使用费申请,可以看出申请人经常因工作原因往返于怀柔的公司,证明这两个公司是关联企业。9、裁决书,证明此案经过了仲裁。原告对裁决不服,依法起诉。10、借款单,证明08年6-8月工资从员工的借款作为补扣。[09:44:47]
- [审判长]:被告,质证。[ 被告]:对1,不认可。离职申请表是公司留存的文件,不可能在原告手中。并且原告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时间是09年3月10日。离职原因中个人原因后面未交保险、拖欠工资有人为的后加的因素。对2,对复印件不认可。但是1月迟发工资是认可的,数额以实际发放的5400元为准。对3,08年签呈表不认可。签名李海波是不是法人签字不清楚。对08年4月补发工资申请不认可,是复印件。对4,不认可,这不是一个完整的方案,并且这个方案也不可能留存在原告处。这不是我们公司的方案。对5,这是不完整,不可能在原告处留存。不认可。因为销售和生产不同,会有不同的工资方案。这不是我们销售的工资方案。对6,银行工资单认可。对工资存折没有意见。对7,专利证书认可。但是与本案没有关系。对8,这是复印件,不认可。与本案没有关系。对9,认可。对10,对证据形式没有意见。但是证明内容不能证明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关系。这上面书写的文字不能证明是我公司财务人员书写的。[10:02:01]
- [审判长]:原告,借款单是你们找公司借的吗。[ 原告]:对。拿工资抵。[10:02:28]
- [审判长]:08年扣7月工资4417元,这是08年7月的工资吗。[ 原告]:对。[10:03:44]
- [审判长]:08年扣8月工资2701元,这是08年8月的工资吗。[ 原告]:对。[10:04:05]
- [审判长]:为什么与7500元不一致。[ 原告]:还有一部分是现金发放。显示的两笔钱是打在卡里。[10:04:23]
- [审判长]:哪部分钱打到卡里,哪部分是现金开支。[ 原告]:不清楚。[10:04:37]
- [审判长]:08年7月25日的3400元是从哪个月的工资里面扣的。[ 原告]:扣除的是08年6月的工资。签完之后就划了。[10:04:52]
- [审判长]:6月的工资是5070元,是吗。[ 原告]:对。[10:05:51]
- [审判长]:6-8月的实际工资是多少。[ 原告]:打在卡里的是5070元。[10:06:04]
- [审判长]:实际领取工资是多少。[ 原告]:不记得。[10:06:19]
- [审判长]:你领取工资签字吗。[ 原告]:有时候签,有时候不签。公司也时候不要求签字。[ 审判长]:被告,单位发放工资是怎么发放的。有原告所说的部分工资是卡上,部分是现金发放。[ 被告]:都是打在卡上的。[10:06:38]
- [审判长]:就是说没有现金发放的,是吗。[ 被告]:对。[ 审判长]:有没有月份是现金发放的。[ 被告]:极个别的。[10:07:56]
- [审判长]:发现金是否要求签字。[ 被告]:不清楚。需要核实。[10:08:12]
- [审判长]:你知道原告的工资构成吗。[ 被告]:不清楚[ 审判长]:被告,庭后3日内提交原告2年内从07年6月11日到离职前的工资表。[ 被告]:可以。[ 原告]:公司有时候让员工自己亲属的存折,发工资。这个存折是公司往原告的父亲上发的工资。现在提交。[10:10:07]
- [审判长]:公司为什么往你父亲的帐户上打钱。[ 原告]:他就要求提供身份证,具体怎么操作不清楚。[ 审判长]:被告,有没有往员工的亲属帐户上打钱的情况。[ 被告]:没有。[10:10:34]
- [审判长]:原告,存折是否作为证据提交。[ 原告]:作为证据提交。[10:10:49]
- [审判长]:你看一下存折,有什么意见。[ 被告]:不认可,不能证明钱是从公司支付出去的,户名与原告的不符。[10:11:02]
- [审判长]:原告,哪一笔是公司打进去的。[ 原告]:转存是公司打的。从03年持续到05年。后面还有一部分,但是没有打出单子。09年、08年还有以现金发放的。[10:11:48]
- [审判长]:当时怎么和你们说的往亲属帐户上打钱。[ 原告]:财务要求的,具体的不知道。[10:12:02]
- [审判长]:是从哪里开户的。[ 原告]:是公司开户的。[ 审判长]:是在什么情况下往你这个存折上打钱。[ 原告]:每次公司结算完以后,03年到05年每个月都有打。05年以后没有登过折子。我父亲的帐户还有一个银行卡。[10:12:26]
- [审判长]:原告,你提交的银行对帐单能分清楚是你哪个月的工资吗。[ 原告]:公司有时候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借款单是6-8月的工资,5月的工资是现金。[10:12:58]
- [审判长]:5月工资是多少。[ 原告]:不记得,不清楚。[ 审判长]:6月的工资是5070元,7月是4417元,8月2701元,是吗。[ 原告]:对。[10:13:18]
- [审判长]:09年1月的工资是领取的现金还是打在卡上的。[ 原告]:现金和卡都有一部分。09年1月工资是7652元,后来交接的时候说按80%发放的。[10:14:25]
- [审判长]:为什么按80%发放。[ 原告]:双方协商的。[ 审判长]:最后领取多少钱工资。[ 原告]:09年1月最后领取6120元,扣除税是5400元。[10:15:34]
- [审判长]:7500元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原告]:税前工资。[ 审判长]:08年5月的工资是借款还是发到折上的。[ 原告]:不清楚。[10:18:59]
-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辞职的。[ 原告]:3月10日沟通的,董事长说好多工作没有作完,公司没有同意。[ 审判长]:未交保险拖欠工资是当时辞职的时候写的,还是你后面补上的。[ 原告]:当时就写了。[10:19:18]
- [审判长]:原件怎么在你手里。[ 原告]:我的工资岗位比较特殊,交接有时候不能交接完,必须有时候和总经理和高级官员交接。和下面的人没有交接工作。[ 审判长]:离职申请表为什么在你手里。[ 原告]:当时签字不同意让我走,让我先拿着,把后续的工作作完。[10:19:44]
- [审判长]:交接工作是非需要离职申请表。[ 原告]:不需要。但是没有要求收回。吴清海三个字是我写的。[ 审判长]:被告,离职申请表上面同意办理离职,签字李海波是你单位的法人签字的吗。[ 被告]:是。[10:20:03]
- [审判长]:为什么3月25日有签字了呢。[ 被告]:3月10日原告提出的离职。3月25日是重复办理的,为什么重复办理不清楚原因。可能是工作没有作完。上面个人原因和后面的字记是不一样的。他有一些工作没有作完。[ 审判长]:也就是说,原告是工作到3月25日。[ 被告]:具体时间以原告提出辞职为准。[10:20:46]
- [审判长]:你们单位有3月25日的离职申请表吗。[ 被告]:没有。[10:21:01]
- [审判长]:原告08年4月工资是多少钱,是5370元吗。[ 原告]:5370元是税前工资。[10:21:30]
- [审判长]:也就是说,你并不是每个月的工资都是7500元。你不是申请4月未发工资吗。[ 原告]:4月发过工资,但是还有一部分没有发。4月发过的工资我没有办法证明。[10:22:10]
- [审判长]:被告,原告是什么时候交接完毕的。[ 原告]:3月25日到5月一直做交接。[10:23:06]
- [审判长]:被告,是这么回事吗。[ 被告]:具体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交接完毕的。[10:23:51]
- [审判长]:庭后核实原告到底在你单位工作到什么时候。[ 被告]:可以。[10:25:41]
- [审判长]:1月工资发了多少钱,签呈是发了80%的工资。[ 被告]:是。最后协商的是按80%发工资。[10:25:53]
- [审判长]:原告,09年1月是现金领取的吗。[ 原告]:是打在卡上的。打在卡上的时候没有打出来。[ 审判长]:1月的工资领取多少钱。[ 原告]:5400元。是5月底打在我卡上的。[10:26:12]
- [审判长]:09年5月27日的5628元是什么意思。[ 原告]:是我算的。[10:26:28]
- [审判长]:被告,原告提交的薪资方案,你们有销售公司吗。[ 被告]:这只是一个销售部门,习惯叫销售公司。[ 审判长]:薪资方案是你们的吗。[ 被告]:不是,这不是我们公司制定的。薪资方案是一年一制定。[10:26:50]
- [审判长]:原告,这是什么时候的薪资方案。[ 原告]:07年3月26日到08年4月25日。[ 被告]:不是。[10:27:09]
- [审判长]:这期间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被告]:庭后提交07-08年工资表。[10:27:33]
- [审判长]:薪资方案第5项,含的社会保险金额是什么金额。[ 原告]:这只是公司这么说的。员工的本身的不包含。包含的只有专员、内勤、统计、库管等人。[10:29:12]
- [审判长]:薪水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 被告]:不包含。企业交企业的,个人负担个人的。[10:29:28]
- [审判长]:庭后核实是否给原告上过社会保险。[ 被告]:可以。[10:29:50]
- [审判长]:原告,定岗薪资表是什么时候的。[ 原告]:定的是06年全年的工资。06全年的工资是9万元。后面的销售提成是固定的。[10:30:03]
- [审判长]:你怎么知道每个月销售多少产品。[ 原告]:公司财务会计算。[ 审判长]:每个月销售额是一样的吗。[ 原告]:有浮动,大体比较平稳。我们的产品包括500毫升的,350毫升。1500元、2250元是提成。[10:30:25]
- [审判长]:你后面的工资和提成,不到7500元。[ 原告]:还有计件考核工资,上面没有写。[10:30:49]
- [审判长]:原告,工资上面记载的工资是不全的,是吗。[ 原告]:对。[10:31:23]
- [审判长]:你是99年2月到被告单位工作的,是吗。[ 原告]:蓝宝工资是01年成立的,是从怀柔搬迁过来的。我刚开始在怀柔的智圆饮料食品公司。[10:31:47]
- [审判长]:智圆饮料和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 原告]:是重组搬迁过来的。现在没有这个公司了。[ 被告]:这个智圆公司和我们公司是什么关系不清楚。我们公司是和蓝带集团和北京全顺就业有限公司组合的。[10:32:06]
- [审判长]:现在还有这个智圆饮料公司吗。[ 被告]:不清楚。[10:32:20]
- [审判长]:被告庭后核实以后告知法庭。申请专利人张强是你单位的人吗。[ 原告]:现在他是唐山金百利公司的董事长。[10:33:02]
- [审判长]:他是被告公司的员工吗。[ 原告]:不是。[10:33:21]
- [审判长]:原告,你们单位记考勤吗。[ 原告]:不计考勤。[ 被告]:计考勤。由销售部计考勤。[10:34:01]
- [审判长]:原告属于哪个部门员工。[ 被告]:归属销售部。[ 审判长]:给付工资是按销售提成给吗,除了基本工资。[ 被告]:回去提交销售部的薪资方案。[10:34:35]
- [审判长]:给原告计考勤是计到什么时候。[ 被告]:不清楚。[ 审判长]:被告庭后提交考勤表。[ 被告]:知道。[10:34:56]
- [审判长]:被告,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1、08年11月26日到09年11月26日劳动合同1份原件。2、09年3月10日原告本人的离职申请表,当中有法人和行政经理的签字。[10:35:13]
- [审判长]:原告,质证。[ 原告]:对2,认可。部门主管意见同意离职,在仲裁期间,没有法人李海波的签字,只有行政人员的签字,也没有同意离职四个字。对1,合同是我签字的。当时公司没有说签字劳动合同,给了我一份样本,说具体合同签订的话,在考虑。[10:42:56]
- [审判长]:当时给你的,是这份劳动合同吗。[ 原告]:是这份。[10:43:10]
- [审判长]:你签字的时候知道是劳动合同吗。[ 原告]:签字的时候知道是劳动合同。[10:43:26]
- [审判长]:被告,仲裁里面的离职申请表是你们提交的吗。[ 被告]:是。[10:43:42]
- [审判长]:原告,看一下仲裁卷的3月10日离职申请表。有什么意见。[ 原告]:我们记得是没有法人签名的,在质证意见中还说了这一点。字是我们签字的。第二次开庭是仲裁员不在,只有把里边的证据看一下,说了一遍。[10:44:12]
- [审判长]:被告,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有无其他证据提交。[ 原告]:没有。[10:45:50]
- [审判长]:被告,仲裁卷还有07年12月的合同,是你提交的吗。[ 被告]:是我们提交的。[10:47:40]
- [审判长]:有原件吗。[ 被告]:有。[10:47:52]
- [审判长]:原告,仲裁卷有07年12月的合同,开庭的时候是否质证。[ 原告]:没有看见过,也没有质证。[10:48:03]
- [审判长]:你看一下07年12月的合同,是什么意见。[ 原告]:合同上的签字不是我的。[10:49:10]
- [审判长]:08年合同是你签字的吗。[ 原告]:是,里面的内容也是我填的。[10:49:23]
- [审判长]:07年的签字是你签字的吗。[ 原告]:不是。[10:49:39]
- [审判长]:被告,有07年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被告]:没有带来。[ 审判长]:前面的内容是吴清海填的吗。[ 被告]:文字不是,签名是。[10:50:06]
- [审判长]:被告,庭后提交07年的合同原件。[ 被告]:知道。[10:57:33]
- [审判长]:09年1月的工资,什么时候找被告单位要的。[ 原告]:一直到5月,都在要。[ 审判长]:工资没有给,是什么原因。[ 原告]:不知道。[ 审判长]:是不是每次要工资都要写申请。[ 原告]:不是。正常有时候会拖2个月。[10:58:19]
- [审判长]:07年,08年每次要工资都要打申请,是吗。[ 原告]:不是每次打申请。每次不正常发。没有办法的话,就要打申请。[10:58:40]
- [审判长]:被告,公司是按时发工资吗。[ 被告]:对。[10:58:53]
- [审判长]:为什么工资表说有1个月有几次,有的是二三个月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被告]:不清楚。 都是按时打的。[10:59:13]
- [审判长]:要工资是不是必须打申请。[ 被告]:不用。除非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了没有发的工资,如果要求发放的话,可能要打申请。除了这种情况,正常情况都没有。[10:59:25]
- [审判长]:1月的工资,原告是什么时候找你们要的。[ 被告]:不清楚。认可5月。[ 原告]:是5月才有结果。之前是口头的,找李海波要的。把说让等等。[10:59:40]
- [审判长]:最后是打的申请,是吗。[ 原告]:对。他说要拿的话,就写申请。[10:59:54]
- [审判长]:原告,你是否交过社会保险。[ 原告]:没有。[11:00:09]
- [审判长]:在仲裁卷里面还有原告修水县社会保险局的保险收据。被告,这些证明是你们在仲裁提交的吗。[ 被告]:对。就是修水县社会保障局出的原告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11:00:22]
- [审判长]:原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仲裁的时候是否质证。原告你看一下仲裁卷,有什么意见。[ 原告]:这是我们在仲裁见过的,不认可。[11:01:03]
-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老家参加过社会保险。[ 原告]:没有。[ 审判长]:那么这些收据和缴费记录是怎么来的。[ 原告]:不知道。当时提交的是复印件。[11:01:26]
- [审判长]:被告,当时提交的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被告]:不清楚了。[11:01:39]
- [审判长]:有相关社会保险缴纳的原件吗。[ 被告]:回去核实。[ 审判长]:被告庭后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被告]:知道。这些是原告提供的。[11:02:10]
- [审判长]:原件在谁手里。[ 被告]:回去问一下。[ 审判长]:原告交的社会保险是否报销。[ 被告]:不清楚。[ 审判长]:回去核实告知法庭。[11:02:39]
- [审判长]:原告,是否交过社会保险的缴费的相关单据。[ 原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09年3月10日的申请是你填写的吗。[ 原告]:对。[11:03:00]
- [审判长]:3月10日提出辞职申请的原因是什么。[ 原告]:还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次申请的原因是未交保险、拖欠工资。但是没有写,因为当时没有董事长签字。[ 审判长]:你这个当时是交给谁的。[ 原告]:李海波的。[11:03:21]
- [审判长]:离职申请是先由谁批准。[ 原告]:第一次说辞职,没有同意。后来就拿回来了。第二次辞职把原因补充进去,一直到5月还在交接工作。[ 审判长]:3月25日的申请是否交给单位。[ 原告]:签字了,交给单位了。[11:03:41]
- [审判长]:交给单位,最后没有留在单位,拿走了。[ 原告]:他说给后面的交接的人留证明。[ 审判长]:原告,交接完以后,是否交给单位。[ 原告]:交接完之后也没有交给单位。[11:04:07]
- [审判长]:双方有无其他证据提交。[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11:04:23]
- [审判长]: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原告]:没有。[ 被告]:关于第二份离职申请表,时间是09年3月25日,未改保险和拖欠工资是人为的,后来添加的。当时没有这些几个字。另外从常识上,添加也是违反常识的。个人原因和没交保险拖欠工资是常识性的概念。这作证了第2份离职申请表有伪造的嫌疑,对这个不认可。[11:04:43]
- [审判长]:被告,离职申请表上表格里面填的直接或间接主管李海波是谁写的。[ 被告]:是原告本人写的。[ 原告]:前三行都是原告写的。下面的签名是被告写的。[11:12:34]
- [审判长]: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其他补充吗。[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11:13:19]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的辞职原因,以及工资的数额,以及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次数,以及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原告先发言。[ 原告]:对工作年限,从原告提出的专利。证书,申请单据存折都能反映出是因为业务的发展智圆。对于辞职申请书,根据被告所提交的申请,3月10日,和原告提交3月25日的申请,我们认为从时间上应该以3月25日的为准。从审批的权限来看,原告有李海波亲笔签名,被告提交的只有部门领导的签署。但是被告所提交的证据和仲裁的不一致,这是后来添加的,理应无效。而且原告的工资皆算到3月25日,可以表明是以3月25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对于工资,从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工资存在多次的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且工资发放不规范。有现金也有工资打卡。而原告提交的06年的工资的审批表中,能体现中原告的基本工资为7500元,另外还有奖金。因此原告以7500元作为计算赔偿的依据,是应该支持的。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认定,08年1月到11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裁决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是以08年6月为准,理由是超过时效。我们认为工资是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仲裁时效应当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时间为一年。因此仲裁所裁决的法律依据不足。而且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搞中,有谈到双倍工资可支持到13个月,没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11:13:45]
- [审判长]:原告,你是从智圆成立就开始到被告单位工作吗。[ 原告]:对。[11:14:00]
- [审判长]:你有智圆公司和被告公司重组的相关证据吗。[ 原告]:庭后提交。[ 被告]:我们单位一开始成立就开始到我们单位工作,成立时间是01年11月19日。[11:14:19]
-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11:14:32]
-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原告提交的工资表中,银行存单开户日期是99年9月,01年7月、8月都发放工资,这个工资是被告所发放的。能体现出01年之前就为被告工作。[11:15:03]
- [审判长]:被告公司成立之前,是智圆公司发工资,成立以后是被告单位发工资,是吗。[ 原告]:对。[ 被告]:被告成立于01年11月19日,由北京全顺酒业有限公司和广东蓝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从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之日以后被告才具备用工权。可以说我们承认01年12月之后由原告的劳动关系。原告的离职时间认可是09年3月10日,这是正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的确定的时间。我们公司的工资是给到3月25日,这个日期是我们公司计付的周期。虽然原告没有工作到3月25日。基于原告本人自愿向公司提出离职,作为被告可以不再给付补偿金。关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我们公司和被告在08年11月26日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告的请求支付双倍工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于拖欠原告1月工资的25%的补偿金,同意支付,同意仲裁裁决第3项。[11:15:25]
- [审判长]:你们这个工资的发放周期是什么时候。[ 被告]:上个月的26日到下个月的25日。[ 原告]:对。[11:19:55]
- [审判长]: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11:20:10]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同意仲裁裁决。[11:20:24]
-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11:20:41]
- [审判长]:双方陈述调解意见。[ 原告]:庭后协商。[11:20:55]
- [审判长]: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当事人可在五日内查阅。本庭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定,下面休庭。[11:21:10]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房山法院工作人员图片摄影赵玲、庭审记录高滢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11:22:22]
- [主持人]: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1:2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