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开庭

开庭1

直播

审判长

公诉人

被告
1月19日9时,直播顺义法院审理“七旬老汉驾奔驰致二死三伤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09:00:14]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七旬老汉驾奔驰致二死三伤被公诉”案,欢迎大家关注。
    [09:03:44]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被告人李士兰于2008年11月25日17时40分许,驾驶奔驰牌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宗家店村路口,轿车右前部与行人周淑伶身体相接触,造成周淑伶受轻伤。后李驾车逃逸至顺平南线29公里200米处,适遇刘景辉骑自行车(后乘康馨)行驶至此,李驾车驶入逆行,与自行车相接触,造成刘景辉死亡,康馨受重伤后死亡。后李驾车逃逸至顺平南线28公里900米处,适遇席志海驾驶三轮农用运输车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右侧与农用运输车左侧前部相相接触,致农用运输车损坏。后李驾车逃逸至顺平南线27公里100米处,适遇张桂荣骑人力三轮车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前部与人力三轮车后部相接触,造成张桂荣受轻伤,三轮车损坏。后李驾车逃逸至顺平南线26公里200米处,适遇杨长金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前部与两轮摩托车后部相接触,造成杨长金受轻伤,摩托车损坏。后李逃逸,在此过程中,轿车前部与公路南侧树相撞后起火,焚毁。李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09:05:25]
  • [主持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士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驾车冲撞多辆车辆,造成二人死亡、三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05:41]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09:15]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09:2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09:09:50]
  • [书记员]:
    报告法官,本案当事人已到庭,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09:10:04]
  • [审判长]:
    提被告人李士兰到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核对被告人身份。
    [09:10:29]
  • [被告人]:
    李士兰,男,193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35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
    [09:15:07]
  • [审判长]:
    你的户籍所在地?
    [09:15:30]
  • [被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养殖场。
    [09:15:53]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09:16:15]
  • [被告人]:
    没有。
    [09:16:27]
  • [审判长]:
    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
    [09:16:38]
  • [被告人]:
    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8年11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取保候审,2009年12月9日被顺义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09:16:51]
  • [审判长]: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09:17:06]
  • [被告人]:
    2009年12月28日收到。
    [09:17:19]
  • [审判长]:
    你是否有检举揭发?
    [09:17:36]
  • [被告人]:
    没有。
    [09:17:4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士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本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赵仁洋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张玉芹、孙长河组成,书记员刘月担任法庭记录。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荣耀出庭支持公诉。受北京市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扶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出庭为被告人李士兰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有权申请回避。
    [09:18:33]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09:18:45]
  • [被告人]:
    不申请。
    [09:18:57]
  • [审判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
    [09:19:20]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09:19:31]
  • [公诉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顺检刑诉[2009]0948号。被告人李士兰,男,一九三五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35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某村*号,现住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养殖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十二月九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取保候审,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09:20:32]
  • [公诉人]: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士兰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同年八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六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补回。因案情复杂于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延长审限十五天。
    [09:20:47]
  •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现查明:被告人李士兰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十七时四十分许,驾驶奔驰牌轿车(车牌号为京JN38**)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宗家店村路口,轿车右前部与站在公路上的行人周淑伶(女,五十六岁)身体相接触,造成周淑伶受轻伤。交通事故发生后,李士兰驾驶轿车由东向西逃逸至顺平南线二十九公里二百米处,适遇刘景辉(男,十三岁)骑自行车(后乘康馨,男,十三岁)由西向东行驶至此,李士兰驾车驶入逆行,与自行车相接触,造成刘景辉死亡(经鉴定系颅脑损伤引起死亡),康馨受重伤(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C6、7骨折脱位伴脊髓损伤;右股骨干骨折;右侧6、7肋骨骨折;肺挫伤,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死亡)。后李士兰驾驶轿车继续由东向西逃逸至顺平南线二十八公里九百米处,适遇席志海(男,五十一岁)驾驶三轮农用运输车(牌号为河北BVK3**)由东向西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右侧与农用运输车左侧前部相相接触,造成三轮农用运输车损坏。后李士兰驾驶轿车继续由东向西逃逸至顺平南线二十七公里一百米处,适遇张桂荣(女,五十四岁)骑人力三轮车由东向西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前部与人力三轮车后部相接触,造成张桂荣受轻伤,人力三轮车损坏。后李士兰驾驶轿车继续由东向西逃逸至顺平南线二十六公里二百米处,适遇杨长金(男,三十九岁)驾驶两轮摩托车(号牌为京B147**)由东向西在轿车前方行驶,轿车前部与两轮摩托车后部相接触,造成杨长金受轻伤,二轮摩托车损坏。后李士兰仍驾车逃逸,在此过程中,驾驶的轿车前部与公路南侧树相撞后起火,焚毁。李士兰逃离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09:21:59]
  • [公诉人]: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书证等。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士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驾车冲撞多辆车辆,造成二人死亡、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检 察 员:马荣耀、代理检察员:王 楠
    [09:22:45]
  • [审判长]:
    被告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
    [09:23:16]
  • [被告人]:
    一致。
    [09:23:31]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23:43]
  • [被告人]:
    没有。
    [09:23:55]
  • [审判长]:
    你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09:24:08]
  • [被告人]:
    当时我开车睡着了,是从东向西逆行,当时找不到刹车就蒙了,一直到车掉沟里才清醒,只知道自己撞了人了。后交通队给我打电话,我就去了。
    [09:33:05]
  • [审判长]:
    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09:33:40]
  • [公诉人]:
    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有无意见?
    [09:33:57]
  • [被告人]:
    没有。
    [09:34:10]
  • [公诉人]:
    你是否有驾驶证?
    [09:34:22]
  • [被告人]:
    有。
    [09:34:35]
  • [公诉人]:
    作为一名驾驶员你是否知道发生事故后怎么做。
    [09:34:52]
  • [被告人]:
    知道,应停车报警,对伤者送医院抢救。
    [09:35:12]
  • [公诉人]:
    案发的时间?
    [09:35:30]
  • [被告人]:
    记不清哪天了,当时天快黑了。
    [09:35:43]
  • [公诉人]:
    当时路上行人和车辆情况?
    [09:35:56]
  • [被告人]:
    当时一个大车一照我,我就看不见了。
    [09:36:09]
  • [公诉人]:
    第一次你的车与什么接触的?
    [09:36:24]
  • [被告人]:
    与一辆车接触的。
    [09:36:36]
  • [公诉人]:
    你的车在路的什么位置与那辆车接触的?
    [09:36:56]
  • [被告人]:
    在公路右边接触。
    [09:37:15]
  • [公诉人]:
    当时你是否开车灯?
    [09:37:29]
  • [被告人]:
    开了,但我的车灯不亮。
    [09:37:44]
  • [公诉人]:
    两车接触后是否停车?
    [09:37:58]
  • [被告人]:
    我当时就找不到刹车,就不知道了,一直没有找到刹车。
    [09:38:11]
  • [公诉人]:
    当时你是否知道这次有人受伤?
    [09:38:23]
  • [被告人]:
    不知道。
    [09:38:37]
  • [公诉人]:
    你离开第一现场时的车速是多少?
    [09:38:54]
  • [被告人]:
    50迈。
    [09:39:07]
  • [公诉人]:
    当时你是否踩油门?
    [09:39:22]
  • [被告人]:
    是。
    [09:39:37]
  • [公诉人]:
    第二次你的车是与车还是行为接触的?
    [09:39:53]
  • [被告人]:
    看不清了,当时把玻璃撞坏了。
    [09:40:05]
  • [公诉人]:
    第二次碰撞后是否停车?
    [09:40:26]
  • [被告人]:
    没找到刹车,就没停。
    [09:40:47]
  • [公诉人]:
    在第二次你发现情况后,你是否采取措施?
    [09:41:02]
  • [被告人]:
    采取了,但没找到刹车。
    [09:41:16]
  • [公诉人]:
    发后二次碰撞后,是否还发生碰撞?
    [09:41:34]
  • [被告人]:
    当时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撞了一个车。
    [09:41:46]
  • [公诉人]:
    现在你是否知道撞了几次?
    [09:42:00]
  • [被告人]:
    不知道。
    [09:42:11]
  • [公诉人]:
    你车是怎么停下的?
    [09:42:27]
  • [被告人]:
    车到沟里,车就着了,我就救火,当时没灭我就走了。
    [09:42:43]
  • [公诉人]:
    你怎么想的?
    [09:42:55]
  • [被告人]:
    我认为出毛病了,不知道怎么报交通队。
    [09:43:07]
  • [公诉人]:
    你车撞后现场是否还有其他人?
    [09:43:21]
  • [被告人]:
    不记得了。
    [09:43:31]
  • [公诉人]:
    你离开现场后找谁了?
    [09:43:43]
  • [被告人]:
    找何竞然。
    [09:43:54]
  • [公诉人]:
    你交代时说民警给你打电话,你怎么找到民警?
    [09:44:06]
  • [被告人]:
    我在何的家里,交通队给我打电话,我就去找民警了。
    [09:44:22]
  • [公诉人]:
    你开的什么车?
    [09:44:34]
  • [被告人]:
    奔弛。
    [09:44:47]
  • [公诉人]:
    你的车是否按时年检?
    [09:45:04]
  • [被告人]:
    是。
    [09:45:16]
  • [公诉人]:
    公安机关找你,第一次你是否承认车出事故了。
    [09:45:32]
  • [被告人]:
    说了。
    [09:45:46]
  • [公诉人]:
    审判长,讯问完毕。
    [09:45:57]
  • [审判长]:
    辩护人发问。
    [09:46:15]
  • [辩护人]:
    没有。
    [09:46:30]
  • [审判长]:
    你发生事故前是否生病?
    [09:48:58]
  • [被告人]:
    我当时患脑淤血,生病住院,我是偷着开车出去的,家人不让我开车。
    [09:49:11]
  • [审判长]:
    你为什么要偷着开车出去?
    [09:49:25]
  • [被告人]:
    我为了把我的的牛场搞好。
    [09:49:35]
  • [审判长]:
    第一次发生事故后,你找不到刹车,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让车停下?
    [09:49:48]
  • [被告人]:
    我只能往沟里开。
    [09:50:06]
  • [审判长]:
    车开到沟里,与你第一次发生事故距多远。
    [09:50:19]
  • [被告人]:
    大概1-3分钟,100米左右。
    [09:50:29]
  • [审判长]:
    你的车速多快?
    [09:50:42]
  • [被告人]:
    50迈。
    [09:50:54]
  • [审判长]:
    你以前在公安机关是如实说的吗?
    [09:51:08]
  • [被告人]:
    是。
    [09:51:26]
  • [审判长]:
    你找不到刹车时,除了往沟里开,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让车停下?
    [09:51:56]
  • [被告人]:
    我认为只能往沟里开。
    [09:52:07]
  • [审判长]:
    为什么你驶入逆行车道?
    [09:52:20]
  • [被告人]:
    因为只有那边有沟。
    [09:52:35]
  • [审判长]:
    你的车驶入哪儿侧的沟里?
    [09:52:55]
  • [被告人]:
    南侧,逆行首的沟。
    [09:53:08]
  • [审判长]:
    你驶入逆行时是否与对方车道上的车辆或行为发生碰撞?
    [09:53:22]
  • [被告人]:
    没有。
    [09:53:34]
  • [审判长]:
    你驶入逆行的目的是什么?
    [09:53:51]
  • [被告人]:
    往沟里跑。
    [09:54:08]
  • [审判长]:
    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09:59:12]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周淑伶陈述、证人黄璐证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司法鉴定书。
    [09:59:27]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09:59:38]
  • [被告人]:
    没有。
    [09:59:49]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00:03]
  • [辩护人]:
    没有。
    [10:00:17]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00:29]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王帅、肖佳康、李季平、周志立、刘宝民、康玉路的证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尸体检验报告司法鉴定检验报告、司法鉴定书、证明、检验报告。
    [10:00:4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01:03]
  • [被告人]:
    没有。
    [10:01:17]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01:33]
  • [辩护人]:
    没有。
    [10:01:47]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01:58]
  • [公诉人]:
    宣读习志海陈述、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检验报告。
    [10:09:05]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09:15]
  • [被告人]:
    没有。
    [10:09:28]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09:41]
  • [辩护人]:
    没有。
    [10:09:58]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10:39]
  • [公诉人]:
    宣读张桂荣的陈述、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司法鉴定书、检验报告。
    [10:13:28]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13:38]
  • [被告人]:
    没有。
    [10:13:49]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14:02]
  • [辩护人]:
    没有。
    [10:14:22]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14:45]
  • [公诉人]:
    宣读杨长金陈述、证人张宝义、万长忠的证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检验报告。
    [10:15:01]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15:11]
  • [被告人]:
    没有。
    [10:15:44]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16:20]
  • [辩护人]:
    没有。
    [10:16:37]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20:03]
  • [公诉人]:
    宣读交通量证明、工作说明、交通事故认定书。
    [10:20:20]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20:29]
  • [被告人]:
    没有。
    [10:20:39]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20:54]
  • [辩护人]:
    没有。
    [10:21:08]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21:21]
  • [公诉人]:
    宣读证人何敬然、何乙、李梅、刘长湖的证言、交通支队110出警单、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到案经过。
    [10:23:24]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23:33]
  • [被告人]:
    没有。
    [10:23:46]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23:58]
  • [辩护人]:
    没有。
    [10:24:11]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24:22]
  • [公诉人]:
    宣读酒精检验报告、机动车查询信息、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协议书、农机监理站说明、常住人口登记信息、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赔偿执行凭证、收条、在押危重病犯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0:24:36]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异议?
    [10:24:49]
  • [被告人]:
    没有。
    [10:25:02]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27:08]
  • [辩护人]:
    没有。
    [10:27:20]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27:34]
  • [公诉人]:
    宣读李士兰在公安机关供述。
    [10:27:48]
  • [审判长]:
    刚才宣读的是你当时的供述吗?
    [10:28:01]
  • [被告人]:
    是。
    [10:28:12]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异议?
    [10:28:27]
  • [辩护人]:
    没有。
    [10:28:39]
  • [公诉人]:
    审判长,本案的全部证据向法庭出示、宣读完毕。
    [10:28:54]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10:30:58]
  • [被告人]:
    没有。
    [10:31:09]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0:31:20]
  • [被告人]:
    没有。
    [10:31:31]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上述申请?
    [10:31:44]
  • [辩护人]:
    没有。
    [10:32:0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0:33:36]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和第169条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受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被告人李士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10:33:51]
  • [公诉人]:
    一、被告人李士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驾车冲撞多辆车辆,造成二人死亡、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了本案事实,且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二,被告人李士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李士兰作为一名成年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地生交通事故后,本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但其为逃避赔偿被害人所受经济损失,驾车逃逸,放任再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违章驾车冲撞多辆车辆,造成二人死亡,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
    [10:34:06]
  • [公诉人]:
    三、被告人李士兰在法庭上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四、希望李士兰通过此次事件好好改造。
    以上公诉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
    [10:34:10]
  • [审判长]:
    由被告人作自行辩护。
    [10:34:29]
  • [被告人]:
    我接受改造,从新做人。
    [10:34:41]
  • [审判长]: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0:36:03]
  • [辩护人]:
    对起诉书指控不持异议 ; 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无前科,系初犯,属于过失犯罪,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10:36:18]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10:36:30]
  • [公诉人]:
    本案中被告人系故意犯罪,不是过失犯罪。
    [10:36:42]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新的意见?
    [10:40:09]
  • [被告人]:
    没有。
    [10:44:51]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10:45:03]
  • [辩护人]:
    最高院的意见为,只有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才是故意伤害,本案还应为过换失犯罪。
    [10:45:17]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10:46:14]
  • [公诉人]:
    最高院醉酒驾车的意见,不应认定本案,还应从具体罪名的要件来认定故意及过失。本案中发生的时间、地点,而被告人作为一名驾驶员,对其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应是明知的,且其供述是为了逃避赔偿,才造成多起事故。被告人在发生事故后未进行避让,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进行避免,其是放任的心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属于过失犯罪。
    [10:46:3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新的意见?
    [10:46:51]
  • [被告人]:
    我是没有找到刹车才没有刹车的痕迹。
    [10:47:09]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新的意见?
    [10:47:23]
  • [辩护人]:
    没有。
    [10:47:33]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0:47:43]
  • [被告人]:
    没有。
    [10:50:59]
  • [审判长]:
    现在宣没有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将被告人李士兰带出法庭,送回顺义区看守所继续羁押。
    [10:51:08]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刑庭书记员陈英和网管员朱春明。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负责拍照和传送图片的崔大鹏的大力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52:03]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