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被告人胡某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表示认罪

审判长向被告人提问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最后陈述
1月11日14时,直播丰台法院审理“利用朋友信息做假身份证 申领信用卡透支”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曹静,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信用卡诈骗一案。
    [14:09:10]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30多岁的江西人胡某,利用两名朋友的信息办理假身份证,并使用假身份证申领多张信用卡进行透支,透支金额达11万余元。如今,胡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
    [14:10:44]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4月,被告人胡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二里等地以胡勇和戴志毅名字办理虚假的身份证件,并使用假身份证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马家堡支行等多家银行办理了银行信用卡,用信用卡先后透支人民币共计11万余元。
    [14:14:37]
  • [主持人]:
    2009年6月29日,胡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马家堡支行被公安机关抓获。
    [14:15:10]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4:15:21]
  • [主持人]:
    本案由我院刑事审判庭云强担任审判长会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4:17:34]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17:44]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4:19:32]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胡某。
    [ 审判长]: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73年9月。
    [14:20:05]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职业?
    [ 被告人]:
    无业。
    [14:20:17]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初中文化。
    [ 审判长]:
    户籍地?
    [ 被告人]:
    江西省。
    [14:20:29]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信用卡诈骗罪,2009年6月29日。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09年7月31日。
    [14:21:00]
  •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09年12月22日。
    [14:21:35]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信用卡诈骗一案。
    [14:21:58]
  • [审判长]:
    本案由审判员云强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培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北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玮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开庭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审理。
    [14:22:2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14:23:08]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4:23:53]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24:05]
  • [公诉人]:
    现查明,2009年4月,被告人胡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二里等地以胡勇和戴志毅名字办理虚假的身份证件,并使用假身份证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马家堡支行等多家银行办理了银行信用卡,用信用卡先后透支人民币共计11万余元,后被抓获。
    [14:29:38]
  • [公诉人]: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胡某的供述,证人曹某、宋某证言,鉴定结论、物证及相关书证为证。
    [14:29:44]
  •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4:32:05]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14:33:21]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你认罪吗?
    [ 被告人]:
    我认罪。
    [14:34:37]
  • [审判长]:
    鉴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并且认罪,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也就是被告人在当庭审理过程中,将放弃对自己的无罪辩护并接受有罪判决,本庭也会在对被告人的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理,被告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有异议吗?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异议吗?
    [ 辩护人]:
    没有。
    [14:38:24]
  •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 辩护人]:
    没有。
    [14:39:29]
  • [审判长]:
    被告人,下面本庭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 被告人]:
    知道。
    [14:40:02]
  • [审判长]:
    你使用胡某和戴某的身份证去银行申请信用卡,是这两个人委托你去的,还是你自作主张?
    [ 被告人]:
    不是他们委托的,是我骗领的信用卡。
    [14:41:04]
  • [审判长]:
    起诉书指控的11万余元,你能还吗?
    [ 被告人]:
    我还不上。
    [14:41:29]
  • [审判长]:
    你每次是还最低还款额,还是全还?
    [ 被告人]:
    不一定,都有。
    [14:41:54]
  • [审判长]:
    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4:42:19]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供述,其供述使用旧同事胡某、初中同学戴某的信息办理假身份证后,骗领九张信用卡进行透支。
    [ 审判长]:
    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14:45:01]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曹某证言及辨认笔录,其为银行工作人员,证明胡某被抓当日因吞卡拿身份证取卡时,他与同事发现身份证存在问题,报警处理。
    [ 审判长]:
    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14:47:37]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宋某证言及辨认笔录,其为银行保安,证明当日民警抓获胡某时,胡某有逃跑行为,其协同民警抓获胡某。
    [ 审判长]:
    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4:50:49]
  • [公诉人]:
    宣读扣押物品清单、扣押的银行信用卡、被告人所持九张信用卡的帐户信息、调取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张、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民生银行卡二张、中信银行卡一张。
    [ 审判长]:
    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14:52:40]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身份证明、到案经过。
    [ 审判长]:
    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
    举证完毕。
    [14:53:30]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物证向法庭出示?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
    [ 公诉人]:
    没有。
    [14:53:54]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14:54:2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54:32]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本案经过当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被告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建议合议庭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与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定罪量刑。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4:54:57]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没有。
    [14:55:34]
  •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辩护人]:
    我受被告人的委托为其出庭辩护,我的辩护意见如下:1、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希望法庭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轻判处;2、被告人表示后悔,以后赚到钱会积极还上;3、此案与直接的信用卡诈骗有区别,被告人法制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轻。希望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14:57:19]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 公诉人]:
    没有。
    [14:57:4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被告人]:
    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下这种错误,希望对我从轻处理。
    [14:58:14]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延期宣判。
    [14:58:39]
  • [主持人]: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雪洁、李培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4:59:04]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4: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