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外景

本案的主审法官及书记员

本案原告

被告席
3月3日14时,直播平谷法院审理“字画当礼求中标 未遂心愿诉退还”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平谷法院的晓峥,希望通过今天的网络直播,给各位网友提供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4:00:36]
  • [主持人]:
    原告郭某称,其经人介绍认识被告陈某,陈某承诺可以找到平谷区某村拆迁改造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帮助郭某完成该工程的投标工作。但为此需要郭某拿出一些礼物,用于馈赠相关人士,郭某于2009年4月份向陈某提供了两幅精美的名人字画,分别是“梅香如梦”及“竹报平安”。双方约定,如果陈某未能在2009年6月份完成给付相关招标资料的承诺,将退还郭某的字画。如果不能退还字画,陈某愿意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但至今陈某没有给郭某提供任何招标资料,亦没有返还字画及承担违约金。故郭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字画两幅。
    [14:04:18]
  • [主持人]:
    此案由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桂革审理。他在法院工作已20余年。多年磨砺已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
    [14:08:43]
  • [主持人]:
    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4:17:24]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通讯工具。
    [14:18:5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 审判员]:
    请坐。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4:19:37]
  • [审判员]:
    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
    原告郭某,男,1974年3月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居民,住顺义区裕龙四区。
    被告陈某,女, 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居民,住平谷区。
    [14:20:59]
  • [审判员]:
    经核实,双方当事人符合规定。现在开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某与被告陈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王桂革独任审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书记员朱政担任本庭记录。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4:23:18]
  • [审判员]: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一、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有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本诉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5、双方有最后陈述意见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14:24:2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14:26:24]
  • [原告]:
    2009年4月8日,被告陈某从我手中借得字画两幅,分别为《梅香如梦》及《竹报平安》,两幅字画共计价值2万元。被告将该字画用于北京市平谷区岳各庄村的拆迁项目的招标工作中,并承诺于2009年7月15日前退还给我。如果被告未履行承诺,其应于2009年7月15日前支付我2万元的违约金。但至今被告未履行给付我字画的义务,亦未履行承担违约金的义务,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返还我价值2万元的《梅香如梦》及《竹报平安》字画两幅;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14:26:50]
  • [审判员]:
    原告和被告怎么认识的?
    [ 原告]:
    2008年7、8月份在网上聊天认识的,认识几个月后我们见的面。
    [14:27:51]
  • [审判员]:
    原告你把给被告字画的经过说一下。
    [14:28:49]
  • [原告]:
    2007年7月份,我在网上与被告相识,聊了几个月后就见面了。被告向我表示,其在平谷的人际关系很广,如果有生意,可与其合作。于是我与被告开始聊关于拆迁方面的事情,被告说其舅舅是平谷镇的领导,可以找到平谷区岳各庄的拆迁工程。
    [14:29:26]
  • 因我曾向被告表示过与一些知名画家关系比较好,可以找到一些字画,被告就说她舅舅很喜欢字画,是否可以送给她舅舅两幅,我为了能够承包拆迁工程先后共计给了被告四副字画,有两幅当时表明是赠送给被告了,现在我起诉书中要求的返还的两幅字画即《梅香如梦》及《竹报平安》,当时明确要求被告将两幅字画用于办理拆迁工程用,如果不能够办理拆迁工程,该两幅字画是要退还给我的,我请人画这两幅画花了1万元,为此在交给被告《梅香如梦》及《竹报平安》两幅字画后,大约过了10天,我与被告签了一份协议。后来被告向我表示说该工程不能承包给我,所以现在我要求被告返还我字画两幅。
    [14:32:14]
  • [审判员]:
    被告向你说明无法再办理拆迁工程的事情后,你们双方是否就此事协商过?
    [ 原告]:
    协商过,他说送人了,要不回来。
    [14:34:56]
  • [审判员]:
    原告你是从事什么职业?
    [ 原告]:
    我就是搞拆迁工程的。
    [14:35:58]
  • [审判员]:
    你是否有拆迁工程资质?
    [ 原告]:
    我没有自己的拆迁公司,工程一般是挂靠在其他有资质的公司下面,我挂靠的公司是张家口市仁和建筑物机械拆除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4:40:19]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双方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首先原告举证。
    [14:41:49]
  • [原告]:
    提供双方于2009年4月8日签署的协议书一份,用以证明我向原告交付了字画两幅,并将两幅字画用于办理拆迁工程的事实,以及被告如果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责任。2009年3月份给被告两幅画。
    [14:42:46]
  • [审判员]:
    庭前向被告联系,对次协议的意见,被告称认可此协议,名字是她签的,但是协议是事前写好的。
    [ 原告]:
    法官向被告联系的情况属实。
    [14:44:15]
  • [审判员]:
    被告认可事实,也认可协议,本院和被告做了调解工作,被告同意返还你两幅画,你们两个人又是网友,也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但是今天未到庭,你陈述一下最后意见?
    [ 原告]:
    既然被告同意返还两幅画,我们俩还涉及一个借款,并给我打了欠条,因为那个借款没有还给我,我就想要回我送个被告的两幅画,画我就不要了,我今天就撤诉吧。
    [14:51:28]
  • [审判员]:
    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口头裁定准许,不再另行制作法律文书。原告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现在闭庭。
    [14:51:55]
  •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网友的关注,再见!
    [14:52:45]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仅供网友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4: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