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独任审判员胡学文

本书记员案路小娜

本案被告人刘长军

本案庭审现场

本案被告人在进行自我辩护
3月31日9:30,直播大兴法院审理“为朋友提供吸毒场所被抓”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24: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贺维,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长军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9:27:00]
  • [主持人]:
    本案由大兴法院刑庭胡学文法官独任审判,担任此次法庭记录的是刑庭书记员路小娜。
    [09:27:33]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据指控,被告人刘长军与徐某某系朋友关系,因徐某某吸毒,2009年12月14日11时,被告人刘长军在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洼村暂住地,容留徐某某吸食甲基苯丙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09:28:11]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提审到庭。
    [09:28:25]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第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第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第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09:29:17]
  • [审判员]:
    传被告人刘长军到庭。
    [09:29:55]
  • [审判员]:
    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30:04]
  • [审判员]:
    下面核实一下被告人刘长军的基本情况。
    [ 被告人]:
    刘长军,男,1983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十三委,现暂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洼村。
    [09:30:43]
  • [审判员]:
    被告人刘长军,你以前是否受过审判和法律处分?
    [ 被告人]:
    2001年6月2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3年4月25日刑满释放;2009年7月因吸毒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行政拘留十三日。
    [09:31:01]
  • [审判员]:
    你现在是因涉嫌什么罪名何时被刑事拘留?
    [ 被告人]:
    2009年12月16日,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09:31:17]
  • [审判员]:
    被告人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10年1月20日。
    [09:31:28]
  • [审判员]:
    被告人你收到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了吗,够十天了吗?
    [ 被告人]:
    收到了,够了。
    [09:31:52]
  • [审判员]: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3月26日。
    [09:32:0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长军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本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胡学文独任审判,书记员路小娜担任法庭记录。
    [09:32:1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审判人员、公诉、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者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
    [09:32:24]
  • [审判员]:
    被告人刘长军听清了吗?
    [ 被告人]:
    听清了。
    [ 审判员]:
    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申请。
    [09:32:36]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根据154条、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刘长军,你听清了吗?
    [ 被告人]:
    听清了。
    [09:32:55]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09:33:12]
  • [审判员]:
    被告人刘长军,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是否有异议?
    [ 被告人]:
    一致,没有意见。
    [09:38:55]
  • [审判员]:
    鉴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不再进行当庭陈述。
    [09:39:16]
  • [审判员]:
    你的暂住地是你租住的吗?
    [ 被告人]:
    是我家人租住的。
    [ 审判员]:
    你这些毒品是哪儿来的?
    [ 被告人]:
    在王静宇那里拿的。
    [ 审判员]:
    给他钱了吗?
    [ 被告人]:
    没有。
    [09:40:19]
  • [审判员]:
    下面出示有关证据: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10页,刘长军的到案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0:27]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20页,王静宇的到案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1:06]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16-19页,证人徐某证言。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有意见,装冰毒的袋子是徐某带来的,不是我们家的。
    [ 审判员]:
    那你容留他人吸毒了吗?
    [ 被告人]:
    对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没有意见。
    [09:41:26]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49页、第54页,工作说明。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3:23]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9页,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出具的毒品检验报告。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3:46]
  • [审判员]:
    预审卷证据卷第15页,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出具的毒品检验报告。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4:27]
  • [审判员]:
    预审卷口供卷第8页,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4:38]
  • [审判员]:
    预审卷口供卷第45页、第47-48页,被告人刘长军的身份证明。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有意见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09:44:51]
  • [审判员]:
    被告人刘长军,你揭发检举了王静宇,是吗?
    [ 被告人]:
    是。
    [ 审判员]:
    你检举了王静宇,已经核实,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
    [09:45:03]
  • [审判员]:
    被告人你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你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被告人]:
    没有。
    [09:45:1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我知道错了,我检举揭发了王静宇,请法庭宽大处理。
    [09:46:27]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在处理你之前还有什么意见或要求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现在休庭,被告人在笔录上签字后,带出法庭。
    [09:46:40]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刑庭书记员吴晶和研究室刘东民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47:29]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