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法院

溪翁庄法庭

溪翁庄全体干警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本案独任审判员

本案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本案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庭审现场

媒体直播

直播人员
3月26日9:30,直播密云法院审理“玩笑开大伤旧情 七旬老人上演龙虎斗”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又见面了。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周静,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09:16:53]
  • [主持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的密云县城西101国道北侧,辖区人口43万人,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辖区内共有17个镇1个民族乡,有66个居委会,339个村委会。
    [09:17:43]
  • [主持人]:
    密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八个庭,太师屯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双井人民法庭四个派出法庭及政治处(包括组宣科、干部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信访办和法警大队等职能部门。
    [09:18:04]
  • [主持人]:
    全院干警忠诚党的审判事业,履行宪法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审判,清正廉明,勤勉敬业,无私奉献,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09:18:20]
  • [主持人]:
    密云县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座落在密云县城北部,距密云县城十五公里,密云水库大坝东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溪翁庄法庭于1999年挂牌成立,管辖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三个乡镇,47个行政村,百余个自然村。辖区面积549.8平方公里。农民人口数量为4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溪翁庄镇镇中心的改造,经济不断发展,落户企业较多,流动人口随之增加,辖区总人口数约为6万余人。
    溪翁庄法庭原址座落在溪翁庄镇政府路南,2006年为配合溪翁庄镇中心区的改造,由原址迁至新址,新法庭设有两个小法庭,一个大法庭,且大法庭是全市仅有的数字法庭,环境优雅、设施精良,法庭办公楼面积1553平方米,于2006年11月投入使用。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溪翁庄法庭积极实行“诉前调解联动机制”,采取“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开展“村村庭审行,巡回法庭到农家”,同时,努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庭。
    法庭现有十人,其中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审员二名、书记员五名、法警一名。
    [09:19:05]
  • [主持人]:
    本案由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孟娜担任独任审判员,女,28岁,现任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她已是审判一线上一名出色的青年法官。她于2008年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荣获年度嘉奖。
    [09:28:10]
  • [主持人]:
    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09:33:48]
  • [主持人]:
    原告蒋某与被告郑某系同村村民,原告现年70岁,被告现年73岁,平日和村里的其他几位老人聚在村头修车铺打牌、聊天。原告蒋某诉称,2010年2月22日,原告在村修车棚内正全神贯注地看电视,突然有人在背后用手猛击了自己的后脖颈子,眼前一黑,一阵晕眩。后他发现背后的郑某,是其用手背袭击了自己,蒋某非常生气便与其理论,郑某称自己是和蒋某开玩笑,并没有伤害之意,让蒋某不要小题大做。围观的人劝解二人无用,便找来原告女儿。原告称自己头晕,其女儿便和被告一同将原告送至村卫生室,卫生室建议去县医院治疗,此时,郑某欲离去,蒋某女儿不准,便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调解未果。蒋某女儿怕耽误父亲病情,便将蒋某送至县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因外部刺激,诱发“高血压、冠心病”,原告因此事花费医药费1879元。现原告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郑某赔偿原告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479元。
    [09:33:59]
  • [主持人]:
    现在开庭时间已经到了,双方当事人已经入庭。
    [09:34:16]
  • [主持人]:
    书记员马秀成宣读法庭纪律,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34:36]
  • [书记员]: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侮辱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35:10]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已到庭,庭审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员入庭)
    [09:36:42]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 原告]:
    郭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某村。
    [ 委托代理人]:
    郭立荣(原告之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 被告]:
    郑某,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某村。
    [ 委托代理人]:
    郑贵明(被告之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某村。
    [09:39:33]
  • [审判员]:
    原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被告]:
    [09:42:43]
  • [审判员]:
    经审查,原、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09:43:31]
  • [审判员]:
    现在开庭。密云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26日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郭某与被告郑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孟娜独任审判员,书记员马秀成担任法庭记录。原告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郭立荣、被告郑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郑贵明到庭参加诉讼。
    [09:44:53]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45:41]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09:46:06]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1、审判员、书记员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09:46:21]
  • [审判员]:
    对上述权利、义务原告听清楚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被告听清楚了吗?
    [ 被告]:
    听清了。
    [09:46:50]
  • [审判员]: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不申请回避。
    [ 审判员]: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
    不申请回避。
    [09:47:14]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原告方在进行陈述时应当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避免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原告方进行陈述。
    [09:47:36]
  • [原告]:
    2010年2月22日上午9时许,我准备去我们村修车铺郭文志家玩,当时那儿还没有几个人,当时郭凤明和郭云庭、郭文志在那里,我进去就坐在床上看电视,我不知道被告什么时候进去的,就用手砍我脖子,之后我们就吵起来了,我就感觉晕头转向,后来我就找到我的女儿带我去社区医院看病,测量血压是高压190,大夫让我们去县医院看病。我让被告拿钱给我看病,但是被告说他没有钱,之后我就报警了。派出所来了说让我先去看病,他们把被告带到了派出所,我就打车到县医院看病,一测血压是175,又照片子、输液,输完液晚上5点多我们就到派出所做笔录,当时我提出要求被告把打车的费用和医药费给我就可以了。后来我又输液三天,派出所说对方不付钱,让我起诉他。我们认为是因被告的刺激,才诱发我“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
    [09:49:29]
  • [审判员]:
    原告请陈述你具体的诉讼请求?
    [ 原告]:
    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1879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100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合计3479元。
    [09:50:08]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进行答辩?
    [ 被告]:
    当天我父亲拍了一下原告的肩膀,拍了之后他没有任何反应,还继续在那儿看电视,回家又呆了很长时间,才找到我父亲说给他拍出病了。你说我父亲拍你,那你身上有什么伤?
    [09:50:53]
  • [审判员]:
    你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 被告]:
    我不同意。
    [09:53:20]
  • [审判员]:
    被告你把当天发生的情况具体的说一下。
    [ 被告]:
    当时在场有原告、我、郭云庭、郭凤明,在那儿玩牌。我拍了原告一下,他回头就说我,你是人不,我说我咋不是呢,我不是人我就叫你了,他就骂我。我就坐那儿玩牌,他又坐在那儿看电视,看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就回家,呆了一个多小时,到11点多,他去修车铺找我说让我给他看病去。到社区医院一检查说他血压高。
    [09:54:06]
  • [郑贵明]:
    他原来就有那个毛病。
    [ 审判员]:
    当时您跟着原告去村医务室了吗?
    [ 被告]:
    对。
    [09:54:47]
  • [审判员]:
    当天发生事情的时间?
    [ 原告]:
    2010年2月22日上午9点多。
    [ 审判员]:
    当时您是在看电视吗?
    [ 原告]:
    我坐在床上看电视,我不知道被告什么时间进来的。
    [09:55:39]
  • [审判员]:
    被告当时打了您哪儿?
    [ 原告]:
    后脖子。
    [ 审判员]:
    被告是怎么打的您?
    [ 原告]:
    我判断应该是右手打的我。
    [09:56:36]
  • [审判员]:
    当时打完您有什么反应?
    [ 原告]:
    脑袋晕。我知道我有脑梗塞的病。
    [ 审判员]:
    您之后跟被告争吵了吗?
    [ 原告]:
    我没有骂他,他也没有骂我。我质问他说“你是人不是人”,他也没有闹着玩儿的意思。
    [09:58:26]
  • [审判员]:
    您什么时间报警?
    [ 原告]:
    是我女儿报的警,应该是在9点30分以后。
    [ 审判员]:
    郭立荣,你什么时间报的警?
    [ 郭立荣]:
    9点40分至9点50分之间,我在社区卫生部报警。
    [09:59:00]
  • [审判员]:
    是哪儿出的警?
    [ 郭立荣]:
    溪翁庄派出所。
    [ 审判员]:
    原来原告有什么病史?
    [ 郭立荣]:
    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
    [10:00:34]
  • [审判员]:
    平时原告的血压是多少?
    [ 郭立荣]:
    在药物控制下,稳定在高压140、130,低压在100、90这块。
    [ 审判员]:
    在县医院住院了吗?
    [ 郭立荣]:
    急诊室留观了。
    [10:01:09]
  • [审判员]:
    你现在所要求的医药费都是当天发生的吗?
    [ 郭立荣]:
    对。在社区卫生室开了速效救心缓解一下。另外在县医院开的液,在村卫生室还有输液的钱,输了三天。
    [10:02:15]
  • [审判员]:
    你的交通费是怎么产生的?
    [ 郭立荣]:
    当天在县医院是从我们村打车去的,花了40块钱,又是打车回来的,也是40块钱。
    [10:02:41]
  • [审判员]:
    另外的20块钱是怎么产生的?
    [ 郭立荣]:
    派出所到我们家有几里地,当天我们去了派出所,是花10块钱打车回去的,另外第四天我们去派出所是花10块钱打车去的。
    [ 审判员]:
    交通费一共发生了100元,80元是去县医院来回打车的钱,10块钱是从派出所回家,另外10元是在之后去派出所打车发生的费用。
    [ 原告]:
    对。
    [10:03:32]
  • [审判员]:
    下面问一下被告。当天出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被告]:
    2010年2月22日上午8点30分。
    [ 审判员]:
    当时是什么情况?
    [ 被告]:
    我拿右手拍他左肩膀一下,说玩牌去。我拍他是想让他跟我一块儿玩牌。
    [10:04:20]
  • [审判员]:
    您拍了原告几下?
    [ 被告]:
    一下。
    [ 审判员]:
    之后你和原告有身体接触吗?
    [ 被告]:
    没有。我就拍他一下,他骂我两句,我骂他两句就没别的事儿了。
    [10:04:51]
  • [审判员]:
    您当时拍原告的时候知道他有高血压、冠心病吗?
    [ 被告]:
    我不知道,他在以前还经常跟我开玩笑呢。
    [10:05:17]
  • [审判员]:
    原告在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 原告]:
    发生事儿的时间是9点左右,当时也根本没有玩牌的意思。
    [ 审判员]:
    被告当时拍的是你的肩部还是脖子?
    [ 原告]:
    是脖子。
    [10:06:02]
  • [审判员]:
    使的劲头大吗?
    [ 原告]:
    不小。
    [ 审判员]: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
    [ 郭立荣]:
    没有。
    [10:06:32]
  • [审判员]:
    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在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 被告]:
    没有。
    [ 郑贵明]:
    没有。
    [10:06:57]
  • [审判员]:
    当时事情发生的时间?
    [ 被告]:
    也就8点30分左右。
    [10:07:24]
  • [审判员]:
    本案在庭前已经组织了证据交换并进行了质证,现在原告您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 原告]: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
    没有。
    [10:08:36]
  • [审判员]:
    下面向原被告双方宣读一下派出所对你们做的笔录(内容略),原被告对这份笔录有什么异议吗?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10:09:21]
  • [审判员]:
    被告在派出所时表述的是出事时间上午10点,我再问您一下,当天到底是几点发生的事情?
    [ 被告]:
    发生事情的时间是上午8点30分左右,10点多到的派出所。
    [10:09:55]
  • [审判员]:
    下面向原被告双方宣读一下法庭依职权向当天给原告看病的密云县医院的医生高宏伟的了解情况笔录(内容略),原被告有什么异议吗?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10:11:01]
  • [审判员]:
    经过举证、质证,本院对原告所提交的药费单据、诊断证明、门诊处方予以确认,对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予以确认。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0:11:39]
  • [郭立荣]:
    被告打了我父亲一下导致我父亲的病情加重,如果他就是拍了一下,我父亲的血压不会一下子升到那么高。
    [10:11:52]
  • [审判员]:
    被告发表一下辩论意见?
    [ 郑贵明]:
    他说因为我父亲拍他一下导致病情加重,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也理解不了。拍你一下就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吗?如果你当时也晕还可以,但你是在那儿看了很长时间的电视又回家很长时间才说病情加重了,我不同意。我也不同意赔偿。肺部感染更与我父亲拍他一下毫无关系。如果两位老人没有那么熟的关系,他也不可能叫我父亲的小名。
    [10:12:46]
  • [审判员]:
    双方还有其他的辩论意见吗?
    [ 被告]:
    没有。
    [ 原告]:
    没有。
    [10:13:07]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进行一下最后陈述。
    [10:13:26]
  • [原告]:
    我要求被告把当天我所花费的费用赔偿给我就可以了。
    [10:13:39]
  • [审判员]:
    你说一下具体的要求。
    [ 郭立荣]:
    把2010年2月22日当天发生的费用给我,也就是在社区卫生部的药费,去县医院来回打车的钱以及在县医院花费的药费,以及去派出所发生的车费。
    [ 审判员]:
    要求被告赔偿你医药费1879元以及交通费100元吗?
    [ 原告]:
    就是诉状上的请求,要求被告给付我3479元的损失。
    [10:14:02]
  • [审判员]:
    被告方你同意吗?
    [ 被告]:
    我不同意。
    [10:14:1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原被告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为你们做一下调解工作吗?
    [ 原告]:
    我同意。
    [ 被告]:
    我同意。
    [10:14:36]
  • [审判员]:
    我说一下,两位老人都已经过了70岁,而且又是同村的村民且前后院居住,平时儿女们的关系都不错。在儿女不在身边的时候两位老人还是个伴。因为开玩笑闹到现在这种地步是不应该的。被告拍了原告一下,导致原告头晕、血压升高、引发冠心病,开玩笑的行为是不大妥当的,所以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有高血压、冠心病的病史,可能事发前并没有病发,被告拍了一下加重了病情,医生也说了情绪的原因不可能引发脑梗塞和肺部感染,你自己是不是应该扣除这部分的费用。你也得考虑被告也是70多岁的老人,以后还得见面,而且被告并没有故意,只是无心之举。双方能不能考虑做一下让步?
    [10:15:19]
  • [原告]:
    我就是讨个公平。
    [ 审判员]:
    您有没有具体的方案?
    [ 原告]:
    我自己承认我以前有病,可是他不打我一下也不至于引发这些病情加重。
    [ 郭立荣]:
    把肺部感染、脑梗塞这部分的费用扣除,剩余的药费我要求被告全部赔偿。
    [10:16:58]
  • [审判员]:
    我做了一下计算,扣除肺部感染、脑梗塞的费用外,剩下的费用是1731.99元。大家要互谅互让,本着你们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做一下让步?
    [ 原告]:
    我已经作出让步了。
    [10:17:18]
  • [审判员]:
    你要求被告给付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吗?
    [ 原告]:
    可以协商。
    [ 审判员]:
    你说一下被告最后赔付你的数额?
    [ 原告]:
    我要求被告最后赔偿我2000块钱。
    [10:17:39]
  • [审判员]:
    被告是什么意见?
    [ 被告]:
    我不同意。
    [ 审判员]:
    被告说一下你是什么意见?
    [ 被告]:
    我一分钱也赔不了。
    [10:18:28]
  • [郑贵明]:
    因为这事儿不属于打架,我们儿女也不管。
    [ 审判员]:
    被告拍打原告是无心的,但是这个行为引发了原告的病情加重,而且原告有医药费方面的损失,所以你考虑考虑承担相应的责任。
    [ 郑贵明]:
    从情理上我只能给他交通费100块钱。
    [10:19:11]
  • [审判员]:
    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法庭调解结束。现在休庭,进行单独调解。
    [10:19:33]
  • [主持人]:
    法官正在进行调解工作,请网友们耐心等待。
    [10:20:10]
  • [主持人]:
    网友们久等了,现在继续开庭。
    [10:39:09]
  • [审判员]:
    现在继续开庭。
    [10:39:34]
  • [审判员]:
    刚才通过法庭庭下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被告你的调解意见?
    [ 被告]:
    我同意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500元。
    [ 审判员]:
    原告方什么意见?
    [ 原告]:
    我们同意。
    [10:41:30]
  • [审判员]:
    双方还有其他补充吗?
    [ 原告]:
    谁也不愿意发生这件事情,我自己有病,我也没说脑梗塞、心脏病是他打的。
    [ 被告]:
    没有。
    [10:41:43]
  • [审判员]:
    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交通费共计500元,已给付。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方同意吗?
    [ 原告]:
    我同意。
    [ 审判员]:
    被告方同意吗?
    [ 被告]:
    我同意。
    [10:42:52]
  • [审判员]:
    现在闭庭,双方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字。
    [10:43:18]
  • [主持人]:
    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马强院长、张如林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相颖、赵双璐、陈田田、周静的辛勤工作!
    [10:44:40]
  • [主持人]: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44:54]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