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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5:08:25]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不洁工具夹食物 腹泻顾客索赔偿”案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15:10:20]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2009年11月26日晚上9点35分左右,其去某著名快餐公司购买快餐食品,被告服务员在收款后,将一个纸杯子碰掉在地上,服务员去捡纸杯子时用于取食物的夹子掉到地上,后服务员在消毒情况下用夹子给原告拿食品,其与该服务员进行交涉,要求给予更换食品,但服务员不予更换,原告勉强接受了这份不卫生的食品,并且在吃后导致连续三天腹泻,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带来精神痛苦,此事多次与被告协商,且通过顺义区卫生监督所及顺义区消协予以解决,被告对原告的损失不予赔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12:28]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5:14:22]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5:21:15]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15:22:06]
- [原告]:朱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某局干部,住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15:24:58]
- [被告]:北京某餐饮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苏某,总经理。[15:25:17] - [被告委托代理人]:乔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5:25:35]
- [审判员]: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5:25:58]
- [原告]:无异议。[15:26:11]
- [审判员]: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5:26:42]
-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异议。[15:26:52]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北京某餐饮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陈永良独任审判,书记员于洁担任法庭记录。[15:30:00]
- [审判员]: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 申请回避的权利;
(2)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15:30:09] - [审判员]:双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15:30:17]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5:30:36]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15:32:15]
- [原告]:2009年11月26日晚上9点35分左右,其去某著名快餐公司购买快餐食品,被告服务员在收款后,将一个纸杯子碰掉在地上,服务员去捡纸杯子时用于取食物的夹子掉到地上,后服务员在消毒情况下用夹子给原告拿食品,其与该服务员进行交涉,要求给予更换食品,但服务员不予更换,原告勉强接受了这份不卫生的食品,并且在吃后导致连续三天腹泻,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带来精神痛苦,此事多次与被告协商,且通过顺义区卫生监督所及顺义区消协予以解决,被告对原告的损失不予赔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33:21]
- [审判员]:原告针对诉状内容有无补充、变更。[15:40:57]
- [原告]:无。[15:41:07]
- [审判员]:被告方针对原告方的陈述的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15:41:21]
- [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诉称与事实不符,服务员在为原告服务时,夹食物的夹子并没有掉到地上,有视频资料为证,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5:42:11]
- [审判员]:下面进行质证。请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15:43:09]
- [原告]:我有证人为我作证。[15:43:25]
- [审判员]:传证人徐某出庭作证。[15:43:45]
- [审判员]:核对证人身份。[15:46:12]
- [证人1]:刘某,男,汉族,1954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15:51:20]
- [审判员]:证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你有权利和义务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如果有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5:54:42]
- [证人1]:知道了。[15:54:55]
- [审判员]:原告在被告处用餐时,你在场吗?[15:55:14]
- [证人1]:我没在场。事后,我和原告还有一个女同志一起去被告处看了监控录像。录像中可以看出被告的服务员在拣掉在地上的纸杯时,她手中用来夹食品的夹子接触到地面了。[15:56:12]
- [审判员]:你和原告有无亲属关系?[16:02:29]
- [证人1]:没有。[16:02:47]
- [审判员]:被告有无向证人发问的吗?[16:03:13]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但是,证人并未与原告一起在我公司用餐,其证言不予认可。[16:03:35]
- [审判员]:传证人邓某。[16:04:21]
- [审判员]:核对证人身份。[16:04:35]
- [证人2]:邓某,女,汉族,1964年*月*日,住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16:05:40]
- [审判员]:证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你有权利和义务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如果有虚假陈述,你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05:56]
- [审判员]:你出庭要证实什么?[16:09:31]
- [证人2]:我要证明我和原告一起到被告公司看过用餐录像。录像中可以看出被告的服务员在拣掉在地上的纸杯时,她手中用来夹食品的夹子好像接触到地面了,图像有些模糊。[16:11:40]
- [审判员]:原告对证人证言的意见。[16:11:52]
- [原告]:同意。[16:12:03]
- [审判员]:被告对证人证言的意见。[16:12:16]
- [被告委托代理人]:二位证人在原告用餐时并未在场,不予认可证人证言。[16:12:34]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本院提交?[16:12:45]
- [原告]:没有。[16:12:54]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向本院出示?[16:13:08]
- [被告委托代理人]:要求播放影像资料。(播放影像资料,略)[16:13:18]
- [审判员]:原告对这段影像资料发表质证意见。[16:14:16]
- [原告]:对这段录像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我还是没有看清服务员的夹子掉到地上没有。[16:14:54]
- [审判员]: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向北京市卫生局监督所做了调查。下面宣读调查笔录。(略)原被告双方对这份调查笔录是什么意见?[16:15:42]
- [原告]:对这份调查笔录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我认为这份调查笔录不具体。[16:15:58]
- [被告委托代理人]:认可调查笔录的真实性和内容。[16:16:05]
- [审判员]:原告,对于你诉称的吃了被告公司的食品后造成了腹泻并给你造成了精神损失,对此,你有什么证据?[16:16:22]
- [原告]:没有书面证据。我只是在我单位的卫生所拿了一些药。[16:16:31]
- [审判员]:你要求被告赔偿3000元是如何计算的?[16:16:42]
- [原告]:我吃了不洁食物后,造成了腹泻,我认为我可能还会感染其他传染疾病,比如艾滋病。作为健康检查的费用,我认为至少需要3000元。[16:17:02]
- [审判员]:原、被告对事实部分还有何补充?[16:17:13]
- [双方]:没有。[16:17:23]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16:17:37]
- [原告]:录像可以看出,被告公司服务员的夹子掉在地上的画面很模糊,但不代表没有掉到地上。[16:17:48]
- [被告委托代理人]:通过原告提交的证人证言和我方提交的证据,均可反映出,我公司服务员在餐饮服务中有任何过错,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6:18:0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调解。[16:19:09]
- [原告]:同意调解。[16:19:18]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同意调解。[16:19:29]
- [审判员]: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再主持法庭调解。[16:19:39]
- [审判员]:原、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6:19:47]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增加一项诉讼请求:针对被告的违规行为,要求被告向我道歉。[16:19:57]
- [被告委托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不同意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16:20:24]
- [审判员]:现在休庭,请原、被告阅笔录,签字。[16:20:36]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民一庭书记员冯[16:22:11]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6: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