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法院庙镇人民法庭

审判员袁超平

庭审全景

原告及其代理人

被告及其代理人
2010年3月12日9:30直播崇明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本网上午直播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崇明县港东砖瓦厂于2009年5、6月间从被告黄平处购买了价值142000元的两船煤渣,首笔款项58200元原告已经付清,被告也开具了价值58200元发票。但是原告在按照合同付第二笔款项83800元时,被告拒绝为原告开具发票。原告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开具价值83800元的发票。
    [09:19:17]
  • [主持人]:
    审理此案的法官是崇明县人民法院庙镇人民法庭的袁超平法官。袁超平,男,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进入崇明县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09:30:51]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略)
    [09:32:15]
  • [审判员]:
    现在开庭!下面核对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原告上海市崇明县港东砖瓦厂,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北双港。
    法定代表人朱某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张白云,上海恒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某,男,1958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县长征农场。
    [09:38:42]
  • [审判员]:
    委托代理人施仲平。
    [09:41:30]
  • [审判员]: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庙镇人民法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上海市崇明县港东砖瓦厂(以下简称砖瓦厂)诉被告黄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采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袁超平一人独任审判,书记员张雯担任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诉讼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42:09]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09:42:46]
  •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回避。
    [09:43:12]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并归纳事实和理由。
    [09:43:43]
  • [原告代理人]:
    诉讼请求如下:一、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开具83800元价值的正规销售发票一份;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09年5、6月间向被告购买两船煤渣,总共价值人民币142000元,其中58200元已由崇明县法院以(2009)崇执字第2057号执行,被告也开具了58200元价值的正规发票。但对原告要求被告开具83800元价值的正规销售发票的要求予以拒绝。依照法律规定,不管自然人之间或与法人之间发生买卖行为时,有理由要求销售方开具正规的销售发票。被告对此明知且也对58000元货物销售开具了发票,证明原告明知而不为,故原告向法院起诉,望判准原告诉请。
    [09:44:07]
  • [审判员]:
    现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发表答辩意见。
    [09:45:26]
  • [被告代理人]:
    原告说的不是事实,我们不予认可。购买两船煤渣是事实,第一船的价值是2万元,不是原告所说的83800元。
    [09:53:40]
  • [审判员]:
    被告,认为的第一船的2万元的发票你向原告开具了么?
    [09:54:55]
  • [被告代理人]:
    没有开具,原告没有要求我开具,我愿意开具2万元的发票。
    [09:55:29]
  • [审判员]:
    原告对于本案进行举证。
    [09:57:21]
  • [原告代理人]:
    1、(2009)崇民一(民)初字第3395号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向被告购买了2船煤渣,第二船的货款是58200元。
    2、执行通知书,证明第二船的货款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3、被告开具的上海伟彩贸易有限公司煤渣发票一张,该发票不是被告开具,购货单位空缺。
    [10:01:06]
  • [审判员]:
    由被告对证据一发表意见。
    [10:01:27]
  •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一判决书没有异议。
    [10:01:50]
  • [审判员]:
    由被告对证据二发表意见。
    [10:02:10]
  •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二执行通知书没有异议,但是这是执行第二船的。
    [10:03:04]
  • [审判员]:
    由被告对证据三发表意见。
    [10:03:23]
  • [被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
    [10:03:32]
  • [审判员]:
    被告有证据要提交么?
    [10:03:49]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04:01]
  • [审判员]:
    原告对于本案事实及证据方面还有何补充?
    [10:04:28]
  • [被告代理人]:
    2万元被告已经收到了,另外的68300元我们有被告出具的收条,庭后提交。
    [10:05:30]
  • [审判员]:
    被告有补充么?
    [10:05:57]
  • [被告代理人]:
    我们没有出具过68300元的收条。
    [10:06:31]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请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辩论意见。
    [10:06:49]
  • [审判员]: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要求被告出具83800元的发票,被告认为该船煤渣的价格是2万元,并愿意出具2万元的发票。
    [10:08:43]
  • [审判员]:
    请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09:08]
  • [原告代理人]:
    我们提供的证据表明第一船煤渣已经钱货两结,被告也承认没有出具过这船煤渣的发票,被告说原告承诺不用出具发票,这个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原被告双方产生了两船的交易,我们庭后可以补交被告向我们出具的63800元的收条。故希望被告能审时度势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否则对被告是百害而无一利。
    [10:15:10]
  • [审判员]: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0:15:30]
  • [被告代理人]:
    第一,原告不止两次向我们购买煤渣。
    第二,作为原告应该在起诉的时候把全部证据向法庭提供,并提供一份证据给我们,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份证据,原告的行为浪费了法庭的资源,并对我们也造成了损失。
    [10:17:58]
  • [审判员]:
    被告,第一船煤渣是什么时候交易的?
    [10:19:26]
  • [被告代理人]:
    第一船是09年6月11日交易的。
    [10:20:00]
  • [审判员]:
    原告,63800元是什么时候付的?
    [10:20:58]
  • [原告代理人]:
    第一船煤渣购买后陆续付的现金,并收到过被告几次收条。
    [10:22:02]
  • [审判员]:
    现在恢复法庭调查,被告认为第一船煤渣是2009年6月11日运到原告处的,2007、2008年双方也发生过煤渣买卖,2009年6月11日第一船煤渣运到原告处以后,被告拿到了2万元的发票,双方从来没有发生过先付款后交货的行为。
    原告认为第一船煤渣是2009年5月份或者6月份远到原告处的,2万元是在第一船煤渣运到后付的,剩下的63800元是在第一船运到以后陆续几次向被告支付现金,被告在收到以后分几次向原告出具了收条。
    原告方对本庭总结的是否有异议?
    [10:25:57]
  • [原告代理人]:
    被告出具的是收款的字据,不是正式的收条。
    [10:26:33]
  • [审判员]:
    被告方对本庭总结的是否有异议?
    [10:26:56]
  • [被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
    [10:27:53]
  • [审判员]:
    继续法庭辩论,双方继续发表意见。
    [10:28:16]
  • [原告代理人]:
    没有了。
    [10:28:26]
  • [被告代理人]:
    也没有了。
    [10:28:42]
  • [审判员]:
    各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充分注意,也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庭现在征询各方当事人对本案处理的最后意见。
    [10:28:57]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0:29:10]
  • [被告代理人]: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0:29:2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原、被告是否愿意在本庭主持下与对方当事人调解?
    [10:29:32]
  • [原告代理人]:
    不愿意。
    [10:29:43]
  • [审判员]:
    由于原告不愿意接受本庭条件,本庭不再主持调解。
    [10:30:20]
  • [审判员]: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闭庭后,阅看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现在闭庭!
    [10:30:36]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图文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收看!再见!
    [10:31:59]
  • [主持人]:
    本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
    [10: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