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法庭

会议现场

佟院长

司法局杨局长

与会领导翻阅材料

与会领导翻阅材料

河北法庭沈波庭长发言

会议讨论气氛热烈
3月3日10时,直播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召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朱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在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召开“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会议”,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会议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05:32]
  • [主持人]:
    下面会议正式开始,会议主持人任全明介绍到场领导
    [11:14:02]
  • [任全明]: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房山法院副院长佟海东、房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兆宇、房山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刘乃毓、研究室干部郭霞、各乡镇的主管领导、各司法所所长
    [11:16:50]
  • [任全明]:
    下面请河北法庭庭长沈波讲话
    [11:21:19]
  • [沈波]:
    河北法庭管辖房山区西北部五乡二镇、共计126个行政村的民事案件,辖区面积为8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为16.5万人,流动人口约为3.2万人。法庭辖区的特点为:山地多、平原少,人口居住分散,道路交通不便,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素养不是很高。为此,河北法庭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认真落实“巡回审判”等各项司法便民措施,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式。
    [11:32:10]
  • [沈波]:
    2003年10月,河北法庭着手构建由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参与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格局,河北法庭在挖掘调解网络潜力,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摸索出一些较为行之有效的做法,现就此汇报如下:
    [11:33:39]
  • [沈波]:
    第一、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法庭进乡村”和“普法下乡”活动
    河北法庭积极发扬和丰富“马锡武审判方式”的便民精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采用走进田间地头、走进人民群众的“立审调”与“结执访”相结合的巡回办案模式,具体措施为:一是实行“当场立”。巡回办案过程中,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当即予以受理,并填写格式化的诉状。需要缓交诉讼费用的,可直接电话请示批准。
    [11:34:20]
  • [沈波]:
    二是实行“当地审”。对于赡养案件、当事人身体残疾或交通极为不便的案件,法官可直接到当事人家中或者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开庭。
    [11:34:42]
  • [沈波]:
    三是实行“当庭调”。巡回审理案件,法官高度重视调解工作,调解程序被规定为庭前必经程序。四是实行“当庭结”。巡回审理案件,能当庭审结的,尽量一次庭审完毕。五是实行“当时执”。巡回调解成功的案件,例如小额诉讼或其他具备当场履行的案件,法官要求义务人当时履行。
    [11:35:04]
  • [沈波]:
    六是实行“回访制”。对巡回审结的案件,由庭长带队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主动征求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或宣判案件,既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扎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11:35:18]
  • [沈波]:
    同时,法庭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对辖区涉及国家关闭煤矿、拆迁补偿等较为突出的问题,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将便民法律服务送到了乡间地头、矿厂社区。法庭也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选取较为典型的案件,在庭审结束后积极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对纠纷苗头,当即进行诉前调解,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教育作用,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11:35:46]
  • [沈波]:
    第二、整合调解资源,积极构建“三级联动”调解网络
    [11:36:08]
  • [沈波]: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要为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应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市高院院长池强同志在北京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提出:要“探索和完善调解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11:36:23]
  • [沈波]:
    近年来,法庭十分重视发展与辖区各乡镇政府的关系,积极与各乡镇司法所加强沟通,认真建立“三级联动”调解网络。“三级联动”调解网络是以法庭为载体,以各乡镇司法所为纽带、以各村民调组织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
    [11:36:44]
  • [沈波]:
    通过二大调解的对口衔接,既能充分整合调解资源,有效缓解现阶段法庭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困境,又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切实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三保”目标。
    [11:36:59]
  • [沈波]:
    “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建立以来,对于法庭调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法庭连续十一年的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80%左右。
    [11:37:10]
  • [沈波]:
    第三、创新机制,夯实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的基础
    [11:37:24]
  • [沈波]:
    为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法庭尝试构建“五位一体”的调解网络机制,实行由法庭、镇(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方组成的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
    [11:37:42]
  • [沈波]:
    该机制是新形势下法庭探索基层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方式的一种方式,是原有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的拓宽和延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联合调解工作室的职能作用。在法庭设立联合调解工作室,适宜进行人民调解的纠纷,开展人民调解;不适宜进行人民调解的,及时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相应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11:38:04]
  • [沈波]:
    二是加强巡回法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经人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不能解决的纠纷,或者疑难复杂、人民调解组织处理起来有难度的纠纷,经当事人要求或同意,可由巡回法官提供司法协助,引导当事人选择行业调解组织等更为合适的组织进行调解;或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由巡回法官直接审理,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诉讼调解。
    [11:38:30]
  • [沈波]:
    第四、多措并举,积极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11:39:34]
  • [沈波]:
    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达到既注重解决纠纷、更注重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的效果,法庭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实际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实行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十项举措。
    [11:39:50]
  • [沈波]:
    一是建立指导民调工作固定联络员制度。法庭为加强与民调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为辖区各乡镇指定一名法官充当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对衔接工作开展、信息通报、召开会议等事项进行联络。
    [11:40:13]
  • [沈波]:
    二是建立指导民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辖区各乡镇领导、司法所领导、法庭参与的联席会议,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等。遇到涉及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对策。
    [11:40:27]
  • [沈波]:
    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法庭对于审理辖区内出现的群体性涉农纠纷、拆迁改造、农村房屋买卖等纠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进行沟通、反馈,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力求形成合力来解决纠纷。
    [11:40:40]
  • [沈波]:
    四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度。法庭要求当人民调解主体与法庭联系、协调有关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时,法庭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不得推诿。
    [11:43:02]
  • [沈波]:
    五是建立对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法庭与各司法所联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由法官就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进行讲解,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组织讨论,辅导制作人民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11:43:28]
  • [沈波]:
    六是建立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会商制度。在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调处过程中,法庭组织与相关调解主体对纠纷的调处方案进行会商。
    [11:43:55]
  • [沈波]:
    七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旁听制度。凡纠纷当事人一方向法庭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的,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法庭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制作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旁听案件的审理。
    [11:46:09]
  • [沈波]:
    八是建立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反馈制度。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尽可能的维护和完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被判决变更、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应将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副本方式通知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乡镇的司法所,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调解协议书被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原因;并通过司法建议函的形式,就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向乡镇司法所提出建议。
    [11:46:23]
  • [沈波]:
    九是建立便民诉讼卡片制度。为加强沟通联系,法庭制作便民诉讼卡片,记载法庭的基本职能、收案范围、咨询热线及电子信箱等信息,发往辖区各村民调组织,便于常接触、常沟通。
    [11:47:44]
  • [沈波]:
    十是完善巡回审判指导制度。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利用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导支持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在巡回审判中通知人民调解员参加,通过旁听庭审,现场临摹,提升能力,努力把工作方法尽可能地指导给基层调解组织。
    [11:48:06]
  • [沈波]:
    各位领导,同志们,历年来,河北法庭获得了众多的荣誉:截至2010年,河北法庭已连续十一年荣获北京市精神文明单位;连续十一年荣获房山区精神文明单位、房山区法院先进集体、房山区法院优秀党支部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二次;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二次;同时,法庭在调解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案件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80%左右,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做先进经验介绍,指导民调工作具体举措也初显实效。
    [11:48:49]
  • [沈波]: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院领导的关心,离不开各乡镇领导和司法所领导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河北法庭历届领导和干警的辛勤工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河北法庭对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11:50:08]
  • [沈波]:
    诚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巡回法庭进乡村”工作仍需进一步发展创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衔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实。
    [11:50:44]
  • [沈波]:
    鉴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1:51:09]
  • [沈波]:
    第一,与时俱进,继续坚持并完善“巡回法庭进乡村”工作。在“立审调”与“结执访”相结合的模式基础上,“巡回审判”采取“流动巡回”与“固定巡回”相结合的模式。即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等不易当场解决的案件,巡回法庭采取“三定向”的固定巡回工作方式,一是定点公告,受理案件后,巡回法庭将在当事人住所地或村自治组织进行公告;二是定点开庭,法庭在公告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案件审理;三是定向邀请,法庭有针对性地邀请当地司法所、民调组织或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参加调解。
    [11:51:21]
  • [沈波]:
    第二,加强沟通,积极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纠纷多元化调解网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各司法所的合作与交流,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充分挖掘“五位一体”调解网络的潜力,积极发挥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实现既注重解决纠纷、注重化解矛盾、又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效果。
    [11:54:27]
  • [沈波]:
    回顾过去,总结现在,瞻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河北法庭将继续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契机,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宗旨,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依托,以实践“人民调解进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主题活动为载体,以法庭与各乡镇政府、司法所的双向交流合作为平台,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辖区的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1:56:00]
  • [任全明]:
    下面由各乡镇的主管领导和司法所长发言
    [11:58:23]
  • [史家营乡]:
    感谢法院和法庭给我们乡过去多年来工作的支持,我们乡的事情比较复杂,我们法院和法庭都给予了我们乡偌大的支持,我们的村民法律意识都比较差,真正按法律办事的人很少,法院多年来确实是给我们乡很大的支持,我们的白月涛去我们那干了一年多,干的也不错,对我乡的支持很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庭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我们会给全力的支持,希望法庭今后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持。
    [12:00:22]
  • [霞云岭乡]:
    近几年,河北法庭跟各乡镇尤其是在纠纷,调解方面,沟通的深密切,在一起能够达成一致,河北法庭每年都有一次联谊会,我感觉,这件事做的很好,第一给调解搭建了一个平台,第二,通过沟通化解了一些矛盾,河北法庭这些年是兢兢业业,给乡镇减轻了很大的压力,希望今后继续下去。
    [12:02:11]
  • [大安山乡]:
    感谢法庭对于我们乡各项工作支持,法庭对于我们的人民调解和化解矛盾都有很大的指导。我们今后会一如既往的支持法庭的工作。
    [12:04:39]
  • [佛子庄乡]:
    我到我们乡4年了,河北法庭给我们乡很大的指导,在2006年北窖关闭煤矿的时候,有一个大型的法律宣传,对于我们乡的村民有很大的教育,法庭给予的协调和指导都很大,以后就是多多沟通。
    [12:05:42]
  • [南窖乡]:
    人民调解与河北法庭对于我们乡各方面都有很多支持,今后的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的力量,对人民调解探索一个新的途径,河北法庭的创新很好,在今后,我们会继续支持法庭的工作。
    [12:08:24]
  • [河北镇]:
    我在河北的司法所工作8年了,多年来,我们司法所跟河北法庭联系很密切,多年来,得到了河北法庭的大力支持,对于我们近期的纠纷,我们法庭主动的参与,使矛盾很快的化解,工程顺利进行,我们的庭长在调解平台的发挥方面跟我们有很多的沟通,怎么让调解员提高水平,通过我们的尝试,有一定的效果。我们的领导对我们的想法也是肯定的。感谢法院及法庭的领导的支持和指导。
    [12:09:21]
  • [青龙湖镇]:
    感谢法庭和法院对于青龙湖镇多年的支持,我们乡的矛盾比较多,法庭多年来对我们的支持很大,我们今后会支持法庭的工作。
    [12:11:17]
  • [任全明]:
    大家对法庭的发展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提出来大家共同讨论
    [12:12:50]
  • [霞云岭乡]:
    今后希望法庭能够指导我们写一些调解的材料。把整个纠纷过程中的笔录制作和协议书的制作,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把我们的调解干部培训一下,能够让他们上一个层次。
    [12:13:18]
  • [史家营乡]:
    希望法庭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帮助我们的化解矛盾。
    [12:13:48]
  • [河北镇]:
    我们认为客观的说,法庭工作做的很到位,我觉得就是把调解平台搭建好,这里就涉及了旁听,这个就是对调解员的一个培训,我们认为我们的队伍给培训好,在化解纠纷的方面会有很到的效力。
    [12:14:54]
  • [南窑乡]:
    在今年的年底我们也在关闭煤窑,这个矛盾就是社会矛盾,希望法法庭在这方面配合一下,再有就是对于人民调解员的培训。
    [12:17:25]
  • [任全明]:
    下面请我院政治处刘乃毓主任讲话
    [12:18:35]
  • [刘乃毓]:
    我认为对于河北法庭的工作的感觉,就是河北法庭的各项工作都很规范,今天这个会,有一个很优良的传统,每年都有一个这样一个会,去年对于巡回审判的会,也很有意义,河北法庭的调解工作,在我们法院走在了前列,方法很系统,取得了很多了成绩。在工作方面也做了很大的工作。高院也有关于调解的问题的说法,我们庭长的讲话很有建设性,希望法院今后有更大的进步。
    [12:20:19]
  • [任全明]:
    下面请研究室郭霞讲话
    [12:21:13]
  • [郭霞]:
    河北法庭在在开展调解方面做了很大的工作,河北法庭健全了各项的制度,结合法院的工作中心,服务法院工作的大局,工作值得肯定,希望今后取得更大的成就。
    [12:21:46]
  • [任全明]:
    下面请司法局杨局长讲话
    [12:22:26]
  • [司法局杨局长]:
    河北法庭在十周年的巡回审判会议中我就参加了,听了庭长作了这个报告,我认为很好,我们法院在全市从调解的方面走在了前面,法院给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起了好的榜样,今年结合中央提出的大司法和大调解的格局,通过今天的研讨,从人民调解的方面都一个大的平台,有一个好的起步,今年我们主要是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了首位,我们要积极配合各个法庭,把调解工作抓好,两会以后今年的工作,矛盾可能会更多,在这里,作为我们司法所要积极配合法庭,把调解工作做好做实。
    [12:23:24]
  • [司法局杨局长]:
    第二关于调解员的培训问题,今年的是换届年,这样调解员也可能换,今年要加大调解员培训制度,我们的调解员的作为素质不是很高,作用也发挥的不是很明显,我们也在研究基层的调解为什么比法院的调解度低,可能是有关待遇问题。我们在一些区县作了试点,对于调解员一些奖励,对于试点我们的调解度明显上升,因为去年这个事我们房山区没有落实好,今年我们想把这个工作落实好。这样我们工作会更好,我们今年要把基层的调解员加大培训力度,也可以请法庭的人员给我们讲课。就是如何制作调解书。我们要把调解协议书规范,我们各个司法所要着重把这个工作说一下,调解组织利用这个平台,利用这个有利的力量把调解员培训好。
    [12:25:01]
  • [司法局杨局长]:
    再一个就是,我们司法所都是跟法庭从事一项工作,我们是一家人,我们司法所要配合法庭和乡镇把调解工作做好,我们河北法庭已经把这个工作做的很到位。感谢河北法庭和法院对司法局和各个基层司法所的大力支持,在新的一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做实。
    [12:30:31]
  • [任全明]:
    下面请佟院长给我们讲话
    [12:31:10]
  • [佟海东院长]: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对杨局长、各乡镇主管司法工作的领导、司法所长在繁忙的工作中抽空参加此次会议表示欢迎!
    [12:32:09]
  • [佟海东院长]:
    刚才,河北法庭所做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报告内容,我予以认可;杨局长和各位领导的发言,我也完全同意。历年来,河北法庭所取得的各项荣誉与成绩,离不开各乡镇领导和司法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法庭历届领导和干警的辛勤工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法院党组对各位领导对法庭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12:32:26]
  • [佟海东院长]:
    河北法庭 “五位一体”调解网络新机制的推出,符合新形式下完善大调解格局的现实需求,是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一种积极、有益的尝试,值得进一步推广。下面,我结合本次会议的主题内容,谈以下二点意见:
    [12:32:36]
  • [佟海东院长]:
    一是意识到位,以创新精神将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12:32:54]
  • [佟海东院长]:
    第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法庭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法庭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实践“巡回法庭进乡村、人民调解进法院”等主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
    [12:33:06]
  • [佟海东院长]:
    第二,要提高责任意识。法庭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重大责任,树立起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增强纠纷解决的公正性、公开性,创新纠纷解决的方法;着眼于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同时,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忠诚意识和责任意识,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防线。
    [12:33:36]
  • [佟海东院长]:
    第三,要树立创新意识。凡是有利于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工作衔接的,与辖区司法需求、人民根本诉求相一致的,都应大胆尝试、勇于创新。要在准确定位、夯实对接基础工作上做文章;要在强化培训、做好对接工作上下工夫;要在建章立制、保障对接工作上动脑筋,从而更好地深入开展此项活动。
    [12:36:26]
  • [佟海东院长]:
    二是法庭做好衔接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2:36:36]
  • [佟海东院长]:
    第一、以化解纠纷为目标,争取辖区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化解矛盾是审判工作的目标,法庭开展调解网络工作,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中心点,掌握好区情和辖区的司法需求,不断总结调解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思路,争取得到辖区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各司法部门的协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12:36:53]
  • [佟海东院长]:
    第二、以准确定位为前提,加强与司法所的联系和沟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机关是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的职责按照《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是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领导机关是司法部门,因此要开展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做到不越位、不错位。
    [12:37:14]
  • [佟海东院长]:
    第三、以法律规定为标杆,注意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法院审判案件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不同途径,不能互相代替,即法院只能对民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不能介入和替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否则就不能确保法院公正司法,也会降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威信。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12:38:16]
  • [任全明]:
    感谢各位领导的发言,感谢各位领导莅临本次会议,此次会议到此结束,谢谢。
    [12:40:26]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房山法院工作人员图片摄影陈维利、庭审记录董雪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
    [12:41:20]
  • [主持人]: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