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正在进行的研讨会

研讨会主持人胡羽

一中院少年庭庭长杨跃进

一中院少年庭副庭长李国强

门头沟教委法制安全科科长杜春友

门头沟区教委中教科科长任建辉

门头沟法院少年庭法官

一中院少年庭法官

门头沟区中小学领导

参会的门头沟区各中小学领导

网络直播员

少年模拟法庭

“让青春远离罪恶”法治节目
5月6日10时,直播门头沟法院举办“未成年人校园伤害纠纷应对及预防”研讨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是网络直播主持人毕辉。由于未成年人具有自我保护意识缺失、控制情绪能力差等特点,导致近年来校园伤害纠纷频发,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严重影响,再加上家长与学校之间就责任分担、赔偿认定等相关问题难以达成共识引发矛盾升级,最终对未成年人正常学习、其家庭正常生活以及学校正常管理秩序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着“预防为主,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邀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研讨会,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校园伤害事故,进行全面剖析,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为学校实行严格、科学、有效的“预防式”管理开出“良方”,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对在校未成年人的伤害,将司法保护的防线前移的目的。
    [09:57:05]
  • [主持人]:
    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胡羽,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跃进、副庭长李国强以及该庭全体审判人员、门头沟区教委法制安全科科长杜春友、中教科科长任建辉以及该区各中小学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研讨会由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胡羽主持。
    [10:01:44]
  • [胡羽]: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党中央历来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科教兴国,教育为本”理念的指导下,我国教育事业进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校园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起来,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中小学生的头号“杀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有在校生2.7亿多名,每年都有上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从我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校园伤害赔偿类案件也逐年增加,对此,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深刻的反思。近期,在福建南平等地,先后发生了几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
    [10:11:44]
  • [胡羽]:
    近年来,门头沟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受理了不少校园伤害事故案件,虽然每起案件的致害原因不同、造成损害后果不同,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学校在此类事件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有哪些改进和加强之处,这此问题还是存在一定共性之处的,值得我们共同总结研究,以维护校园的安全,净化校园环境。
    下面首先请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杨跃进讲话。
    [10:16:10]
  • [胡羽]:
    管理教育还要确保同学的安全,我们今天研讨的目的,是在我国立法不健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减少校园伤害的发生,近些年,无论是基层法院还是一中院,校园伤害的案件逐年增多,请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副庭长李国强讲话。
    [10:26:40]
  • [李国强]:
    我们少年庭成立时间不是很长,从去年六月到今天的四月共审理了二十起校园伤害案件,都是不服上诉的,学校承担责任的有二十件,有四件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12件,学校设施不健全2件,还有其他的伤害的案件。学生发生伤害之后,学校几乎都是被告,我们分析原因,是家长认为孩子上学,学校就要承担责任,而且学校的承担能力比较强,还有就是学生之间伤害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学校最后承担责任的20件,学校不承担责任的4件,学校承担责任的比例如何掌握,也是比较难掌握的问题。
    [10:30:49]
  • [胡羽]:
    希望大家带着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交流,校园伤害事故多发的阶段,教育工作者有更多的话要说,下面请门头沟区教委法制安全科科长杜春友讲话。
    [10:31:52]
  • [杜春友]:
    作为校园安全来讲,有很多困惑和问题,作为教育者来讲,一直对校园工作也比较重视,真正进入法律程序解决的也比较少,老百姓存在一些误区,都不愿意进到法院,晚自习期间受到伤害,一直不愿意走司法程序,都想私下解决。
    [10:32:41]
  • [胡羽]:
    我相信个案当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法院的承办法官更有一些发言权,学校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责任,怎么减轻学校的责任,我想学校的老师更想知道这方面的问题,请一中院法官张弛法官讲话。
    [10:36:25]
  • [一中院法官张弛]:
    在各种伤害案件当中,大概学校百分之八十承担了主要或者次要的责任,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条件,学生发生在在校期间,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体育案件比较多,学生在体育课打羽毛球,老师安排了五六个人一起打,这样导致两个学生发生了冲撞,学校承担了次要责任。学校对老师的要求要严一些,在课堂下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我们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在课堂休息期间,一个学生把另一个学生绊倒了,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是寄宿制的学校,除了对学生学习的管理之外,还有对学生的生活的管理,我们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学校是寄宿制的,几个学生打一个学生,发生了十几分钟了,老师才出现,这样,学校就承担责任。学生对学生的伤害,老师对学生的伤害,校园意外的第三人对学生的伤害,为了避免伤害的发生,除加强学生的教育外,还要对老师进行考核,对十岁以下的孩子,因为认知能力比较弱,这样对学校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了。学校加强学生纪律和法律的教育,有一些案件发生在校外,学校也承担责任,因为校园场地有限,学生要到其他地方上课,这样发生了问题,学校就要承担责任。我对学校的建议是,如果学校避免不了这些情况,那么就做一些预案,事情发生后怎样处理,比如学校给学生上保险,这样可以减少学校的损失,对学生的补偿也是有益处的。学校对硬件的管理和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对学生是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还有就是服务管理上的义务。
    [10:41:01]
  • [胡羽]:
    下面请各个学校的德育主任自由发言。
    [ 育新中学老师]:
    我想谈一下学生购买校外食品的问题,我想各个学校都面临这个问题,我们学校设有食堂,我想问一下,由于学生购买校外食品发生了食物中毒,如果能说清楚是学生购买了校外食品,我们学校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说不清楚,那么我们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10:42:21]
  • [一中院法官谷世波]:
    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告诉其购买这些食品的危害性,让其自身进行抵制,我认为主要还是预防。
    [10:43:33]
  • [一中院法官赖琪]:
    我认为可以派老师在这个地方对学生进行看守,坚决不让学生购买校外食品。
    [ 育新学校老师]:
    因为我们学校四周都是栅栏,那些小商小贩通过栅栏向学生购买食品,学生不用出校门,如果我们已经做到了预防,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生购买校外食品发生了食物中毒,我们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 一中院法官张弛]:
    理论上,如果学校确实已经做到了各方面的教育和预防,那么学校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比较小的责任,学生可以向向他兜售食品的人追究责任。
    [10:55:40]
  • [育新学校老师]:
    法官有没有审理过老师在执教的过程中,老师受伤的案件?
    [ 一中院法官张弛]:
    没有。
    一中院未审庭庭长杨跃进:我们审理案件都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老师说的这种情况已经淹没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学生的案件里,我想知道是否每个学生都上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 育新学校老师]:
    都是学生自愿上的。
    [10:57:08]
  • [胡羽]:
    学校应该承担一种什么样的责任,是管理责任还是监护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义务,学校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学校一般承担过错责任,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学校是有过错的,原则上讲,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比如两个学生在学校打架,一方致另一方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58:04]
  • [门头沟法院法官许芳]:
    学校每周都有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且有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学校各个方面都已经了预防,那么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我也确实审理过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案件。
    [11:11:47]
  • [育园中学老师]:
    我在政教处经常处理涉及校园伤害事件,一个是体育课中一个是课外活动,最多的就是学生之间的伤害,因为我们学校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生对学习比较淡薄。我们的困惑是出现问题之后,想找到适用学校的法规找不到,第二个就是能否在发生之后,能否有部门能给我们学校进行指点,如何处理。我们学校的学生有百分之八十在十八周岁以上,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学生受了伤,是不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可以直接与学生对话,但是家长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虽然孩子已经十八周岁了,但他还是个学生。我的问题是学校有制度、有教育、有管理,那么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11:13:32]
  • [一中院法官张弛]:
    我们审理的案件并不是一边倒,学校全部都承担责任,我们今天之所以说学校的责任,也是希望学校能重视,加强预防。
    [ 育园中学老师]:
    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比如学生打架在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老师没有在几分钟之内赶到,那么学校是否有责任呢?
    [ 一中院法官张弛]:
    对于个案,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我们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 胡羽]:
    老师提出的能否开通一个法律直通车,我们可以把法官的电话留给大家。但是我们不能针对个案提出意见,因为有些个案有可能会诉至法院的。
    [11:32:01]
  • 门头沟区教委中教科科长任建辉:对于我们行政教育部门来说,我们特别看重这个研讨会,希望能给我们解决一些问题,给我们一些法律的支撑,真正到了个案,我们会发现我们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所以我们特别希望各位法官能给我们这方面的援助,给我们一些鲜活的案例。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第一、我们事前要求学校建立制度和机制;第二、学校提供的服务和设施符合国家的要求。虽然我们已经做了这些工作,但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事故,所以我们希望能和各位法官探讨,我们怎么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避免成为被告,避免发生校园事故。还有就是发生事故之后,学校如何收集证据,事后如何处理。希望法官给我们一些鲜活的案例,给我们一些法律上的解释。
    [11:35:09]
  • [胡羽]:
    针对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向学校提供一些案例,也会把法官的电话留给大家。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幸福,因此不论教育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有责任、有义务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伤害事件的发生做出最积极的努力,即使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实际损害,也应及时采取措施将不良后果降至最低。
    今天我们通过座谈研讨对校园安全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既有法学理论,同时也有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带着问题找方案,更有助于找到适合解决问题的良方,达到将各种保护防线前移的目的。最后,感谢各位法官和老师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研讨会,希望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我们将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并继续深入推进。
    [11:38:09]
  • [胡羽]:
    好了,我们今天的未成年人校园伤害纠纷应对及预防研讨会就到这里。
    [11:40:03]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市高级法院的姚学谦和赵岩给予提供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网友,下次直播再见。
    [1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