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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盗伐杨树11株 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感谢您的关注。[09:17:25]
- [主持人]: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李媛,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被告人王某(男)曾两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近日,又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检察机关公诉。
检察机关公诉称,被告人王某于2010年1月18日8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西北坟地,指使其他三人盗伐该村集体所有的杨树11株(经鉴定立木蓄积为4.8045立方米,价值人民币2017元)。后被查获,木材已经起获并发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侵犯了集体林木所有权和国家的森林管理秩序,应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21:29] - [主持人]:本案由西城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史惠青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华志芳、人民陪审员苗梅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吴杨阳担任法庭记录。[09:25:58]
- [主持人]:下面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29:44]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09:30:11]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09:32:51]
- [审判长]:(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坐下后)请坐。[09:33:06]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一案的王某已提到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09:33:53]
- [审判长]:(敲击法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王某到庭)首先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09:34:18]
-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王某。[09:34:41]
- [审判长]:曾用名?[ 被告人]:无。[09:34:58]
- [审判长]:性别?[ 被告人]:男。[09:35:16]
- [审判长]:出生日期?[ 被告人]:1986年7月7日出生。[09:35:58]
-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汉族。[09:36:22]
- [审判长]:出生地?[ 被告人]:北京市。[09:36:40]
-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初中。[09:37:00]
- [审判长]:工作单位?[ 被告人]:无业[09:37:17]
- [审判长]:住址?[ 被告人]:北京市昌平区。[09:37:43]
- [审判长]: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无。[09:38:02]
- [审判长]:曾在何时何地受过审判和法律处分?[ 被告人]:2004年4月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2009年7月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09:38:37]
- [审判长]:何时被羁押,因何问题?[ 被告人]:2010年1月26日被羁押,因涉嫌盗伐林木罪。[09:39:15]
- [审判长]:何时被逮捕?[ 被告人]:2010年2月5日被逮捕。[09:39:54]
- [审判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何时收到的?[09:40:14]
- [被告人]:收到了,2010年4月23日[09:40:4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单。本案由审判员史惠青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华志芳、苗梅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吴杨阳担任法庭记录。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理检察员崔炎睿出庭支持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41:24]
- [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09:41:41]
- [审判长]: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听清?[09:42:08]
- [被告人]:听清了。[09:42:28]
- [审判长]: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做最后陈述,是否听清?[09:42:41]
- [被告人]:听清了。[09:42:58]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43:11]
- [公诉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西检刑诉字[2010]0168号被告人王某,男,1986年7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北京市昌平区。2004年4月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2009年7月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因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于2010年1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09:43:58]
- [公诉人]: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0年3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0年3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09:44:31]
- [公诉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0年1月18日8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指使刘某某、刘某、黄某盗伐村集体所有的杨树11株(经鉴定立木蓄积为4.8045立方米,价值人民币2017元)。后被查获。木材已起获并发还。[09:45:30]
- [公诉人]: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告人王某供述。2、证人尤某、刘某某、刘某、黄某某、马某、司某、黄某、刘某、王某、司某、冀某证言。3、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4、鉴定结论立木蓄积鉴定结论、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5、书证到案经过、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村委会证明、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园林绿化局证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09:47:09]
-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侵犯了集体林木所有权和国家的森林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09:47:54]
-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一致吗?[09:48:12]
- [被告人]:听清了,一致。[09:48:19]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09:48:34]
- [被告人]:无异议。[09:48:42]
- [审判长]:公诉人进行讯问。[09:48:50]
- [公诉人]:你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你所犯罪行的供述属实吗?[09:49:06]
- [被告人]:属实。[09:49:21]
- [公诉人]:陈述犯罪事实经过。[09:49:31]
- [被告人]:2010年1月10日左右,我在电线杆上看见了砍树的电话,我就给他们打电话,电话号码我没记住,我和他们说我这有点树让他们放了,一颗树60元,后他们18日就来砍树了。我们到了西北坟地后,把村集体的树砍了。[09:49:54]
- [公诉人]:你有砍伐许可证吗?[09:50:05]
- [被告人]:没有。[09:50:21]
- [公诉人]:砍树的人和你要过砍伐许可证吗?[ 被告人]:没有。[09:50:35]
- [公诉人]:你打电话的人和砍树的人是一批人吗?[09:50:56]
- [被告人]:不是。第一批人从我要砍伐许可证,我没有,他们就回去了。过了两天,有人给我打电话说砍树,我同意了,他们就来了。到现场后,他们问我是西北坟地的杨树吗,我说是,他们就砍了。[09:51:21]
- [公诉人]:怎么案发的?[09:51:35]
- [被告人]:有人通知大队了。[09:51:45]
- [公诉人]:你怎么被抓的?[09:51:56]
- [被告人]:18日,民警把我带走做的笔录后让我回去了,26日把我拘留的。[09:52:08]
-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09:52:22]
- [审判长]:树的权属?[09:53:00]
- [被告人]:是村集体的树。[09:53:48]
- [审判长]:砍的什么树?[09:54:00]
- [被告人]:砍了11颗杨树。[09:54:16]
- [审判长]:你看见电线杆上广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09:54:26]
- [被告人]:写的专业伐树,有电话号码。我按电话号码给他们打了电话,他们说砍树的钱要等看完树的情况后定,后来他们给我打电话,我到村口接的他们。[09:54:44]
- [审判长]:你为什么砍西北坟地的树?[09:55:12]
- [被告人]:我给他们打电话后选的这个地方的树。打完电话后过了二天,第一批人来了,他们从我要砍伐许可证,我没有,我说许可证正在办,过两天批下来,他们就走了。[09:55:40]
- [审判长]:你有砍伐许可证吗?[ 被告人]:没有。[09:55:53]
- [审判长]:你骗他们了吗?[09:56:16]
- [被告人]:骗了。[09:56:26]
- [审判长]:你知道砍树要有砍伐许可证吗?[09:56:40]
- [被告人]:知道。[09:56:47]
- [审判长]:你对你的行为有什么认识?[09:56:58]
- [被告人]:我的行为是盗伐林木。[09:57:09]
- [审判长]:你伐的树卖给谁了?[09:57:30]
- [被告人]:砍树的人,他们负责伐树和收树,一颗树60元,树他们没运走。后来警察来了,砍完树后树没有截成段,后来警察让把树截成段后把树拉走了。他们也没有给我钱。[09:57:49]
- [审判长]:民警怎么知道是你让砍树的?[09:58:06]
- [被告人]:民警来时,砍树的人在现场,砍树的人不知道我叫什么,他们就带着民警在村里找我,后把我找到了。[09:58:29]
- [审判长]:你为什么砍树?[09:58:41]
- [被告人]:就是为了挣点钱。[09:58:51]
- [审判长]:陪审员有无发问?[ 陪审员]:没有。[ 陪审员]:没有。[09:59:15]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补充讯问?[ 公诉人]:没有。[09:59:26]
- [审判长]: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09:59:50]
- [公诉人]:宣读证人尤某的证言。[10:00:08]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0:1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刘某某的证言。[10:00:33]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0:5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刘某的证言。[10:01:06]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2:0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黄某的证言。[10:02:26]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2:5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马某的证言。[10:03:13]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3:4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司某的证言。[10:04:0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司某的证言。[10:04:32]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4:5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黄某的证言。[10:05:29]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5:4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刘某某的证言[10:06:15]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7:0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王某的证言。[10:07:28]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8:1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证人司某某的证言。[10:08:34]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09:1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 公诉人]:宣读证人冀某的证言。[10:09:51]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0:2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现场勘验检查笔录。[10:10:50]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1:1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立木蓄积鉴定结论书。[10:11:56]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2:3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10:12:51]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3:3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10:13:59]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4:3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园林绿化局证明。[10:14:51]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5:1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村委会证明。[10:15:34]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6:0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扣押物品清单。[10:16:22]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6:4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发还物品清单。[10:17:01]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8:1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出示现场照片。[10:18:21]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9:1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到案经过。[10:19:22]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19:5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10:20:02]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20:3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户籍证明。[10:20:44]
- [审判长]: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10:21:2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举证完毕。[10:21:48]
- [审判长]:以上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确认,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10:22:24]
- [被告人]:没有。[10:22:39]
- [审判长]: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申请?[ 被告人]:不申请。[10:22:5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23:21]
- [公诉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受我院检察长的指派,在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的法庭上,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之职责。通过以上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可以证实本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有盗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本案发表以下公诉意见: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侵犯了集体林木所有权和国家的森林管理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未掌握案件真实情况下到案且能如实供述,可认定自首。请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对其做出公正的判决。[10:24:57]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10:25:09]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的公诉意见?[ 公诉人]:没有。[10:25:23]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10:25:39]
- [被告人]:我砍树的行为不对,以后不这么做了,好好学习法律。[10:25:50]
- [审判长]:通过今天的庭审,希望你接受教训,以后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情。[ 被告人]:明白。[10:26:22]
-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宣判日期另行公告,将被告人王某带出法庭(法警执行)。[10:26:36]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西城区人民法刘草生副院长、谢军庭长的指导以及参与直播人员的辛勤工作。[10:28:38]
- [主持人]:本次直播指导:刘草生 谢军 宋洪印
技术支持:孙冰 刘白露 张煦
照片提供:陈婵[10:29:08]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