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庭审全景

审判员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回答审判员提问

审判员宣读证据

被告人认可全部证据

被告人当庭获刑
5月5日9时,直播丰台法院审理“业务员侵占广告费 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雪洁,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职务侵占一案。
    [09:16:25]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22岁的四川人张某原是一家传媒公司的业务员,在广告界打拼了几年,为了弄点钱自己单干,张某将两家公司结给传媒公司的广告费据为己有。如今张某即将面临职务侵占罪的刑事审判。
    [09:19:31]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1月份,被告人张某利用在某传媒有限公司作业务员的便利条件,将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结给传媒有限公司的四万五千元广告费占为己有,后下落不明。
    [09:19:5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20:25]
  • [主持人]:
    本案由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胡春生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
    [09:21:41]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22:04]
  • [审判员]: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32:56]
  • [审判员]: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张某。
    [ 审判员]: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87年8月。
    [09:33:14]
  • [审判员]: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员]:
    职业?
    [ 被告人]:
    北京某广告公司业务经理。
    [ 审判员]: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高中文化。
    [ 审判员]:
    户籍地?
    [ 被告人]:
    四川省。
    [09:34:35]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职务侵占罪,2010年1月20日。
    [ 审判员]:
    你何时被取保候审?
    [ 被告人]:
    2010年2月12日。
    [09:35:30]
  • [审判员]:
    被告人,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员]: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4月27日。
    [09:36:0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职务侵占一案。
    [ 审判员]:
    本案由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胡春生担任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书记员李研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告被告人张某职务侵占一案进行审理。
    [09:40:5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员]:
    被告人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09:41:06]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09:41:18]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宣读起诉书。
    [09:41:39]
  • [审判员]:
    经公诉机关审查,现查明,2009年11月,被告人张某利用在某传媒有限公司作业务员的便利条件,将某国际贸易公司和某投资顾问公司结给传媒有限公司的四万五千元广告费占为己有,后下落不明。
    [ 审判员]: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张某供述,被害人周某陈述,证人贺某、桑某、杨某、周某、徐某、张某、王某、杜某证言及相关书证为证。
    [ 审判员]: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09:42:10]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之规定,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09:42:36]
  • [审判员]:
    被告人,刚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09:43:14]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你认罪吗?
    [ 被告人]:
    认罪 。
    [09:44:08]
  • [审判员]:
    被告人,现在向你询问几个问题。
    [09:45:59]
  • [审判员]:
    你是什么时候到传媒公司的?
    [ 被告人]:
    2009年8月。
    [ 审判员]:
    任什么职务?
    [ 被告人]:
    业务员。
    [ 审判员]:
    你怎么将广告费25000元拿走的?
    [ 被告人]:
    播完广告后给的广告费,11月份贸易公司往我卡里打了2万元,投资顾问公司给了一张25000的支票。
    [09:50:00]
  • [审判员]:
    支票怎么处理的?
    [ 被告人]:
    公司说是2万元就可以卖,我就用支票换现金了。
    [ 审判员]:
    你什么时候离开传媒公司的?
    被告人:11月底我去广州跑业务,他们也我打电话,后来就在广州待了几天。
    [ 审判员]:
    钱都哪去了?
    [ 被告人]:
    我都自己花了。
    [ 审判员]:
    为什么这么做?
    [ 被告人]:
    之前这笔钱,公司有一笔业务提成没有给我,我就一赌气,意气用事,就拿了。
    [ 审判员]:
    当时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 被告人]:
    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09:54:32]
  • [审判员]:
    钱退给公司了吗?
    [ 被告人]:
    退了。
    [10:07:06]
  • [审判员]:
    下面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证据。
    [10:07:23]
  • [审判员]:
    宣读被害人周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10:24]
  • [审判员]:
    宣读证人贺某证言及辨认笔录,贺某是传媒公司经理,证明被告人将广告费占为己有的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13:28]
  • [审判员]:
    宣读证人桑某证言及辨认笔录,桑某为传媒公司业务员,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18:50]
  • [审判员]:
    宣读证人杨某证言,杨某为传媒公司业务员,证明被告人将广告费占为己有的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1:09]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周某证言及辨认笔录,周某为传媒公司会计,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2:38]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徐某证言及辨认笔录,徐某为传媒公司会计,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4:10]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张某、王某、杜某证言及辨认笔录,三人均为被告人同事,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5:15]
  • [审判员]:
    宣读报案记录。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6:07]
  • [审判员]:
    出示收款情况列表,证明被告人将广告费占为己有的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7:20]
  • [审判员]:
    出示支票凭证、结款25000元的证明及支出凭证,证明被告人犯罪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29:37]
  • [审判员]:
    出示支票存根、结款2万元证明及相关支出凭证,证明被告人犯罪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30:59]
  • [审判员]:
    宣读撤案申请及收据,证明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赃,受害人希望不追究被告人形式责任。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32:12]
  • [审判员]:
    宣读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犯罪经过。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33:32]
  • [审判员]:
    宣读破案报告,证明被告人到案情况。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0:34:31]
  • [审判员]:
    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没有。
    [10:35:2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当时公司还有一笔一万元的工资没有结,我自己也没有钱,我向公司申请过先给工资和业务提成,公司没有答应,我就想把钱扣下来,公司不同意,我会把钱还给公司的。我自己想事情的时候没有经过认真仔细的考虑。
    [10:36:32]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一定努力工作。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被告人]:
    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一定努力工作。
    [10:37:17]
  • [审判员]:
    现在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法庭酌情予以从轻处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今天是口头宣判,正式判决书于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审判员]:
    现在闭庭。
    [10:41:01]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李辰、李研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0:41:19]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