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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我是本次庭审的直播员任姝姣。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直播,给各位网友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法律知识的机会。[09:21:40]
-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本案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09:22:14]
- [主持人]:2006年8月11日,原告朱作喜与被告刘丽新协商解除合伙关系,结算后被告欠原告出资款110,000元,被告承诺2006年12月5日前还完,被告已还20,000元,余款90,000元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出资余欠款90,000元,并承担利息40,140元,共计130,140元。[09:24:03]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郭红波,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审判一线办案多年,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
审判员金银花,女,1969年1月6日出生,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二级法官,在审判一线办案多年,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审理。
审判员时维,男,1982年3月14日出生,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在民庭工作期间,审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不断钻研审判业务,积累了很多的办案经验。[09:26:02]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已就绪,庭审马上开始。[09:26:20]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法庭秩序。
1、不得喧哗吵闹;
2、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3、旁听人员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得进入审判区;
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本庭开庭期间,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吸烟,要保持法庭的清洁;
5、法庭开庭期间,一切活动统一由审判员指挥,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秩序的人,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全体人员要起立,保持肃静。[09:30:0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09:32:09]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参加本案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完毕,请审判员开庭。[09:32:25]
- [审判长]:全体请坐。[09:32:40]
- [审判长]:现在核对出庭当事人身份,请向法庭说明你方出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并向法庭出示身份证明。首先核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09:33:56]
- [原告]:朱作喜,男,195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现住址:山东省蓬莱市西关村铁门中弄11号(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王永远,牡丹江市阳明区新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王永祥,男,1962年6月10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林口县建堂乡北兴村。[09:34:30] - [审判长]:宣读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朱作喜,受委托人姓名:王永远)。
现委托王永远在我与刘丽新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如下:一、代为提起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二、代为调查取证、调解;三、代为接收、提供法律文书。委托人:朱作喜,2010年1月18日。)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朱作喜,受委托人姓名:王永祥)。
现委托王永祥在我与刘丽新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如下:一、代为提起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二、代为调查取证、调解;三、代为接收、提供法律文书。委托人:朱作喜,2010年4月16日。)[09:39:45] - [审判长]:现在核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09:39:56]
- [被告]:刘丽新,女,1963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绥芬河市铁路浴池二区。[09:40:13]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09:40:31]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没有。[09:40:48]
- [被告]:没有。[09:41:03]
- [审判长]:经本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09:41:36]
- [审判长]: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朱作喜与被告刘丽新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09:42:54]
- [审判长]: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名单,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郭红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金银花、时维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朱宪玉担任记录。[09:43:19]
- [审判长]:现在告知各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对本案事实陈述、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对本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诉、反驳的权利。各方当事人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尽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审判员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09:47:49]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09:48:02]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听清楚了。[09:48:17]
- [被告]:听清楚了。[09:48:28]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如果认为本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权申请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09:49:37]
- [原告委托代理人2]:不申请。[09:49:52]
- [被告]:不申请。[09:50:03]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三日前收到传票?[09:50:17]
- [原告委托代理人2]:是。[09:50:30]
- [被告]:是。[09:50:42]
- [审判长]:各方是否有到庭的证人,并申请法庭传唤?[09:50:57]
- [原告委托代理人2]:没有。[09:51:13]
- [被告]:没有。[09:51:22]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或宣读起诉状。[09:51:38]
- [原告委托代理人1]:2006年8月11日,原告朱作喜与被告刘丽新协商解除合伙关系,结算后被告欠原告出资款110,000元,被告承诺2006年12月5日前还完,被告已还20,000元,余款90,000元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出资余欠款90,000元,并承担利息40,140元,共计130,140元。[09:54:35]
- [审判长]:对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或补充?[09:55:16]
- [原告委托代理人2]:没有。[09:56:23]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09:56:39]
- [被告]:我不应该给他钱,这里有刑事案件跟着,朱作喜是我聘的经理,他主动要求投资10万元,给他10%的股份,因为你总不在家,我没有钱我就投资装修,他问我相不相信我同学谷彩霞,他俩有了暧昧关系,我的饭店卖了23万元,我没看到钱,我看不对劲。他说你相不相信你同学,我说相信,你问你同学我投了多钱,谷彩霞说投了10万元,朱作喜说不干了,他说我有糖尿病干不了,我给你3万元好处费吧不让你白干,给厨师开资2万元,我就剩11万元给打的条,谷彩霞走时拿走了15万元,我在绥芬河刑庭立案告了谷彩霞一直没有抓着,谷彩霞拿走的不是我的钱,是朱作喜的钱,朱作喜和谷彩霞合伙侵占我的钱,他俩合伙作假帐。[09:59:24]
- [审判长]: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10:01:09]
- [原告委托代理人2]:没有。[10:01:24]
- [被告]:没有。[10:01:40]
- [审判长]:根据原告的起诉理由、被告的答辩内容,归纳本案的调查重点如下:一、原、被告合伙关系是否成立,二、被告是否应给付原告9万元及承担相应利息,三、案外人谷彩霞是否与本案有关联。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10:02:52]
- [原告委托代理人2]:听清了。[10:03:13]
- [被告]:听清了。[10:03:21]
- [审判长]: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有责任向法庭举证,书证要当庭宣读,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鉴定结论要当庭宣读。开庭前已申请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要在书证、物证宣读出示完毕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在举证期限内,如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首先由原告就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当庭举证。[10:05:05]
- [原告委托代理人1]:证据一、收据15张,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10日7千元,2006年6月13日6千元,2006年6月23日3500元,2006年6月24日4千元,2006年6月25日30613元,2006年6月28日1116元,2006年7月1日736元,2006年7月5日3493元,2006年7月3日12415元,2006年7月5日539元,2006年7月6日400元,2006年7月6日200元,2006年7月12日24041元,2006年7月13日1000元,2006年7月19日8695元,证明原告部分投入资金103748元。[10:08:42]
-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异议?[10:08:58]
- [被告]:这是假的,老朱买个锅他给写上了,买个盆他给写上了,谷霞本人不敢写自己真名,这个投资我不清楚。[10:09:36]
- [审判长]:原告的证据从哪取得?[10:10:18]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往饭店买东西记的帐,谷彩霞是不是单位的记帐员。[10:10:34]
- [被告]:是单位出纳。我不认可他的收据,老朱要是投资应我法人,应该让我签字,我签字我认可,这是出纳员单方作的。[10:12:08]
- [审判长]:对原告提供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认证,原告继续举证。[10:12:30]
- [原告委托代理人1]:证据二、被告书写的还款计划书一份,证明被告拖欠原告9万元。[10:12:59]
-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异议?[10:13:13]
- [被告]:这是我写的,我在老朱不干了,我给的工资写的,他走后我查帐,谷彩霞跑了,他说一个月卖了23万元我没有看到,他说你相不相信你同学,我说相信,你问你同学我投了多钱,谷彩霞说投了10万元,朱作喜说不干了,他说我有糖尿病干不了,我给你3万元好处费吧不让你白干,给厨师给开资2万元,我就剩11万元给打的条,他都记错了。十一我最后查帐不对,谷彩霞就跑了。[10:15:21]
- [审判长]:张立明是谁?[10:15:37]
- [被告]:我后聘的经理,朱作喜怕我还不上,让张立明还。[10:15:58]
- [审判长]:对原告提供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认证,原告继续举证。[10:16:27]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没有了。被告说不包括工资纯投资是103748元,这11万元里包括工资。[10:16:57]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举证。[10:17:59]
- [被告]:现在没有证据,我要回到绥芬河把我在刑庭立案的手续拿来,需要法庭给一定期限。[10:18:33]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你说一下原被告怎么认识的?[10:18:49]
- [原告委托代理人1]:不知道。[10:19:11]
- [被告]:2006年是我把兄弟的二哥郑旭安认识的,当时他来是我哥找来帮我,他是一级厨师,他来没有投资一个月要5000元,他来以后上我饭店看了,说丽新你的饭店太好了,说咱两合伙你成天不在家,我投资10万元你给我10%的股份,当时我在桌上我说大哥你能把饭店给我支撑起来,我可以给你30%,他说管家里的事,他是总经理负责饭店的经营管理,买材料的东西,我给写了一个合同你把10万元现金放我桌上,他说从外国刚回来,他说你相不相信你同学谷彩霞,我说相信,我买个盆你同学给我记帐,我买个锅你给我记帐,我认可他投了也就四五万元,他买东西让我同学记帐。[10:20:59]
- [审判长]:你们签了合伙协议了吗?[10:22:24]
- [被告]:没有,他说先给我干一个月,他说卖了23万元我一分钱没有看到,他说钱都在库存里。[10:22:59]
- [审判长]:你投入多少钱?[10:23:20]
- [被告]:700多万元,房子是我的。[10:23:53]
- [审判长]:谷彩霞是什么职务?[10:24:12]
- [被告]:我聘的出纳员。[10:24:26]
- [审判长]:记帐的过程中你不查帐吗?[10:24:40]
- [被告]:我在俄罗斯不在家。[10:24:53]
- [审判长]:饭店什么时间开业的?[10:25:07]
- [被告]:2006年7月8日开业,我开业一个月卖23万元,我说看到钱,他说太累了,他说饭店我给你干的挺好,我姑娘是吧台的收银员,我姑娘说这个月卖了23万元,他说钱都在库存呢。他说糖尿病范了,他说你给多钱,我说不让你白干给3万元好处费,我给了厨师2万元,包灶是18000元,2000元属于违约,我问谷彩霞他投了多钱,谷彩霞说投了10万元。[10:26:20]
- [审判长]:饭店你还经营吗?[10:26:33]
- [被告]:张立明经营,他家出口俄罗斯鞋,他说走了,这个饭店就黄了,我又找了几个厨师,老朱走时管我借了5000元路费。我同学跑了我就把我饭店关了,2006年9月就关了。[10:27:01]
- [审判长]:你给出还款协议以后朱作喜找你了吗?[10:27:16]
- [被告]:没有,他要走的当天我给的5000元路费,谷彩霞骂他说要把他的事说出来,我就觉得不对劲就找了两个会计查账,我给老朱打完条一个月谷彩霞跑了,我就把两本他重复下帐的帐本留下了。[10:28:10]
- [审判长]:原告,被告说的对不对?[10:28:25]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就合伙一个月。[10:28:43]
- [审判长]:打完条以后原告找没找过被告?[10:29:06]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原告说找过,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10:29:20]
- [审判长]:原告在哪?[10:29:39]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原来在哈尔滨市,现在原告本人在林口处理他弟弟的后事。[10:30:11]
- [审判长]:原告怎么说谷彩霞的事?[10:30:32]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没有合伙协议,有散伙协议,原告就是零碎买的东西。[10:30:45]
- [被告]:他不干那天,就应该把条给我让我签个字。我当时写的时候没有查帐,觉得不对我就查账,查完后谷彩霞跑了,第二天我到绥芬河市刑侦大队报案,说我属于个体户得到法院立案,10月我到绥芬河市法院刑庭立案,说让我找到谷彩霞后他们去抓她,就给我立案。现在能抓到谷彩霞了,我就去立案。我找谷彩霞他妈时,他妈给了我一万元钱,他爸都给我跪下了。[10:31:28]
- [审判长]:被告,你认为你给朱作喜多少钱?[10:31:58]
- [被告]:朱作喜就投了四五万元,不亏心的话我能给他3万元。谷彩霞说他投了5万元,他说高二要帐时说他投了5万元,我已经给了2万元,就剩3万元,这是不亏良心的情况下。[10:32:24]
- [审判长]:原告你诉状写的利息多少钱?[10:32:45]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日万分之四。[10:33:09]
- [被告]:说没利息,当时说的投资。[10:33:25]
- [审判长]:被告,原告找你要过钱吗?[10:33:38]
- [被告]:2009年2月找高二要过钱。[10:33:50]
- [审判长]:利息从什么时间算到什么时间?[10:34:03]
- [原告委托代理人1]:2006年12月5日计算到2009年8月10日。[10:34:18]
- [审判长]:还款计划是不是都是你的写?[10:34:32]
- [被告]:是。[10:34:43]
- [审判长]:11万元条打完后,什么时间给的2万元?[10:35:01]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本人说打完条后8月5日,给打了收条。[10:35:22]
- [被告]:当天给的。[10:35:37]
- [审判长]:正式离开饭店什么时间?[10:35:56]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打还款计划书那天离开的。[10:36:13]
- [审判长]:谷彩霞什么时间离开的饭店?[10:36:34]
- [原告委托代理人1]:不知道。[10:36:49]
- [审判长]:为什么票据写的谷霞,没写本名呢?[10:37:05]
- [原告委托代理人1]:都管他叫谷霞。[10:37:30]
- [审判长]:你的投入票据谁给的?[10:37:43]
- [原告委托代理人1]:谷霞给的。[10:37:56]
- [审判长]:你的票据是投入完后给你出的吗?[10:38:43]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当天记帐给的收据,朱作喜跟刘丽新的丈夫买东西,买完东西刘丽新签字谷彩霞出收据。[10:39:05]
- [审判长]:原、被告是否对事实部分有补充?[10:39:22]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没有。[10:39:34]
- [被告]:没有。[10:39:48]
- [审判长]:根据法庭调查,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一、被告给原告出具的还款计划是否是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二、原告的投资款103748元是否属实,三、被告到底应给付原告多少钱。原、被告是否有异议?[10:40:23]
- [原告委托代理人1]:没有异议。[10:40:36]
- [被告]:没有异议。[10:40:49]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进行辩论,要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语言要文明,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辩论要按顺序进行。首先由原告发言。[10:41:09]
- [原告委托代理人1]:还款计划书对欠款金额还款方式作了明确的约定,同时还款计划书有担保人,应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没有违法,应该予以确认有效。这个计划书被告承认是自己书写的,被告应给付原告9万元和利息4万元,利息听从法院判决。谷彩霞是案外人,与本案没有关系。[10:42:18]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发言。[10:42:30]
- [被告]:还款计划是我写的,我是受到蒙骗的情况下写的条,我要和朱作喜签合同他不签,朱作喜和我同学谷彩霞合伙侵占我钱,因为他俩做的事我饭店黄了,这个利息我管谁要,谷彩霞跑了,连买菜钱都没有,我凭良心可以给他3万元。[10:44:43]
- [审判长]: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10:44:57]
- [原告委托代理人1]:8月1日写的还款计划,他们共同经营2006年6月开始,你是经营完了对完帐后写的。[10:45:41]
- [被告]:6月是装修,7月份开业,开业一个月后,他就干了一个月,8月1日他不干我写的还款计划。10月我查完帐后,谷彩霞跑了。[10:46:03]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0:47:01]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坚持诉讼请求。[10:47:56]
- [被告]:我要办刑事案件,抓谷彩霞,抓到后就能证实他和朱作喜互相串通。[10:48:23]
- [审判长]: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10:48:37]
- [原告委托代理人1]:同意。[10:48:54]
- [被告]:不同意。[10:49:06]
- [审判长]: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10:49:22]
- [审判长]:鉴于被告还有证据向法院提供,如被告有证据5月14日前提供,逾期提供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现在宣布休庭。当事人到书记员处核对笔录签字后退庭。[10:49:40]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0:50:1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热情参与,再见![10:50:32]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直播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5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