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外景

法庭全景

本案原告方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本案代理审判员及书记员

证人出庭作证
4月28日9时,直播平谷法院审理“儿谈恋爱父送装修 出变故‘准公公’讨债”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平谷法院的小红,担任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平谷法院即将开庭审理因准公公为准儿媳家装修房屋引发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本案由平谷法院王辛庄法庭贾青民担任代理审判员,欢迎大家关注。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法官:
    [09:03:12]
  • [主持人]:
    代理审判员贾青民,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进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工作。深厚的法学功底、亲民的审判作风,她在每一起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虽然从事审判工作的时间不长,但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入院以来受到嘉奖两次。
    [09:03:52]
  • [主持人]: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09:06:00]
  • [主持人]:
    被告兰凤英与孙兰平系养母女关系,孙兰平的养父孙振东于2000年去世。2007年10月,原告刘凤一之子刘广慧与被告孙兰平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在刘广慧与孙兰平恋爱期间,刘凤一为孙兰平装修房屋一间,该房屋属孙兰平与兰凤英共有。2009年10月,刘广慧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刘凤一诉称,其为孙兰平、兰凤英装修房屋共垫付款项2851.5元,其中材料款1401.5元、工人工资905元、人工饭费170元、误工费375元。故起诉要求孙兰平、兰凤英返还房屋装修款2851.5元。被告兰凤英辩称,是刘凤一的儿子刘广慧提出不要我女儿的,刘凤一盖他自己家的厢房还用了我家的石头,故不同意刘凤一的诉讼请求。
    [09:08:08]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08:36]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进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代理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通讯工具。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代理审判员入庭。
    [ 代理审判员]:
    请坐。
    [09:09:30]
  • [书记员]:
    报告代理审判员,原、被告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 代理审判员]:
    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
    原告刘凤一,男,1948年8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村民,住该村。
    被告孙兰平,女,1989年8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村民,住该村。
    被告兰凤英(曾用名韦凤英),女,64岁,广西省马山县人,民族不详,住北京市平谷区。
    委托代理人陈德喜(孙兰平生父),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中桥村居民,住该村。
    [09:10:11]
  • [代理审判员]:
    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 原告]:
    没有。
    [ 代理审判员]:
    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 被告]:
    没有。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09:11:09]
  • [代理审判员]:
    经审核,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现在开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凤一与被告孙兰平、兰凤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代理代理审判员贾青民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朱雄明担任法庭记录。双方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被告]:
    听清了。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
    [09:12:40]
  • [代理审判员]: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一、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供新证据的权利;3、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1、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3、如实陈述事实。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代理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13:05]
  • [代理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今天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证人在法庭上,请证人先退出法庭。
    [ 原告]:
    有,已经在法庭外等候。
    [ 被告]:
    没有。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09:14:16]
  • [代理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具体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14:45]
  • [原告]:
    我与被告孙兰平系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杨家会村村民,被告兰凤英系孙兰平养母,现住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杨家会村。2007年10月,经过媒人介绍,我儿子刘广慧与孙兰平建立恋爱关系。期间为了让儿子与未来的儿媳生活的好一点,并减少婆媳矛盾,建立和谐的婆媳关系,2009年4月,我为孙兰平装修北正房东边一间,当时孙兰平说装修完就给我钱。此间房屋系孙兰平的养父遗赠给孙兰平和兰凤英。2009年9月,孙兰平见婚期将至,以我儿子没有上进心为由,突然提出与刘广慧终止恋爱关系。因孙兰平与兰凤英至今未给付我装修房屋的材料款、劳务费和饭费,故其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其装修房屋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851.50元。
    [09:15:37]
  • [代理审判员]:
    你为什么给二被告装修房子?
    [09:16:15]
  • [原告]:
    因为当时孙兰平和我儿子谈恋爱,并且准备结婚。为了让儿子生活的好一点,同时为了减少婆媳矛盾,构建和谐的婆媳关系,孙兰平让我给他们装修房子,说冬天住我们家,夏天住他们家,我就同意了。
    [09:16:38]
  • [代理审判员]:
    当时兰凤英什么意见?
    [09:17:00]
  • [原告]:
    兰凤英是孙兰平的养母,她什么事都听孙兰平的,她当时也同意了。
    [09:19:36]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房屋由谁负责?
    [ 原告]:
    孙兰平说她不懂装修的事,只是地板要带蓝花的,其他的事情都是我张罗的。
    [09:20:35]
  • [代理审判员]:
    装修前有没有说装修款项的事?
    [ 原告]:
    当时孙兰平说装修完了就给我钱。
    [09:21:49]
  • [代理审判员]:
    你一共装修了几间房子?
    [ 原告]:
    我为二被告家装修了北正房东边一间。
    [09:22:24]
  • [代理审判员]:
    二被告家的门牌号?
    [ 原告]:
    不知道。
    [09:23:03]
  • [代理审判员]:
    装修的时间?
    [ 原告]:
    2009年4月,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09:23:36]
  • [代理审判员]:
    一共装修了几天?
    [ 原告]:
    7天半,是断断续续装修的,料不够就去买,买回来再继续装修。
    [09:24:27]
  • [代理审判员]:
    北正房东边一间是怎么装修的?
    [ 原告]:
    铺了地板砖;用石灰刷了墙、抹了腻子,刷了美得丽油漆;装了窗户及窗户上的玻璃;孙兰平的养父陈德喜买了旧门,但门不合适,我就找了孙廷顺,把门修了一下,并装上了;吊了龙骨和横梁。玻璃不够时,我又买了新的玻璃,让油漆工给安上了。
    [09:29:40]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材料是你买的吗?
    [ 原告]:
    所有材料都是我买的。
    [09:30:24]
  • [代理审判员]:
    都买了哪些装修材料?
    [ 原告]:
    美得丽油漆1桶,共计花费260元;石膏线5根,每根4元,共计20元;网格15卷,每卷6元,共计90元;耐水腻子8斤,每斤13元,共计104元;美纹纸6卷,每卷1元,共计6元;石膏板6块,每块24元,共计144元;地板砖41块,每块9元,共计369元;提角砖25块,每块1.5元,共计37.5元;玻璃2块(均是大块),每块40元,共计80元。沙料一车,共计75元;2009年4月11日购买水泥8袋,每袋13元,共计104元;2009年1月购买水泥7袋,每袋16元,共计112元。上述共计1401.50元。
    [09:33:46]
  • [代理审判员]:
    上述装修材料是不是都给二被告装修房子了?
    原告:是。
    [09:34:12]
  • [代理审判员]:
    孙兰平是何时说让你为其装修房子的?
    [ 原告]:
    大约在2008年10月。
    [09:35:31]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时谁找的工人?
    [ 原告]:
    都是我找的。
    [09:36:04]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时,你一共找了几个人干活?
    [ 原告]:
    装修木工(吊龙骨)2人,油漆工2人,木工(改门)1人,铺地板砖1人,还有我。
    [09:37:44]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时你负责干什么?
    [ 原告]:
    装修的时候我跟着干,缺什么材料我就给买。
    [09:39:06]
  • [代理审判员]:
    工人的劳务费怎么算的?
    [ 原告]:
    装修木工是包活的,共计400元;油漆工也是包活的,共计400元,油漆工还干了包活之外的活,但没和我要钱。油漆工是我们村的,装修木工是从购买装修材料的公司北京市东方明光油漆店里雇佣的;木工做了半天工,劳务费35元;铺地板砖的干了一天,劳务费70元。共计905元。
    [09:41:02]
  • [代理审判员]:
    你自己的劳务费怎么计算的?
    [ 原告]:
    我什么都干,共干了7.5天。每天的工钱按照50元计算,共计375元。
    [09:42:07]
  • [代理审判员]:
    饭费是在怎么算的?
    [ 原告]:
    装修木工2个人共干了2天,我跟着干,3个人2天共计60元;油漆工2天,3个人共计60元;铺地板砖2个人1天,共计20元;木工2人半天,共计20元;我挖了1天的线沟,共计10元。
    [09:45:26]
  • [代理审判员]:
    装修之后有没有说过相关费用的问题?
    [ 原告]:
    说过,孙兰平说就给我1200元,不够的部分让我垫上,我说装修花了三千多块钱呢,1200也不够呀。后来我跟孙兰平说我也不要钱,我要你的良心。
    [09:47:16]
  • [代理审判员]:
    孙兰平有没有给付装修相关的费用?
    [ 原告]:
    孙兰平曾给我妻子李爱凤1200元,我没让我妻子要,后来孙兰平就走了。
    [09:48:11]
  • [代理审判员]:
    当时你儿子刘广慧和孙兰平是否结束了恋爱关系?
    [ 原告]:
    没有。
    [09:49:00]
  • [代理审判员]:
    当时给1200元钱的时候都谁在场?
    [ 原告]:
    我儿子刘广慧、我妻子李爱凤、我、孙兰平。
    [09:50:54]
  • [代理审判员]:
    后来有没有找二被告要过装修的费用?
    [ 原告]:
    我到孙兰平的单位要过这些钱,也找过我们村的治保主任孙秀旺,我把发票都给孙秀旺了,孙秀旺找孙兰平,但孙兰平不给,后来我就起诉了。
    [ 代理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请求目的做出承认或否认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是当时我正和原告的儿子谈恋爱,原告是自愿给我们装修房屋的;同时我们家装修房屋时,原告家也在装修房屋,材料和人工有的是用在装修他们的家的房子;同时在给我们家装修房子时,原告家用我们家的石头装修他们的厢房,都相互抵销了。
    [ 被告代理人]:
    我与孙兰平的答辩意见一致。
    [09:52:05]
  • [代理审判员]:
    原告家是何时装修的房子?
    [ 被告]:
    2009年开春,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
    [09:57:53]
  • [代理审判员]:
    原告有没有给你们装修房屋?
    [ 被告]:
    有。
    [10:00:09]
  • [代理审判员]:
    是不是装修了你们家的北正房东边一间?
    [ 被告]:
    是。
    [10:00:51]
  • [代理审判员]:
    你们家的门牌号?
    [ 被告]:
    杨家会西路51号。
    [10:01:18]
  • [代理审判员]:
    装修的房子是谁的?
    [ 被告]:
    户主是我,是我养父遗赠给我和我养母兰凤英的。
    [10:02:01]
  • [代理审判员]:
    现在你和你养母兰凤英一起生活吗?
    [ 被告]:
    共同生活在杨家会西路51号院里。
    [10:02:43]
  • [代理审判员]:
    原告为什么给你们装修房子?
    [ 被告]:
    因为当时我和原告的儿子刘广慧谈恋爱,并且准备结婚。为了让儿子生活的好一点,同时为了减少婆媳矛盾,构建和谐的婆媳关系,原告就给我们装修房子。
    [10:03:40]
  • [代理审判员]:
    当时你养母兰凤英对原告给你们装修的事什么意见?
    [ 被告]:
    她提醒我以后可能会出现问题,但后来也没说什么。
    [10:04:52]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时你养母兰凤英在家吗?
    [ 被告]:
    在家。
    [10:05:24]
  • [代理审判员]:
    当时有没有说装修款项的事?
    [ 被告]:
    我确实告诉过他,说先让他装修,装修完了我再给钱。
    [10:06:19]
  • [代理审判员]:
    装修的时间?
    [ 被告]:
    2009年4月5日后我搬进去住了,应该在2009年3月装修的。
    [10:07:07]
  • [代理审判员]:
    原告,装修的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 原告]:
    2009年4月。
    [10:07:36]
  • [代理审判员]:
    北正房东边一间是怎么装修的?
    [ 被告]:
    铺了地板砖,刷了墙、抹了腻子,刷了油漆;粉刷窗户、换了玻璃;我买的旧门,原告找人改了尺寸给装上的;吊了顶棚。
    [10:08:14]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材料是谁买的吗?
    [ 被告]:
    都是原告买的。
    [10:08:35]
  • [代理审判员]:
    都用了哪些装修材料?
    [ 被告]:
    对装修的细节不清楚,我没看到发票,具体用了什么材料我也不清楚。
    [10:09:38]
  • [代理审判员]:
    装修的时候你养母参与了吗?
    [ 被告]:
    参与了。
    [10:10:12]
  • [代理审判员]:
    装修的时候谁找的工人干活?
    [ 被告]:
    原告刘凤一。
    [10:10:39]
  • [代理审判员]:
    一共雇了几个人?
    [ 被告]:
    原告所述的属实。
    [10:11:02]
  • [代理审判员]:
    装修房屋时原告干什么?
    [ 被告]:
    有些事情我养母不清楚,原告就负责张罗事,打打下手。
    [10:11:46]
  • [代理审判员]:
    一共装修了几天?
    [ 被告]:
    吊顶棚2个工人干了1天;铺地板砖1个工人干1天;刷墙、油窗户、装玻璃2人个工人干了1.5天。
    [10:12:41]
  • [代理审判员]:
    工人的劳务费共计多少钱?谁支付的?
    [ 被告]:
    不管饭每天75元,管饭每天70元,这是市场价,具体原告怎么给的我不清楚。装修过程我没参与,都是原告刘凤一支付的。
    [10:13:33]
  • [代理审判员]:
    你后来有没有给原告装修的相关款项?
    [ 被告]:
    2009年4月的一天我去原告家吃饭,刘广慧、原告及其爱人在场,我拿出了1200元,我说没多有少,先给您这么多,但他不要。吃完饭,我就将钱放到原告爱人的口袋里了。之后我就和原告的儿子回我家了。
    [10:14:40]
  • [代理审判员]:
    后来你给原告妻子的1200元又给你了吗?
    [ 被告]:
    没给我。
    [10:16:16]
  • [代理审判员]:
    当时原告的爱人说什么了吗?
    [ 被告]:
    没有。
    [10:16:39]
  • [代理审判员]:
    你将钱装到原告爱人的口袋里,原告说什么了吗?
    [ 被告]:
    当时原告没有在场。
    [10:17:24]
  • [代理审判员]:
    工人的饭是谁管的?
    [ 被告]:
    原告管的,在他家吃的饭,但他完全可以不管饭,因为工人与原告是一个村的村民,出于人情他才管的饭。
    [10:18:59]
  • [代理审判员]:
    原告从你家拉什么东西了?
    [ 被告]:
    用农用运输三轮车拉了6车石头、1车砖,这些都是从我家猪圈拆下来的。
    [10:19:38]
  • [代理审判员]:
    原告家装修房屋是和你家装修同时进行的吗?
    [ 被告]:
    吊顶棚、装窗户、门不是同时进行的,刷墙是同时进行的。
    [10:20:35]
  • [代理审判员]:
    原告为你家改造电路了吗?
    [ 被告]:
    刘广慧给挖了线沟,下了线。因为我与刘广慧当时在谈恋爱,其为我家干活也是应该的。
    [10:22:04]
  • [代理审判员]:
    原告,你们家装修的时间?
    [ 原告]:
    2009年2月,我家装修了1天。
    [10:22:34]
  • [代理审判员]:
    你有没有用二被告家的石头?
    [ 原告]:
    用农用三轮运输车拉了她家两个半车的石头。
    [10:23:22]
  • [代理审判员]:
    被告陈述你为其装修4天,你具体陈述一下你装修的天数?
    [ 原告]:
    吊龙骨2天、刷墙2天、铺地板砖1天、改正门0.5天、挖线沟1天、垫坑1天,共计7.5天。
    [10:23:52]
  • [代理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
    [10:24:48]
  • [原告]:
    证人李爱凤。
    [10:25:14]
  • [代理审判员]:
    传证人李爱凤到庭。(证人出庭)。
    [10:25:39]
  • [代理审判员]:
    核实证人的身份。
    [10:25:56]
  • [证人]:
    我叫李爱凤,女,54岁,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杨家会村农民,住该村。
    [10:28:08]
  • [代理审判员]:
    你和原告及二被告是什么关系?
    [ 证人]:
    我是原告的爱人,与二被告没有什么关系。
    [10:28:38]
  • [代理审判员]:
    告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义务。你听清了吗?
    [ 证人]:
    听清了。
    [10:30:49]
  • [代理审判员]:
    你能如实作证吗?
    [ 证人]:
    能。
    [10:30:58]
  • [代理审判员]:
    你今天来是为了证明什么?
    [ 证人]:
    证明孙兰平没给我钱。
    [10:31:28]
  • [代理审判员]:
    你将当天吃饭的事情陈述一下?
    [ 证人]:
    我、原告、我儿子刘广慧在场。吃饭时,孙兰平将钱拿出来,在饭桌上说,说将钱给我,我没说话,吃完饭后又给我,我没有拿,她又要塞到我口袋里,我也没拿。
    [10:33:12]
  • [代理审判员]:
    双方是否有问题询问证人。
    [ 原告]:
    没有。
    [10:33:37]
  • [被告]:
    吃饭后我把钱装到你口袋里了你承认吗?
    [ 证人]:
    没有。孙兰平拿起来了。
    [10:34:09]
  • [代理审判员]:
    孙兰平将钱放在哪里了?
    [ 证人]:
    孙兰平把钱放在桌子上,后来又将钱自己装起来拿走了。
    [10:38:34]
  • [代理审判员]:
    证人阅看笔录无异议后签字并退出法庭。
    [10:38:58]
  • [代理审判员]:
    原告是否还有证据提交法庭?
    [ 原告]:
    孙廷顺、刘玉平提交的劳务费证明、北京市东方明光油漆店出具的清单、陈付生出具的证明、北京瑞祥燕东建材商店出具的收据两张。以上证据均在2010年度平民初字第00158号民事卷宗内。
    [10:39:50]
  • [代理审判员]:
    本院依职权调取了2010年度平民初字00158号民事卷宗,出示一下孙廷顺、刘玉平提交的劳务费证明、北京市东方明光油漆店出具的清单、陈付生出具的证明、北京瑞祥燕东建材商店出具的收据两张。原告什么意见?
    [ 原告]:
    没有意见。
    [10:40:25]
  • [代理审判员]:
    二被告发表一下质证意见。
    [ 被告]:
    对劳务费的证明不认可,没有人证明给了他们这么多钱;沙石料是我生父给拉的,我花的钱;水泥和油漆不能证明是给我家装修用了,他家也装修来着。故对以上证据均不认可。
    [ 被告代理人]:
    沙石料是我拉的,钱是我付的,后来孙兰平将钱给我了;购买水泥的证据写的是原告的名字,不能证明是给孙兰平家装修用的,因为他家也装修来着。同意孙兰平的质证意见。
    [10:42:31]
  • [代理审判员]:
    既然双方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交,现在给双方当事人10天举证期限。也就是说5月8日之前,有书面的证据,庭下向我们提交;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向我们提供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双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 原告]:
    听清了。
    [ 被告]:
    听清了。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
    [10:43:51]
  • [代理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应就本案争议的事实和问题进行辩论,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恶意伤人,发言要经过法庭许可。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0:56:24]
  • [原告]:
    我所述属实,坚持诉求。
    [10:56:43]
  • [代理审判员]:
    再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0:56:53]
  • [被告]:
    原告承认拉了我家石头,但没有那么多,不属实。他还从我家院子外拉了石头。给钱的时候我最初给原告,原告不要,后来我装到原告爱人的口袋了。钱最后到哪了我不清楚,但是钱我给了。
    [10:57:15]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家西边的屋子有一个坑,但不是装修那一间屋子,但原告是出于人情给垫的。原告家和被告家都进行装修,原告两家都管,凭什么让被告给劳务费。挖线沟是刘广慧给干的,原告无权要工钱。
    [10:58:15]
  • [代理审判员]:
    那个坑是在装修的那间房子吗?
    [ 原告]:
    不是,在西边那一间房子里。
    [ 代理审判员]:
    沙石料是用在垫坑用了吗?
    [ 原告]:
    是。
    [10:58:41]
  • [代理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1:00:39]
  • [代理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1:01:08]
  • [代理审判员]:
    当事人有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 原告]:
    不同意。
    [ 被告]:
    不同意。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
    [11:01:56]
  • [代理审判员]:
    因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看笔录后无异议后签字。
    [11:03:12]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参加直播的还有担任速录的张静杰、负责上传照片的阮方以及提供技术保障的李学军、董柯,平谷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曹晓波、杨琳琳、平谷区法院王辛庄法庭庭长张立军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网友的关注,再见!
    [11:05:44]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直播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