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09:00:26]
- [主持人]:被告人张某至他人住宅内泼倒柴油,为放火制造条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09:13:58]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17:35]
- [审判长]:传被告人张某到庭。[09:18:33]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核对你的身份信息。[09:18:47]
- [被告人]:张某,女,身份资料略。[09:18:57]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09:19:14]
- [被告人]:没有。[09:19:30]
- [审判长]:本院已在十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你收到没有?[09:19:46]
- [被告人]:收到了。[09:19:53]
- [审判长]: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放火一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周军、卞飙、代理审判员马翠华组成,由审判员周军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倪帼英担任记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洪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根据法律规定,如认为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你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张某,你是否申请回避?[09:20:34]
- [被告人]:不要求回避。[09:20:44]
-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张某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被告人张某享有辩护权,本案被告人家属已委托辩护人,在庭审中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外,被告人张某还享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2)有权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权利。(3)法庭辩论结束后,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09:21:09]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听清楚了没有?[09:21:16]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21:21]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1:35]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1:53]
- [主持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方某发生经济纠纷而心存愤恨,故于2010年1月某日,携带一桶柴油至上海市某新村方某家中开设的家庭棋牌室内,当众将桶内部分柴油泼倒在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声称要点火自尽,后被在场的李某及时制止并推出房间。嗣后,被告人张某被抓获。[09:23:20]
-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至他人住宅内泼倒柴油,为放火制造条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09:25:09]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楚?[09:25:26]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25:34]
-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的是否是事实?[09:25:45]
- [被告人]:是事实。[09:25:52]
- [审判长]: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你有无异议?[09:26:08]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26:17]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张某进行讯问。[09:26:31]
- [公诉人]:被告人张某,你在案发前是否去过本案的发生地?[09:26:40]
- [被告人]:去过。[09:26:52]
- [公诉人]:你平时去那边是干什么的?[09:27:04]
- [被告人]:我是去打麻将。[09:27:14]
- [公诉人]:这个家庭棋牌室是谁经营的?[09:27:27]
- [被告人]:棋牌室是方某开的。[09:27:36]
- [公诉人]:你与方某之间是否有矛盾或纠纷?[09:27:56]
- [被告人]:我觉得她说话不算话。我与她有经济上的纠纷,我在那里打牌,一直输钱,最后我发现那里有人诈赌。[09:28:45]
- [公诉人]:关于这一问题,你有多次前后供述不一致,在法庭上澄清和确认。你说方某要给你钱,这个钱到底是怎么回事?[09:29:35]
- [被告人]:我发现在她那里打牌的两个邻居诈赌被我发现,她为了息事宁人,提出给我赔偿。[09:30:10]
- [公诉人]:钱的金额是多少?[09:30:18]
- [被告人]:金额是一万六千元。[09:30:26]
- [公诉人]:你说在那里打牌一直输钱,共输了多少?[09:30:45]
- [被告人]:输了五万元。[09:30:53]
- [公诉人]:你输给方某多少钱?[09:31:04]
- [被告人]:我单独输给方某的钱说不清楚。[09:31:26]
- [公诉人]:你说发现当中有人诈赌,诈赌的人是否是方某?、[09:31:43]
- [被告人]:不是方某。[09:31:55]
- [公诉人]:既然不是方某,你为何要方某承诺赔偿一万六千元?[09:32:13]
- [被告人]:不是我提出来的,是方某自己为了打圆场提出来的。[09:32:32]
- [公诉人]:她提出要赔偿你时,你怎么想?[09:32:46]
- [被告人]:我想如果她能赔偿我,那自然最好了。[09:32:58]
- [公诉人]:既然你是自愿参赌的,为何在输钱后要找不是诈赌的方某赔偿?[09:33:24]
- [被告人]:我输了那么多钱,她又能赔给我,那最好了。[09:33:57]
- [公诉人]:后来方某把钱给你了吗?[09:34:05]
- [被告人]:没有。[09:34:11]
- [公诉人]:这件事是否就是你最后拿着柴油去方某家的原因?[09:34:28]
- [被告人]:后来她敲诈我丈夫。方某叫我不要去吵了,当时我压力很大,情绪也不太好。[09:35:57]
- [公诉人]:你是基于什么情绪?[09:36:10]
- [被告人]:当时我没想明白,现在后悔了。[09:36:19]
- [公诉人]:柴油是哪里来的?[09:36:27]
- [被告人]:是买来的。[09:36:33]
- [公诉人]:买柴油是干什么用的?[09:36:41]
- [被告人]:当时只是想吓吓她。[09:36:52]
- [公诉人]:陈述一下你拿着柴油进入案发现场的经过。[09:37:06]
- [被告人]:我拿着柴油进入她家,我就把柴油倒在自己身上。[09:37:32]
- [公诉人]:现场有多少人?[09:37:39]
- [被告人]:有三桌人。[09:37:49]
- [公诉人]:你在现场有无说过什么?[09:37:57]
- [被告人]:我说要死在这里。[09:38:03]
- [公诉人]:打火机是哪里来的?[09:38:14]
- [被告人]:在她家橱上拿的。[09:38:27]
- [公诉人]:你到方某家,当时的目的是什么?[09:39:46]
- [被告人]:我就想要让她难过。[09:39:53]
- [公诉人]:有没有因为压力太大而确实产生过要自杀、死在她家的想法?[09:40:11]
- [被告人]:没有想到要死,毕竟我还年轻。就是想让她难过。[09:40:28]
- [公诉人]:要让对方难过,有很多方法、语言威胁、暴力威胁等,你为何选择这种往自己身上浇柴油的极端方式?[09:41:13]
- [被告人]:我不想伤害别人。[09:41:20]
- [公诉人]:既然不想伤害别人,为什么选择这浇柴油这种自己都难以忍受的方式?[09:41:52]
- [被告人]:我没有想那么多。[09:41:58]
- [公诉人]:也就是说你根本没想过你的行为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09:42:20]
- [被告人]:当时真的没有想那么多。[09:42:31]
- [公诉人]:现在你对于自己当时的举动有什么想法?[09:43:08]
- [被告人]:当时不该这样。[09:43:18]
- [公诉人]:火有没有点燃?[09:43:25]
- [被告人]:没有。[09:43:29]
- [公诉人]:你如何离开方某家的?[09:43:39]
- [被告人]:当时李某来劝我、拉我的。[09:43:55]
- [公诉人]:离开房间时,打火机是握在你手上还是放入口袋中的?[09:44:59]
- [被告人]:放在口袋里的。[09:45:05]
- [公诉人]:你如何被公安机关带走的?[09:45:33]
- [被告人]:李某将我拉出后,等到公安人员来。[09:45:46]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发问。[09:45:56]
- [辩护人]:没有。[09:46:04]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现在回答法庭提问。[09:46:23]
- [审判员]:你进入案发现场,是否有十几人?[09:46:40]
- [被告人]:现场大概有三桌人。[09:46:50]
- [审判员]:你是否意识到一旦柴油点燃,将威胁到整幢楼的人?[09:47:18]
- [被告人]:当时没想那么多。[09:47:29]
- [审判员]:之后打火机是被别人夺下来的,还是自己收起来的?[09:47:58]
- [被告人]:自己收起来的。[09:48:06]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09:48:16]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方某陈述笔录,证实被告人张某至方某家中泼倒柴油、准备放火的事实。[09:51:16]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有何异议?[09:51:28]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1:32]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1:43]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1:4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1:59]
- [公诉人]:宣读证人沈某证言,证实被告人张某在案发现场往自己身上泼汽油,并扬言自杀的事实。[09:53:09]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09:53:18]
- [被告人]:我当时没有向她要钱。[09:53:27]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3:34]
- [辩护人]:没有。[09:53:3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3:50]
- [公诉人]:宣读证人李某证言,证实被告人张某在案发现场往自己身上泼倒汽油并扬言自杀,随后被制止的事实。[09:54:58]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09:55:06]
- [被告人]:有很多人拉我,并不是他一个。[09:55:17]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5:24]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5:2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5:38]
- [公诉人]:宣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以及对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09:56:22]
- [审判长]:请法警将照片交被告人辨认、交辩护人过目。[09:56:45]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09:56:54]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6:59]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7:07]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7:1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7:27]
- [公诉人]:出示相关的《扣押物品清单》以及对缴获的打火机、柴油等作案工具拍摄的照片。[09:57:55]
- [审判长]:请法警将照片交被告人辨认、交辩护人过目。[09:58:13]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09:58:18]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8:25]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8:48]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8:5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9:04]
- [公诉人]:出示物证检验报告。[09:59:19]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09:59:27]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9:33]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09:59:42]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9:5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9:56]
- [公诉人]:宣读证人唐某证言。[10:00:14]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10:00:24]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00:30]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10:00:37]
- [辩护人]:没有异议。[10:00:4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0:53]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于2010年1月20日所作供述笔录。[10:01:07]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10:03:12]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03:17]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异议?[10:03:27]
- [辩护人]:没有异议。[10:03:3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3:49]
- [公诉人]:公诉人举证完毕。[10:03:56]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向法庭提供?[10:04:12]
- [被告人]:没有。[10:04:16]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证据提供?[10:04:22]
- [辩护人]:没有证据提供。[10:04:3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0:04:58]
-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10:05:31]
- [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某,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为证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被害人方某的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出示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及对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相关的《扣押物品清单》以及对缴获的打火机、柴油等作案工作拍摄的照片、《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等证据。这些证据经质证,证实其内容真实,来源合法,形式有效,在程序上依法具有可采性。据此,公诉人认为本案的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10:05:56]
- [公诉人]:一、认定被告人张某构成放火罪的依据。结合本案实际,根据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拍摄的照片反映,案发现场系老式居民房屋,且摆放多种易燃物质,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被告人为泄私愤,置现场客观环境及在场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危于不顾,扬言放火自焚并实施了相关的行为,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从客观上,张某的行为符合放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10:08:02]
- [公诉人]:张某对于自己的放火犯罪行为,主观上具备直接故意。本是行为人因极度愤恨而在非理性的思维状况下,实施的一起冲动性犯罪。被告人对自己在案发当时的真实想法,经常会自相矛盾甚至无法自圆其说。张某的一毓行为明白无误地反映了其内心真实的想法:为泄私愤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到被害人家中实施放火。[10:10:07]
- [公诉人]:本案的放火罪是危险犯,公诉人认为在危险犯中,因行为人的行为而产生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一方面是构成犯罪既遂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法律所设置的一种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社会的结果。被告人张某为实施放火而积极创造条件的行为,正是出于希望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主观想法,因此符合犯罪直接故意的法律规定。[10:11:38]
- [公诉人]:二、关于本案的犯罪停止形态。张某尚未将打火机点燃,更没有将火种引燃待燃物,因此尚未达到既遂阶段。其次,虽然张某辩称是自己主动放弃点火的念头,但是根据证人证言,均表明张某是被别人及时制止而未能得逞,不符合犯罪中止的要求,故依法认定为犯罪预备。[10:13:40]
- [公诉人]:三、量刑建议。张某的行为有其冲动性,其本人的主观恶性不深。张某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我国《刑法》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综上,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予以定罪量刑。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张某的论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10:15:25]
-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10:15:35]
- [被告人]:没有。[10:15:48]
-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为被告人张某辩护。[10:15:56]
-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本案被告人系民间纠纷激化而致,被告人行为属预备,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可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有利于被告人的改过。辩护人同意对被告人以放火罪定罪,并认定其为犯罪预备。建议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10:17:45]
- [审判长]:公诉人进行答辩。[10:17:55]
- [公诉人]:鉴于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公诉意见没有实质性异议,故不再进行答辩。[10:18:23]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张某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10:18:33]
- [被告人]: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了。[10:18:48]
- [审判长]: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继续开庭,下面将被告人带下。现在休庭。[10:20:59]
- [主持人]:审判长敲法槌。[10:29:51]
- [审判长]:传被告人张某到庭。现在继续开庭。经过刚才的庭审,调查核实了有关事实和证据。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辩论终结后,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本案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张某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放火罪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二条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0:32:11]
- [审判长]:一、被告人张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缴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10:32:30] - [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判决,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另行兼而有之。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0:33:40]
- [审判长]:庭审结束。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笔录,认为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如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更正。将被告人还押。[10:34:22]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0:34:34]
- [主持人]: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3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