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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络庭审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8:46:46]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庭审网络直播,我是主持人邹慧。[08:47:14]
- [主持人]:今天上午9点,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在二楼大法庭公开审理“亿元工程漏水引发的百万质保金之争”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指导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和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为您现场直播庭审情况,欢迎您的热心关注,并参与评论。[08:48:34]
- [主持人]:在正式开庭之前,我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2006年11月,用友公司与中铁公司就“用友软件园1#研发中心ABC座工程”签订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约定: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其他工程等保修期为二年。2008年1月22日,双方确认工程结算价款金额为115 186 168元,工程质量保修金为5 759 308.4元。用友公司依约于2009年1月16日返还中铁公司质保金288万元,尚欠质保金2 879 308.4元。[08:50:06]
- [主持人]:后楼体在使用中分别于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出现漏水质量问题,双方随即产生纠纷。[08:54:11]
- [主持人]:工程漏水,剩余质保金是否该返还、返还多少?让我们随着庭审的进行共同关注吧![08:55:07]
- [主持人]:今天的案件由我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高晶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军、李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08:57:06]
- [主持人]:高晶法官是我院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也是庭里的业务骨干,审理过不少复杂案件。她擅长调解,对待当事人态度温和,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处理案件,得到很多赞誉。今年,她还被评为我院“调解能手”。[09:00:07]
- [主持人]:现在原、被告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下面,就让我带领您走进本次庭审的直播现场。[09:00:41]
- [审判长(高晶)]:现在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上诉人,报告你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出庭人员报告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09:04:29]
- [上诉人]:上诉人(原审被告)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法定代表人王文京,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徐志,男,198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住本单位。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王佳玲,女,1985年8月5日出生,汉族,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住本单位。特别授权。[09:05:53]
- [审判长]:被上诉人,报告你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出庭人员报告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09:07:01]
-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法定代表人汪文忠,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马光辉,男,1969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七星园3号楼1402号。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徐光,男,1975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东城区门楼胡同10号。特别授权。[09:08:14]
- [审]: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上诉人]:无异议。[ 审]: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无异议。[09:09:11]
- [审判长]:经本院审查,出庭的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击槌)现在开庭!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高晶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刚、李军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陈子煊担任法庭记录。[09:09:37]
- [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4、最后陈述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应履行的义务是: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3、如实陈述事实。上诉人,对以上宣读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以上宣读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10:33]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以上宣读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宣读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鉴于双方都收到一审判决书,二审中就不当庭宣读一审判决书了。[09:11:19]
- [审]: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先由上诉人宣读上诉状或简要陈述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1、防水工程尚存严重质量问题,且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尚未届满,不能返还防水工程对应的质保金;2、工程尚没有经过全面检验,对于工程是否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尚不确定,且上诉人没有签字认可工程质量,因此,按合同约定,返还被上诉人剩余质保金的条件不具备;3、一审判决以47万元的5%保修金尚未实际发生为由,不从上诉人应返还的质保金中扣除该笔款项,是错误的,该费用为上诉人必然要支付的费用。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4、我们已经把质保金足额返还了中铁公司,只不过从中扣除了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我们已经就此多次通知了中铁。[09:12:14]
- [审]:被上诉人针对上诉做出承认或否认的答辩。[09:15:46]
- [被上诉人]:1.我们认为一审判决从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都没有问题,我们同意一审判决;2.我们对上诉人的上诉意见是不同意的,请求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9:20:43]
- [被上诉人]:另外我们需要补充一点,就是说工程保修期限应以合同的两年为限,而不是以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五年为限。[09:30:37]
- [被上诉人]:上诉人要以工程逾期违约金来折抵工程保修金是错误的,这是两个不同的合同。[09:35:13]
- [被上诉人]:另外,上诉人说多次催告过我公司以工程逾期违约金来折抵工程保修金,但是从一审庭审来看,对方并没有提交关于此的证据。[09:37:40]
- [被上诉人]:上诉人提出的防水质量责任问题是在2009年6月,这个事实已经在一审中确认了,所以这次请求是在过了工程保修期半年多之后提出的。[09:38:43]
- [被上诉人]:关于工期延误的损失,上诉人已经另案起诉,这个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09:40:23]
- [审]:本案由本院受理上诉后,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双方均未向二审法院提交证据。上诉人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有补充吗?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上诉人]:没有。[ 审]:被上诉人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有补充吗?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被上诉人]:没有。[09:45:40]
- [审]:下面双方如实回答法庭提问。被上诉人,质保金返还后,防水工程保修期还没有到,如果发生问题,你们如何处理?有偿还是无偿?[ 被上诉人]:在工程防水方面,就47万元的防水范围外,我们承担责任,超出部分我们承担责任,因为对方已经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维修了,而且与该公司也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保修合同。[09:46:38]
- [审]:上诉人有何意见?[ 上诉人]:我们认为保修金是为了督促被上诉人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如果没有任何工程问题,我们是要支付的。[09:47:32]
- [上诉人]:被上诉人如此理解是不对的,也就是说超出了47万的保修部分是我们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的,但是这个维修义务是应该有被上诉人履行的,所以被上诉人对超出47万的部分也应当承担责任。[09:50:25]
- [审]:上诉人,既然你方强调返还条件不具备,为什么2009年1月16日又返还了288万?[09:51:23]
- [上诉人]:基于我们的友好合作,288万是提前支付的部分保修金,也就是在两年内没有发生问题范围内支付给对方的。[09:53:44]
- [上诉人]:工程质保金是500多万,返还288万后,我们扣除了对方逾期完工的违约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完全支付了工程质保金。[09:54:55]
- [上诉人]:工程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09:56:22]
- [审]:上诉人,在2008年11月15日之前工程除了防水方面的问题是否还有其他问题?[ 上诉人]:目前除了防水问题,还没有发现其他问题。[09:58:16]
-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上诉人]:1.如果工程完成五年后的两年内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我们支付质保金。2.我们在2008年11月15日前多次要求被上诉人予以维修漏水问题,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回应。[10:01:46]
- 3.我们认为保修金的支付前提是经过发包人的签字同意,应该是由发包方经过全面检查后予以支付,但是被上诉人一直没有履行督促义务,我们认为这个支付前提是不成立的。 [10:02:45]
- [上诉人]:4.支付288万并不代表我们认可了工程质量,只是基于友好合作的态度来提前支付的。[10:03:49]
- [上诉人]:5.关于5%的工程款,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为了约束对方履行工程质量保证的措施,工程验收结束之后,我们既可以选择第三方维修也可以选择对方维修。[10:05:44]
- [上诉人]:我们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三方维修并不是意味着免除了对方的维修义务。[10:06:36]
- [上诉人]:6.关于工程逾期违约金问题,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和主合同并不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这是可以折抵的,而且我公司已经尽到通知义务,即通知对方我公司已经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了工程逾期违约金。[10:08:22]
- [上诉人]:一审中我公司出示了一份证据,就是关于建委召开的协调会,并且有建委的公章的一份证据。[ 审]:被上诉人知道这份证据吗?[10:12:25]
- [被上诉人]:从一审的笔录中可以看出,根本就没有这份证据。[10:13:12]
- [被上诉人]:一审中根本就没有提出工程逾期违约金的事,现在二审中提出了。[10:13:32]
- [审]:一审开过两次庭,庭审笔录你方还需要核对一下吗?[ 上诉人]:不需要了。[10:14:25]
- [上诉人]:大概是2009年建委组织的一次协调会,可能是会议纪要。[ 审]:你方还是核对一下吧,法庭不允许“可能”“大概”一类的用词。[ 上诉人]:(看卷)没有。[10:20:16]
- [审]:也就是一审你并没有提出,也没有提交证据?[ 上诉人]:没有。[ 审]:继续发表辩论意见。[ 上诉人]:我方认为我公司与第三方的合同生效,即使第三方没有履行合同,被上诉人依然要对这部分的保修承担责任。[ 上诉人]:辩论意见发表完毕。[10:21:49]
- [被上诉人]:1.关于付款时间问题。对方认为是在防水工程保修期五年的基础上再加两年,这明显是对方在篡改合同含义。应该是从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而不是从防水工程保修期五年届满之日。[10:24:14]
- [被上诉人]:2.不存在2008年11月15日多次要求被上诉人予以维修,两年期满的时候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2009年6月份对方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的,这有据可查。[10:25:42]
- [被上诉人]:3.我方不明白对方所谓“提前支付”是什么意思,我们理解是按时履约,但是没有完全按时履约,还欠200多万保修金,也是本案的标的,是由于对方违约造成的。[10:28:22]
- [被上诉人]:4.关于折抵问题。我方提请法庭注意,上诉人提出的上诉应该是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折抵问题上诉人在一审并没有提出,一审在此情况下也没有涉及此问题,所以上诉人在此把折抵问题作为上诉理由提出本身就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而且对方也将此问题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10:31:14]
- [被上诉人]:5.关于5%一审没有支持的问题,这个保修金是一个待定的问题,即使肯定要发生,那么就算我们支付了,依照现在状况,上诉人与第三方的合同是五年,也就是说对方无偿使用这笔款项长达五年之久,这明显是不当得利。[10:33:51]
- [被上诉人]: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于驳回。[ 被上诉人]:辩论意见发表完毕。[10:34:24]
- [审]:上诉人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上诉人]:1.我们在2008年11月15日之前要求对方履行维修义务,这在一审中我们已经提出了事实和证据[10:36:57]
- [上诉人]:2.我们提前支付288万并不是工程验收合格,只不过是为了友好合作。[ 审]:被上诉人还有新的意见吗?[ 被上诉人]:没有。[10:37:27]
- [审]: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最后陈述。上诉人发表最后意见。[ 上诉人]:我们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10:38:35]
- [审]:被上诉人发表最后意见。[ 被上诉人]:我们请求法院驳回对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审]:双方同意调解解决纠纷吗?[ 上诉人]:同意。[ 被上诉人]:同意。[ 审]:鉴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法庭于庭下组织双方调解。[ 审]:现在休庭。法庭记录庭后阅签。休庭!(击槌)[10:40:24]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网友朋友们的热心参与。
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对我们直播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所有参与直播工作的同志们,你们辛苦了!
网友朋友们,我们下次再见![10:41:58]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4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