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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14:02:44]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私自将父母遗产过户给儿子 兄妹要求确认无效”,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李氏四兄妹诉称:其与被告李某系同胞姐弟,被告李某与小李系父子,2009年10月28日,经法院调解,李氏兄妹五人就父母遗产达成协议,父母遗留房屋一套归李某所有,李某于2009年12月28日给付四原告房屋折价款共计16万元。2009年11月13日,李某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同月25日,李某又以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儿子小李名下。2009年12月28日,被告李某拒向四原告支付房屋折价款,现四兄妹起诉被告父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4:04:05]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民一庭代理审判员张胜独任审判。[14:04:19]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4:04:36]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4:04:50]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4:05:02]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凤、李某淑、李某英、李某叶诉被告李某家、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14:11:34]
- [原告方]:李某凤,女,194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工人,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李某淑,女,1952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北京某石化公司退休工人,住北京市房山区。李某英,女,1954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门头沟区莫公司退休工人,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李某叶,男,195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单位车间工人,住北京市丰台区。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谢某,男,1947年3月10日出生,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工人,住北京市门头沟区。[14:13:49]
- [被告方]:被告李某家,男,1957年4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某站站长,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李某,男,198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石景山区。[14:14:26]
- [审判员]:原告李某凤、李某淑、李某英、李某叶诉被告李某家、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张胜承办,本院书记员孟盼担任法庭记录,今天进行谈话。双方当事人是否收到了权利义务告知书?[ 原告方]:收到了。[ 被告方]:收到了。[14:15:4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方]:不申请。[ 被告方]:不申请。[14:15:50]
- [审判员]: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原告方]: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与起诉书有变更,变更后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二被告于2009年11月25日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负担。[ 审判员]:被告李某家简要陈述答辩意见。[ 被告方]: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合同。[ 审判员]:被告李某简要陈述答辩意见。[ 被告方]:同李某家的答辩意见。[14:18:38]
- [审判员]:下面由原告向法庭提供证据。[ 原告方]:出示:1、民事调解书原件1份,证明诉争房屋为李某坤夫妇的共同财产,经法院调解归被告李某家所有,李某家给付其他继承人相应折价款。2、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1份。3、具结证明复印件1份。4、房产证复印件1份。5、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审判员]:二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方]: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方]:举证完毕。[ 审判员]:被告进行举证。[ 被告方]:没有证据提供。[14:23:13]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原告陈述调解书履行的情况。[ 原告方]:被告方未向原告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审判员]:被告方陈述意见。[ 被告方]:2010年1月18日,我方已给付四被告43000元,剩余的12万元,在一两天之内我就能给付四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具结证明是否为你单方出具?[ 被告方]:我在房管局依据调解书办理过户的时候,房管局要求我们出具一份东西才可以办理过户,没有办法的条件下我自己写了一份材料,但实际未给付。[ 审判员]:原告方,陈述原、被告之间的关系。[ 原告方]:四原告与被告李某家是兄弟姐妹关系,两被告是父子关系。[14:24:13]
- [审判员]:被告方,该诉争房屋是何时过户到李某名下的?[ 被告方]:2009年11月25日办理的过户,有房产证,今天没带。[ 审判员]:依据什么办理的过户?[ 被告方]:依据买卖合同办理的过户,房价款是118400元。[ 审判员]:房屋价款是否给付?[ 被告方]:没有实际支付,因我儿子没有工作,为此我们签订了一份付款协议书。[ 审判员]:还款协议如何约定?[ 被告方]:出示付款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房屋价款共计118400元,先行支付4500元,之后每年给付一到两万元,直至付清为止。[14:24:47]
- [审判员]:原告方对该协议有无异议?[ 原告方]:有异议,相关单位未对该协议进行备案,按照规定房管局应该有备案。如果被告李某家在一两天之内可以将剩余房屋价款给付我方,我方对此案可以申请撤诉。[ 审判员]:根据原告在起诉书中陈述的内容,本院调取了与调解书相关的执行案卷,当事人对法院调取手续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14:25:59]
- [审判员]:现在宣读执行卷宗(内容略),执行卷宗中的离婚协议记载的房屋是否为本案诉争的房屋?[ 原告方]:对。[ 被告方]:对。[ 审判员]:被告李某家,你离婚的时候,诉争房屋分割给你了是否属实?[ 被告方]:属实。[14:29:39]
- [审判员]:当事人对执行卷宗材料有无异议?[ 原告方]:1、被告李某家的工资不可能是两千多,应该是四千多,他们单位的职工一般是两千多的工资,站长不可能比职工低。2、李某家向执行庭交纳了两份证据分别是离婚协议及聘任通知,关于离婚协议,我希望法院询问李某家是否复婚,且李某家离婚就是为了转移财产。李某家离婚的是否,法院还没有对房屋的权属做出调解书。3、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李某的电话和李某家的电话是一致的,说明他们在同一处居住。李某家离婚就是为了转移财产。4、关于被告方交纳的四万元的问题,我进行一下解释,当时被告李某家给我方打电话,说他离婚了,新河的房屋已经给了儿子,他什么都没有了,只能先给付四万多元,且只能给付李某叶,剩余的12万元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为此我方拒绝了。[14:39:38]
-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李某家你何时离婚?[ 被告方]:2009年9月。[ 审判员]:是否复婚?[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离婚后是否一起生活过?[ 被告方]:没有。法官,我接了电话,可能是来送钱的。[ 审判员]:可以。[14:39:55]
- [被告方]:法官,剩余的12万元案款送过来了,我去拿一下。[ 审判员]:现在休庭十分钟。[14:40:05]
- [审判员]:下面继续谈话,现被告方已将剩余房款交到法院作为案款,是这样吗?[ 被告方]:对,这12万元就是给四原告的案款。[ 审判员]:原告对这12万元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原告方预交案件受理费35元,对该款项被告方什么意见?[ 被告方]:由我方负担吧。[15:04:27]
- [审判员]:原告方,现被告将案款交到了法院,对此你方什么意见?[ 原告方]:我方申请撤诉。[ 审判员]:谈话结束后,原告方自书记员处领取案款及诉讼费,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审判员]:今天谈话就到这儿,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5:07:01]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孙雪娇,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5:08:06]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