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本案独任法官赵玉东

本案书记员祁丽

本案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本案被告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进行答辩

原告向法庭举证

被告向法庭举证

法庭辩论

审判员宣布本案休庭

网络直播现场
4月9日9时,直播大兴法院审理“狗咬人致孕妇流产 犬主被索巨额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8:51:5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贺维,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原告肖惠与被告刘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8:52:36]
  • [主持人]:
    本案由大兴法院红星法庭赵玉东法官独任审判,担任此次法庭记录的是红星法庭书记员祁丽。
    [08:53:54]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2009年11月7日,怀孕已有两个多月的肖惠外出途中被刘斌的养犬咬伤,肖惠随后接种了狂犬疫苗。考虑到注射防狂犬病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利影响,肖惠到医院进行了人工流产。事后,刘斌对肖惠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予赔偿,对肖惠提出的其他赔偿主张予以拒绝。现肖惠将刘斌诉至大兴法院,主张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7 651元。
    [08:54:19]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
    [08:54:3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
    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二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
    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
    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四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
    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五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
    由司法警察执行。外国人或者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08:56:5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8:57:20]
  • [审判员]: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 原告]:
    肖惠,女,1979年8月2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 委托代理人]:
    唐广丽,女,1974年12月出生,汉族,无业,现住北京市昌平区。
    [ 被告]:
    刘斌,男,1980年2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08:57:55]
  • [审判员]:
    原、被告对双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09:06:01]
  • [审判员]:
    (敲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今天在本院1号法庭依法对原告肖惠与被告刘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赵玉东担任审判员,由书记员祁丽担任法庭记录。
    [09:06:1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
    2提出回避申请
    3提出新证据
    4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
    5原告可以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对本诉进行反驳或反诉。
    6有最后陈述权
    当事人在法庭上除了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必须履行以下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
    [09:06:21]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了
    [ 原告]:
    听清了
    [ 被告]:
    听清了
    [09:06:30]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不申请
    [ 被告]:
    不申请
    [09:06:3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09:09:58]
  • [原告]:
    2009年11月7日早上8:30分左右,我出门买早点途经6号楼时,被被告刘斌饲养的狗咬伤,我当时报警,并到指定医院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和抗狂犬病蛋清。我当时已经怀孕八周半,主治医生警告我说上述药物对胎儿带来不健全的隐患。被告刘斌建议我做人工流产,我在被告刘斌母亲的陪同下去医院终止妊娠。在医院医生通过各种检查,告知我胎儿超大,必须住院终止妊娠。我不仅身体上遭受疼痛,这给我的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我曾多次与被告刘斌协商此事未果,故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斌赔偿我误工费4471.49元,护理费2880元,营养费1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精神损失费50 000元,以上共计57 651.49元,诉讼费由被告郑申林负担。
    [09:10:21]
  • [审判员]:
    原告你的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 原告]:
    是按照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的。
    [09:10:48]
  • [审判员]:
    你的误工时间是1个月零6天吗?
    [ 原告]:
    是,我医院的诊断证明。
    [09:11:01]
  • [审判员]:
    你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
    [ 原告]:
    每天80元,那是我给护工的钱。
    [09:11:21]
  • [审判员]:
    由被告方进行答辩。
    [ 被告]:
    医院没有说必须作人工流产,只是说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影响,起诉书人她说是我非要他做的这与事实不符。她是被我的狗咬伤的,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事发前半年原告就没有工作,原告请护理人员并没有和我商量,而且原告住院是我母亲给她护理的,我经常去也没有看到护工。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我同意给,精神损失费我认为过高,如果不超过1万元,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原告在作人流的时候医生说原告有子宫肌瘤,孩子过大很可能保不住,我的狗不咬伤原告,那么原告的孩子也很有可能保不住。
    [09:14:01]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 原告]:
    证据一急诊病历,证明狂犬病疫苗对孩子不利。证据二诊断证明、证明我流产的事实及休假时间。证据三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证明我被被告的狗咬伤的事实
    [09:20:36]
  • [审判员]:
    由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 被告]:
    对真实性没有异议,我不认可休假证明,因为医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她说有朋友在那个医院,所以我认为休假的证明原告可以随便开具。
    [09:22:30]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 被告]:
    证据一免疫记录,证明我的狗已经接种过疫苗,不存在危险性。证据二诊断证明,证明原告患有子宫肌瘤。
    [09:22:52]
  • [审判员]:
    由原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 原告]:
    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
    [09:23:12]
  • [审判员]:
    你们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吗。
    [ 原告]:
    没有了。
    [ 被告]:
    没有了。
    [09:23:33]
  • [审判员]:
    法庭质证结束,原告你在住院的时候是谁护理你。
    [ 原告]:
    被告的母亲来看过我,是我的朋友和姐姐护理我的。
    [09:24:59]
  • [审判员]:
    他们是白天护理还是晚上护理。
    [ 原告]:
    他们白天晚上都有来的。
    [09:25:13]
  • [审判员]:
    他们当中有没有不上班请假护理你的。
    [ 原告]:
    我的姐姐请假了没有上班,我住院的时候没有请护工。
    [09:25:39]
  • [审判员]:
    你是什么时候请的护工。
    [ 原告]:
    出院以后我请了一个小时工。
    [09:25:50]
  • [审判员]:
    有劳动合同吗?
    [ 原告]:
    没有。
    [09:26:03]
  • [审判员]:
    双方就案件的事实有补充吗
    [ 原告]:
    没有了
    [ 被告]:
    没有了
    [09:26:1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双方陈述、举证质证及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
    我专心在家代产,后来我为了怀这个孩子,把经营了十年时间的字画店转让出去了,我就算不上班也是要生活的呀。我的同学家人在医院照顾我,这钱我都没有计算,我只是在出院以后雇了一个小时工,现在很少有和小时工签合同的。我被狗咬伤到现在我看到狗还害怕,医生的诊断证明上也说了,可能对孩子有影响,那么我怎么肯能要一个不健康的孩子。
    [09:26:40]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
    不是我们要原告作人流的,是原告自己要做的。我们私下调解的时候原告的丈夫说给8万元,我们不同意,后来商量赔偿的事情。原告虽然没有出面,但是她一直都在家,我后来都同意赔偿原告3万元了。
    [09:27:03]
  • [审判员]:
    双方还有要补充的吗
    [ 原告]:
    没有了
    [ 被告]:
    没有了
    [09:27:13]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同意法庭进行调解
    [ 原告]:
    不同意调解
    [09:27:33]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09:27:45]
  • [审判员]:
    现在宣布休庭
    [09:27:54]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红星法庭速录员赵秀南和研究室肖利民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28:5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