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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10:18:06]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诉人指控称,2009年11月中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英辉伙同杨艳龙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外,用扳手窃得格兰仕空调室外机铜制阀门盖十四个。经鉴定,被盗阀门盖价格人民币一百六十八元。次日中午,被告人刘英辉又到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外,用扳手窃得格兰仕空调室外机铜制阀门盖九十四个。经鉴定,被盗阀门盖价格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后刘英辉将两次盗窃所得的铜制阀门盖以人民币二十五元的价格售出。2009年11月26日18时许,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一分厂二车间七、八号台子处,窃得刘朋优牌2X-4型真空泵头一台。后二名被告人将真空泵头以人民币六十元的价格售出。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一千六百八十九元。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于二○○九年十二月五日被民警查获。[10:20:02] - [主持人]:本案由审判员李娜独任审判,书记员郑忠妍担任法庭记录。[10:20:5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0:21:21]
- [审判员]: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受审被告人姓名刘英辉、杨燕龙。[ 审判员]: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 被告人]:无[ 审判员]: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无[10:38:04]
- [审判员]:羁押时间[ 被告人]:2009年12月6日[ 审判员]:逮捕时间[ 被告人]:2009年12月13日[ 审判员]:何种原因[ 被告人]:盗窃[ 审判员]: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被告人]:2010年1月18日[10:38:15]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娜独任审判,书记员郑忠妍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1、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分别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10:41:20]
- [审判员]:2、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分别询问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员]:3.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询问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10:42:28]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我宣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涉嫌盗窃罪于二○一○年一月十八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1、二○○九年十一月中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英辉伙同杨艳龙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外,用扳手窃得格兰仕空调室外机铜制阀门盖十四个。经鉴定,被盗阀门盖价格人民币一百六十八元。次日中午,被告人刘英辉又到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外,用扳手窃得格兰仕空调室外机铜制阀门盖九十四个。经鉴定,被盗阀门盖价格人民币一千一百二十八元。后刘英辉将两次盗窃所得的铜制阀门盖以人民币二十五元的价格售出。2、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八时许,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到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一分厂二车间七、八号台子处,窃得刘朋优牌2X-4型真空泵头一台。后二名被告人将真空泵头以人民币六十元的价格售出。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一千六百八十九元。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于二○○九年十二月五日被民警查获。二○一○年三月四日,北京鹿牌都市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收到杨艳龙父亲杨学武(男,)空调配件赔偿款一千元整。本院认为,被告人刘英辉、杨艳龙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审判员]:二被告人,我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审判员]:你们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认罪。[10:43:56]
- [审判员]:把被告人杨艳龙带出法庭。[ 审判员]:被告人刘英辉,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有罪的事实进行陈述。[ 刘英辉]:没有[ 审判员]: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员]:盗窃是谁的主意[ 刘英辉]:我的主意[10:46:33]
- [审判员]:怎么处理的[ 刘英辉]:将被告后放在口袋里,之后放在宿舍了,后来卖了。[ 审判员]:卖给谁了[ 刘英辉]:南口收费品的[ 审判员]:你是怎么到案的[ 刘英辉]:2009年12月5日下午3点在南口南门厂宿舍楼被抓的。[10:50:06]
- [审判员]:这些赃物是否有追回来的[ 刘英辉]:不知道[ 审判员]:有没有其他检举的情况[ 刘英辉]:没有[10:51:05]
- [审判员]:将被告人刘英辉带出法庭 ,带被告人杨艳龙进庭内候审。[ 审判员]: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有罪的事实进行陈述。[ 杨艳龙]:具体的情况也记不清楚的[ 审判员]: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员]:第一次盗窃是谁的主意,第二次盗窃是谁的主意[ 杨艳龙]:第一次是他的,第二次我只是提议,是他拿的[10:54:09]
- [审判员]:使用什么工具了吗[ 杨艳龙]:扳手[ 审判员]:算是单位的财务吗[ 杨艳龙]:不是,是他带过来的[ 审判员]:得到的赃款分了多少[ 杨艳龙]:25元[10:56:01]
- [审判员]:花了吗[ 杨艳龙]:民警起获了[ 审判员]:是怎么到案的[ 杨艳龙]:12月5日上午10点职工宿舍被警方抓获[10:57:55]
- [审判员]:你父亲给单位1000元,你知道吗[ 杨艳龙]:知道[ 审判员]:有其他检举的情况吗[ 杨艳龙]:没有[10:58:51]
- [审判员]:将被告人刘英辉带入法庭。[ 审判员]: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法庭出示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质证。 1、被告人在公安刘英辉在机关的口供,预审卷一14-69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00:42]
- [审判员]:2、电话记录查询单,预审卷一70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3、扣押物品清单 预审卷一21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01:58]
- [审判员]:4、杨燕龙的供述,预审卷二7-25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5、电话查询单,预审卷二26-27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6、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预审卷二26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04:00]
- [审判员]:被告人刘英辉之前有没有受过刑事拘留[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7、到案经过,预审卷三11-15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8、照片,预审卷三19-26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9、被害人陈马守平述,预审卷三23-29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06:32]
- [审判员]:10、被害人张富明陈述,预审卷三30-31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1、增值税发票,预审卷三32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2、证人铁军证言,预审卷三39-41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08:50]
- [审判员]:13、证人田长林的证言,预审卷三42-44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4、证人杨宏伟的证言,预审卷三45-46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5、证人唐风民证言,预审卷三48-49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10:34]
- [审判员]:16、证人朱士兰证言及其辨认笔录,预审卷三50-58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7杨燕龙的笔录,预审卷三60-69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18、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预审卷四9-26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11:56]
- [审判员]:19、证人杨学武证言,预审卷四[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20、公司收据[ 被告人]:没有异议[ 审判员]:21、刘开明的证言,预审卷四13-15页[ 被告人]:没有异议[11:13:39]
-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被告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11:14:28]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休庭,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1:15:0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祁菲、民四庭郑晓媛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1:17:20]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1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