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节目开始前主持人和法官沟通交流

门头沟法院许芳法官

主持人李雷

开始录制节目

当事人送来锦旗

讲解法制课

小朋友参观法院
5月26日14:30,直播门头沟法院法官讲解青少年法律保护问题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母冰,很高兴再次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与大家见面,也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支持。今天,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许芳将做客北京广播电台,讲解青少年法律保护问题,让花季少女远离性侵害。对此,我们将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14:24:40]
  • [主持人]:
    现在,节目主持人李雷与许芳法官走进了节目录制间,节目即将开始。
    [14:26:21]
  • [李雷]: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法治北京”栏目的“首都法官热线”节目,我是主持人李雷。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许芳法官给我们讲解青少年法律保护问题。许法官您好!
    [14:41:09]
  • [许芳法官]: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
    [14:42:16]
  • [李雷]:
    许法官,您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很长时间了,随着青少年性接触的平均年龄的提前,未成年涉性案件有什么变化。
    [ 许芳法官]: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对少女的性侵犯案件是由被害人的邻居、同学、朋友等熟人所为。
    [14:49:42]
  • [李雷]:
    您说家、学校、邻居等这些青少年最熟悉、最亲近的地方正慢慢成为遭受性侵犯的“危险地带”,您今天通过具体的案件来给我们讲一讲吧。
    [ 许芳法官]:
    不久前我曾经审理过一个刑事案件,几个男孩子轮奸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很小,只有12岁,被三个男孩子轮奸,女孩子比较贪玩,而她的父母对孩子的管理不是简单粗暴就是置之不问,女孩子因为和父母发生矛盾,女孩子就自己跑到网吧。
    [ 李雷]:
    女孩子只有12岁,没有人阻止她进入网吧。
    [14:52:23]
  • [许芳法官]:
    女孩子到了网吧之后,一个小男孩拍了她的肩膀,女孩子一看是自己的一个小学同学,两个人聊了会,这这时另一个男孩子也过来,我们叫他小甲吧,这三个孩子一起上网,小甲把女孩的同学带出去,问他能不能把女孩子带出去,男孩子回去就和小女孩说,这里太闷了,出去买饮料把。他们就到了一间平房里,小甲对女孩说,你当我女朋友吧,女孩不同意,女孩的同学就把女孩子带到一边说,咱们说咱们俩是男女朋友,这样小甲就不可能对你怎么样了,女孩说行,小甲对他们说既然你们是男女朋友那就发生关系,女孩本想做做样子,没想到男孩对女孩假戏真做,之后小甲对女孩子也实施了性侵犯,之后三个人一起回到网吧。女孩子在网吧上网心理不痛快,就哭,这时另一个小乙的男孩过来了,问她怎么了,女孩说没事,女孩边说边哭,小乙说你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帮你报仇,小女孩就相信了,小乙就把小女孩带到了小乙的家中,小女孩对小乙说他的遭遇,小女孩对小乙说如果你帮助报仇,我就和你发生关系,之后小女孩就和小亿发生了关系,小乙找了一帮人把小甲打了。之后小甲因强奸,小乙因强奸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 李雷]:
    法院对他们作出了怎样的判决?
    [ 许芳法官]:
    小乙以强奸和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小甲也因强奸罪被判刑。
    [ 李雷]:
    案件之所以发生,被害人如果不随随便便和别人出去,也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小女孩自己跑出来之后,家里就没有找她吗?
    [14:57:45]
  • [许芳法官]:
    没有,她的父母也没有出来找她。
    [ 李雷]:
    你觉得小女孩为什么会随随便便的相信人和别人出去呢?
    [ 许芳法官]:
    如果她父母对她不是简单粗暴或者置之不理,告诉她什么应该作什么不应该作,也不会发生这种案件,所以我觉得家庭因素很重要。正常的家庭不会让一个12岁的小女孩夜不归宿的。
    [ 李雷]:
    所以家长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您说的同学之间怎么会发生性侵害呢?
    [ 许芳法官]:
    我审理过一个案件,16岁的小男孩的父亲是残疾人,母亲身体不好,男孩在他家里是顶梁柱,男孩在上初中的时候一直很倾慕一个女同学,因为同学聚会,男孩遇到了女同学,女同学已经有了男朋友,对男孩爱答不理,之前男孩上了不良网站,在聚会上大家都喝了酒,这时男孩提议说去一个同学家,女孩本不想去,但因为喝酒头脑不清楚,就跟着男孩去了同学家,到了家中之后,女孩就被男孩强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女孩很后悔,但因为羞愧,没有立即报案。之后女孩的男朋友发生女孩兴情绪不对,问她怎么了,女孩哭了,说她被男孩欺负了,这样女孩的男朋友报警才案发。
    [15:03:08]
  • [李雷]:
    当时是怎么判的?
    [ 许芳法官]:
    因为事发之后男孩很后悔,积极找到女孩对女孩赔礼道歉,考虑到男孩的悔罪态度,我们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李雷]:
    女孩受了欺负之后,为什么没有立即报警?
    [ 许芳法官]:
    因为多少年形成的旧观念,女孩会有顾虑,发生了这种事情,被他人知道了,会被人歧视,所以很少人会立即报警。但是我希望女孩发生了这种情况之后,一定要报警,到医院检查身体,防止身体受伤或者以外怀孕。
    [15:05:38]
  • [李雷]:
    您说的女孩遭到邻居的侵害是怎么回事?
    [ 许芳法官]:
    有一个16岁小女孩被她邻居的一个姐姐叫到家里玩,小女孩没有想太多,就到邻居家的姐姐家里玩,到了姐姐家发现姐姐家里有还有很多男孩,本来女孩想回家,但被邻居家的姐姐和男孩阻止,后被这几个男孩轮奸。
    [ 李雷]:
    是不是邻居家的姐姐也被判刑了?
    [ 许芳法官]:
    对,也因强奸罪被判刑。
    [15:07:25]
  • [李雷]:
    这几个男孩子和邻居家的姐姐是什么关系?
    [ 许芳法官]:
    是朋友关系,因为在她家里看到了女孩的照片,觉得女孩长的很好看,这样他们预谋好强奸无女孩。
    [ 李雷]:
    是怎么案发的?
    [ 许芳法官]:
    女孩回到家之后,和她父母说了,女孩的父母报案了。
    [15:08:35]
  • [李雷]:
    您对未成年人女孩有什么建议?
    [ 许芳法官]:
    作为未成年人要多和成年人比如父母,兄长或者老师多沟通,去什么地方要及时和家长报告,让家长知道你的行踪。
    [ 李雷]:
    这些女孩子之所以受到性侵犯有什么共同的情况?
    [ 许芳法官]:
    还是女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不知道哪些地方是可以去的,哪些地方是绝对不可以去的。
    [15:09:19]
  • [李雷]:
    打个比方,什么情况是可以避免的?
    [ 许芳法官]:
    比如女孩到邻居家去的时候,去之前给父母打个电话,让父母知道自己去了哪里。未成年人还是应该多听听父母的话,我判过的犯罪嫌疑人后悔自己的行为,后悔没有听父母的话。
    [ 李雷]:
    现在的孩子叛逆心理比较强,他们有自己的主见,不愿意听家长的。父母在对待孩子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讲究一下教育的方式。
    [ 许芳法官]:
    我自己也有孩子,她不听话的时候,我就会对她说你听听我的话看看有什么后果吗?她自己会觉得我都听父母话是不是没有个性啊,我会对她说个性不是表现在不听父母话。我和我女儿有共同的爱好,多和她沟通,我从不对她说你应该怎么样,而是对她说我建议你怎么怎么样。这样她会比较听的进去。家庭因素确实是孩子能否健康成长的因素,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是我们大人无法想象的。
    [ 李雷]: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前我们作这起节目,虽然我们聊的话题有些沉重,你对我们的孩子和家长说写什么?
    [ 许芳法官]:
    我希望父母能为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的童年。
    [ 李雷]:
    非常感谢门头沟法院的许芳法官。因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此为止。
    [15:11:2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我们向您直播了门头沟法院法官做客电台直播间讲解青少年法律保护。现在节目已经结束,我们的直播也即将结束。
    [15:13:40]
  • [主持人]:
    此次图文直播仅为简要记录,仅供网友参考。各位网友如要了解更详细的节目内容,请登陆北京广播网。
    [15:16:11]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市高级法院的姚学谦和赵岩给予提供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网友,下次直播再见。
    [15: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