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庭审组成人员

审判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被告拨打手机请示领导

法庭全景
5月20日15时,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地板开裂十余年无人理 业主向开发公司讨说法”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母冰,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
    [14:59:20]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地板开裂十余年无人理,业主向开发公司讨说法。”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李某诉称:1995年,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公司承建门头沟区某楼,1996年,该楼按照统建房分配给其使用。入住后第二年,李某发现该楼房客厅和卧室地板开裂,裂缝逐渐变长变宽,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建议对开裂楼板进行加固处理。此后,李某数十次找被告要求对楼板进行加固维修,消除危险,确保居住安全,被告一直推诿不予处理。2009年5月底,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房地产公司对地板加固维修,被告出具保证书保证于2010年4月底修房,故原告撤诉。现保证期限已到,被告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李某认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对所涉房屋楼板进行加固维修处理,消除危险。
    [15:00:14]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民一庭代理审判员王连波独任审判。
    [15:00:38]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5:00:49]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5:03:03]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5:03:22]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15:04:40]
  • [原告方]:
    李某,男,1951年8月20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刘剑华,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方]:
    北京某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
    法定代表人张某,经理。(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宋某,男,1968年8月19日出生,北京某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职员。
    [15:06:43]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方]: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异议。
    [15:08:08]
  • [审判员]:
    原告、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各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王连波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孙雪娇担任法庭记录。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方]:
    不申请。
    [ 被告方]:
    不申请。
    [15:09:09]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各方都听清了吗?
    [ 原告方]:
    听清了。
    [ 被告方]:
    听清了。
    [15:10:06]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15:10:30]
  • [原告方]:
    原告李某是门头沟区大峪新桥大街某楼房房主,该楼系被告1995年承建,1996年初按统建房分配给原告使用。原告入住第二年,1997年9月份发现该楼房客厅及卧室地面开裂,裂缝逐渐变长变宽。经原告与被告、区相关部门联系,1997年12月被告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五检测所对开裂地面检测,结论为:该楼房大厅及卧室沿楼板板缝方向通长裂缝系楼房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干缩综合作用结果;建议对裂缝进行封闭处理和黏贴石膏饼观察。1998年12月复查发现,该楼板裂缝继续扩展已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建议对开裂楼板进行加固处理。此后,原告曾数十次找到被告要求对楼板进行加固维修,已消除危险,确保居住安全。被告一直以该房不构成危险,不影响使用为由推诿至今不予处理。2009年5月底,原告曾起诉被告要求加固维修该房,被告承诺于2010年4月底前修复,为法院出具了保证书,原告撤诉。但时至今日,被告既没有和原告联系修房事宜,也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被告自毁诚信的行为实在令原告无法接受。综上所述,原告现居楼房地板毁损严重,对原告及家人居住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危险,每日生活在恐惧中。被告作为承建方,有义务对该楼的质量负责,对住户的安全负责,应及时对该房屋进行维修,消除不安全因素;被告怠于履行义务,置原告及家人的安全不顾,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为及早解决此事,消除房屋危险,特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裁决。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对楼房开裂楼板进行加固维修处理,以消除危险。2、要求被告赔偿因维修该楼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15:13:11]
  • [审判员]:
    原告,你方明确一下第二项诉讼请求。
    [ 原告方]:
    第一,被告加固楼板期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即原告可能需要租房住和对房屋进行了破坏。第二,房屋因楼板开裂所造成的贬值的损失。
    [15:29:28]
  • [审判员]:
    你方能否明确具体的数额?
    [ 原告方]:
    不能。
    [15:29:47]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 被告方]:
    我方认可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我方同意给原告维修房屋,其他的费用不同意支付给原告。具体的维修方法需要设计院的设计人员出具一个维修方案,才能确定如何进行维修。我方正在联系相关的部门解决此事情,由于我方现在经营状况差,需要部分资金,若资金到位,就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
    [15:31:37]
  • [审判员]:
    对此,原告什么意见?
    [ 原告方]:
    2009年5月,我方起诉过被告要求修理房屋,被告做出了承诺并写了保证书,承诺今年四月底前修理完毕,但被告一直没有找原告。
    [15:32:46]
  • [审判员]:
    对此,被告如何解释?
    [ 被告方]:
    承诺给原告维修房屋的事情应该发生过,但之前的事情我不太清楚,针对本案我和经理沟通过,同意给原告维修房屋。现主要是缺乏资金,需要层层审查。
    [15:33:04]
  • [审判员]:
    原告,上案是如何说的?
    [ 原告方]:
    当时被告说找设计院的人员出一个维修方案,其他的没有说。
    [15:33:32]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 原告方]:
    同意。
    [ 被告方]:
    同意。
    [15:33:49]
  • [审判员]:
    被告,你方陈述一下如何确定修复方案?
    [ 被告方]:
    我方先和设计院人员联系一下,确定一个维修方案,但我需要和领导汇报一下。
    (电话与被告公司领导联系)
    [15:34:13]
  • [被告方]:
    经与领导汇报,他同意先找设计院的人员,等找完之后,再进行修复。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同意?
    [ 原告方]:
    我方还有后来裂的裂缝没有检测过,我需要此次修复时,将后来裂的裂缝一并修理。
    [15:34:39]
  • [审判员]:
    被告,你方是否同意。
    [ 被告方]:
    同意。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事人需要庭后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5:34:53]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忠心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曹蕾,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5:40:36]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