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全景

审判长组织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辩护人向被告人提问

法警向被告人出示证据

被告人认可借款事实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公诉人就辩护意见发表补充意见

被告人最后陈述
5月17日14时,直播丰台法院审理“挪用征地补偿款800万 村委会主任被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雪洁,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挪用公款一案。
    [13:58:45]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50岁的杨某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某村村委会主任,他将征地补偿款800万元挪用给付某、刘某进行营利活动,被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13:59:1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某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主管某农工商联合公司财务的职务之便,个人决定将征地补偿款800万元挪用给付某、刘某进行营利活动,后被查获。
    [14:00:15]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4:00:41]
  • [主持人]:
    本案由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亚林担任审判长,会同助理审判员蒋玲、人民陪审员殷一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4:09:18]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09:39]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4:10:40]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杨某。
    [ 审判长]:
    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出生年、月、日?
    [ 被告人]:
    1960年1月。
    [14:11:51]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职业?
    [ 被告人]: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某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高中文化。
    [ 审判长]:
    户籍地?
    [ 被告人]:
    北京市。
    [14:12:07]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此次因为什么被羁押?你何时被羁押?
    [ 被告人]:
    因为挪用公款,2010年1月7日。
    [ 审判长]:
    你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10年1月20日。
    [14:12:19]
  • [审判长]:
    被告人,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何时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3月31日。
    [14:12:3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挪用公款一案。
    [14:12:51]
  • [审判长]:
    本案由刑事审判庭法官张亚林担任审判长,会同助理审判员蒋玲、人民陪审员殷一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李天赐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启明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宝常、北京市万象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建光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14:15:08]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4:15:25]
  • [审判长]:
    被告人申请回避吗?
    [ 被告人]:
    不申请。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
    [14:15:39]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6:10]
  • [公诉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某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主管某农工商联合公司财务的职务之便,个人决定将征地补偿款800万元挪用给付某、刘某进行营利活动,后被查获。
    [ 公诉人]: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杨某的供述,证人刘某、付某、高某、王某、王某某、李某、贺某、孙某、赵某、胡某、董某、李某某、陆某、李某、柳某的证言及相关书证为证。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14:16:37]
  • [公诉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4:16:53]
  • [审判长]:
    被告人,刚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14:17:24]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14:22:00]
  • [审判长]:
    你认罪吗?
    [ 被告人]:
    我认罪。
    [ 审判长]:
    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14:27:48]
  • [被告人]:
    我为了给村里多谋点利,把钱借给朋友,我不应该这样做。
    [14:28:19]
  •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14:28:35]
  • [公诉人]:
    村里财政支出的程序是什么啊?
    [ 被告人]:
    三万以上经过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大会。
    [ 公诉人]:
    村里的会计叫什么?
    [ 被告人]:
    李某某和王某某。
    [ 公诉人]:
    什么时候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
    [ 被告人]:
    2007年10月份左右,由李某签订的协议,给了6700万的补偿。
    [ 公诉人]:
    帐什么时候进了账户?
    [ 被告人]:
    2007年7月份。
    [14:30:00]
  • [公诉人]:
    村里还有别的钱吗?
    [ 被告人]:
    没有。
    [ 公诉人]:
    说说刘某某向你借钱的经过。
    [ 被告人]:
    我们通过朋友认识,认识六七年了,他向我借钱,我说得考虑下。
    公诉人:刘某某说借钱干什么了吗?
    [ 被告人]:
    没说。
    公诉人:第一次借了多少?
    [ 被告人]:
    150万,一年6%的利息,期限一年,写了借条。
    公诉人:签署借条和打款的过程是谁参与的?
    [ 被告人]:
    是会计李某某。
    [14:32:42]
  • [公诉人]:
    怎么走的帐你知道吗?
    [ 被告人]:
    就是借款打的借条。
    [ 公诉人]:
    这个有归还吗?
    [ 被告人]:
    在11月下旬左右归还的。
    [ 公诉人]:
    刘某某还向你借钱了吗?
    [ 被告人]:
    2009年五月份借过200万。
    [ 公诉人]:
    借这笔钱时150万还了吗?
    [ 被告人]:
    没有。这个期限也是一年,利息6%,没有经过两委班子。
    [14:34:22]
  • [公诉人]:
    利息归还了吗?
    [ 被告人]:
    签署了还利息的协议,实际没有支付。
    [ 公诉人]:
    你和付某某什么时候认识的。
    [ 被告人]:
    我当书记以后和他认识的,我当时老检查生产安全,他承包我们的砖厂,我们认识的。
    [ 公诉人]:
    你们是什么关系。
    [ 被告人]:
    我们是上下级关系。水泥厂和我是上下级。
    [ 公诉人]:
    他怎么和你借钱的啊?
    [ 被告人]:
    他说他的砖存了几千万,他找我好几次,我私自把钱借给他,借了三次,一共450万。
    [ 公诉人]:
    这回都有哪个会计参与了。
    [ 被告人]:
    李某某。
    [ 公诉人]:
    借条怎么写的。
    [ 被告人]:
    写的付某某借村委会多少钱。
    [14:35:57]
  • [公诉人]:
    借条上写了是村委会借的吗?
    [ 被告人]:
    我记不清楚了。
    [ 公诉人]:
    征地补偿款可以随便借吗?
    [ 被告人]:
    不可以。我就是为了把死钱变成活钱。
    [ 公诉人]:
    付某某的利息怎么约定的。
    [ 被告人]:
    3%。
    [ 公诉人]:
    这个利息还了吗?
    [ 被告人]:
    还了。
    [ 审判长]:
    辩护人有问题向被告人提问吗?
    [ 辩护人]:
    有。
    [14:38:01]
  • [辩护人]:
    你借钱给付某某时收过好处吗?
    [ 被告人]:
    没有。
    [14:38:23]
  • [审判长]:
    下面法庭询问你几个问题。
    [ 审判长]:
    你在旁听李增海的庭后为什么没有投案自首。
    [ 被告人]:
    我睡不着觉。
    [ 审判长]:
    这笔钱应该用在什么地方?
    [ 被告人]:
    用在百姓生产生活上。
    [ 审判长]:
    你和丰台区纪委谈话做过书面笔录吗?
    [ 被告人]:
    做过。
    [14:38:48]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机关出示证据。
    [14:39:01]
  • [公诉人]:
    出示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身份情况。
    [ 审判长]:
    法警向被告人出示上述证据照片。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41:36]
  • [公诉人]:
    出示证人刘某的证言,证明向被告人借款还款事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案发后刘某已经将利息归还。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42:27]
  • [公诉人]:
    出示证人刘某妻子的证言,证明向被告人借款还款的事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44:21]
  • [公诉人]:
    出示证人付某某的证言,证明付某某三次借款450万元,现在本金已归还。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付某某借款用在公司了,我认为付某某的证言结论是公司借的,不是付某某借的。
    [ 审判长]:
    对该份证人证言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
    [14:48:56]
  • [公诉人]:
    出示出纳王某某的证言,证明其在被告人的指示下将钱出借。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50:42]
  • [公诉人]:
    出示证人李某某的证言,证明其在被告人指示下将钱出借。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54:03]
  • [公诉人]:
    出示征地补偿协议、进账单、资金往来发票,证明征地补偿的事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56:30]
  • [公诉人]:
    出示被告人借款给刘某某的借款协议两份,证明其借款事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4:58:45]
  • [公诉人]:
    出示相关书证,证明被告人将150万及200万转账到刘某某账户中。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01:12]
  • [公诉人]:
    出示刘某某偿还款项书证及其所经营企业情况,证明借款被用于经营活动。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03:51]
  • [公诉人]:
    出示三张借条,证明被告人借给付某某450万。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04:53]
  • [公诉人]:
    2008年被告人借款给付某某的收据、转账支票、交易明细,证明100万以支票转账的出借给付某某。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07:32]
  • [公诉人]:
    建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情况、工商档案情况,证明建材公司的情况,付某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08:56]
  • [公诉人]:
    出示证人孙某、贺某、赵某、胡某、董某、李某、陆某、李吉、柳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人具有管理公款的职权,出借公款没有经过两委会的讨论。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长]:
    此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本庭予以确认。
    [15:12:55]
  • [公诉人]:
    出示反贪局在掌握被告人犯罪事实时对被告人的询问记录、破案报告,证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但有疑问。
    [ 审判长]:
    此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确认。
    [15:17:1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5:24:07]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本案经过当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建议合议庭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与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定罪量刑。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31:55]
  • [审判长]:
    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我没什么说的,犯了这事,后半辈子都完了。
    [15:32:50]
  •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5:33:38]
  • [辩护人]:
    被告人是为了给单位和集体谋利益,被告人主动配合查清案件事实,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
    [15:37:36]
  • [辩护人]:
    被告人向办案机关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在案发后有较好的悔罪表现,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巨款追回,挽回了损失,综上,希望合议庭给予缓刑的处罚。
    [15:40:33]
  • [辩护人]:
    鉴于另外一位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我补充说明我的意见。对被告人第一起犯罪不再发表意见,仅就450万这起发表意见。我认为,关于450万这起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这种行为虽然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是犯错误,应该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而不是刑事处罚。
    [15:44:29]
  • [辩护人]:
    原因如下,首先被告人不是以个人名义出借这450万,只是其个人决定的;其次,这笔借款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借款方和贷款上在各自财务上都公开且做了如实记载,还款时,还款方为砖厂,且加盖了公章;第三,这次将补偿款借给砖厂是被告人个人决定的,也是其他人共同完成的行为,不是他一个人的行为;第四,这次借款行为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第五,被告人超越职权将钱出借的行为对被告人的定罪没有影响;第六,被告人没有因借款获得利益,只是收了一些酒和烟;第七,被告人至始至终都认为将钱借给公司,支持公司的经营,而不是借给个人。
    [15:51:25]
  • [辩护人]:
    据此,被告人行为显著轻微。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告人将450万出借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15:58:32]
  • [审判长]:
    公诉人有补充的公诉意见吗?
    [ 公诉人]:
    公诉人认为,两个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有四点,一是被告人没有获得利益,二是被告人行为没有造成公款损失,三是被告人一经讯问就交代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四是,借款450万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16:03:04]
  • [公诉人]:
    公诉人发表一下意见。如果被告人谋取了利益,那么就是触犯了其他罪名;挪用公款罪惩罚的是公款私用的行为,公款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不是构成该罪的要件;被告人是在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其罪行的情况下交代相关情况,不构成自首。
    [16:07:04]
  • [公诉人]:
    被告人借款给付某某的借条并未加盖村委会村章,只有被告人个人签名,被告人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出借,被告人明知付某某将钱用于经营活动仍将钱出借,是被告人决定以个人名义借给付某某使用,用于两个企业的经营中,属于挪用公款行为。
    [16:09:57]
  • [审判长]:
    本案被告人有补充辩护意见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补充辩护意见吗?
    [ 辩护人]:
    有。
    [16:11:59]
  • [辩护人]:
    我仍认为被告人出借450万的行为不属于挪用公款罪。
    [16:14:4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16:18:22]
  • [被告人]:
    我不应该犯这些错误,对自己的犯罪我会记一辈子,这也给在座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16:23:37]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延期宣判。
    [16:24:15]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李辰、李天赐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6:24:31]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6: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