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13:33:22]
- [主持人]:2010年5月28日下午2:00,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原告元元诉被告某生态园、某托儿所赔偿纠纷一案。[13:42:07]
- [主持人:案情简介]:2008年10月25日,原告所就读的托儿所(被告2)安排学生前往某生态园(被告1)进行学校集体活动。在游园过程中学校提供了“草坡车”项目的游艺券,原告也跟随前往进行游玩。原告在等候游玩时需要将手中垃圾扔至垃圾箱,此时其发现“草坡车”的开放活动范围内有一个外形与公园垃圾桶极为相近的容器(该容器实际为“草坡车”游艺项目运输游艺车的传输轮轴外壳),当原告前去扔垃圾时,其大拇指被绞进传输游艺车的铁链中,造成了原告严重的损害。经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营养期90日,护理期90日。后续需要相应治疗。原告要求被告生态园赔偿人民币8万余元;要求被告托儿所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13:58:17]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4:02:0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14:03:20]
- [书记员]:核对当事人[14:04:28]
- [审判长]:敲法锤[14:04:50]
- [审判长]:现在开庭。[14:05:42]
- [审判长]: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今天就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14:06:54]
-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50、52条之规定,诉讼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为查阅、复制本案相关材料和诉讼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和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被告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对自己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双方是否听清?[14:07:20]
- [原告]:听清楚了[14:07:29]
- [被告1]:听清楚了。[14:07:36]
- [被告2]:听清楚了。[14:07:46]
- [审判长]: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08:18]
- [原告]:不申请。[14:08:27]
- [被告1]:不申请。[14:08:32]
- [被告2]:不申请。[14:08:38]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4:09:09]
- [原告]:一、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57676元、交通费300元、护理费3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医疗费4180.57元、营养费3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70元、物损费500元、鉴定费2500元、律师费5000元、查档费40元、维权取证费140元;二、判令被告2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详见诉状。[14:10:29]
-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诉请的意见?[14:10:45]
- [被告1]:不同意原告的诉请。[14:11:20]
- [被告2]:不同意原告的诉请。[14:11:32]
- [审判长]:原告,案发时是否有家长在场?[14:12:10]
- [原告]:原告母亲在场。[14:12:17]
- [审判长]:活动时原告母亲是否在原告旁边?[14:12:41]
- [原告]:在的。离草皮车有一米左右。[14:12:52]
- [审判长]:原告说的类似草皮车的滚轴,周围有无警示标志?[14:13:40]
- [原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14:13:48]
- [审判长]:被告意见?[14:14:49]
- [被告1]:草皮车的滚轴是动态的,有声音的,且该装置是传送带性质,周围有植物做隔离。被告1认为原告可能在母亲或老师缺乏照顾的情况下,才到这么危险的地方。[14:16:22]
- [审判长]:是否必须跨越植物才能到达草皮车的滚轴?[14:16:48]
- [被告1]:是的。[14:16:52]
- [审判长]:周围是否有警示标志?[14:17:01]
- [被告1]:有的。[14:17:07]
- [审判长]:被告2意见?[14:17:21]
- [被告2]:一、该活动是亲子活动,是安排孩子和家长之间互动,被告2作为组织者,而不是管理者;二、活动前被告2做过安全提示;三、当天先由老师带领小朋友参观,再由家长带小朋友自由活动,事故发生在自由活动中,当时滑草活动还没开始,原告已经自己开始玩了;四、当时草皮车的滚轴离原告母亲距离只有一米。[14:19:46]
- [审判长]:双方对事实有无其他补充?[14:20:02]
- [原告]:一、草皮车的滚轴长期处于无人看管状态,且周围无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树丛阻隔,有很大一条路可以走进去,是开放性的,与公园其他垃圾桶外形一致;二、被告2说的亲子活动,组织方是学校,被告2有管理义务,当时参加滑草活动的不止原告和母亲,还有其他家长和小朋友;三、事故发生时,原告周围无任何老师和旅游公司,只有其他同学和家长。[14:23:35]
- [被告1]:原告母亲在事发时游离于此处,原告受伤是其母亲的疏忽。[14:25:40]
- [被告2]:原告脱离事前安排,擅自提早开始自由活动。[14:26:18]
- [审判长]:草皮车是学校安排的,还是自由活动?[14:26:48]
- [原告]:这是学校安排的,不是自由活动。[14:26:59]
- [审判长]:庭前已经进行证据交换。双方有无新的证据?有无新的意见?[14:27:57]
- [原告]:无。[14:28:07]
- [被告1]:无。[14:28:10]
- [被告2]:无。[14:28:15]
- [审判长]: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有无其他补充?[ 原]:无补充,坚持上次质证意见。[14:28:53]
- [被告1]:无补充。坚持上次质证意见。[14:29:16]
- [被告2]:无补充。坚持上次质证意见。[14:29:29]
- [审判长]:法庭事实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原告陈述辩论意见?[14:30:04]
- [原告]:一、安全保障责任应由被告1承担,原告已经提供证据证明被告1的责任;二、草皮车作为肇事工具,周边无警示标志,也无人看管;三、被告2曾说有警示标志对小朋友来说是无法辨别的;四、学校在本案中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关于时间节点,当时参加活动的有很多同学和家长,而非原告擅自活动;六、儿童年幼受伤致残,被告应该有目共睹。[14:35:12]
- [审判长]: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4:35:27]
- [被告1]:一、根据孩子年龄,学校组织的是亲子活动,应由家长陪同;二、被告1是生态园区,动态的传输装置与垃圾箱外形很相似是为了和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三、装置对孩子来说是否有危险,对孩子来说确实无法辨别,但对监护人来说这是其应尽的义务,本案正是因为原告母亲的疏忽才造成的。[14:40:30]
- [被告2]:被告2对事故发生无过错,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请。一、重申被告2组织的是亲子活动,按理说应该是家长和孩子近距离接触,而原告母亲疏忽管理,才造成原告受伤;二、关于活动时间节点,学校在活动中承担的仅是有限的管理职责,在自由活动中仍应由家长看管;三、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救助原告,体现的是学校的爱心。[14:46:37]
- [审判长]: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4:46:48]
- [原告]:一、被告1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1说自己是生态园区,但被告1收费,就不是公益性质,被告1说相关铁皮外壳由植物覆盖或扎配,也不能免除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三、被告2应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另外被告2的监管责任,小于家长监管,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关键是学校有没有责任的问题,且被告2组织大型活动,参加老师少,更说明学校有责任;四、原告诉讼前为赔偿和两被告沟通,因两被告对赔偿数额过少,双方无法达成共识。[14:54:39]
- [被告1]:不同意原告的诉请,但从道义出发,愿意补偿。[14:56:27]
- [被告2]:一、监护责任首先应由父母承担,学校责任小于父母责任,这是针对亲子活动而言;二、有家长在场时和家长不在场时,学校的责任是不同的,亲子活动中家长责任重于学校责任。[14:59:17]
- [审判长]: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14:59:41]
- [原告]:愿意调解。[14:59:48]
- [被告均答]:愿意调解。[14:59:58]
- [审判长]:现在休庭调解。[15:00:18]
- [审判长]:现在恢复庭审。[15:09:23]
- [审判长]:原告调解方案?[15:09:56]
- [原告]:希望一次性赔偿不少于25000元。[15:10:09]
- [审判长]:被告意见?[15:10:52]
- [被告1]:愿意当庭补偿原告25000元。[15:11:08]
- [审判长]:经本院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1一次性当庭补偿原告25000元;二、被告2不承担赔偿责任;三、原、被告无其他争议;四、本案受理费依法处理。[15:13:28]
- [审判长]:原、被告对上述协议有无异议?[15:13:47]
- [原告]:无异议。[15:13:52]
- [被告均答]:无异议。[15:14:01]
- [审判长]: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以调解结案。[15:14:27]
-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当事人笔录阅后签名,退庭。(敲法锤)[15:15:01]
- [主持人]:上述记录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今天直播到此,谢谢各位网友关注![15:1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