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法官及书记员

原告

被告

原告宣读起诉状

被告答辩

庭审现场

证据材料
2010年5月14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侯铁锋,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13:53:23]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欢迎大家关注。
    [13:53:35]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13:53:52]
  • [主持人]:
    2009年3月1日,被告刘振江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王桂君借款30,000元,并出具欠据一张,约定尽快偿还。后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3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3:55:48]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本案独任法官:
    郭红波,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在审判一线办案多年,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
    [13:57:08]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3:57:19]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法庭秩序。
    1、不得喧哗吵闹;
    2、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3、旁听人员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得进入审判区;
    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本庭开庭期间,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吸烟,要保持法庭的清洁;
    5、法庭开庭期间,一切活动统一由审判员指挥,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秩序的人,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全体人员要起立,保持肃静。
    [14:01:4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14:01:54]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参加本案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完毕,请审判员开庭。
    [14:02:12]
  • [审判员]:
    全体请坐。
    [14:02:27]
  • [审判员]:
    现在核对出庭当事人身份,请向法庭说明你方出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并向法庭出示身份证明。首先核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
    [14:05:16]
  • [原告]:
    王桂君,女,1972年5月1日出生,汉族,牡丹江铁路客运段职工,住牡丹江市爱民区康安路榆树林小区34栋4单元403室。
    [14:07:48]
  • [审判员]:
    现在核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
    [14:08:04]
  • [被告]:
    刘镇江,男,1969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牡丹江火车站职工,现住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小区6单元602室。
    [14:09:51]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14:11:17]
  • [原告]:
    没有。
    [14:11:33]
  • [被告]:
    没有。
    [14:11:46]
  • [审判员]:
    经本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14:12:05]
  • [审判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王桂君与被告刘镇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14:15:11]
  • [审判员]:
    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名单,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郭红波独任审判,书记员朱宪玉担任记录。
    [14:15:28]
  • [审判员]:
    现在告知各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对本案事实陈述、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对本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诉、反驳的权利。各方当事人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尽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审判员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14:17:36]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14:17:47]
  • [原告]:
    听清楚了。
    [14:18:02]
  • [被告]:
    听清楚了。
    [14:18:09]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如果认为本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权申请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4:18:30]
  • [原告]:
    不申请。
    [14:18:49]
  • [被告]:
    不申请。
    [14:19:04]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是否三日前收到传票?
    [14:19:21]
  • [原告]:
    是。
    [14:19:36]
  • [被告]:
    是。
    [14:19:45]
  • [审判员]:
    各方是否有到庭的证人,并申请法庭传唤?
    [14:20:00]
  • [原告]:
    没有。
    [14:20:15]
  • [被告]:
    没有。
    [14:20:22]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或宣读起诉状。
    [14:20:46]
  • [原告]:
    2009年3月1日,被告刘振江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王桂君借款30,000元,并出具欠据一张,约定尽快偿还。后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3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14:23:28]
  • [审判员]:
    对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或补充?
    [14:23:43]
  • [原告]:
    没有。
    [14:24:0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4:24:21]
  • [被告]:
    我不欠她钱,这个条是作废的条,她的名和我的名都不对。
    [14:25:05]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
    [14:25:20]
  • [原告]:
    没有。
    [14:25:39]
  • [被告]:
    没有。
    [14:25:46]
  • [审判员]:
    根据原告的起诉理由、被告的答辩内容,归纳本案的调查重点如下:原、被告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原、被告是否听清楚了。
    [14:26:07]
  • [原告]:
    听清了。
    [14:26:21]
  • [被告]:
    听清了。
    [14:26:34]
  • [审判员]: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有责任向法庭举证,书证要当庭宣读,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鉴定结论要当庭宣读。开庭前已申请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要在书证、物证宣读出示完毕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在举证期限内,如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首先由原告就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当庭举证。
    [14:30:30]
  • [原告]:
    证据一、2009年3月1日欠条一份,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
    [14:30:53]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异议?
    [14:31:07]
  • [被告]:
    有异议,这个条是作废的条,原告的名和被告名都不对。
    [14:31:33]
  • [原告]:
    我俩是同事关系,我没看过他的身份证,“振”字我不知道,既然他打是王贵君条没给别人,条给我,还是欠我钱。
    [14:32:46]
  • [审判员]:
    此份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原告继续举证。
    [14:33:03]
  • [原告]:
    没有。
    [14:33:22]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举证。
    [14:33:36]
  • [被告]:
    没有。
    [14:33:50]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被告什么关系?
    [14:34:46]
  • [原告]:
    同事关系,都是铁路的。
    [14:35:04]
  • [被告]:
    对。
    [14:35:17]
  • [审判员]:
    欠款的时间、地点?
    [14:35:35]
  • [原告]:
    2009年3月1日,他说他媳妇上上海开饭店,我是车上乘务员,他是底下接货的,我俩常年打交道,我俩非常熟,他借钱我就借给他,借钱的地点是我在家楼下,我在我姐那借的3万元给他的。
    [14:36:08]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所说有无异议?
    [14:36:59]
  • [被告]:
    他说不对,没借过钱,这个条是赌桌上写的,她有一个男的叫王虎臣,当时我们在一起赌,欠了几万元,他说你给打个条吧,打我媳妇的名,他管王桂君叫媳妇,过后说这个条写错了,我俩的名都写错了,后期我又重新打了名对的二个条,一个3万元的一个1万元的,后来我又赢了把二个条就收回了。
    [14:37:44]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所说有无异议?
    [14:37:58]
  • [原告]:
    不对,他要写错了,我为什么不把名对的条留下来,他欠我钱我有证人,他要不欠我钱我不能告他。
    [14:38:20]
  • [审判员]:
    被告说的他在赌桌上打的,有王虎臣这个人吗?
    [14:38:37]
  • [原告]:
    那是他俩的事我不知道。
    [14:38:53]
  • [审判员]:
    你姐给你汇的钱吗?
    [14:39:06]
  • [原告]:
    我姐给我送来的。
    [14:39:21]
  • [审判员]:
    被告你现在和王虎臣有联系吗,王虎臣能给你出庭庭作证吗?
    [14:39:44]
  • [被告]:
    有联系,但王虎臣能不能出庭作证我不知道。
    [14:39:59]
  • [审判员]:
    为什么你出具欠条写这个“振”,不写“镇”吗?
    [14:40:21]
  • [被告]:
    我平常写的都是这个“镇”,我在赌桌上写这个“振”当时留个心眼。写王贵君的名是因为王虎臣让写她的名,王贵君收我们水钱收6分高利贷。
    [14:41:04]
  • [审判员]:
    原告,被告说的对不对?
    [14:41:17]
  • [原告]:
    不对,没有这个事。
    [14:41:35]
  • [审判员]:
    被告你把其他条都收回了,为什么不把这个条收回?
    [14:41:52]
  • [被告]:
    时间太长忘了。
    [14:42:04]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对事实部分有补充?
    [14:42:19]
  • [原告]:
    没有。
    [14:42:36]
  • [被告]:
    没有。
    [14:42:43]
  • [审判员]:
    根据法庭调查,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被告欠不欠原告3万元。原、被告是否有异议?
    [14:42:58]
  • [原告]:
    没有异议。
    [14:43:13]
  • [被告]:
    没有异议。
    [14:43:2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进行辩论,要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语言要文明,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辩论要按顺序进行。首先由原告发言。
    [14:44:08]
  • [原告]:
    被告欠我钱,有欠条。
    [14:44:44]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发言。
    [14:44:55]
  • [被告]:
    不欠原告钱,这是赌桌上打的条,赌桌上打的条都已经收回了。
    [14:45:11]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还有补充?
    [14:45:23]
  • [原告]:
    没有了。
    [14:45:36]
  • [被告]:
    没有了。
    [14:45:4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14:45:58]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4:46:13]
  • [被告]:
    不欠原告钱。
    [14:46:25]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14:46:37]
  • [原告]:
    同意。
    [14:46:51]
  • [被告]:
    不同意。
    [14:47:06]
  • [审判员]:
    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现在宣布闭庭。当事人到书记员处核对笔录签字后退庭。
    [14:47:2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4:48:03]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48:24]